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更加有效地落实学校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防止交通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我校制定了《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目标
我校紧邻公路,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隐患。我们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工作,认真宣传教育,组织学习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师生员工提供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以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我们将把学校交通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议事日程,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二、安全职责
1. 组织领导: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政教处负责学校交通管理措施的具体实施。我们将不断研究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每学期组织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等活动。
2. 安全管理与教育:
a.教育学生了解交通信号、交通标志等基本交通常识,掌握急救电话。
b. 禁止学生在道路上骑电瓶车、摩托车,禁止坐三轮车和无证车辆,严禁未满12周岁儿童骑自行车上学。
c. 教育学生必须步行走人行道,听从信号和交警指挥,不可在道路上进行游戏和嬉闹,同时,必须遵守通行规则,保证分列有序。我们特别重视学生上学和放学时的交通安全。
d. 我们要对学生使用的交通工具提出具体要求,并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检查。
e. 学校组织校外活动时,我们必须制定周密计划,严密组织。必须明确带队负责人和带队教师,经过学校领导集体研究,报区教育局批准。
f. 活动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则必须符合安全要求,车辆运转正常,不得超员,不得乘坐没有驾驶执照的人员的车辆。我们严禁使用拖拉机和货运车辆运送学生。
g. 我们严禁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和演出等活动。
h. 班主任是学生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每逢放学和放假前,班主任都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i. 我们会及时向家长发布交通安全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