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简易合同
【简介】下面是会员“nt4”分享的租车简易合同,供大家阅读。
合同双方约定
甲方(需用车人士),乙方(供用车服务者)
按照中国法规,在双方共同理解与协商下达成以下用车协议:
一. 用车时间
具体日期为 年 月 日 时 分
预计车辆将在市 区 街 号等待,
二. 车辆配置及服务费
确定车辆型号及对应费用总计人民 币 元。
若实际用车中遇车型不可达场,则以同等或更高等级车辆替换,服务时间为车辆至第一地点后的五小时五十公里。花车服务提供额外三十分钟准备,额外延长时间和超出的路程将分别收取固定金额。
三. 签约费用
签约当日,支付订金 元,余款人民币元请于车辆到达时付清。
四. 乙方义务
严格按照协议,确保高品质,高效完成预定服务。
五. 甲方违约
如若违约,不予退还订金,且若订金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仍有追讨权力。延迟支付服务费用,需在天期内补偿并罚缴总服务费%的违约金。
六. 解约情况处理
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时,应全数返还已收到的服务费用并双倍归还订金。
服务未达约定标准,甲方有权向乙方请求支付总服务费%的违约金;乙方委任他人服务,需对服务质量问题负责。
七. 同议解纷途径
对以上条款产生分歧时,可通过协商解决、或请求庆典行业商会调停、并向消费者权益机构申诉,亦或者向当地法院起诉。
本合约即刻生效,需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于甲方支付相关费用后。
共备两份此合约书,请双方留存一份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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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签名):
日期:
乙方(印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