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通用12篇)
甲方(出租人):
住址:
身份证:
乙方(承租人):
住址:
身份证:
丙方(中介方):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原则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在本市区房屋,使用面积平方米,房产证号,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该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该房屋每月租金总额(大写),¥元。
四、该房屋租金年内不变。自第年起,月租金为。
五、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缴纳租金。付款的时间及方式。
六、乙方保证所租赁的房屋权作为房使用。
七、租赁期内,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
八、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并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检查,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九、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着设施,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因甲方不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房屋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阻挠甲方进行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十、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申报手续后,方可进行。
十一、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所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二、租赁期内,甲方如需转让或抵押该房屋,应提前个月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受让权。
十三、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甲方(签章)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地址: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地址: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点:
2.屋内附属设施:
A电器:空调4台,冰箱和洗衣机各1台,电视1台
B家具:床3套,餐桌、沙发、茶几、电视柜、衣柜等
二、租赁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1年:自起至
2.房屋租金:每月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照3个月支付一次;另签订合同时支付押金2400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4.租赁期内的水、电、气、电话、有线电视、网络费用、物管费用、卫生治安等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交纳(甲方也可以带交纳)。
5.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私自将房屋转租、装让或出售等;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损害公共利益;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15天以上;
(4)连续3个月不支付水电气、物业等杂费;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气、电话、有线电视、网络费用、物管费用、卫生治安等费用,并将以上费用账单交给甲方,甲方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得将押金装换成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方,或在租期内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特殊情况需要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房屋后应保持房间整洁,及时清扫清洁卫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乙方负责居住人员的.人生安全、如发生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能私自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赔偿,如发生自燃损坏的,请及时通知甲方处理,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五、其它说明:
(如:入住时的水电度底数)
水表读数:电表读数:天然气:
出租方:
承租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甲方:
乙方:
第一条租赁房屋坐落在、间数 、建筑面积平米、房屋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提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三条租金(大写):
第四条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
第五条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
第六条租赁房屋的用途:
第七条租赁房屋的`维修:
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
第八条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
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
第九条出租方(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
第十条定金(大写)元。承租人在交给出租人。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
2、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
3、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第十二条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
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损坏的,负责赔偿损失。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出租方:(简称甲方)
地址:
承租方:(简称乙方)
地址:
为了发展特区的经济建设,提高单位或个人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莲花路号的房屋,建筑面积,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二、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 元整,并于当月5号内交清。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二个月房租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 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土地使用费、出租房屋管理费水电费、卫生费、由乙方负责交纳。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额5%加收滞纳金;如拖租金达一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应负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八、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乙方不负责任,并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有关问题可按有关法律处理。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签字):
承租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最多不超过人。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个月。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租金总计:人民币元整。
(二)押金:人民币元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10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100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20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2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其中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甲方将自有的座落在的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
一、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个月,甲方从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入股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及费用的。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期满后如果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甲乙双方可以继续签订租房合同。
二、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元整,年租金共计:元整。付款方式为季度付款(即押一付三),乙方在每季度前天内缴纳租金。
2、甲方一次性收取乙方押金元整。合同到期日、物品验收后、费用结清完、甲方退还乙方押金。
3、银行账号:。
三、其他费用
1、乙方负责缴纳电话费、宽带费、卫生费、有线电视收视费、水费、电费、天然气费。
2、甲方在租赁期内付担:物业费(包括电梯费、水泵费)、供暖费。
四、出租人的责任
1、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无故收回房屋,如甲方中途要求收回房屋,乙方可以拒绝。
2、若因客观因素不能出租此房,甲方应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
3、甲方若无故且未征得乙方同意,收回房屋,则作违约论,甲方除退还剩余房款,并应补偿因搬迁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费用。
五、承租人的责任
1、乙方对甲方楼内的设施、设备在使用工程中要进行爱护如有损坏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费。
2、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付租金及各项费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权收回房屋,终止合同。如果提前退租需要缴纳1个月租金,如合同到期乙方不继续租用房屋需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
3、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因乙方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造成房屋损坏或不良后果,乙方必须修复并赔偿损失。
4、房屋因自然损坏,由甲方负责修复,因乙方使用不当而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缮,因不可抗拒而毁损,本合同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六、房屋及收回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3、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
七、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或取消本合同。
附:主要设施、设备清单及表底数
物业维修电话:
自来水电话:
水费:查表出单在银行交,电费:工行充卡,天然气:建行充卡,有线电视费。
出租方:承租方: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该房屋为:建筑面积平方米,装修状况:,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
该房屋权属情况为:
第三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产权证等真实有效的证件。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房屋改善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甲方同意的房屋改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租赁期限
(一)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于租期届满前9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七条租金
(一)租赁保证金: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倍,即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于本合同签订当日支付。
(二)租金标准:元/月,年租金总计:元(大写:元)整。
(三)付款方式:乙方应按季度缴纳租金,付款时间为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前。
租金支付方式可分为现金或转账方式,如转账乙方需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账号中。
甲方开户行:
户名:
账号:
第八条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费、财产保险费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第九条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乙方。《房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日内,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无其他争议后,甲方退还乙方支付的租赁保证金。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如无法由乙方收回而留于屋内的,甲方有权行处置,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对于因装饰装修或拆除行为给房屋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向甲方支付。
(三)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耗性设施除外)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修复。
(二)甲方对于乙方的装修、装饰和添置新物不承担维修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或物业公司等第三方出具证明证实系乙方自身原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租借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转租
乙方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人民币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进行装饰装修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题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违反本区域内《业主公约》的规定,不接受本项目的物业服务公司的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的。
8、其他。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二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有本合同第十二条第四款约定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90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回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
(四)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五)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90日通知甲方,并按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六)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七)其他:。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立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二)甲方有权将本项目所有管理权委托本项目的物业服务公司全权监督管理。
(三)乙方了解本项目状况,承诺自己负责公司经营等事宜,承诺不扰民。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以中文签署,本合同正本一式四(4)份,甲乙双方分别执有每套文本各两(2)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承租方(乙方)签章: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坐落于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一、租房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月租金为元,缴租为支付一次,人民币(大写)元(¥元),以后应提前天支付。
三、约定事项
1、乙方正式入住时,应及时的更换房门锁,若发生因门锁问题的意外与甲方无关。因用火不慎或使用不当引起的火灾、电、气灾害等非自然类的灾害所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无权转租、转借、转卖该房屋,及屋内家具家电,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爱护屋内设施,如有人为原因造成破损丢失应维修完好,否则照价赔偿。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漏水,和阳台摆放、花盆的安全工作,若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3、乙方必须按时缴纳房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协议终止。
4、乙方应遵守居住区内各项规章制度,按时缴纳水、电、气、光纤、物业管理等费用。乙方交保证金元给甲方,乙方退房时交清水,电,气,光纤和物业管理等费用及屋内设施家具、家电无损坏,下水管道,厕所无堵漏。甲方如数退还保证金。
5、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如遇拆迁,乙方无条件搬出,已交租金甲方按未满天数退还。
6、备注;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出租方):乙方签章(承租方):
出租方:(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承租方:(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为了发展特区的经济建设,提高单位或个人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广州市区路(村)街(坊)号的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厅或间)出租给乙方,
作使用。
二、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即:年月)。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元整,并于当月(季)初天内交清。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三个月房租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土地使用费、出租房屋管理费由方负责交纳;水电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由方负责交付。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额20%加收滞纳金;如拖欠
租金达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应负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八、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乙方不负责任,并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有关问题可按有关法律处理。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四、本合同可经公证处公证,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税务部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签章):
年月日
签订地点:
承租方(签章):
年月日
签订地点: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现就双方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中未尽事宜订立以下补充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原则许可乙方的经营方式为体验营销,但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体验营销的合法证件或相关手续,并出具合法的经营资格(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特别许可证等,复印后交甲方备存)。
甲方必须相应的向乙方出具相关证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房屋产权证、产权人许可甲方出租经营的凭证、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房屋出租备案登记证等。)
二、双方同意将该商铺的租赁合同期限改为至年月日止,原《商铺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的内容作废。乙方承诺在年月日前无条件撤离租赁场地。
三、乙方必须在本补充协议签订前向甲方交清此前拖欠甲方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不含照明费公摊、空调费公摊)等,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提供乙方水、电、空调的供给。
四、乙方必须确保前来商铺参加体验活动的参与者(尤其是中老年人)的安全,如在本商场内外发生摔伤、晕倒、伤亡等各种意外事故,系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为了保证意外事故受损者能得到及时救治或处理,甲方应该在事故发生后马上通知乙方,乙方必须立即配合甲方参与事故的处理。如果是乙方的原因造成的意外事故但乙方没有配合甲方处理的,视为乙方违约,每少参与一次事故处理的处违约金元。
五、乙方作为甲方商场的独立商铺,不受商场经营好坏状况的影响,故乙方已预交给甲方的个月(年月日至年月日)商铺租金元、个月(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办公室租租金元,合计元,由甲方作为乙方已交租金全部计收。除此之外产生的租金由乙方按实际应交金额向甲方交清。
六、甲方承诺暂不计收乙方的照明费、空调费等公摊费用,但物业管理费(2元/m2)及水电费,乙方必须按实际应交金额向甲方交清,于年月日结算。
七、在经营过程中,乙方要妥善管理好体验活动的参与者,要求参与者不得在甲方商场内外高声喧哗、争抢拥挤或做有碍甲方商场物业管理及其他租户经营、公共利益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诉或处罚等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八、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商铺租赁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商铺租赁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补充协议中明确所作修订的条款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负责人):
负责人:住址:
电话:身份证号:
日期: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身份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公寓B811,用途:居住,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二条、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为年。
第三条、租金:该房屋每月租金(¥元人民币)万千百拾元整。签订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交纳押金(¥元人民币)万千百拾元整。租户领走房间钥匙把,信箱钥匙把,阳台钥匙把,门禁卡个。若丢失扣除补办金额。押金为保证金,不可作租金用,乙方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押金期满结算后退给乙方。
第四条、交租形式:乙方按月交纳租金,每月日前交纳房租给甲方。退房时,如乙方超过合同期限,则不足半月按半月计算租金,超过半月不足一月按一月计算租金。交租账号:
第五条、租赁期间,每月管理费、数字电视费(或有线电视费)、煤气费、水电费由乙方支付。
第六条、乙方使用房产之前应妥善检查房屋及各项装修、设施,合同生效后,房屋一切维修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七条、乙方不得将房产私自转租或转让给他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押金,且有权让乙方结清一切费用。
第八条、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自用,可在租赁期间解除合同,双倍返还乙方押金。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如乙方租期未满而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有权不退押金。
第九条、合同期满时,双方要续签合同,必须在期满前三十日磋商,该合同继续生效。
第十条、乙方超过七天仍未前来交租,视为乙方违约终止合同并放弃租赁房内所有遗留物品的所有权,甲方有权没收押金,且可不经法律程序不另行通知终止租赁合同,并将此房屋另行出租。
第十一条、乙方租期满搬出时需将该房间卫生清理干净。否则,扣出卫生清洁费100元。
第十二条、如乙方违反合同中任何一条规定,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并没收押金。
第十三条、乙方使用房产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特区的有关条例规定,遵守社会公德,遵守该花园管理处的各项规定和人员的管理。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代表完全知悉且同意上述规定,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均具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入住时煤气、水、电,甲方交乙方物品如下:空调、热水器、煤气炉、抽油烟机、鞋柜、米床和床垫、双座沙发、米玻璃茶几、电视、冰箱、洗衣机。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年月日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年,自年月x日起至年月x日止。
第三条租金和押金
1、租金按年支付。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元),经双方平等协商,承租方应提前一个月交纳下年房租。
2、押金个月的房租,元整(元)。
第四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租赁期间内的取暖费,物业费,水电费,卫生费,电话费,上网费,燃气费,车位费,有线电视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交纳。
2、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设备的费用。
第五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甲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元(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元(元)。
第六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才能在租期内将房屋转租给他人,并对其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a.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15日的。
b.欠缴各项费用达1,000元的。
c.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d.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e.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f.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g.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4.其它的法定的合同的解除情形。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有第七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导致甲方解除合同或提前退租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押金全额为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抵付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2.在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
第九条争议处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年月日
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