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劳务合同精华5篇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内容:。
(二)乙方工作内容确定为(填“是”)()管理和专业技术类/()工人类。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应协商一致,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或依法变更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乙方工作地点:。
(五)除临时性工作或者短期学习培训外,如甲方需要乙方到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或单位工作和学习培训,应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填“是”)年()半年()季()或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计算加班工资基数),按下列第()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本单位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
1、计时工资:元/月。
(二)乙方试用期工资为元/月。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四)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其他有价证券等形式替代货币支付。
(五)甲方与乙方可以依法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物价指数情况,经过双方协商或者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
(六)甲方给乙方发放工资的时间为:每月日(或第周)发放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会保险。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二)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工伤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应切实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年(年季月)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甲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四)如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并可以随时解除本劳动合同。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合同。
(二)除因乙方不胜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适当调整其工作内容外,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终止本劳动合同。
八、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解决办法
乙方认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会反映,寻求解决。无法解决的,可以向就近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属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甲方要求乙方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劳动纪律和相关管理制度。若有违反,将按甲方相关条款进行处罚,严重者进行开除或辞退,或者通过有关法律部门,要求反补偿。
(2)当乙方工作满时,甲方为乙购买社会保险。
(3)当出现如下情况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无任何补偿: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十五)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的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为(a、超过退休年龄;b、有其他工作,在甲方处兼职)人员,不具备与甲方签订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乙方亦清楚与甲方不是劳动合同的法律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协议期限为/ 年。 本协议于20xx年x月x日生效,至20xx年x月x日终止。
第二条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要求为:
乙方根据甲方工作要求和安排,从事工作,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具体劳务内容和岗位。
第三条 乙方应参加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务安排的培训、学习,并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提供劳务。
乙方提供劳务期间,应当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甲方的业务操作流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财产。
乙方出现任何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均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
第四条乙方认为,根据乙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
第五条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六条 乙方的劳务报酬按(小时/计件)核算,元/小时/件,每月结算一次;双方均同意劳务费相关税费按甲方公司财务制度(合法合理)。
第七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自行终止:
1、 本协议期满的.;
2、 乙方服务的项目合同终止或提前终止的;
3、 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4、 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5、 因本协议签署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第八条甲、乙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的,需提前日通知另一方。
第九条本协议终止、解除前,乙方应在日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十条甲、乙双方约定,乙方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均与甲方无关。
第十一条乙方同意医疗费用自理,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
第十二条依据本协议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提前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在当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尾部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协议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甚至涉及仲裁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聘用单位(甲方)
应聘人(乙方)
甲方根据单位需要,现聘用乙方在(此处填写现有技术资格,如:护士、护师、检验士、药士、药师、医士、医师等。没有取得技术资格的填写护理、检验、医疗、药剂等)岗位从事(同上)工作,双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有效期三年,从年月到年月。(此处时间应从取得的技术资格证书上时间的后一个月起聘,如年月取得护理学初级,时间应为年到年月。没有技术资格证书的时间应为单位实际聘用时间,时间跨度为三年,应将包括在内。刚毕业的应该是毕业证书上时间的后一个月起聘。)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适宜的工作条件,乙方要服从甲方的.工作按排,遵守甲方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积极完成甲方制定的经济指标,尽职尽力干好本职工作。
三、合同期间,乙方按有关规定享受单位职工同等的政治待遇和工资、保险、福利待遇。
四、本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按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有关文件规定的条款执行。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人才交流服务机构鉴证后方可生效,合同有效期作为乙方在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年限的依据。
六、合同期间,乙方接受甲方的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在合同期满前两个月通知对方是否续聘。
七、在合同期间,遇有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协商解决。
八、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或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或调解无效时,可向区人事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甲方主管部门、区人才服务中心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方(雇用单位)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受雇职工)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家庭住址
所属省(直辖市)地区 县(街道办事处)
文化程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 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实习期限合同。乙方在甲方试用期为5-7天。试用期若乙方合格,续签实习期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插花员工作。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的劳动质量和数量要求是需达到甲方客户的满意。
三、劳动报酬
第四条 甲方每月工作三十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1000元,其中实习期间工资为700元人民币。前十五日工资作为风险抵押金。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 件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2小时,每周不超过15小时,因工作需要处长工作时间的,经征得乙方同意,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 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0小时。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甲方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作,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乙方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第七条 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为乙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
五、劳动纪律
第八条 乙应遵守的劳动纪律是服从甲方在工作上的各项合理要求,工作认真,不迟到,早退,不旷工。化装师不应以任何方式自行收取现金,如有发现解除合同。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九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命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 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了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劳动未达到劳动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的,仍不能胜任工作。
第十三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乙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五条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 件的。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招聘方:(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的行政)简称甲方
受聘方:(合同制职工)简称乙方
甲方招聘职工,按有关规定,已报请有关部门的批准(或同意)。甲方已向乙方如实介绍涉及合同的有关情况;乙方已向甲方提交劳动手册。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
合同期限为年(或个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没有一定期限的合同或以完成一项工作的时间为期限的合同,应注明“本合同无一定期限”或“本合同以某一工作完成为届满期限”。)
第二条试用期限
试用期限为个月(或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试用期限的长短,有关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关部门无规定的,由招聘方根据受聘方的工作能力和实际水平确定。)
第三条职务(或工种)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职务(或从事某工种的工作)。
第四条工作时间
每周工作六天,星期日休息。每天工作时间为八小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以完成一定工作量为期限的合同,工作时间由双方商定。)
第五条劳动报酬
(一)乙方在试用期间,月薪为元。试用期满后,按乙方的技术水平、劳动态度和工作效率评定,根据所评定的级别或职务确定月薪。(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的时间为合同期限的,亦可按工作量确定报酬。实行计件工资的,按计件付酬。)
(二)乙方享受的岗位津贴和奖金待遇,与同工种固定职工相同。
第六条生活福利待遇
(一)补贴待遇:乙方享受交通费补贴、粮食补贴、取暖费补贴等与固定职工相同。
(二)假日待遇:乙方享受节日假、婚假、产假、丧假与固定职工相同。工作满一年以上需要探亲的,可享受天(不包括路途中的时间)的探亲待遇,工资照发,路费报销。
(三)特保儿费:乙方享受特保儿费与固定职工相同。
第七条劳动保
(乙方的劳动保护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乙方患病、伤残、生育等待遇以及养老保险办法
(本条国家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第九条政治待遇和劳动纪律要求
(一)乙方在政治上享有同固定职工一样的权利,如参加民主管理企业的权利,参加党、团组织和工会的权利等。
(二)订立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乙方,在担任领导职务以后,如职务是有任期的,在劳动合同期限短于领导任期的情况下,可以将合同期限视为领导职务的任期;如果职务是没有任期的,可以视为改订没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单位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分配、坚持出勤、积极劳动,保证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
第十条教育与培训
甲方应加强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安全生产教育,根据工作和生产的需要进行业务、职业技术培训。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变更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变更劳动合同: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不因此而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
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规定已经修改;
3.由于甲方单位严重亏损或关闭,停产,转产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或由于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改变了工作任务,性质;
4.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在合同没有变更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从事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情况除外:
1.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需要及时抢修或救灾;
2.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临时调动(单位内工种之间,机构之间);
3.发生不超过一个月时间的短期停工;
4.甲方依法重新任命、调动、调换订立没有一定期限劳动合同职工的工作;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国家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商定。双方议定条款不得违反法律和政策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解除劳动合同,除因乙方违法犯罪或乙方不履行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本单位管理章程的规定被开除的,以及乙方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外,甲方应按规定发给辞退补助费和支付路费。
(三)解除劳动合同时,双方应按规定办理解除手续。甲方应按规定将解除合同的情况报告有关机关核准。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故辞退乙方,除应发给辞退补助费和路费外,应偿付给乙方违约金元。
(二)甲方违反劳动安全和劳保规定,以致发生事故,损害乙方利益的,应补偿乙方的损失。
(三)乙方擅自解除合同,应赔偿甲方为其支付的职业技术培训费,并偿付给甲方违约金元。
(四)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操作规程,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按处理固定职工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四条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于年月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单位主管机关或劳动合同的管理机关请求处理,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报主管机关,劳动合同管理机关(本合同如经公证,则应交公证处留存一份)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三)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