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管理制度3篇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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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和制度,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公司所属生产经营单位(含合资企业)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危险化学品,必须遵守本制度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其它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条: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工作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公安保卫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和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质检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运输部门负责化学品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及监督检查、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的驾驶人员、危险化学品装卸人员的资质培训和考核工作。第五条: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二章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
第六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
(二)、工厂、罐区、油站、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三)、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居民区、学校、医院等保护区域的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第八条: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在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内附有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包装上加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第九条: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其生产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第十条: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设施、设备,并应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生产、储存、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第十二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场所设备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第十三条:剧毒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产量、流向、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剧毒化学品的使用场所和从业人员,必须配有专用防护用品。
第十四条: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第十五条: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必须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储存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第十六条: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执行。第三章危险化学品的运输。
第十七条: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经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第十八条: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应当对其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运输过程中,应按危险化学品的性质,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撞击或拖拉。
第十九条:运输爆炸品、剧毒品和放射性物品,应由保卫部门派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运输上述物品的车辆不准在繁华的街道上行驶,严禁超速、超车和强行会车等。第二十条:不许用电瓶车、翻斗车和脚踏车运输爆炸物品,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等危险物品。
第三章处罚
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的,扣发单位月工资总额1%~5%,性质严重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没有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扣发单位月工资总额%~2%;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扣发单位月工资总额%~2%,性质严重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一)未按规定对生产、储存装置进行定期安全评价;
(二)未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持正常适用状态的;
(三)危险化学品未储存在专用仓库或者未设专人管理的;
(四)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未进行核查登记或者入库后未定期检查的;
(五)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未设置明显标志,或者未对专用仓库的安全设备和安全设施定期检测的;
(六)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不如实记录剧毒化学品的产量、流向、储存量和用途,或者未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误售、误用或者发生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误售、误用后不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的;
(七)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未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的;
(八)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运输危险化学品,不配备押运人员的。第二十四条: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未按照有关规定立即组织救援,或者不立即报告的,扣发责任单位月工资总额的2%~10%。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地方规定相抵触之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陕西海鑫能源有限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
2013年12月20日发布 2013年12月25日实施
陕西海鑫能源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管理制度
为搞好危险化学品经营,防止和杜绝有关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局发放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工作职员,须经内部培训方可上岗。经过培训要做到“三懂”:一懂商品的基本知识、特性及一般用途;二懂危险品化学的安全操作规程;三懂化工商品的保管、储存知识。不经培训,不准上岗。
二、对危险化学品,要勤进快销、限量库存。对大包装的要随进随销、不留库存,小包装的分类存放。如酸与碱分开、氧化剂与易燃品分开等。
三、对现有的化学危险品,要勤核对,勤检查,防止跑、冒、滴、漏。做到随买货随核对检查。如发现丢失短少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对使用和购买化学危险品的用户,要做到心中有数,并做好登记。对购买较危险的化学品的用户或个人要求出示有关证件或证明,详细登记后,再出售给其商品。并要向用户提示保管和使用注意事项。否则,不予出售。
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操作纪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禁止脱岗,禁止与经营行为无关的一切活动。
六、搞好岗位文明经营,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及上报。
七、及时清理杂物、油污及物料,切实做到安全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八、签发检修工单,严格执行有关规程、制度,做好用火点的监控工作。
九、在有可能接触剧毒品时,应该佩戴头罩型电动送风过滤式防尘呼吸器(必要时戴自给式呼吸器);穿聚乙烯防毒服,带橡胶手套。对有腐蚀性的化学危险品,搬运时轻挪轻放,并穿戴好防护用品。如溅到皮肤上,应快速用清水冲洗或及时到医院治疗。
对于涉及剧毒化学品经营工作的部门和个人,考虑剧毒品的危险特性,除遵循上述管理制度外,还应严格执行下列制度:
1、采购、销售剧毒品部门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并对本岗位所做的工作是否符合本制度负责。
2、采购部门所购进的剧毒化学品必须保证合法、合格、手续齐全。
3、采购部门在购进剧毒化学品时要建立台帐,并实行两人管理、两本帐,帐物相符。
4、采购部门向销售部门移交时,要实行核账签字制,各自对移交和接收的剧毒化学品数量负责。
5、销售部门在销售剧毒化学品时必须建立台帐,并实行两本帐两人负责。并保证销售的数量与台帐相符,决不允许帐外流失。做到进帐、出账相符。
6、销售部门在销售剧毒化学品时必须建立台帐,并详细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购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所购剧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用途,记录至少保存一年以上。
7、销售人员要认真核查买方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公司不得向任何个人或者无购买凭证、准购证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
8、销售部门对销售的剧毒化学品要每天和对销售情况,如发现流失、误售等情况立即向公安部门报告。并协助公安部门将流失、误售的剧毒品追回。
9、剧毒化学品采购和销售岗位的职能人员,要努力学习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的专业知识,并参加相关的安全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水平和维护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自觉性,确保我公司剧毒化学品的经营守法、安全、无事故。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度和标准,并建立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对不属于化学危险物品管理范围,但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物品,或其他危险物品均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管理。危险物品的运输必须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规则》(铁路运输适用本)、(铁运[1987]802号文公布)和《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 3130)中的有关规定。危险物品的包装容器必须牢固、严密,并按照国家颁发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 190)的规定,印贴专用标志和物品名称。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物品,要将其理化、毒理性质数据(闪点、熔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以及防火、防爆、灭火、安全运输等注意事项写在说明书上,否则不准出厂。应指派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并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管理危险物品。
5个人防护措施
(1)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2)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3)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剧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6危险物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的分类 入公司前教育。 日常教育。 特殊安全教育。2 入公司前安全教育
入公司前安全教育的种类包括:a、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b、企业的性质、生产特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c、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消防知识;d、典型事故与应吸取的教训。e、本单位概况、生产或工作特点;f、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安全操作规程等;g、安全设施、急救器材、消防器材及个人保管的消防用品性能及使用方法;h、本单位曾发生的事故应吸取的教训。3 日常教育
日常安全教育的特点。
日常安全教育的特点:不分时间、不论场合、不拘形式,经常地、反复地对职工进行广泛、深入、系统的安全教育。 安全活动日的要求。
以分厂、部门、段组为单位,每星期进行一次安全日活动,可采取多种形式,每次活动不少于50分钟。
做到有计划、有内容、有领导、有记录,不能随意不参加活动。
安全活动日的内容。
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简报、规程、企业有关安全规定。
学习安全技术知识。
开展岗位练兵,组织种类安全表演赛。
检查安全生产有关标准,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讨论分析典型事故,吸取事故教训,结合本岗位工作,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举行安全技术讲座、交流。4 特种安全教育
特殊安全教育由管理部门进行。劳动防护用具(品)管理制度 贯彻执行国家及有关上级劳动保护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生产现场的特点,配备合适的、可靠的、符合劳动保护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条件
凡具备以下作业条件之一者,应发放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a、有刺、割、绞、辗危险或勾、挂、磨损衣服,而可能引起伤害的作业条件。
b、从事接触有毒、有害及有放射性物质的作业条件。c、有强烈辐射热或有灼烫危险的作业条件。d、接触酸、碱、油污及很脏的作业条件。e、冬季经常从事露天或野外作业。
f、经常从事低温作业(10℃以下条件)的工种作业条件。3 发放原则
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或器具,要严格审批手续。
公司内每个工种、工作条件不同,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需要发入不同的劳动保护用品和防护用品。公安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与考核。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持证上岗,把安全教育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3、公司内部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水平。
4、每年组织一次安全技术实地操作演习,训练培养出思想品德好、技术水平高的实用型人才。
5、对安全技术先进班组、个人,要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安全意识淡薄,工作马虎的要给予惩罚。
6、加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力度,利用黑板报、墙报、专栏、标语等形式,把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在行动上,体现在工作中。
安全检查制度
1、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对自己的工作场所定时检查。
2、业务人员对经营场所的安全状况要熟悉,并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3、夜间工作人员和值班人员必须定时做巡回检查。
4、节假日前后作安全检查,节假日值班,必须按时进行安全检查。
5、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立即上报,并采取防范措施。
安全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3、公司员工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规章制度、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4、对易燃易爆物质要杜绝跑、冒、滴、漏,加强对车辆的监护、保养,作业过程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严格动火管理,加强行政值班、安全监察,坚决杜绝违章作业。
6、对各类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专人专车、库存时单独存放、禁止混装、发现紧急情况及时报告。
7、合理配臵,保管好各种安全设施、器材、应急防护用品,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8、以上规定经公司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各负其责,把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产品采购、销售、登记制度
1、危险化学品采购分到专人、采购时,必须到有经营或生产危险化学品资质的单位购买。
2、危险化学品的销售时,购买单位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的经营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不得向无资质的单位销售。
3、销售的危险化学品,在委托运输公司进行运输时,承运公司具有运输资格,危险品的运输车辆和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不得无证运输或无证上岗。运输中必须对危险化学品做好相应的防护,严禁出现跑、冒、滴、漏。
4、危险品的购销完成后,必须对危险品的品种、数量进行登记。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职责
公司总经理是安全生产资金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资金的投入,并对因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安环科对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进行规划和监督。财务部门对安全生产资金的提取及使用的账目进行管理。2 程序
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帐户,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帐户由财务部负责管理 安全投入
2..公司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应保证满足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公司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对由于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财务部、安环科、保卫部每年做好安全投入资金的相关报告。安全投入费用包括: 安全生产管理费用;
安全资料的编印、安全标志牌的购臵、安全宣传栏的设臵、安全报刊、书籍、标语的购臵等费用;
安全培训及教育费用(包括从业人员的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安全管理人员的考察、培训等); 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费用(包括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等);
危险源(包括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包括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等费用;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包括的费用;
事故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投入、维护、保养费用;应急救援预案的维护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的费用;
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臵、维护、保养费用; 新、改、扩建和在役生产装臵的安全评价费用; 保健、急救措施费用; 安环科技投入;
安全设备设施(是指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投资
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财务部按规定建立相应的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加强对安全投入资金的管理。
提取标准:以本公司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
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4%提取;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万元至万元(含)的部分,按照%收取;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提取。
安全费用由财务部按月提取,计入成本费用,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不得挪作他用。安全生产资金计划的编制
安环科负责拟定安全生产资金使用项目计划。
安全资金计划需征求财务等各部门的意见,由负责安全的副总经理审核、公司总经理经理审批。3 奖惩
公司要建立安全专项奖励基金,安全奖励基金从所发奖金中提取10-20%,安全罚款并入安全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安全生产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奖励资金不使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违规处理
对不按规定使用安全费用或安全费用落实不到位的,公司将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罚,罚款数额由公司安环部核定后提出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审批,罚款的收入,应如数上缴公司安全生产专项奖励基金帐户,统一调配使用;因此而发生职业病或伤亡事故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员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职业病防治工作应坚持国家“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公司内部实行领导组织、各部门负责、分类管理、员工自觉执行、定期监督考核、相互协助的工作方针,做好职业卫生工作。1职业病前期预防
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员工能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的有关待遇。
凡新、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都应实行职业卫生设施与主题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积极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工作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2劳动过程的防护与管理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应全面负责本公司职业卫生的工作。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应列入公司资金计划,专款专用,其经费支出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按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进行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不得安排上岗前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做好防尘、毒、噪声等防护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未经主管部门允许,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应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具体情况,提供有效的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
职业卫生管理结构应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账。
职业卫生管理结构应协助技术质量部等部门建立、健全本公司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订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确保使用有毒有害物品作业场所与生活区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主任;应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与其他场所隔离。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场所设臵警示标志、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臵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定期检查,并记录。
定期对作业场所中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在检测点设臵标识牌予以告知,并存入职业卫生档案。
对容易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环境、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职业卫生隐患,应纳入企业安全隐患整改计划。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应严格执行女工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及时安排女工健康体检。安排工作时应充分考虑和照顾女工的生理特点,不得安排女工从事特别繁重或有害妇女生理机能的工作;
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婴儿一周岁内)女工从事对本人、胎儿或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生育期女工从事有可能引起不孕症或妇女生殖机能障碍的有毒作业。
所有员工都有维护本单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责任和义务,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报告。
对违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行为,员工有权停止作业,提出批评、制止和检举,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不得因员工依法行使职业卫生正当权利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解除劳动合同。3职业病诊断与管理
如发现公司有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应依法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由企业和当事人如实提供有关职业卫生情况,按法定程序取得职业病诊断、鉴定的有关资料。
应安排职业病患者进行医疗和疗养。对在医疗后被确认为不宜继续在原岗位作业或工作的,由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提出调整岗位意见后,由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
员工病患者的诊疗、康复和复查等费用以及伤残后有关待遇和社会保障,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防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安全,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特制度本制度。
1、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不得运输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由国务院交通部门规定。
2、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质检部门应当对前款规定的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的产品质量进行定期的或者不定期的检查。
3、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应当对其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并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核合格(船员经海事管理机构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4、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船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必须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5、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托运人只能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承运,向承运单位说明所运货物的名称、数量和危险特性及注意事项。
6、强雷雨天气,危险品运输车辆不得上路,避免雷击或遇湿易燃危险化学品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7、运输途中,应尽可能避开繁华、人员集中场所,尤其是不得停靠、滞留在这些场所。
8、危险化学品装车摆放应牢固,严禁超高,防止倒垛后,危险货物包装破损,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9、性质相抵触的禁忌物品,严同时运输,防止禁忌物品之间发生化学反应,导致火灾爆炸事故。
10、危险化学品应远离热源、明火,避免阳光直射。
11、搬运、装卸过程中应严格监控。
12、运输危化品的各种车辆、设备和工具应当安全可靠,防止运输过程中因机械故障导致危化品出现剧烈碰撞、摩擦或倾倒。在运输危化品过程中尽量选择平整的路面,控制速度,远离人群。一旦发生事故,要扩大隔离范围,并立即向安全部门报告。
13、严禁无关人员搭乘装运有危化品的运输工具。、危化品运输车辆必须配臵必要的安全标志、配备灭火器材和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范围
1、为规范本公司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采购、销售、储存、运输等环节。
二、职责
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调查工作,依据调查情况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2、办公室负责在公司内开展各种形式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提高公司员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
3、各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安全检查,并相应建立的安全检查台帐。
三、工作程序
1、公司应根据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规定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2、接触危险化学品的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危险化学品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场所应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要求配置预防事故、控制事故和减少事故影响的安全设施,并定期定人进行维护检查,以确保其完好。
4、加强危险化学品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5、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6、严禁直接接触危险化学品,不准在工作场所饮食。
7、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8、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碱性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
9、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禁止使用明火,必须采用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10、危险化学品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
11、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应设有温度表,每天至少记录两次。
12、每天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易燃物是否清理,货架牢固程度,堆放是否合理,并做好记录。针对易燃液体,检查封口是否严密,有无挥发和渗漏,有无变色、变质和沉淀现象。做好记录。
13、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公司相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
14、危险化学品出入库管理
(1)、入库物品必须附有产品检验合格证,进口商品必须附有中文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其它说明。
(2)、物品性状、理化常数应符合产品标准,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3)、仓库保管人员对物品外观、内外标志。容器包装及衬垫进行感观验收后作出验收记录。
(4)、出库时按生产日期和批号顺序先进先出。(5)、进入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6)、仓库管理人员应将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通知装卸人员。
(7)、在出入库过程中,仓管员应严格监督执行相关规定,严禁摔、撞、击、拖、拉和倾倒物品。
15、报废处理
(1)、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2)、包装容器必须在公司指派的专人监护下销毁。(3)、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16、公司全体员工应认真学习、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及保养。
17、在公司的办公场所要配置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在适当位置悬挂办公场所所在建筑物平面图与消防走火通道指引图。
18、公司的办公场所严禁乱扔烟头和火种,不能超负荷用电,电路保险丝(片)熔断禁止用铜铁线代替。
19、严禁挪动办公场所的灭火器材,在任何情况下必须保持办公场所的通道畅通。
20、禁止在公司的办公场所摆放危险化学品样品,办公场所不能兼做非办公用途。
21、为作好危险化学品经营中相应环节的监督协调工作,须与生产厂家加以联系沟通,了解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索取安全标签及安全技术说明书并检查其是否齐全规范。
22、危险化学品的数据要有专人负责和管理,有详细的进、出仓记录,并定期进行检查核对。
23、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和销售要有详细的记录,每天对销售的情况进行核对。销售台账和证明材料应保存2年备查。
延安市宏丰气体有限公司
2013-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