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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劳务用工合同合集13篇

2024-03-15 09:50:42合同

标准劳务用工合同合集13篇

标准劳务用工合同 篇1

  甲方:物流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协议项目

  乙方在甲方指定区域内经营桑奥快运的相关事宜,乙方负责该区域内的服务、售后和市场开发等。

  第二条协议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从年月日开始到年月日止,在此期间内,甲乙双方联合协作经营。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权利和义务:

、乙方及其下属完全拥护桑奥快运物流公司的任何决策并且认真履行。

、乙方无条件完全维护企业形象,力争树立嘉峪关物流行业新标准。

、乙方负责桑奥快运在嘉峪关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广告宣传、服务等。

、乙方愿意接受桑奥快运物流对乙方的物流运作进行绩效考核,如不能完成相关考核,愿意接受相应的经济处罚。

、乙方负责购买桑奥快运嘉峪关站的各类保险。

、乙方负责清点到嘉峪关的货物数量,一旦签字确认,如有货物丢失,均有乙方负责。

、乙方无条件执行由公司制定的货物派收价格和服务标准。

、乙方不能无理拒绝和擅自停止、更改物流服务内容,也不能更改产品的所有权性质。

、乙方只对客户商品的外包装负责,即在外包装完好的情况下,已经证明我方实现了物流服务的标准。

  0、乙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对产品的合法性和交易的合法性不负责。

  1、乙方负责将所有货款于次日早晨缴纳给公司。

  2、乙方如果没有收取客户代收款而放货,相关经济损失,均有乙方负责。

  3、乙方只对签收后的货物承担相关责任,不对在酒泉至嘉峪关路线上运输中的意外事故负责。

  4、因为乙方原因,造成货损和丢失的,乙方要负责赔偿。赔偿方式是乙方先上报公司,然后向客户或者供应商协商赔偿事宜。

  2、甲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合作范围内的物流运作进行考核。

、甲方有权更换不合格的物流合作者。

、协助乙方开拓本地市场并及时处理在售后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甲方负责货物价格制定和服务标准制定。

、甲方负责按月准时发放乙方的提成。

、甲方不能无故解除合同,如果乙方能够完成公司制定的相关绩效考核,公司不能随意终止合同。

、为实施营销策划,有营销方案决定权利和价格体系决定权。

、对乙方客户投诉的监督权。

、对乙方经营活动的监督权。

  第四条约束条款甲方在乙方授权经销期限内受如下条款的约束:

  1、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保证金元(大写:),以保证甲方营销模式及制度、形象以及服务的统一性、完整性。当乙方违反保证项中之任意一项时,甲方有权处以乙方相应的罚款。

  2、乙方出现下例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销商资格;触犯法律时,甲方将追究乙方相应法律责任:

、故意毁损甲方声誉形象的;

、不执行甲方控制价格,乱定价格扰乱市场秩序的;

、对客户,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对甲方有欺骗、欺诈行为的;

、故意拖欠甲方货款一周以上的;

  第五条结算方式

  1、甲方给乙方按提成结算,按照甲方发往嘉峪关的货物运费%提成。

  2、甲方给乙方按提成结算,按照己方发往外围的货物运费%提成。

  3、甲方每月日,给乙方结算提成。

  4、乙方每日所有款项,必须次日早晨将货款交付于甲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及处理方式

  1、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不得违约,否则对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否则将视为违约;如造成甲乙双方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其相应经济损失。

  第七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则应诉诸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本合同附件,同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邮政编号:邮政编号:

  开户行:开户行:

  银行帐户:银行帐户: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签定日期:签定日期:

标准劳务用工合同 篇2

  招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学校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甲乙双双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作岗位

  甲方根据自愿报名、综合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自签约之日起,聘用乙方为甲方的.

  第二条、工作职责

  1、.

  2、.

  3、.

  第三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聘用期间考核结果以及甲乙双双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聘用合同。聘任期限另行商定。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签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安排乙方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数量,并对乙方提出具体的工作职责要求。

  (2)甲方提供给乙方为正常开展工作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3)甲方根据聘用合同的约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按月准时核发乙方应得的工作报酬。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享有参与学校办学、教育教学、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等方面的权利。

  (2)乙方每月有权获得由甲方支付的工资(含甲方为乙方缴付的三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金)元。

  (3)乙方接受甲方根据内部岗位、目标责任制要求进行的考核。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间享受甲方正式教职工一半的节日补贴。

  (4)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间,必须由个人向相关机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劳动保险基金。乙方患病、因公导致负伤、致残的医药、住院费用,由乙方向社保部门提出申请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予以报销,甲方不再承担与此相关的任何责任。乙方因公负伤、致残治疗期间,享受甲方发给的基本工资。乙方非因公导致负伤、致残的医药、住院费用及其它一切责任,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担。

  (5)乙方在招生奖励等方面享受与甲方教职工同等的待遇。

  (6)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服务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甲方可按规定予以处理。

  (7)乙方事、病、婚、丧假,必须执行由甲方制定的《山丹培黎学校教职工考勤办法》。

  (7)乙方必须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乙方要忠于职守,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关爱学生,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维护甲方声誉。

  (8)、乙方在受聘期间,不得擅自离职、辞职;不得再兼任有报酬性的其它职业。

  第五条、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因无法抗拒的非人为因素等特殊情况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可以解除、终止本合同。

  (1)在聘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不能履行工作职责,品行不端正、品德修养差,经甲方教育仍不改正,在甲方师生中造成恶劣影响者。

  (3)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4)严重失职,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劳动教养的。

  (6)患病或者因公、非因公负伤、致残,医疗期间或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7)连续旷工达天以上或聘任一年内累计达天以上的。

  (8)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六条、合同解除处理

  1、如果甲、乙双方一方要解除、终止本合同,需提前月书面通知对方。

  2、甲乙双双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归还在受聘期间由甲方提供给的设备和财产,交割手续清楚后方可离校,否则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己方相关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任何一方无故擅自解除、终止本合同的,要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未履行合同的时间计算,每少一天,违约金按元支付。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在管辖地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依法起诉。

  第九条、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双双鉴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双协商,作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双各执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标准劳务用工合同 篇3

  (甲方)招(聘)用(乙方)为职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来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合同期限为年个月;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为工作任务完成并终止合同的标志。

  (二)双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个月为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乙方必须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间的工资标准为:元/月。

  (二)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执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乙方正常工作情况下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元/月。

  2.计件工资:乙方正常工作情况下的基础工资为元/月,其余按乙方岗位计件单价及完成情况计发。

  3.岗位工资:乙方的岗位工资标准为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岗位调整,按新岗位所对应的工资标准执行。

  4.其他工资形式。具体办法在本合同第十二条中明确。

  (三)甲方每月定期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乙方工资。

  四、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社会保险

  1.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参加退休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金;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治疗期间或医疗终结后的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省、市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待遇和停工治疗期间的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按广州市医疗保险规定和甲方的规定执行;

  4.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优抚金、生活补贴、供养亲属死亡补助费等,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由社会保险机构和甲方分别计发。

  (二)福利待遇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工作时间

  1.甲方经批准,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乙方执行以下工作时间制度:

  (1)标准工作时间:乙方每天工作小时,每周工作天,每周总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统一安排;

  (2)不定时工作:乙方的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职责要求灵活安排;

  (3)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乙方的工作时间在月/年内综合计算,但每天总的工作时间不超过11小时。

  2.在本合同期内,如乙方的工作岗位依法变更,按新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3.甲方如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二)休息休假

  1.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节日假、公休日假、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和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可给予乙方同等时间补休,但补休后不再支付加班工资;无法安排补休的,甲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三)甲方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条件,切实保障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其岗位有关的安全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可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劳动纪律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奖惩。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方因签订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必须提前七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条件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失效;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符合开除、除名、辞退条件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商业秘密,对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与乙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六)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职工而与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企业经济性裁员规定所确定的程序进行。

  (七)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以上第(五)(六)项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后被确认为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的。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九)除上述第(八)项规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超过三十日甲方应当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乙方依前款规定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的以下经济损失:

  (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终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1.本合同所确定的工作任务已经完成;

  (十一)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或通知时间不足的,应当按相差的天数,以解除或终止合同前一个月乙方的日平均工作为标准,支付赔偿金给对方。

  (十二)解除或终止合同后,甲方应当在十日内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八、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的发放

  (一)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第(三)(五)(六)项规定解除本合同,应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或医疗补助费。

  (二)乙方个人非因甲方的原因而解除合同的,甲方可不发给经济补偿金。

  (三)本合同期限届满,甲方不与乙方续订合同的,应按《广州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支付乙方生活补助费。

  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不低于本合同终止前的标准的情况下,不与甲方续订劳动合同的,甲方可不发给生活补助费。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甲、乙双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的;

  3.乙方有本合同第七条第(四)项第点情况的;

  (二)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违约金。一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元;

  2.赔偿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对方损失的,还需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违约方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

  (1);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违约方可以减轻或免除违约责任:

  1.违约行为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

  十、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办法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和省、市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二、双方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人:

  鉴证日期:年月日

标准劳务用工合同 篇4

  (甲方)招(聘)用(乙方)为职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来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合同期限为年个月;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为工作任务完成并终止合同的标志。

  (二)双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个月为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乙方必须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间的工资标准为:元/月。

  (二)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执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乙方正常工作情况下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元/月。

  2.计件工资:乙方正常工作情况下的基础工资为元/月,其余按乙方岗位计件单价及完成情况计发。

  3.岗位工资:乙方的岗位工资标准为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岗位调整,按新岗位所对应的工资标准执行。

  4.其他工资形式。具体办法在本合同第十二条中明确。

  (三)甲方每月定期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乙方工资。

  四、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社会保险

  1.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参加退休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金;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治疗期间或医疗终结后的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省、市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待遇和停工治疗期间的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按广州市医疗保险规定和甲方的规定执行;

  4.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优抚金、生活补贴、供养亲属死亡补助费等,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由社会保险机构和甲方分别计发。

  (二)福利待遇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工作时间

  1.甲方经批准,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乙方执行以下工作时间制度:

  (1)标准工作时间:乙方每天工作小时,每周工作天,每周总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统一安排;

  (2)不定时工作:乙方的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职责要求灵活安排;

  (3)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乙方的工作时间在月/年内综合计算,但每天总的工作时间不超过11小时。

  2.在本合同期内,如乙方的工作岗位依法变更,按新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3.甲方如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二)休息休假

  1.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节日假、公休日假、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和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可给予乙方同等时间补休,但补休后不再支付加班工资;无法安排补休的,甲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三)甲方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条件,切实保障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其岗位有关的安全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可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劳动纪律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奖惩。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方因签订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必须提前七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条件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失效;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符合开除、除名、辞退条件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商业秘密,对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与乙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六)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职工而与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企业经济性裁员规定所确定的程序进行。

  (七)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以上第(五)(六)项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后被确认为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的。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九)除上述第(八)项规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超过三十日甲方应当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乙方依前款规定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的以下经济损失:

  (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终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1.本合同所确定的工作任务已经完成;

  (十一)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或通知时间不足的,应当按相差的天数,以解除或终止合同前一个月乙方的日平均工作为标准,支付赔偿金给对方。

  (十二)解除或终止合同后,甲方应当在十日内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八、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的发放

  (一)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第(三)(五)(六)项规定解除本合同,应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或医疗补助费。

  (二)乙方个人非因甲方的原因而解除合同的,甲方可不发给经济补偿金。

  (三)本合同期限届满,甲方不与乙方续订合同的,应按《广州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支付乙方生活补助费。

  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不低于本合同终止前的标准的情况下,不与甲方续订劳动合同的,甲方可不发给生活补助费。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甲、乙双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的;

  3.乙方有本合同第七条第(四)项第点情况的;

  (二)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违约金。一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元;

  2.赔偿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对方损失的,还需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违约方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

  (1);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违约方可以减轻或免除违约责任:

  1.违约行为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

  十、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办法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和省、市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二、双方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人:

  鉴证日期:年月日

标准劳务用工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工作人员)(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文化程度,职称,居住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实际需要,聘用乙方在岗位从事工种工作,担任职务。

  二、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为年月日,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前个月为试用期(见习期)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具体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预计至年月日止。

  三、工作时间

  甲方对乙方实行第种工作制:

  1、每日工作小时、每周工作小时标准工时制。

  2、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收入构成:

  乙方的工资收入由几部分构成。

  (二)工资标准:

  1、试用期(见习期)工资待遇为。

  2、试用期(见习期)满后的工资待遇为。

  3、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示范区最低工资标准。乙方的工资待遇调整按甲方工资分配制度和管理办法执行。

  五、违约责任

  1、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相应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各自承担应负的责任。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均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确定办法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的确定办法为;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合同并给对方带来损害的,不承担相应责任。

  六、合同争议处理

  发生劳动争议后,甲乙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小组)或工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方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八、其他

  1、本合同其他条款和未尽事宜按集体合同约定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在一月内办理合同鉴证手续。本合同一式3份,双方各1份,员工本人档案存入1份。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下列材料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一);

  (二);

  (三)。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标准劳务用工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其中试用期个月,本合同终止。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装载机驾驶员岗位工作。乙方应按照施工任务承包合同以及岗位责任制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施工任务。

  第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省交通管理局规定的营运车辆,建立健全驾驶员服务规程、劳动安全等有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五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甲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在保证安全驾驶、完成甲方任务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条乙方完成规定的施工任务,甲方每月日支付乙方工资。其中试用期内工资元。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停运的,在停运期间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省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条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病假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乙方应保证完成甲方担负的外事、抢险、掌作面的出碴及其它特殊任务

  第十一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在其他施工现场由于乙方原因出现重大事故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双方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五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或处理期间,乙方不得依据第一款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或者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在本合同工期满前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终止或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

  第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国家和市有关经济补偿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说依据国家和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标准劳务用工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决定将香格里拉大酒店装修工程委托乙方施工,现就有关装修事项签订本装修装修用工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名称:香格里拉大酒店承包方式半包。

  二、工期天完工。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工程质量标准

  按甲方的规定要求为准。

  四、安全责任

  1)乙方在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承担一切费用,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乙方在施工期间,施工人员造成甲方的利益损失,由乙方赔偿给甲方。

  五、付款方式

  装修用工合同生效后,进场施工15天后,甲方预付给乙方工程款20X0元整(人民币)。

  六、其他具体规定

  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

  2)施工期间,甲方提供房门钥匙给乙方保管,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七、附则

  1)本装修用工合同由甲、乙双方直接签订,装修用工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本装修用工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手印)后生效。

  2)附件同样具有装修用工合同法律效力。

  3)装修用工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签订后期服务协议。

  甲方(签字):

  甲方签章(手印):

  乙方(签字):

  乙方签章(手印):

  签约地点:

  甲方联系方式:

  乙方联系方式:

  年月日

标准劳务用工合同 篇8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就乙方根据甲方需求,为甲方提供临时劳务人员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二、工作内容:

  三、工作要求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相应的施工作业人员,无条件参与工作;用工人数、标准、方式等由甲方根据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确定。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挥,严格按照相关安全规范及项目组织措施等进行作业。

  3、乙方人员需服从甲方的管理,保守甲方的机密,爱护甲方的财物,维护甲方的利益。

  4、因乙方人员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

  1、经双方友好协商,本合同按包干价人民币执行;

  2、支付方式:

  五、协议的解除与终止

  1、在本协议期限内,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解除本协议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甲方因乙方违纪,可随时与乙方解除本协议。

  3、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或劳动报酬时,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协议不受提前通知的限制。

  4、本协议到期或过期,如双方未续签,协议自行终止,不需提前通知。

  5、甲乙双方无论因何原因解除或终止本协议,乙方均应立即办理工作交接、归还甲方财、物等手续后方能离开,否则,甲方不予以支付任何费用。

  六、争议解决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标准劳务用工合同 篇9

  本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本劳动合同劳动者姓名(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1、本劳动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工作地点为:

  3、根据甲方要求,乙方从事工作,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和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4、乙方所在工作岗位实行标准工作时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小时,每周工作小时。

  5、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日。乙方不享受带薪休假(法定假除外)。

  6、乙方所在工作岗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存在的职业危害,甲方应当对乙方如实告知。

  7、根据甲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方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元,甲方可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绩效工资将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按照甲方内部分配方法考核确定。乙方的绩效工资确定为每月元。在完成当月工作任务的下月日前,甲方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一个月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

  8、甲乙双方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交纳社会保险费,其中社会保险费应当由甲方交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发放,再由乙方交纳到社会保险部门。

  9、《劳动合同法》第36、37、38、39、40、41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出现,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0、乙方对本合同内容无异议,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乙方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没有没有任何劳动关系,本合同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变化而不一致的,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

  其它: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在争议发生后一年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签名日期:年月日

  签证机关:

  签证人:

  签证日期:年月日

标准劳务用工合同 篇10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以下简称“项目”)的劳务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劳务地点:

  二、劳务费:

  劳务费暂定元/天(大写:人民币),以下简称劳务费)。

  劳务费中已包含:住宿费、生活费、生活水电费、劳务工意外保险费、及一切不可抗力费用等。

  三、劳务服务期:

  乙方的劳务服务期暂定为月。(按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执行)如因甲方要求并书面认可的,需要项目工期延长的,则劳务服务期可顺延,顺延期间内甲方据实结算及支付劳务费。除前述原因导致项目工期及劳务服务期延长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对乙方的劳务工的全面管理,负责监督乙方的劳务进度、生产质量、工期、安全、文明生产。

  2、负责与该工程的监理及设计单位的沟通、协调及处理日常事务。

  3、负责对乙方提供的劳务工作量的进行最终审核,每月依乙方及其雇佣的工人(以下简称“工人”)按实际出勤天数发放劳务费。

  4、负责对乙方及其雇佣的工人给予技术指导、文明和安全生产教育。

  5、负责向乙方提供生产材料、生产场地、生产用水用电(费用由乙方负责)

  6、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并负责进行图纸交底。

  五、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须配合和服从甲方项目部的管理,服从甲方指派的现场人员的协调,并有义务配合监理、设计单位、质量、安全监督部门的管理工作。

  2、乙方负责定期对其雇佣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对其雇佣工人的安全负直接责任。

  3、负责对其雇佣工人的现场设备操作规程及生产工艺的培训,保证执行操作规程和生产工艺。

  4、乙方负责为其雇佣工人办理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乙方在劳务工进入生产现场的2日前向甲方提供劳务工的名单、附身份证复印件(交原件核对),作为甲方发放基本劳务费的依据。

  六、付款方法:

(1)每月的10号前按支付实际出勤人数劳务费。

(2)甲方付至合同劳务费工程款的80%后,不再支付劳务费,工程款项待项目及甲方验收合格后,双方结算确认后30天内付至结算价的95%,留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为2年,以竣工报告为准。

  七、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先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它条款:

  1、本协议及其履行不构成甲方与乙方工人之间产生劳动关系的证明,乙方在甲方指导下直接管理工人,工人因工资发放、人身损失等产生的纠纷概由乙方自行处理,如导致甲方直接或间接承担相关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本协议壹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章或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至乙方提供的劳务服务结算完毕,本协议自动失效。协议附件包括乙方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盖章):

  乙方: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20年月日

  20年月日

标准劳务用工合同 篇11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姓名: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出生日期: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鉴于乙方为退休人员,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协议期限为年。

  本协议于年月日生效,至年月日终止。

  第二条 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要求为:。

  第三条 乙方提供劳务的方式为:

  第四条 乙方认为,根据乙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

  第五条 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乙方负有保护义务的商业秘密主要包括:

  。

  第六条 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方式、时间:

  。

  第七条 乙方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依法代为扣缴。

  第八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一、本协议期满的;

  二、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三、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第九条 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仅需提前一周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十条 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为乙方购买一张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意外伤害保险卡,用于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补偿。保险期间与本协议期限相同。

  第十二条 乙方同意医疗费用自理,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

  第十三条 依据本协议第九条、第十条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首部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协议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甚至涉及仲裁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章)

  日期:年月日

  乙方家属意见:

  签字:

  与乙方关系:

  身份证号码:

标准劳务用工合同 篇12

  (以下简称甲方)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 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订立本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 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从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地点在 从事 工种。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 乙方的工作任务是完成加分那个地质钻探施工工程工作;乙方必须按 质按量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工作任务。

  三、劳动报酬 1、 乙方的工资由以下两部分组成:出国岗位基础工资每月 +绩效工资每年 工资补贴。

  2、如乙方的工作岗位调整,按新岗位对所对应的工资标准执行。

  四、福利待遇 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住宿、吃饭、劳动保护用品,并承担乙方进场、撤场的车票、住宿费用等相关费用。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依据施工企业特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乙方执行以下工作时 间制度:

  (1) 、不定时工作:乙方的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职责要求零 活安排; (2) 、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乙方的工作时间在 8 个月内综合计算,但每天总 工作时间平均不超过 12 小时。

  2、在本合同期间,如乙方的工作岗位依法变更,按新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 工作时间。

  3、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 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 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 元 元。

  绩效工资根据实际工作量确定。

  以上工资含超时 守其岗位有关的安全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 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

  六、劳动纪律 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国的各项法律、法规尊重蒙古的风俗习惯,遵守甲方制定的《机械管理制度》 《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等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 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奖惩。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 甲方因签订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 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必须提前七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不服从调整岗位或经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符合开除、除名、辞退条件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商业秘密,对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方 式通知乙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经与乙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 作的; (五) 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 减职工而与乙方解除本合同的。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七)除上述第(六)项规定外,乙方预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 通知甲方,超过三十日后甲方应当与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乙方依前款规定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的以下经济损失:

  2、甲方重新录用人员的费用; 3、 ; (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终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 1、本合同所确定的工作任务已经完成; 2、 3、 ; ; (九)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或通知时间不足的, 应当按相差的天数,以解除或终止合同前一个月一 方的日平均工作为标准,支付赔偿金给对方。

  (十)解除或终止合同后,甲方应当在十日内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甲、乙双方 1、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的; 3、 以虚假不实信息获得工作岗位,而又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给甲方造成损失; 4、 5、

  (二)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违约金。一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 3000 元; 2、赔偿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对方损失的,还需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违 约方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

  (1)故意损坏机械设备、车辆、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故意损坏公司财务或他人财务,给公司或他人造成的损失; ; ;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给他人造成的损失;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违约方可以减轻或免除违约责任:

  1、违约行为是因为不可抗力造成的; 2、 3、 九、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 三十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双方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1、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信息真实、保证能够胜任从事的工作岗位,如有 虚假不实,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甲方 5000 元。

  2、甲乙双方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意向书后,甲乙双方必须履约,如有违约赔 偿对方违约金 3000 元。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由于自身原因所导致的重大疾病,甲方支付乙方 回国费用。

  4、乙方因工作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按《海外项目机 械奖罚制度》进行处理。

  十一、本合同一式叁份,各方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

  年 月 日 乙方:

  (签名) 签证机构(盖章) 签证人:

  签证日期:

  年 月 日

标准劳务用工合同 篇13

  (公司(以下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国家、北京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聘用(以下称乙方)为我公司员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1.合同有效期限年,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在定期考核中发现乙方未能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劳动义务而依法予以终止外,其他终止条件为.3.合同期限至于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其完成的标志事件是.新招收、调入、统一分配人员的劳动合同,自生效之日起个月内为试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职位是,向报告。

  (二)在合同期内,甲方将可能指派乙方于其它职位。

  三、工作时间

  (一)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作制度。并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不间断休息二十四小时。

  (二)甲方可以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或乙方协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个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条第(三)项规定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或公共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营业的;

  4.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5.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的;

  6.为完成国家下达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的。

  四、休假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等假期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