最新批复的版本
致:xx县围棋协会筹备组
我们已经收到了你们的《关于要求成立xx县围棋协会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通过研究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浙江省社会团体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规定,以下是我们的批复:
一、我们同意成立xx县围棋协会,业务主管单位为xx县体育局。
二、在xx县范围内,希望你们能进一步发展会员,于本批复下达之日起的六个月内举行成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选出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县民政局申请成立登记。经过登记核准后,协会才能正式展开社会团体业务活动,宪法和法律对正当的活动予以保护。
三、在协会成立后,我们希望你们完善组织机构,加强能力建设,更好地提供服务、响应诉求、规范行为等,鼓励与本县以及其他地方同行业的社会团体合作和交流,团结和组织全县在围棋运动中的群众和个人,积极开展群众性围棋运动。协会必须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法规,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xx县体育局、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检查和监督管理,重大活动需要及时向业务主管单位和我们报告。
最后,给予xx县围棋协会筹备组祝愿,希望在群众性围棋运动的发展中,能够取得更多的成果。
xx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