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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15篇

2023-09-14 18:50:31心得体会

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15篇

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1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通过学习,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同时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一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静下心来认真地学习了新《义务教育法》。写下三点体会:

  1、“素质教育”第一次写入《义务教育法》(第五章第三十五条)。旧《义务教育法》主要是为了让适龄儿童有学可上,新《义务教育法》则站在历史的新起点上,明确实施素质教育是义务教育的新使命。通过实施素质教育,达到提高教育质量。

  2、均衡发展成为本法的一个关键词,近年来,通过加强农村薄弱学校建设,各所农村学校的硬件发展速度之快,大家有目共睹:校舍漂亮了,教学设备也更新了,不少学校还成了花园单位。然而,师资力量不均衡,始终是农村中小学的软肋。相信随着新法的实施,这一问题的解决也会提上议事日程。

  3、新《义务教育法》明确学校的违反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开除学生等。尤其对其中第二十九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和变相体罚”感触颇深。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更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作为一名教师,还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依法执教,爱岗敬业,做到既教书又育人,为培养新一代而作出最大的努力,让阳光照进每个学生的心里,让每一个学生都能抬起头来自信地走路。

  我国的义务教育从这部法的实施开始,进入了一个新的起点。贯彻义务教育法,对每一位教育工作者来说,重任在肩。

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2

  20xx年x月x日初中数学新课标培训在市同文中学举行,全市各县的教研员与骨干教师约200多人参加了会议。我很荣兴能代表永修燕坊中学的一名老师去参加了此次北师大版初中数学新课程培训,培训后我觉得受益匪浅。

  在大会上,专家对整套北师大版教材进行了分块分析,重点分四大块:数与代数,图形与几何,统计与概率,综合与实践。并就各模块在各年级教学时的注意点给我们作了提醒。通过学习,使我清楚地认识到北师大版初中数学新课程的内容是由哪些模块组成的,各模块又是由哪些知识点组成的,以及各知识点之间又有怎样的联系与区别、及内容的修改、删减的内容、增加或调整了部分内容。

  北师大版初中数学新课标改动之处在哪儿?

一、“课程基本理念”的修改

  1.将“人人学有价值的数学,人人获得必需的数学,不同的人在数学上得到不同的发展”,改为“人人都能获得良好的数学教育,不同的人在数学上得到不同的发展”。

  2.将“数学学习”和“数学教学”两条合并成一条“教学活动”,整体上阐述数学教学活动的特征。表述为:“教学活动是师生积极参与、交往互动、共同发展的过程。有效的数学教学活动是学生学与教师教的统一,学生是数学学习的主体,教师是数学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与合作者。”

二、“设计思路”的修改

  1.对“数与代数”,“图形与几何”,“统计与概率”,“综合与实践”四个方面的课程内容做了明确的阐述。

  2.将“空间与图形”改为“图形与几何”、“实践与综合应用”改为“综合与实践”。确立了“数感”、“符号意识”、“运算能力”、“模型思想”、“空间观念”、“几何直观”、“推理能力”、“数据分析观念”等八个关键词,并给出具体描述。并专门阐述了“应用意识”和“创新意识”。

三、“课程目标”的修改

  1.明确提出“四基”,即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想和基本活动经验。

  2.提出了发现和提出问题的能力:在原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培养学生发现和提出问题的能力。

  3.完善了一些具体目标的描述:比如对于学习习惯,明确指出使学生养成“认真勤奋、独立思考、合作交流、反思质疑等学习习惯”。

  4.规范了课程目标的若干术语。并在学段目标中使用这些术语。

四、“课程内容”(原“内容标准”)的修改

  1.对“数与代数”,“图形与几何”,“统计与概率”和“综合与实践”四个方面的内容及要求进行了适当的调整,使用规定的课程目标术语,对某些课程目标的表述进行了修改。

  2.从总体结构上看,“几何与图形”领域发生了一些变化,另外三个领域的结构基本没变。“几何与图形”结构的变化表现在:将实验稿中分四个方面对内容进行的要求(即“图形的认识”、“图形与变换”、“图形与坐标”、“图形与证明”)改为从三个方面展开内容要求,即“图形的性质”、“图形的变化”、“图形与坐标”,这三部分中的“图形的性质”基本上是整合了实验稿中的第一和第四部分而成,而其他两个部分与原来的两部分对应。

  3.四个领域中一些具体的内容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个是删除了一些条目,第二是新增了一些内容(包括必学和选学内容),第三是对相同内容的要求不同(包括程度上的不同以及要求的进一步细化)。

  4.在综合与实践领域,基本保持了实验稿的要求,如:要经历从实际问题抽象为数学问题并加以解决的过程,体会数学知识之间的联系,等等。此外,还提出更为具体的要求,如:反思参与活动的全过程,将研究的过程和结果形成报告或小论文,交流成果,总结参与数学活动的收获,进一步积累数学活动经验。这样使综合与实践的学习更加具有可操作性。

五、“实施建议”的修改

“实施建议”由原来按学段表述,改为三个学段整体表述,避免不必要的重复。

六、“实例”的修改

  增加了一些帮助教师理解、澄清困惑的实例。并且,对大部分实例不仅仅呈现了实例要求本身,而且提出了实例的设计思路及教学过程建议,有利于教师理解课程内容、体会数学思想、实施教学。

  通过培训学习,使我清楚地认识到初中数学新课程内容的增减与知识的分布;怎样把握知识的深度与广度,对于未曾变动的旧的知识点,考纲上有所变化的必须做到心中有数。对于新增内容,哪些是中考必考内容,哪些是选讲内容,对于不同的内容应该分别讲解到什么程度,都要做到心中有数。通过今天专家总结使我认识到应该如何把握初中数学课堂教学。通过今天专家课堂案例学习、专家的经典剖析,使我认识到应该怎样突破教材的重点难点;怎样才能深入浅出;怎样才能顺利打通学生的思维通道、掌握一定的学习要领,形成良好的数学素养;怎样才能将一根根主线贯穿于我们的日常教学过程之中。我们已经认识到新的中考越来越倾向于“重视基础,能力立意”。

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3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提出缩小办学差距,不分重点校、重点班,非常人性化,体现了对所有人的尊重;不管什么样的家庭背景和经济实力,每个孩子都可以享受均等的教育,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

  相对于其他教育人群而言,领导们更为关注的是学校层面的教育均衡问题。传统的“重点班”划分不利于学生的均衡发展。根据学生考试的成绩划分为重点班、普通班以后,有些普通班的教学就非常困难,老师教学积极性不高;由于学生中缺乏“领军”人物,无论是班级管理也好,德育也好,都是一潭死水。新的《义务教育法》实施后,“重点班”被以法律的形式禁止,令人拍手叫好。

  作为基层工作者,感觉到学生的差异的确很大。但事实证实孩子们在差不多水平的情况下,在教师的因材施教中能得到比较好的发展。专家认为,教育均衡就是让所有的孩子,同在蓝天下,都应该享受到同样的教育,但不可能做到绝对的均衡,因为不均衡是绝对的,百分之百的均衡是不能完全做到的。

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4

  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义务教育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5

  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身为教育工作者,不能抱住过去的`应试教育一套而不放,应该让学生走进更广阔领域学习,力求全面发展。

  教师是人类的工程师,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那就得不断地更新自己的学识,身为传人之“道”,解学生之“惑”。教师必须具备广博的知识,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和教育主体交互作用的过程。

  通过学习,让我深刻的意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对学生有爱心,对于工作敬业,对自身不断充实的高素质、强潜能和综合知识能力的完备的教师。

  在学习之余,更应从自己过去的工作中找出不知足。必须全身心的去爱自己的学生,喜欢学生,爱护学生,服务于学生,这是一名教育工作者的天职。要在实际工作中,时时刻刻体现师爱其实并不简单,有时,细小的一个工作,看似简单的一种举动,也许会折射出我们教师的教育理念。

  教师站在学生的立场上。改变自己原本已经习以为常的一些教学行为,目的是为了切实帮助学生解决困难。作为教师,必须要对学生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过程中关注学生原有的基础与能力,因材施教的帮助他们学会学习,因地制宜,潜移默化的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样才称得上不辱使命。

  教师其实是一个很普通的职业,世界赋予它神圣、伟大、高尚等一切美好的词语于一身,其实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想说:“只是一个平凡的人,一个热爱工作的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

  有句话说得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再传授学科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6

  新>学习心得体会

  著名的`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曾说过:“学高为师,德高为范。”作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不仅要具有广博的知识,更要有高尚的道德。教师该如何培养崇高的职业道德哪?正如有人说的那样“要人敬的必先自敬,重师重在自重。”教师要自敬自重,必先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素养。师德师风教育活动是改善教育发展环境,转变教育系统工作作风的内在要求,也是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有力保证。作为一个主管教育工作的镇领导,我个人认为,培养教师的师德更重于培养其教学能力。我们对教师的培训,除了对教师进行业务知识的培训外,诚信立教的熏陶更要注重。

  诚信立教,首先要做到淡泊名利,敬业爱生,在为人处事上少一点名利之心,在教书育人方面多一点博爱之心;创新施教,要做到以人为本,因材施教,同时要不断加强学习,与时俱进,学习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方法,更新教育观念,掌握先进的教学技术和手段。

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7

《新义务教育法》颁布后,学校就组织全体教师进行学习了,我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学习新的义务教育法后,我的体会很深,这次新的义务教育法,比以前提高了一个层次,大大地提高了我们教师的地位,也增加了我们教师的难度,这让我更加认识到自己肩上责任的重大。我发现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讲到启发式教育、学生要保持主动性,要注意学生能力的培养,我认为这是我们教育教学改革中最本质的内容,是我们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教师是一个很普通的职业,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它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它身上。这几天,我特别认真的学习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有了一些体会。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

  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游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学习的《义务教育法》让我明白,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总之,作为一名教师,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依法执教,爱岗敬业,作到既教书又育人,为培养新一代而作出最大的努力,这样才得以使教育事业走向辉煌,使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8

  今年9月1日新颁布的新义务教育法是在对我国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系列指导和保障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制度与准则。法律将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并重点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问题作出了规定。新法律着力建立和完善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创新、有突破,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通过学习我看到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提出缩小办学差距,不分重点校、重点班,非常人性化,体现了对所有人的尊重;不管什么样的家庭背景和经济实力,每个孩子都可以享受均等的教育,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

  我最关注的就是重点班的问题。相对于其他教育人群而言,校长们更为关注的是学校层面的教育均衡问题,传统的“重点班”划分不利于学生的均衡发展。根据学生考试的成绩划分为重点班、普通班以后,有些普通班的教学就非常困难,老师教学积极性不高;由于学生中缺乏“领军”人物,无论是班级管理也好,德育也好,都是一潭死水。新的《义务教育法》实施后,“重点班”被以法律的形式禁止,但这可能会使学校流失一批优秀生源。

  作为基层工作者,感觉到学生的差异的确很大。教育均衡就是让所有的孩子,同在蓝天下,都应该享受到同样的教育,但不可能做到绝对的均衡,因为不均衡是绝对的,百分之百的均衡是不能完全做到的。如何让孩子在差不多水平的情况下,在教师的因材施教中得到比较好的发展是我们当前所要面对的重要问题。也是今后一段时间内需要解决的问题。

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9

  近期,我们在校领导的组织下,通过多种形式重温了“教师义务教育法”,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讨论和交流,每一位老师都有了自己更深刻的体会,下面我谈谈我的认识和感受:

  《新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必须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提高师德修养,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要求,也是《新义务教育法》赋予我们的义务,作为教师我们必须转变观念,树立教育新风。

  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身为一名老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喜欢学生,爱护学生,服务于学生,同时也是一名教师的天职。师魂即师爱。但在实际工作中做到这一点,却是不易。不管如何,教师要对每位学生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样才可称得上不辱使命。

  这段时间通过学习,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为形成良好的师德风尚而出力;更好地为学生服务,爱岗敬业,使自己成为一名高素质、合格的教育工作者。

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10

  在目标的定位上,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版)构建了素养型的语文课程目标。核心素养是学生通过课程学习逐步形成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是课程育人价值的集中体现。义务教育语文课程培养的核心素养包括四个方面,这四个方面是一个整体。

  第一个方面是文化自信。感受与热爱、继承与弘扬、关注与参与、了解与借鉴,是要我们重点培养学生在这些方面的行为表现,希望通过这些行为表现能够增强文化自信。

  第二个方面是语言运用。这里面我们要关注三组名词,第一组是语感和经验,学生在日常生活当中培养并且丰富自己的语感,进而提升语言品质。第二组是意识和能力。发展这样的一种语感和经验,学生要有自觉意识和能力。第三组是内涵和情感,感受语言文字的内涵。

  第三个方面是思维能力。思维能力的发展方面,我们更关注的是学生思维品质的提升,以及在这个过程中培养学生求真的态度是非常重要的。思维和语言的发展是密不可分的,学生在运用语言的过程中关注到语言的思维表现,二者是共生共长的。

  第四个方面是审美创造。关于审美创造,需关注几点:第一点,是学生的审美经验,语文学习过程中,语言文字的美以及语言文字所表现出来的生活美、自然美、思想美,帮助学生积累审美经验。第二点是审美能力。第三点是审美观念,学生的经验和能力都需要在正确的审美观念的指导下。

  学段要求里细化了四种实践活动,识字与写字、阅读与鉴赏、表达与交流、梳理与探究。识字与写字是基础,四个学段,根据不同学段要求进行不同的教学实践活动,四个学段又体现了新课标的连续性、阶段性。

  总之,义务教育语文教学转化思路——在真实的情境中解决现实问题。由学习任务驱动到关键能力培养再到核心素养提升,学生在语文实践活动中去提升义务教育课程培养的核心素养。

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11

  《我的教育故事》这一本书的作者是于永正老师,我们可以从书中学习到关于教育教学的知识。作为教师没赢过怎么样教学生呢?要给学生树立起一个标杆,让他潜移默化的进步。下面是带来的我的教育故事读书感悟:风流儒雅亦吾师。“我自以为我的教育不空虚,因为我有情。我的情无处不在。”刚刚拿到这本书,就被封面上几行小字所吸引。然后迫不及待的开始阅读于永正老师的《我的教育故事》。在书中,我看到了于老师丰富多彩的教育故事,看到了于老师才华横溢的小学老师,看到了他在病中谈笑风生的样子……读完之后,心中感触颇深。

  陶行知先生曾提出“生活即教育”的理论,他说,生活教育是生活所原有,生活所自营,生活所必须的教育。教育的根本意义是生活之变化,生活无时不变,即生活无时不含有教育的意义。于永正老师的做法让我脑海中第一个闪现的就是这几个字:生活即教育,于老师进行的是真实的学习,让学生们在生活中感受学习,感受语文。

  “才饮长江水,又食武昌鱼,万里长江横渡,极目楚天舒”这豪迈的背诵声飞出窗外时,就知道于老师要带着学生去游泳了;“胭脂点雪”、“映日荷花”、“喧宾夺主”、“星光灿烂”、“蓝孔雀”等,于老师在赏菊过程中为孩子们了打开认识美的窗口;“只要是花,开在哪里都好看!”这是春游过程中一位小朋友脱口而出的话……带着学生感受生活的美好,引导学生多看美的东西,这些做法对学生是一种精神上的享受,无形之中会让美融于血脉,使人有种不吐不快的感觉,写作文自然水到渠成。

  我们平时总让学生写作文,还要求学生写出真情实感,有时候我们并没有带他们体验,却要求学生写出来。以后我们也应该带学生多多体验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这样学生才会在写作中自然而然流露出真正的情感。

  于老师说:“引导、点拨、示范。”学生学了五年语文,越学越不会,到底应该怎样学习呢?于老师说:“多读多写。”语文就是教学生识字、写字、读书、背诵、表达(包括口头表达和书面表达)。至多再加一个:培养兴趣和习惯。作为语文教师,要想教好学生,要做到那几点呢?我认为以下几点很重要。

  首先,朗读是必备技能。朗读要做到正确、连贯,还要做到语气自然。好书不厌白回读,精彩的文章一朗读出来,就活了,更能让学生走进文章。教儿童学语文,靠的是示范,教师的朗读好了,学生也会在潜移默化中进步,感受文章鲜活的语言。模仿是儿童的天性,儿童学语文都是从模仿开始的。好的示范具有启发性,能为学生树立起一个标杆。

  其次,板书很重要,要想学生写好字,老师得起带头和示范作用。字是人的“第二张脸”,是人的“一张名片”。都说“字如其人”,字写得不端庄、不漂亮,难道是要用实力证明我们长得不够端庄、不够漂亮吗?于老师说:“写好字,是‘儿童的语文’的应有之义。”板书对语文教师是必需的,手写出来的字,都是鲜活的,有情感的,可以传达我们想要表达的信息。我的第一张脸没有长好,我就得在第二张脸多用功。最近我也一直在练字,争取能够拥有一张端庄美丽的“脸庞”。

  最后,教学,要“实打实”、“手把手”的教,作为教师,一定要有责任心,要有爱。学生跟我们学语文,我们就得尽老师之责,用我们耐心、细心、恒心和爱心,教学生识字、写字,教(从容网)会学生读书、表达。夏丏尊先生说过:“教育上的水是什么?就是情,就是爱。教育没有了情爱,就成了无水的池。任你四方形也罢,圆形也罢,总逃不了一个空虚。”所以要想我们的教育不空虚,除了要有责任心,必须要有爱。

  成尚荣先生说:“教学不是背不动的书包,而是带得走的能力。”我们一定要牢记:少做题,多读书,光在课堂学习语文,是不能真正学好语文的,从语言积累、培养语感、发展思维的角度说,学好语文更多的还要依靠课外阅读,平时要注意语言的积累,我们的语文教育就会有光明的未来。

  天有不测风云,于永正老师被检查出了白血病,看着于老师一次次被病痛折磨,又忍不住潸然泪下。病中的于老师,知道自己将不久于人世后,留下了三句话,其中一句是:我是唯物主义者,死后不设灵堂,不扎花圈……我想说:“令公桃李满天下,何用堂前更种花。”虽然于老师走了,却留给我们一笔珍贵的精神财富,他教会了我许多,没有比“风流儒雅亦吾师”更确切的了。

  读了于永正的《我的教育故事》这本书以后,我会在教育的道路走的更坚定,更执着。

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12

  2013—2014学年上学期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母鸡冲小学:邓妃

  通过前段时间学校组织学习义务教育法的学习,使我对《义务教育法》有了新的认识。

《义务教育法》从学生、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等几大方面阐述了《义务教育法》的主要内容,每一方面都与我们教师息息相关,在今后教学中教师有法可依,促使教师有高度的事业心,提高业务水平,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重视学生的身心健康。

  提高师德修养。《义务教育法》赋予教育者新的义务,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作为教师必须转变观念,树立教育新风。通过学习《义务教育法》,有了深刻的体会。

  教育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教育必须有明确的指向性和目的性,主要解决人的发展问题,唤起学生精神世界能动、自主的能力,培养学生成为社会所需的人才。《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必须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身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孩子。喜欢孩子,爱护孩子,服务于孩子,同时也是一名教育工作者的天职。不管如何,教师要对每位孩子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共

  事。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样才可称得上不辱使命。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那就得不断地更新自己的学识,身为传人之“道”,解学生之“惑”,教师必须具备广博的知识,才能满足孩子的需求。知识时代,教师必须随时代的发展,更新知识。

《义务教育法》对教师提出了以下要求: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

  我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小学教育工作者,刚接受这个神圣的职业,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孩子。因为当你走进幼儿园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孩子、爱护孩子,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即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孩子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孩子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孩子。教师只应在乎孩子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通过暑期的学习,我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小学

  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做好师风师德建设,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关爱学生的成长,发现学生的优点,努力做一名合格的小学教师。

  2014年3月9日

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13

  作为学校中的一名普通教师,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之后,对提高师德修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它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要求,也是《义务教育法》赋予我们的义务。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必须转变观念,树立教育新风。教育原理告诉我们,教育必须有明确的指向性和目的性,主要解决人的发展问题,唤起学生精神世界能动、自主的能力,培养学生成为社会所需的人才。《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教师必须热爱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必须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明确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

  我是一名教师,肩负着育人的重任。于是在学习之余,更应从自己过去的工作中找出不足,必须全身心地去爱自己的学生。喜欢学生,爱护学生,服务于学生,这是一名教育工作者的天职。师魂即师爱。要在实际工作中,时时处处体现师爱其实并不简单。有时,细小的一个工作,看似简单的一种举动,也许会折射出我们教师的教育理念。班级中的王新博同学,知识欠缺的太多,为了使他尽快的追上队伍,就利用课余时间给他补课,同时发动班级学习好的同学帮助他,他的成绩提高的很快。既方便了学生,切实减轻了学生的负担,又节省了时间,提高了效率,更增强了困难学生学习的自信心。我想,这小小的改变中,就蕴涵着老师以学生为本的理念,也是大家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之后的一种新的有效尝试。教师站在了学生的立场上,改变了自己原本已经习以为常的一些教学行为,目的则是为了切实帮助学生解决困难。作为教师,必须要对学生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关注学生原有的基础与能力,因材施教地帮助他们学会学习,因地制宜,潜移默化地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样才称得上不辱使命。

  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地今天,作为我们教育工作者,不能抱着过去的应试教育一套而不放,应该让学生走进更广阔领域学习,力求全面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不断更新自己的学识。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为形成良好的师德风尚而出力,更好地为学生服务,爱岗敬业,使自己成为一名高素质的教育工作者。

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14

  作为一名年轻教师,我热爱读书,每有感触便记录下来,有两句话我摘抄在读书笔记上,感受至深。一句是“如果孩子是鸟,你就是天空;如果孩子是鱼,你就是大海;如果孩子是花,你就是春天”;一句是“先做读书人,然后谈教育。”读书与我们年轻教师的成长,与我们怎样教书育人是息息相关的。

  教师是一个很普通的职业,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这段时间,我特别认真的学习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有了一些体会。“新义务教育法最突出的立法理念和指导思想就是以人为本,保障权利,这样的理念和思想贯穿到了立法整体当中。”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它是在对我国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法律制度。新义务教育法是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并重点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问题作出了规定。新法律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通过学习义务教育法,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总之我认识到: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作为一名教师,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依法执教,爱岗敬业,作到既教书又育人,为培养新一代而作出最大的努力,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15

  经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使我懂得要时刻用《新义务教育法》来规范和鞭策自我,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新义务教育法》对教师提出了以下要求: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我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明白了自我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师,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我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我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是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十分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终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因而,教师的人生,还应当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一样。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进取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一样的可人之处。所以便更需要我们用不一样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应当将新的思想意识和教育观念体此刻教书育人的平凡事业之中;应当将改革和发展的思想观点体此刻自身工作实践中;将开拓和创新的意识体此刻培养学生成才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