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与偏见》读书心得(通用9篇)
《傲慢与偏见》是简·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资料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
《傲慢与偏见》在书中是男女主角感情上的障碍,但在现实社会中也是人们相互之间交流的障碍,更是在正确对待自己,对待事物上的绊脚石。人的缺陷太多,首先是心灵上的陷阱。要想在一生中成就一番事业,无论是知识、教养、还是感情、事业,都需要同自己心灵的种种浅浮的陷阱或阴影做斗争,经过各种误解和长时刻的反复的认识过程,慢慢由心灵克服各自弱点和毛病,而走向开放、洒脱、自由的必然结果。扰扰尘世,做人不易;茫茫人海,佳偶难见。然而没有感情不好勉强别人结婚,只要人品正直,追求美德,不放松向喜之心,不苟且、贪图一时之利欲,追求两心之和谐、相应,运用彼此的智慧,克服心灵上的缺点,终得如愿以偿。
人和人之间的相处总会有一些小小的摩擦,而这些摩擦,往往就是自己内心中所潜藏的弱点或毛病,要和别人能够更愉快的生活,就务必先了解到自己的缺点,并磨去他,其次是了解别人的内心,最后再互相深入彼此,如此一来,你会发现到社会上每一件人、事、物都是如此完美、光明,更进一步激发出你内心深处的感动,发挥出自己的专长去替这个社会、这个国家、这个世界服务,毕竟我门是万物之长,如果人们不再用心去关怀身边的人,不再去付出自己的一臂之力,那么还有谁要去完成这个任务呢?因此从此刻开始,我们就就应将自己原先所存有的毛病给除去,换上一个全新的自我,为崭新的未来打拼吧!
暑假的时候,经同学推荐,我看完了《傲慢与偏见》这本书。它主要讲述的是伊丽莎白和达西先生的爱情故事,但围绕该故事的是另外三个故事,总体上是通过描写四对恋人的经历来阐述作者自己的爱情观。
伊丽莎白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女孩,她心直口快,嫉恶如仇。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她遇见了以傲慢著称的达西先生。自然,伊丽莎白就代表了偏见一方。她对达西产生深深地偏见,以为这是一个无知且傲慢的家伙。而达西先生表面的冷漠及傲慢又使整件事情顺理成章。这是部浪漫又现实的爱情。爱情没有浪漫就失去其美好的色彩了。但是小说中种种关于门当户对,以及财富对婚姻的考量却充斥其中。
交往了足够一段时间后,达西放开关于自己对名节的一些考虑。他向伊丽莎白坦露了自己的爱慕之心,但是她却以为这是对她的侮辱而断然拒绝。她认为傲慢无知并且拆散姐姐婚姻的人不会是什么好人。但是,在达西最后一封信中,他坦露了许多伊丽莎白不知道及误解的细节,这使她重新考虑他的判断。这时候,伊丽莎白才发现,自己对达西的印象只停留在表面,而表面的达西确实像一个傲慢的家伙。达西正人君子的一面在伊丽莎白心中重新展开。到这时她才明白,抛开偏见不去理会,自己对达西也是有爱慕之情的。
整个生活中,他们在一起,他们探索爱情,他们发现爱情。爱情不能靠表面的财富与态度判断。伊丽莎白最终也抛开其矜持的一面,与达西幸福的生活在一起。这是一个喜剧,尽管逻辑简单,却有一个明显的剖开表面的过程。人与人的交往中间,最怕的就是以貌取人。表面不一定和内心是站在一起的,尽管拥有高傲的外表,却含有谦逊的灵魂。这里还有对爱情与婚姻的探索。书中以其他人的失败经历表达对一味追求物质的婚姻的批判,反衬了对真实追寻的爱情的赞扬。
《傲慢与偏见》中主要描写了伊丽莎白、简与达西、宾利之间的故事。简本来与宾利相爱,但因为达西认为简并不爱他,阻止了这场婚姻。后来在伊丽莎白的挽救下,简与宾利结婚。本来伊丽莎白对达西是抱有偏见的,但因为后来知道了魏肯的真实身份,并知道达西付出的努力,渐渐消除了对达西先生的偏见,最后相爱并结婚。在整部小说中,我最喜欢的还是伊丽莎白。伊丽莎白是一个单纯、漂亮,但也很聪明的人。
她一开始认为达西先生自高自大,目中无人,再加上后来林肯先生的花言巧语,于是就很厌恶达西先生。魏肯凭着一副惹人喜欢的脸,装得很绅士,因为伊丽莎白十个很单纯的人,所以轻信了他的活。但她还是很聪明的`,听了达西先生的话,拿他的话比较一下,她就明白了该相信谁的话。达西先生后来因为魏肯与伊丽莎白的妹妹——莉迪亚私奔,花了很多钱来维护伊丽莎白家的声誉,从这里也可以看出达西先生其实是一个心地善良很好的一个人。
而伊丽莎白的一个妹妹莉迪亚却十分轻浮,她喜爱看上去很英俊的魏肯,却不知道魏肯的真面目,但最后还是后悔了,因为魏肯事实上债台高筑。她之所以获得这样的结局,只能说怪她自己。所以,我看完这本书,感触就是:不要轻信别人,不可有害人之心,也不可无防人之心。
刚好最近看完了《简·爱》,又想起了好久之前看过的傲慢与偏见。书翻不到了,跑去某奇艺翻电影版。
电影版还是看起来更舒服一点,一些细节刻画不是很细致,但是整部电影的感情刻画很细腻,而且在背景上也很棒,特别是光影的处理。好像说这部电影就是在英国的乡村取得景,所以才会田园风十足吧。
光看剧情还能发现一点点和《简·爱》相似的地方,罗切斯特先生最开始注意到简的`与众不同,也是因为简耿直的说罗切斯特先生一点也不漂亮。达西目光移不开伊丽莎白的伊始,也大抵是因为伊丽莎白在舞会上优雅的回怼他。伊丽莎白也曾被一个牧师——柯林斯先生求婚过,柯林斯想娶她的理由也是奇葩。不过这个牧师的颜值和圣约翰是没法比的。
简·爱的爱情阻挠是多项的,她的感情是强烈的,经历是坎坷的,作者的写作手法也是多用对比,对比强烈。但是傲慢与偏见多用的手法是讽刺,而且描写比较平静,还有一些喜剧性的手法。这与两个作者的出身有关系,都是出身牧师家庭,但是夏洛蒂从小失去了两个姐姐,家庭生活困苦,写作也就有很大的社会矛盾。奥斯汀生活在乡村小镇,生活是舒适恬静的,写作风格自然不同。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简·爱》中多用到荒原,狂风之类的词语,而《傲慢与偏见》更田园风。
虽然《傲慢与偏见》中有不少个性鲜明的人物,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达西和伊丽莎白,正是从他们身上我看到了自己的身影。达西的个性鲜明,为人傲慢,但我觉得他的傲慢不仅仅是一种单纯的无理,而是一种天生的贵族傲气,他的家族他的出身注定他应该有着股子傲气。虽然他傲慢,然而他办事从来都是有理有据,而且为人低调不张扬,这是我最佩服他的地方。因为在当今,有一部分的人为别人办了一点点小事,就要别人这样那样的,殊不知当你要求他人的时候,你的帮助就已经贬值了。其实只要是一正常的人,别人就会把你的帮助放在心上的,这样也就足够了;另外,达西在认定了伊丽莎白就是他心中的女皇之后,他可以排除任何的艰难险阻(地位身份上的差异,姨妈的反对),为了自己心中的目标奋斗不息,这种执着的精神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对于伊丽莎白我只想用她自己对自己的评价来描述她:我一向自负有知人之明,我一向自以为有本领,一向看不起他人的那种宽大胸襟,为了满足我自己的虚荣心,我待人老是不着边际的猜测多端,而且还要做得使我自己无懈可击。这是多么可耻的地方!可是这种耻辱又是多么的活该!即使我真的爱上了人家,也不应该盲目到这该死的地步,然而我的愚蠢并不是在恋爱方面,而是在虚荣心方面。开头刚刚认识他们两个的时候可以个喜欢我,我很高兴,一个怠慢我,我就生气,因而造成了我的偏见和无知,遇到他们有关的事情,我就不能明辨是非了,我现在才算有了自知之明。一个人对自己做出如此深刻的批判是何等的不容易,我们需要有这种精神,因为唯有这样我们才能有更快的提高,人的一生应该是在不断的总结中度过的!
傲慢的达西和带有偏见的伊丽莎白,因门第与财富的差距一开始没有走一起。然而,在傲慢与偏见之外,达西改变了过去骄傲自负的神态,伊丽莎白消除了对他的误会与偏见,两人从此缔结了美满姻缘。
傲慢与偏见之外,是俩人在各方面的平等,是俩人真正客观认识对方,是美好的结局。
走出傲慢与偏见,走出世俗的禁锢,才发现世界原来如此美好。
贝多芬走出了尘世的喧嚣,在音乐的国度尽情跳跃;居里夫人走出了名利的纷犹,在科学的世界中迈出了更深远的步伐;陶渊明走出了世俗的黑暗,在自由的南山中悠然采菊…………
走出去,人生就此改变,世界就此焕发意义。走出去,走出世俗,走出名利,走出保守,走出套子……走出去,在人生中轻松徜徉,嗅着人间芬芳。
出于保守和闭塞的状态下,人性难以自由的发展,导致自我真正的意愿和想法被桎梏。相当于自己的社会生活被社会和世俗所安排。若不走出原来设定好的套子,那么从你一出生,你的命运就已被安排。这样的恶性循环之下,生活将变得毫无意义,你存在的.意义就只在于按照正确轨道运行。你存在的意义,只在于你存在。
从“子承父业”到“大众创业”,从“按经验去做”到“改革”,从“父母之命”到“自由恋爱”等,越来越多的人“脱离”了原定轨道,向着自己的方向发展。
然而过早地或不正确地脱离,还会导致悲剧发生。在《傲慢与偏见》中不正确脱轨的事例也屡见不鲜。伊丽莎白的妹妹莉迪亚与军官威科姆的私奔,致使全家人深遭诟骂,导致其所有的姐姐妹妹都无法出嫁。现实生活中,童星过早过度地参加娱乐性活动,过分成熟的装束、语言遭到网友“炮轰”。童星们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被反复炒作,发酵,成为人们津津乐道的八卦。他们早早地超过同龄人接触社会,过早离开了“温室”,在聚光灯下展示自我、生活。
走出去,正确、适时地走出去,避开食古不化的轨道,踏上前往美好未来的征程。走出去,不让感情沉睡,不让思想灰暗,不让心灵死寂。生命在行走中才有高度。既然江河东去,时光流逝,我们的脚步就不能停下。那么,走出去吧!
《傲慢与偏见》这本让人看了不禁联想到现实的书,也让我在这个暑假中回想了一下在周遭发生的一些事。“第一印象”这个词语在现实生活中经常拿来被形容为只以一个人与你第一次见面留下的印象来决定他的人品等。
在《傲慢与偏见》中伊丽莎白就是因为第一次与达西在一次舞会上相见时,达西对人的一种傲慢使得伊丽莎白从此以后对这位年轻的少年不理不睬,“误会”的种子也深深地种在了他们之间。再加上骗子威翰的中伤,伊丽莎白对达西产生了一种难以消除的反感,此时误会的种子已慢慢发芽开花。伊丽莎白也一次次地拒绝了达西的示爱,将达西狠狠地推离自己。最终达西了解到如果不将自己身上的傲慢消除,那么他将永远得不到伊丽莎白的认可。于是达西决定离开伊丽莎白。在临走前,他留下了一封信,信中解释了他们之间所有的误会。伊丽莎白看完信后,意识到其实是自己因为对达西的第一印象不好,所以才会有那么多的误会。这时误会的花似乎正在慢慢地凋零。喜欢在寂静我夜晚换起细帘,看沧桑的老着抚琴低吟,看如水的月光悄悄的洒在熟睡的百合上;看远处的点点灯火亮了又灰,暗了又明。忽然觉得:有这样一扇窗,真好。
等到他们再次相遇时,达西的改变使伊丽莎白大吃一惊,他从傲慢变为彬彬有礼。这样明显的改变让伊丽莎白不得不后悔当时不应盲目地听从别人对达西的中伤,也不应该因为达西给他留下的第一印...
偶然间在大学图书馆看到这本书,由于书的主人极力推荐,我满腹狐疑,才决定看完之后再对此书下一个自己的定论。在这种想法推动下,我花了一些睡觉时间将它看完,于是对它的看法大为改观。不过,我这里所谓的改观,并非指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地改变了原先的看法。我所谓的改观,是指现在才发现它并非毫无优点。
先说说我发现的优点吧。从风格上看,它有与众不同之处,这是毫无疑问的,《傲慢与偏见》明显地充满了女性思想色彩,包括世界观及生活方式。这一点在写作内容上得到最好体现:假如是男作家,写出的作品大多具有惊险色彩,而本书中,最激动人心的一段也不过是威克姆与伊丽莎白之妹私奔,作者能想到的最恶劣的行径,也只是一些人与人之间的简单欺骗;贯穿全文的一件事就是母亲如何嫁女儿。这一系列的事实,都表现了这本书的女性化,而这类书在那个时代当然极少,所以我认为这是本书极大的成功之处。
一部好的小说应当可以反映一个时代的风貌,就这一点而言,此书也表现得相当成功。读了这本书,头脑中不难形成当时欧洲女性社会的状况——所有女子都以嫁出去作为一种荣誉,而不管嫁给谁,婚娶成了妇女唯一的人生目标,真正的感情既少见,又难以被理解,作者深刻揭露与批判的正是这些。
就从简单的第一次会面来说,y的性格上给人的“傲慢”感觉,使他在人际交往中给人的初印象就大打折扣,倘若没有后来再次见面深入了解对方的机会,这种印象就会根深蒂固地留在别人的心里,并且随着时间的流逝变得更加强烈,从而形成一种固有的“偏见”。
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性格,拥有像ley那样活泼开朗性格的人在人际交往中往往从一开始就大受欢迎,但像y一样性格的人也不在少数。但让人觉得难能可贵并且值得学习的是Mr。Darcy后来在爱情的.驱使下听从了Elizabeth的建议而有意识地去练习和别人的交流,我们在生活中不会轻易遇到这种让人心醉的爱情,但与人交流的能力的确可以通过日积月累的练习来提高。
如果一个人本质上不坏,他的努力最终会被别人看到并得到接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