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承包合同【精品11篇】
甲方(发包方):现住址:
乙方(承包方):现住址:
因乙方的生产需要,为了更加提高经济效益,故需充分利用水资源,现就甲方自行所有的一口鱼塘,经甲乙双方认真协商订立本合同书,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发包的鱼塘座落及面积:该塘座落于,面积约亩。
二、承包期限:本协议承包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三、承包金额和付款方式:
1、合同的总金额为:元。
2、付款方式为:
a、年1月1号付款元(第一次付款)。
b、年12月31号前付款元(第二次付款)。
c、年12月31号前付款元(第三次付款)。
d、年12月31号前付款元(第四次付款)。
e、年12月31号前付款元(第五次付款)。
f、年12月31号前付款元(第六次付款)。
四、承包期间,鱼塘边不能栽种树木。
五、在承包期间,其塘塍、便的管理由乙方负责。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地震、特大洪涝等)造成该鱼塍、便倒塌,修复由甲方负责,甲方因修复鱼塘便耽误乙方使用,如不减乙方当年承包金,其合同期限顺延一年。
六、在承包期间,塘内的蓄水由乙方负责管理,用水甲方负责安排,其塘内的.最高水位以本塘常年平水缺为限,最低水位以塘中心60公分内。
七、乙方需要排水、抽水时,如发现水质有毒、污染物等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八、承包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改变该鱼塘的使用性质,不准建永久性建筑物。否则,在承包期满,将自动拆除。
九、承包期间,乙方不得随意转租他人。
十、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修改或解除本协议。如甲方代表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如甲乙双方双方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各存一份。
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规、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建筑面积1098平方米
4、结构形式:现浇结构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承包内容详见设计的邻水县教育局施工图设计图纸和子项名称场区工程施工图。包括装饰、水、电、化粪池、散水等。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以开工通知为准) 竣工日期:年月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1、乙方承包的全部工程质量目标为达到国家及广安市规范要求,验收合格,有防水要求的,防水施工合格率达到100%。若部分达不到规范要求的,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直到符合规范标准条件,工期不得顺延。
2、乙方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必须配备与本合同施工派驻人员备案一致的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安全、进度保证体系,施工技术力量不能满足本工程要求的乙方应及时进行调整。
3、本工程采用自拌,标号满足设计C30砼。
五、合同价款及承包方式
1、承包方式:本工程乙方依照施工图及施工会审纪要、施工组织设计、现场施工条件、合同条款。包人工、包材料、包设备安装、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施工期间水、电费和综合费用等,本合同造价实行一次性包干的承包方式(所有税款由甲方代扣、代缴)。无论市场物价、人工工资或政策发生任何变化,本项目合同造价不作任何调整。本工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甲方购买。
2、合同价款:工程造价每平方米800元。建筑面积约1098平方米(以竣工的建筑施工图实际为准)金额约人民币元(大写:捌拾柒万捌仟肆佰元整)。
3、乙方负责解决用水用电的管理及费用(乙方自行安装水电表计量计费,并自行缴纳水电费);乙方在施工期间内垂直运输机械、脚手架的使用、生活生产临时设施及材料堆场地以及部分项目施工完毕后的修补,包括施工完工的成品保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六、工程进度及付款方式
1、工程进度及其它要求
(1)以开工通知为准,甲方宏观控制乙方工程进度为:主体工程在2个月内完成;室内外装饰工程在2个月内完成(含室内垫层、细石砼找平);验收合格完善各种资料并备案。
(2)竣工前乙方清理建渣完毕,拆除机械设备和临时设施。
2、工程款的支付方式:本工程压层付款,板面完成封顶前预付款不超过20万,竣工完善、职能部门验收合格付总造价的95%,剩余5%质保金在两年内付清。
七、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承担总造价10%的违约金。
若甲乙双方有争议部分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下,起诉邻水县人民法院裁决,保护双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订立时间: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已经将位于面积为亩农用地承包使用,现将土地转租给乙方使用。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以甲方的土地承包合同为准。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地上物的处置
该土地为空白地,无任何地上附着物。
五、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元,承包期限内总计元。
2。承包金分两年四次交清。第一次为合同签订之日,付款。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第二次于20xx年12月31日前付款。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第三次于20xx年5月31日前付款。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第四次于20xx年12月31日前付清所剩余款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水、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5。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6。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不得隐瞒与此处土地有关财务纠纷和债权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土地赔偿款归土地所在村集体所有,地上物赔偿和青苗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裁决。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拿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甲方:(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租赁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 的土地,共 亩。以每年每亩租金 500 元租给乙方,共计每年租金 元整。若年后产生利润,从第年起租金按每年增加50元亩,增至期满为止。若种植失败或未产生经济效益,将维持每年500元亩的租金不变。租赁期间除本协议规定的租金外乙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二、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租赁期限年。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意续租,乙方应以甲方续租优先。若乙方在经营期间,经济效益差,可以在合同到期前解除本合同,但甲方不得在合同到期前解除本合同。
三、租金支付方式: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每年 500 元人民币,租金采用每年一付方式,付租期定于每年月日,付当年租金。
四、结算方式:以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必须手续完备,无争议,若出现争议,甲方必须负责解决,否则作甲方违约处理。甲方不得以任何籍口干涉或阻碍乙方的经营开发,在合同期内甲方擅自收回乙方所租土地。
六、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违反,如甲方单方终止合同的,甲方要补偿乙方所投入的生产及管理成本外,还必须双倍补偿乙方所种作物的经济价值;如乙方违约,已支付的承租款不予退回,所投入的生产管理费用甲方不作任何补偿,甲方收回土地。个人土地承包合同书
七、在合同期内,如遇土地国家政策征用的,甲方应在收回土地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征用时土地补偿归甲方所有,其他补偿归乙方所有。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协调补偿等相关事宜。本协议自补偿到位之日起自动解除。
八、租赁期内,甲、乙双方的人事等相关变动不得影响此协议的执行。
八、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双方遇到分歧应协商解决,若达成一致可另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食堂承包事宜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营方式
1.甲方提供厨房、餐厅、员工食堂的全套厨房设备。
2.乙方负责厨房设施的维护,若发生损坏,乙方需照价赔偿或重新购置。
3.乙方自行采购、加工,负责食堂水电等,自负盈亏。
4.乙方自行安排厨房员工,并负责厨房员工工资福利。
二、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履行合同,做好协调工作。
2)甲方对乙方进菜、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3)甲方协助乙方维持食堂治安秩序,并加强对员工的教育。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食堂的经营管理,具体包括食堂人事、菜肴的搭配与制作、就餐环境卫生、服务等。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食品卫生的标准。严禁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及非法渠道购买的食用油、地沟油等。保持菜肴的新鲜、卫生和安全。
3)乙方必须按时供应甲方员工就餐,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好。
4)餐后认真清洗食具并消毒工作,食堂内部、用餐大厅、周边环境卫生全面清洁整理。经常清理食堂内外水池、下水道,确保畅通。经常清理灶台及炊事用品污垢。
5)做好消除蚊、蝇、鼠害。
6)冰柜定期清理、除霜、消除异味、生熟物品分开存放。
7)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
8)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工资和福利均由乙方负责。
9)厨房员工应遵守甲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厨房纪律。
三、伙食标准
1)中餐5元/人,晚餐5元/人。其中中餐标准为2荤1素菜1汤,晚餐标准为2荤1素菜1汤,米饭任食。(如有变动,双方协商核定)
2)乙方需按月提供购买清单以便甲方核查。
四、结算方式
甲方按ID用餐系统核定用餐数,按月计算餐费,于每月的15日前以现金或支票付给乙方。
五、合同期限
合同期一年,即从2017年3月1至2018年2月28日止。合同期满,双方如无异议,自动续约。
六、合同终止条例
若甲方有意终止合作关系,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乙方有意终止合作关系,须提前30天通知甲方;
七、违约责任
1.因乙方提供不洁食物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严禁从非法渠道购买包装标志或标志不全的食用油、地沟油,如发现立即终止合同并予以严罚,涉嫌触犯刑律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3.员工食堂只针对甲方员工开放,严禁对外销售,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单方提出解约并不做任何补偿。
八、须遵守的食堂相关规定
1.用餐时间:中餐12:00—13:00晚餐17:30—18:30
2.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定,讲究个人卫生、勤剪指甲、勤理发、不要随地吐痰。
3.食堂全体从业人员配备两套以上的专用工作服装和帽子。
4.食堂采购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发现有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不得加工或使用。
5.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要求去操作,防止食物中毒。
6.清洗干净后的餐具要整理齐备且有规律地摆好。
7.每天清理,每月三次大扫除,确保厨房环境卫生。
8.加强对餐厅工作台及工作区域的卫生管理,随时清扫,使之无弃物、垃圾、油污及死角。
9.盛废弃物容器保持干净,使弃物不外溢并加盖放置,并对弃物进行及时处理。
10.食堂应按照“生进熟出”的原则合理安排工作程序,防止生熟食品交叉污染。食堂应设有食品原料储存、原料初加工、烹饪加工、备餐、用餐、餐具工用具清洗消毒等相对独立的专用场地,其中,备餐间必须单独设立。
11.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餐分餐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12.食堂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害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13.要加强食堂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食堂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随意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等,以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员工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14.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及其原料。要确保食品及原料进货渠道的可靠、规范,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卫生。
15.每天对所采购的食品原料进行质量检验,并有验收记录;对直接来源于生产单位的食品索取证件。
16.在食品贮存场所内,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17.接触和盛装原料、未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九、其它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为对员工餐厅综合管理,提高员工膳食标准,经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同意员工餐厅由乙方承包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内容及经营范围
承包甲方房屋使用权及甲方员工餐厅,负责供应甲方员工(早、中、晚餐)以及公司接待用餐。
二、承包期限
本合同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为止,有效期为年。
合同期满后双方要求续签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三、餐费标准
甲方食堂餐费标准按每人每顿单价计:元。
四、场地使用及相关费用
甲方将租赁给乙方经营饭店使用,租金按年计算每年元。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供应甲方员工(早、中、晚三餐),须准时开餐。
供应时间为:
早餐:
午餐:
晚餐:
2、乙方应努力提高饭菜质量,菜的式样要经常轮换,避免一周之内多次重复。
3、甲方如有接待任务,提前告知乙方准备,乙方必须做到饭菜及时,服务热情周到。
六、结算方式
乙方每月日之前,将承包费用元以现金方式提交给甲方。
七、违约责任
1、经营期间,双方不得擅自中断合同,单方无正当理由提出解除合约,需经双方协商后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按上月营业额补偿对方。
2、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时或不充足供应职工膳食。
八、争议的解决
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诉至人民法院解决。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负责人: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米,东西长米,四至为南至 ,北至,东至,西至。
二、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 起 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元,共计元(大写)。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年承包费用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月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年月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乙方(签章):负责人(签章):
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达成如下条款,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愿将 自有门面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甲方门面装修固定财产卷闸门、室内外设施齐全。
三、租赁经营时间:租赁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限为 年。
四、租金:1、门面月租金双方协商为 元,乙方在合同签订时一次性向甲方交清当年门面租金。每年租金递增 ,不准拖欠和以各种理由拒交。
2、甲方提供:水电表设施齐全,供乙方使用。水电费由乙方负责,乙方按月向供水电部门或者向甲方交清水电费、不得拖欠、拒交,否则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水表底表吨位 ,电表底数度数 .五、租赁责任:1、乙方对甲方的门面所属建筑物和装修的固定财产不得随意该拆,如乙方需装修改造门面内外,乙方自行处理好各种关系方可装修。乙方施工不得危及房屋门面安全。
2、甲方的门面室内外所有的固定财产及不固定的财产和配套设施若有损失或遗失,均由乙方赔偿和维修改造好,费用由乙方负责。
3、合同期满,乙方所增设和改换的固定设施不得拆除和损坏,一切设施如有损坏,乙方照价赔偿或修复,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
六、违约责任:乙方不得将甲方门面单方面和因其他理由为由转租给他人经营和使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门面,终止乙方合同。乙方若有特殊情况,需转让门面必须经得甲方先同意,门面租金由甲方决定,对乙方无权作主,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纠纷和刑事责任一切都由乙方负责。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甲方:(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租赁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 的土地,共 亩。以每年每亩租金 500 元租给乙方,共计每年租金 元整。若三年后产生利润,从第四年起租金按每年增加50元/亩,增至期满为止。若种植失败或未产生经济效益,将维持每年500元/亩的租金不变。租赁期间除本协议规定的租金外乙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二、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租赁期限 10 年。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意续租,乙方应以甲方续租优先。若乙方在经营期间,经济效益差,可以在合同到期前解除本合同,但甲方不得在合同到期前解除本合同。
三、租金支付方式: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每年 500 元人民币,租金采用每年一付方式,付租期定于每年 月 日,付当年租金。
四、结算方式:以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必须手续完备,无争议,若出现争议,甲方必须负责解决,否则作甲方违约处理。甲方不得以任何籍口干涉或阻碍乙方的经营开发,在合同期内甲方擅自收回乙方所租土地。
六、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违反,如甲方单方终止合同的,甲方要补偿乙方所投入的生产及管理成本外,还必须双倍补偿乙方所种作物的经济价值;如乙方违约,已支付的承租款不予退回,所投入的生产管理费用甲方不作任何补偿,甲方收回土地。个人土地承包合同书七、在合同期内,如遇土地国家政策征用的,甲方应在收回土地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征用时土地补偿归甲方所有,其他补偿归乙方所有。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协调补偿等相关事宜。本协议自补偿到位之日起自动解除。
八、租赁期内,甲、乙双方的人事等相关变动不得影响此协议的执行。
八、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双方遇到分歧应协商解决,若达成一致可另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为加快广场的开发建设,确保年该项目能顺利交付使用,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广场主体结构工程承包事宜达成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广场主体结构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位于交汇处(祥见初步规划图),占地面积约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二、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全部主体结构工程(详见规划设计图及施工合同)。
三、工程承包模式:甲方向乙方发包,由乙方采用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等全包干的方式承包。
四、本项目工程总造价:按中国建筑国营二级收费标准计费,约元人民币(元)。
五、工程质量要求:必须能通过中国质检部门的质量验收。
六、施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日历天。因甲方原因或者不可抗力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施工期可以顺延。
七、工程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1。乙方所承包工程的总价以最后工程竣工结算价为准。
2。乙方同意甲方用自己控股的将有限公司已取得的用地一块转让给乙方冲抵甲方应付给乙方承建本项目的工程款,差额部分,双方届时另外协商,该地块位于,占地面积平方米,可建商住面积为平方米,单价为元/平方米,总价为元人民币。
3。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地皮首期转让金了元人民币,具体支付数额及时间如下:
。
4。甲方在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的同时,乙方与甲方签订一份欠款协议书,并向甲方出具经律师行签印的欠甲方元人民币地价款的欠款依据凭据。
5。甲方根据乙方在广场工程上的进度投资款额分批向乙方开出收款收据,每月开出一张,直至广场主体结构工程完工为止,待工程竣工结算后,如果结算总额与收据总额不一致时,以最后结算总额为准,冲抵乙方向甲方开出的欠据。
八、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是否按已确定的规划及设计图纸的要求建设施工。
2。为确保工程按期完工,甲方有权检查乙方的建设施工进度。
3。为确保工程质量,甲方对乙方施工中不合格部分,有权指令乙方返工、修改。
4。甲方负责本项目用地范围内的三通一平,确保乙方进场后能正常施工。
5。甲方负责用以抵工程款之用地的三通一平,确保乙方能正常开发建设该地块。
6。甲方负责办理以地抵工程款的用地的转让手续,并配合乙方办理单项房地产开发公司成立的有关合法手续。
7。甲方必须办理好广场项目开发建设的各种合法手续。
8。甲方负责协调好因本项目的施工建设而涉及的外部关系。
9。甲方必须在年月日前向乙方提交广场完整的主体结构施工图纸,以利乙方进行施工前的工作准备。
九、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有权按已审定的设计图纸的要求,采用全包干的方式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建设任务。
2。抵工程款商住用地转让给乙方后,乙方有权立即投入开发建设,并可预售楼花,开发、预售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
3。乙方必须按规划、设计图纸之要求建设本项目之主体工程,并保证质量,按期完工。
4。在建设期内,乙方除应向甲方提交工程施工组织计划和施工进度计划表外,还须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施工进度表,供甲方备查和督促之用。
5。乙方须认真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甲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指令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对经检查检验不合格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返工、修改的费用。
6。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在广场主体结构工程未完工之前,不得将黄扑地块转让或抵押给第三者,必须是乙方自行开发,在有利于广场建设的情况下,确需转让、抵押该地块时,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转让或抵押,但转让、抵押该地块所得资金必须优先用于黄扑地皮或广场的开发建设。
十、保证
1。乙方保证能按期按质完成广场主体结构工程的建设任务。
2。乙方保证转让或抵押黄扑地块所得资金全部进入甲乙双方在设立的共同帐户。根据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黄扑工程进度情况有计划地使用该资金。万元以上的支出由双方共同签名方能提款,每周乙方需向甲方汇报使用情况。
3。乙方必须确保广场工程的资金充足。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广场无法继续施工,或不能按期完成广场主体结构工程。甲方有权凭乙方出据的借据及律师楼签印的所有关于本合作内容的法律文件,依法查封甲方已转让给乙方的黄扑地皮及其地上所有建筑物,并可以此弥补甲方的损失。对乙方在广场项目中的投资亦同时终止核算,甲方还有权追究乙方其他方面的违约责任。乙方愿意用自己公司的名誉及公司自有资产作黄扑地皮等值资产的担保。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资金不足或自身管理的原因导致广场工程半途停工7天以上,或落后计划进度15天的,甲方有权每天罚款乙方元人民币,从乙方落后计划进度的第一天起开始计算。如果乙方落后计划进度满30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乙方巳投入的资金一概不予核算和退还,并有权凭乙方开出的借据请求乙方还款。
2。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广场的主体结构工程任务,每超过一天,甲方罚款乙方元人民币。
3。甲方不按期将黄扑地皮转让给乙方,乙方有权不付首期土地转让金元人民币。
4。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第三项付款的,甲方有权按逾期付款的金额期限,以月息三厘计罚乙方。超过30天未付齐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乙方提前完工的,每提前天,奖励元。
十二、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发包方
承包方
为发展农业经济,增加个人收入,个人承包水田合同书。甲方同意将个人的,有偿发包,给乙方种植甘蔗。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维护各自权益,经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田地的归属权:土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在承包合同的有效期限内享受有承包经营权。
二、土地承包期限:承包期为 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承包地点:经甲乙双方到现场对 村屯,水田亩,指界四至范围必须确认清楚。
四、承包面积:经甲乙双方到现场进行测量确认为准。
五、承包金额支付方法:每年每亩 元人民币。乙方采取分期支付方法,共分期付款(一年一付的方式)。即年月,年月,如此类推,计算支付每期的承包金。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保障乙方所承包的田地有合法、完整、确定的所有权,且将该土地发包,界址确认清楚,并协助乙方办理合法的田、地承包手续,如有内部纠纷或外部发生争议,甲方负责出面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及因纠纷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维护乙方生产经营不受他人侵犯,负责教育和监督本屯和邻屯群众,不得进入乙方生产承包区域范围内进行放牧、取土、砍伐甘蔗、葬坟、毁损、起砖窑、开采地下矿物以及野外用火等行为。如甲方有以上不当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在承包区域内原有的道路设施无条件保留,乙方有权开通道路通往承包地,所占用甲方少部分田地的,甲方无偿理顺及提供,合同范本《个人承包水田合同书》。
4、在承包期限内,未经承包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收回承包地,如无故收回承包地,因此造成乙方一切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在承包期限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承包金或变相额外加收其他费用或提前终止合同。
6、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甘蔗基地时,土地补偿金归甲方,基地内的甘蔗补偿金归乙方。
7、本合同生效后,不因甲方法人变更而改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依据合同之规定,对承包地取得相对独立的生产经营权。
2、在承包期限内,承包人意外身故的,该承包人的合法继承人有权继续承包,承包合同由继承人继续履行,直至承包合同期届满。
3、乙方所需要劳务工,由乙方自行招工与甲方无关。
4、承包期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原承包地享有优先承包权。
5、合同期最后一年,因砍伐指标未能办理,而无法及时砍伐的,乙方有权延期至砍伐甘蔗完为止。
6承包范围内之田地,因权属争议致使乙方无法进行生产经营的,甲方一定要退回该争议田地面积相应的承包金给乙方。
7、在承包期内,国家对土地有新的政策规定,乙方有权享受新待遇的规定。
八、违约责任
1、各方应以诚实守信的原则尽力尽责履行自己的义务,因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致使另一方造成实际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甲方违约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从应上交给甲方的承包金中扣出。
2、乙方要按时缴纳承包金给甲方,逾期六个月未缴纳的,则从第二个月起按银行同类同期流动资金贷款的利息加付逾期付款部分的违约金。
3、甲方要按时交付发包田地给乙方行使承包经营权(即双方确认面积后一个月内),反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九、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要补充条款,经双方协商后可修改补充,补充条款经双方签字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合同的终止条件
(1)双方协商同意,并不因此损害国家和他人的利益的。
(2)国家对土地政策有新的规定,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由于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致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承包经营的田土地被合法征用的。
(5)承包者丧失经营承包能力,致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的。
十、合同的份权和生效,乙方承包满期五年后要负责挖出蔗根,不满期四年的不负责挖出蔗根。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各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