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财产分割协议书
四方共同协议房屋分配归属问题
鉴于路号幢单元号层(建筑面积)、路号幢单元号层(建筑面积)、路号幢单元号层(建筑面积)三套房屋牵涉到甲、乙、丙、丁四方的利益,为了促进社会和谐、保持和睦,防止纠纷,四方参考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此三套房屋属于已交付使用的安置房,但尚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因而四方应共同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条:四方一致同意将位于路号幢单元号层(建筑面积)、路号幢单元号层(建筑面积)两套房屋分配给丙方和丁方,由丙方和丁方共同所有。
第三条:四方一致同意将位于路号幢单元号层(建筑面积)房屋分配给甲方和乙方,由甲方和乙方共同所有。
第四条:由于协议所涉及三套房屋均以甲方名义签订,故在产权登记时,甲方应协助其他三方办理产权变更。
第五条: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四方所分配房产的所有权、居住权以及签订前后的增值利益等,均属于协议约定的归属方私人财产。
第六条:由于协议所涉及三套房屋的补差价款已全由甲方垫付,甲方放弃对其他三方的追偿权。
第七条:丙方和丁方放弃涉及拆迁安置的其他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搬家费、安置补助费等向甲方追索的权利。
第八条:其他事宜:
1、如本协议发生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当协商失败时,纠纷可提交到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审理。
2、本协议自四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履行期间,四方均不得随意改变或解除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四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共四份,各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 丁方: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见证人: 见证人: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