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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发掘管理办法3篇(考古发掘管理办法文章)

2022-10-20 10:27:03综合

考古发掘管理办法3篇(考古发掘管理办法文章)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考古发掘管理办法3篇(考古发掘管理办法文章),供大家赏析。

考古发掘管理办法3篇(考古发掘管理办法文章)

考古发掘管理办法1

【发布单位】文化部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1983-02-04 【生效日期】1983-02-04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文化部关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发掘申请书》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发掘证照》的通知

(1983年2月4日)

  为了切实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关于考古发掘必须履行报批手续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完善报批制度,从一九八三年开始,一切考古发掘必须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机构、考古研究机构、高等学校等,先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发掘申请书》,由我部会同中国社会科学院审查同意,由我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发掘证照》后,始得进行发掘。如需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考古发掘,需由我部会同中国社会科学院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发掘申请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发掘证照》说明如下:

  一、填写申请书上报一式二份。

  二、填写表内所列项目要实事求是、力求详尽。

  三、有些项目填不可加附页。

  四、上报审批时间:为了科学研究而进行的主动发掘,在当年一季度末以前上报。配合基本建设工程进行的发掘,不得晚于发掘动工前两个月。确因建设工期紧迫或有自然破坏危险而进行的抢救性发掘,必须立即向我部报告,并在发掘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补报此表(一九八三年一月一日以前已开始进行的配合基建勘探、发掘,今年可继续进行并履行补报手续)。

  五、发掘结束后、发掘单位应及时向我部提出关于发掘经过、收获和成果的报告。

  六、自批准的开工之日起,六个月以内不开工者,我部得撤销其发掘证照。

  七、完成发掘工作的期限可作跨计划,但必须每年履行报批手续。

  八、我部得派员检查发掘工作,发现有违背发掘工作规程的情况,我部将视其情节,责令暂停工作进行整顿,必要时亦可撤销其发掘证照。

  今年拟申报考古发掘的单位可先按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发掘申请书》的尺寸、样式,自行制表填报,以应急需。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考古发掘管理办法2

  合同编号:(2013)考第号

  西安市配合基建工程 考古发掘协议书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签订时间:二○一三年月日

  西安市配合基建工程考古发掘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国家文物局[90]248号文件、西安市人民政府[2012]02号文件等法律

  及相关文件的规定与指导精神,基建项目中

  考古发掘工作由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承担。经双方充分协商,就该项目中考古发掘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责任:

  1、考古发掘工作进行前,甲方应与当地相关部门积极协调,排除

  可能干扰发掘工作的各种人为因素,以保证考古发掘工作的顺

  利进行。

  2、考古发掘的土方由甲方承担。甲方根据现场需要配备民工,并

  派出专人进行管理,对发掘中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进行支

  护、加固,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考古发掘结束后如需

  回填,土方回填工作由甲方负责。

  3、甲方土方开挖人员必须听从乙方人员指挥,如因甲方人员不听

  指挥或自身不慎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

  4、发掘现场的文物安全由甲方负责。甲方必须设置专职保安,搭

  建安全看护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每天二十四小时值班,确

  保工地现场文物与人身安全。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文物局颁布的《田野考古工作规程》进行

  施工,科学发掘,精确记录,确保发掘质量。田野考古工作

  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考古工作报告书。

  2、发掘过程中,乙方应与甲方积极合作,合理安排,尽量缩短

  工期、降低成本,把对甲方基建工程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

  3、乙方有责任对发掘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如发现情

  况立即告知甲方,如因乙方工作指导失误造成的安全事故(如

  塌方等),其责任由乙方负责。

  三、发掘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有

  效工作日个。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工期顺延。

  四、发掘费用与付款方式:

  1、取费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国家计委、财政部、文物局颁发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经费预算

  定额管理办法》([90]文物字第248号)规定,结合西安地

  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取费标准,收取发掘费用。

  2、取费标准与发掘费用:该项目共发掘古墓葬座,每座

  元。共计费用整(¥)。

  3、付款方式:付款采用银行转帐方式,合同签订之后七个工作

  日内,甲方按上述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全部发掘费用,甲方

  转账前乙方向甲方提供“西安市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乙方开户行及帐号如下:

  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

  中行西安市长安路支行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持肆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

  负责人:

  负责人:二〇一三年日月

考古发掘管理办法3

  益阳羊舞岭窑址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合同书

  甲方:湖南省考古研究所

  乙方:益阳市文物管理处

  根据湖南省文物局有关要求,关于益阳羊舞岭窑址的保护开发与利用课题研究,需进一步对羊舞岭窑址进行调查勘探与发掘,通过双方协商,特定如下协议:

  1.该课题属湖南省考古研究所,益阳市文物管理处共同版权。

  2.由湖南省考古研究所负责组织专家论证及编写工作,益阳市文物管理处提供羊舞岭窑址保护范围,“四有”档案资料及实物采集,并参与专家论证与编写。

  3.经费由省考古研究所统一管理,经费支付按上级拨付情况及课题进度分期分批拨付给益阳市文物管理处,其比例按经费的百分之壹拾伍计算。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湖南省考古研究所

  乙方:益阳市文物管理处

  201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