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的协议书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地点:
市 路
当事人情况:
张三(行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联系方式
李四(驾驶员):
事故经过:
何年何月何日在何地因何原因发生了何交通事故,造成了哪些后果(尽量详细描述)。双方各自承担多少责任。(详细信息请参见 公交认字(200 )第 号) 经过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对于此次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共计人民币多少元。李四将于何时之前一次性赔偿张三。
当事人签字:
年 月 日
相关法律知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中,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调解协议不具备法律上的强制力,需要双方自觉履行。若其中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方当事人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二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可知,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包括:产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支付令以及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但这其中的调解书是指由人民法院制作的生效调解书,而不包括公安交管部门的调解书。因此,若对方反悔起诉至人民法院,你可以将交通事故调解书作为证据提交给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法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