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咨询合同必备6篇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第一条 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及用途:
规划咨询
.1主要内容包括:
(1)规划研究对象的现状、特点、比较优势、外部环境变化和影响的调查分析;
(2)发展规划思路,应采取的政策和措施建议;
(3)实现结构调查的方向和目标,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选择,以及应采取的步骤建议;
(4)对生态环境的污染、破坏和生产要素的消耗等影响的分析,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对策研究;
(5)投资筹措的方向和途径,以及可行的融资方案的设想;
(6)发展目标的设想和发展速度预测;
(7)综合咨询建议。
.2 提出 研究报告。
内容包括:
以上咨询报告,除由工程咨询单位派出项目组调查编写以外,还要求经工程咨询单位专家评审修改后提出。
编制项目建议书
2.为 项目编制项目建议书,内容包括:
(1)拟建项目必要性的论证;
(2)市场(或社会需求)的现状和前景的概括调查分析;
(3)产品方案、拟建项目规格的论证;
(4)厂址或建设地点的选择;
(5)对选定的资源及可利用性的分析;
(6)对可能发展的技术以及技术引进的选择分析;
(7)鉴别项目对当地环境及生态产生的影响;
(8)投资估算及投资资金构成、筹措的设想。投资估算采用根据历史经验统计方法;
(9)项目经济分析和风险分析;
(10)项目的建设时间以及进度安排。
.2编制项目建议书的附加服务
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主要内容有:
(1)依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在项目建议书基础上进一步进行调研,提出项目的背景、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经济意义,以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所依据的政策原则和指导思想;
(2)产品市场(或社会需求)现状调查和预测分析,竞争对手现状和发展分析,产品的竞争能力分析和市场营销战略;
(3)产品(或建设)规模方案的选择;
(4)工艺技术方案(或建设标准)选择;
(5)资源、原材料、燃料来源和供应的可能性评价;
(6)公用设施建设方案;
(7)建厂条件和厂址方案。地理位臵、气象、水文、地质、地形条件、交通运输,以及水、电、气和社会经济现状及其发展趋势;厂址比较和选择意见;
(8)生态环境影响和对策;
(9)节约能源、水和土地资源论证和措施;
(10)职业安全、卫生和消防论证及措施;
(11)生产组织、管理体制、机构定员、人员培训设想;
(12)编制投资估算,提出资金筹借办法。投资估算按重要部位设计方案估算工程量进行计算;
(13)经济分析和风险分析;
(14)综合评价及结论。
.2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附加服务
评估咨询
.1对 项目的项目建议书进行评估,提出评估报告。主要内容有:
(1)对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项目必要性;
(2)市场调查和预测;
(3)建设规模;
(4)技术方案;
(5)厂址选择;
(6)环境影响;
(7)节约能源、水资源、土地措施;
(8)职业安全、卫生和消防措施;
(9)投资估算;
(10)资金筹措方案;
(11)经济和风险分析等作出全面分析评价,根据需要和可能提出优化建议,对项目的可行或不可行提出明确建议。
.2对 项目进行后评估,提出后评估报告。内容包括:
(1)与项目原预计的投资和进度发生的偏差及其原因;
(2)项目原预期市场(或社会需求)、生产(或运营)规模实现情况及分析;
(3)生产工艺(或建设方案)选择符合要求情况及分析;项目经营效果(财务效果或社会效果)与原预计的出入及其分析;
(4)原项目评估中的预测与实际发生的出入及其分析;
(5)项目决策和实施中的主要经验教训,以及项目获得良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果)需要采取的措施等。
勘察设计咨询
.1在甲方提供资料基础上,为编制 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或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的需要,进行工程勘察,提出勘察报告。主要内容有:
(1)工程测量;
(2)工程地质与岩土勘察;
(3)水文地质勘察;
(4)绘制勘测图纸和资料。
.2在甲方提供资料的基础上,完成 项目初步设计和(或)施工图设计。内容包括:
(1)总图运输设计;
(2)建筑物、构筑物设计;
(3)工艺设计;
(4)非标准设备设计、标准设备清单及规格;
(5)辅助工程设计;
(6)公用工程设计;
(7)总体设计;
(8)编制设计概算;
(9)材料用量、土地利用、“三废”治理方案。
在工程实施阶段提供现场服务,包括向承包商进行设计交底、必要的设计修改或补充、监督贯彻设计意图。当承担设计服务的工程咨询单位同时受聘承担项目工程监理任务时,对此类设计修改和补充,可根据合同自行决定授权给其驻地代表。
工程招标咨询
.1编制 工程(或设备材料采购)项目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内容包括:资格预审文件。
.2.对资格预审资料分析和投标人选择提出咨询建议。
.3编制 工程(或设备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内容包括:
(1)投标邀请函;
(2)投标人须知;
(3)拟使用的合同条件;
(4)工程、设备、材料综合说明、技术规范;
(5)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
(6)工程量清单;
(7)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附加资格清单。
.4参加投标人现场考察,解答投标人质疑,招标文件补遗。
.5参与投标书评审,提出咨询建议。
.6编制合同协议书。
合同管理或工程监理
.1为实施甲方与第三方签定的承包合同提供合同管理咨询服务。工作内容如下:
(1)审查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向承包商提出建议,并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
(2)配备合格监理人员,监督承包商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3)对工程设计中发现的技术问题,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改进建议,并向甲方提供书面报告;
(4)监督工程质量,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验。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质量标准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立即通知承包商停止使用或安装。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工序、分项分部工程,以及不安全的施工企业,要通知承包商整改和返工;
合同类型: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委 托 方: (甲方、客户)
受 托 方: (乙方、工程咨询单位)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委托方受托方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咨询行业有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根据委托方的委托要求,受托方应根据国家、地区及行业的有关政策、法规及规范要求,按时向委托方提交咨询成果。
第一条 委托项目名称及合同类型
(一)委托项目名称:
(二)合同类型
第二条 咨询项目概况
(一)建设地点:;
(二)建设内容:;
(三)建设规模:;
(四)项目总投资:。
第三条 委托咨询服务的期限、地点及进度要求
(一)咨询的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二)咨询地点:;
(三)进度要求:。
第四条 协作事项
为保证受托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委托方应当向受托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
1、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可行性论证报告,□技术评价报告等。(其他具体内容) 。
2、提供工作条件:
3、委托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4、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和条件按以下方式处理: 。
5、其它:。
第五条 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委托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编制本项目报告所需要的基础数据和技术资料,并协助受托方收集其他有关资料。
(二)在合同期内,委托方进行与本项目有关的讨论、询价、对外谈判、调研考察等汇总后的所有信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受托方,必要时可吸收受托方编制人员参加。造成费用增加和提交成果时间延误的,按本条第五款规定执行。
(三)委托方按照约定及时向受托方支付本合同费用。
(四)委托方在合同期内项目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受托方。
(五)因委托方责任造成报告重大修改,或返工重做,应另行增加费用,其数额由双方另行商定,同时,提交成果的时间相应调整,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在合同期内项目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受托方。
(六)受托方提交的咨询成果,委托方不得擅自修改、转让或转借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委托方承担。
第六条 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受托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咨询报告,使本报告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二)受托方提供的咨询成果达不到合同规定要求的,受托方应无条件完善、修改。
(三)受托方应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四)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擅自将咨询成果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受托方承担。
(五)受托方应按合同约定向委托方提供咨询报告 份。若委托方要求增加咨询报告份数,受托方将按本单位规定收取咨询报告的文印工本费。
第七条 合同金额与付款方式
(一)合同金额:;
(二)付款方式
1、一次总付
在委托方验收合格后 日内全额付款。
2、分期支付
(1)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支付咨询费用总价 %,即人民币 元整(¥ )的定金;
(2)(按照进度支付);
(3)委托方验收合格后 日内,支付咨询费用的剩余款,即人民币 元整(¥ )。
3、其他支付方式。
第八条 交付与验收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受托方提交的咨询成果进行验收:
(一)交付内容
受托方提交咨询成果的形式:。
(二)交付的形式、数量、时间及地点
以书面咨询报告作为咨询成果,则书面咨询成果的形式、数量、时间及地点为:
书面咨询报告(一式 份),电子资料 。 时间:地点:
(三)成果验收
委托方按 方式(评审、审查或其他)对受托方完成的咨询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出具书面的咨询成果完成证明。
(1)咨询成果的验收标准:。
(2)咨询成果的验收方法:。
(3)验收的时间和地点:。
(4)在合同约定的验收期内仍不具备验收条件的或验收不合格的,经委托方同意可以给予受托方日的宽限期进行完善和修正。在宽限期内验收合格的,不视为违约;宽限期满仍不具备验收条件或验收不合格的,按第九条“违约则责任”处理。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委托方的违约责任
1、委托方违反约定,不能按时提供技术资料或工作条件或提供技术资料不准确,导致受托方无法按期完成并提交咨询成果的,受托方有权按延误的时间予以顺延;造成咨询成果返工或修改时,委托方应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2、委托方因故要求中途终止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受托方。受托方不退还委托方支付的定金。若受托方已开展工作,委托方应按受托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的咨询费。
3、委托方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本合同咨询费用的,从应付咨询费用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受托方按应付费用的%(例如2%)支付违约金。
(二)受托方的违约责任
1、受托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提交咨询成果时,受托方从应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委托方赔偿应收合同金额的%(例如2%),作为违约金。
2、受托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提供错误或不合格信息而导致委托方损失的,受托方有责任采取补救措施,并按实际情况赔偿委托方因此而造成的直接损失,同时,向委托方赔偿该合同金额的%(例如10%),作为违约金。
3、受托方恶意违反约定,未按合同约定提交咨询成果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受托方应返还已收取的咨询费用,并另行支付已收取咨询费用的%(例如100%)的违约金。
第十条 通知与送达
所有通知和通信都应是书面的(可用电子邮件预送达),并亲自送达或以传真、挂号邮寄、特快专递等方式至本合同所示的项目联系人。
亲自送达或挂号邮寄、特快专递的通知送达时生效,传真发送后在收到对方确认函时生效。任何一方变更本合同所示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项下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义务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间自动中止,其履行期限应自动延长,延长期间为中止的期间,该方无须为此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双方均可以解除合同,自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双方均不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且在随后的15日内向对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努力排除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造成的影响。
发生不可抗力的,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并且要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被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
(一)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和受托方各执 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后自动终止。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委托方和受托方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合同正文条款为准。本合同附件:
委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地点:
经 办 人:
开 户 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日 期:
受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地点:
经 办 人:
开 户 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日 期:
甲方:
乙方:
经上述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名称:
第二条委托方的主要义务
1、自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向顾问方带给下列背景资料:
2、向顾问方支付报酬共元分期支付。具体方式如下
第三条顾问方的主要义务
1、在年月日前完成咨询报告或解答委托方提出的问题
2、保证提出咨询报告贴合下列要求:。
第四条保密条款
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当事人应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本合同期满后年内,双方当事人应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第五条验收标准和方式条款
对顾问方带给的咨询报告,按以下标准验收:。
具体验收方式如下:。
第六条委托方的违约职责
1、委托方迟延带给合同约定的技术资料,或者所带给的数据,资料有严重缺陷,影响工作速度和质量的,应当如数支付报酬,并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2、委托方逾期2个月不带给或者补充有关技术资料和数据,导致顾问无法开展工作的,顾问方有权解除合同。委托方应当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3、委托方迟延支付报酬,应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委托方不支付报酬,应当退还咨询报告和意见,补交报酬,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第七条顾问方的违约职责
1、顾问方迟延提交咨询报告和意见的,应当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2、顾问方提交的咨询报告不贴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当减收或免收报酬不提交咨询报告和意见,或者所提交的咨询报告和意见水平低劣,无参考价值的,应当返还报酬,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3、顾问方在接到委托方提交的技术资料和数据之日起超过2个月不进行调查论证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顾问方应当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第八条有关技术成果归属条款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顾问方利用委托方带给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属于顾问方委托方利用顾问方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属于委托方。对新的技术成果享有所有权(或者持有权)的一方当事人,可依法享有就该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如获得奖金、奖章、荣誉证书的权利)、经济权利(如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的转让权,使用权等)和其他利益。
第九条咨询报告的实施风险职责条款
委托方有实施顾问方带给的经过验收合格的咨询报告和意见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由委托方承担职责。
第十条本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第十一条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顾问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委托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盖章)签名:(盖章)
签字时间:签字时间:
签字地点:签字地点: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顾问方担保人(名称):委托方担保人(名称):
地址:地址: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签字时间:签字时间:
签字地点:签字地点:
委托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受托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项目”(暂定名称)规划设计顾问咨询服务工作,经协商一致,签订该项目规划设计和项目、企业品牌建立发展战略的顾问咨询服务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甲、乙双方同意进行密切配合,并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责任。
一、项目规模: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亩;
二、服务边界: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对甲方本项目的规划设计给予专业顾问咨询的支持,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对本项目项目用地概念性规划暨总图设计全程顾问咨询:
⑴对项目规划设计的定位提出专业意见;
⑵对项目规划设计的总体布局提出专业意见;
⑶对项目规划设计的功能分布及空间布置提出专业意见;
⑷对项目规划设计的各项经济指标及户型配比提出专业意见;
⑸对项目规划设计的配套设施规划的合理、完整性提出专业意见;
⑹对项目规划设计的建筑风格提出专业意见;
⑺对项目规划设计的住宅及商业规划提出专业意见;
⑻对项目规划设计的园林规划提出专业意见;
⑼对项目规划设计的路网布局提出专业意见;
⑽对项目规划设计的目前及未来市场风险规避、后续项目发展提出专业意见;
2、项目用地的建筑方案设计全程顾问咨询服务:
⑴对项目规划设计的各项经济指标提出专业意见;
⑵对每期项目建筑方案的建筑形式、建筑单体外立面的造型、色彩组合、使用材质等提出专业意见;
⑶对每期项目建筑方案的`户型配比及户型设计提出专业意见;
⑷对每期项目建筑方案的商业规划细化提出专业意见;
⑸对每期项目建筑方案的环境景观设计提出专业意见;
⑹对每期项目规划设计的路网布置提出专业意见;
⑺对每期项目规划设计的安防消防布置设计提出专业意见;
⑻对每期项目规划设计的交通消防分布设计提出专业意见;
3、项目成本控制:
根据本项目用地概念性规划暨总图设计和建筑方案设计的内容,从该项目区域发展和项目营销策略角度,结合品质要求,提出对项目成本控制的专业意见。
4、项目形象和企业品牌建设:
通过该项目规划的后续发展及甲方企业发展对土地的规划需求,编制并提交:
⑴项目形象品牌建设发展策略的专业建议;
⑵甲方以此项目为契机的企业品牌发展策略的专业建议。
5、其它方面:
⑴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类针对性考察学习;
⑵参加关于项目的有关会议及讨论;
⑶提交甲方要求的各类报告及建议书。
备注:以上服务工作所提交的成果应根据该项目开发节奏、强度,视阶段性不同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调整和修改,以支撑项目的顺利推进。
三、服务要求:
6、顾问咨询服务工作要求:
⑴乙方应对顾问咨询工作持有专业服务态度,对各提案或方案提出专业可行参考意见,发挥为甲方项目稳定良性运作的参谋支持作用;
⑵乙方提出的专业建议需附带以下内容以供甲方对乙方提出建议的可行性进行论证:
①该建议相关的规划知识及政策法规支持;
②该建议在规划报批通过的经验或技巧;
③该建议在市场或同行业可借鉴的先进范例、经验或新信息支持。
⑶乙方需准时参加甲方通知的各类会议;
⑷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及时间规定准时提交各类书面报告及建议书。
四、服务目标:
对本项目的规划设计和项目、企业品牌建立发展战略进行全程顾问咨询,为甲方该项目在规划设计、成本控制、风险规避、项目形象建立、后续发展、企业品牌建设等方面起到参谋、顾问作用,使本项目实现甲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品牌效益最大化发展。
五、服务费用:
1、在本合同范围内,本项目全程顾问咨询服务费共计:人民币万元整(¥元),该费用包括乙方人员的各种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包含乙方应纳各项税费。
2、双方约定,如因以下情况出现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由甲方指定的,非广西本省范围内的专项考察的出差费用。
2)乙方在顾问咨询作业过程中,应甲方要求派出人员赴非本项目所在城市与外协机构沟通的出差费用。
六、付款方式:
1、项目全程顾问咨询费用以分阶段方式支付,具体分期如下:
⑴在双方签定合同后天内,甲方支付乙方项目全程顾问咨询费预付款:人民币万元整(¥元)。
⑵甲方本项目完成项目用地概念性规划暨总图设计,并通过甲方和合作单位审定后天内,甲方支付乙方项目全程顾问咨询费第二笔款:人民币元整(¥元)。
⑶甲方本项目完成每期项目用地的建筑方案设计后,并通过甲方和合作单位审定后十五天内,甲方每期支付乙方该期项目全程顾问咨询费人民币万元整(¥元)/每期。
⑷其余款项在甲方完成该项目全部建筑方案设计后,并通过甲方和合作单位审定后半年内逐步支付完成。
3、上述各阶段付款均以转帐或现金形式支付。
银行资料如下:
户名:
帐号:
开户行:
七、合同终止:
1、如出现在乙方已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部分全程顾问咨询服务作业,因甲方责任非正常终止,甲方应根据乙方实际工作进度情况给予乙方相应的补偿。
2、如出现在乙方已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部分全程顾问咨询服务作业,因乙方责任非正常终止,乙方根据项目的实际工作进度情况给予甲方相应补偿。
3、如经甲方评估乙方的工作确未按本合同要求完成或完成情况未能推动本项目进程,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不需再支付未付余款。
八、保密条款:
1、乙方和顾问人员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客户有特殊保密要求,应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
九、违约及法律责任:
1、甲方未按期支付顾问费的,乙方有权中止服务,直至甲方全额支付顾问费和逾期支付期间的违约金。服务中止期间,乙方暂停对甲方服务,甲方应对由此产生的损失自行承担责任。甲方应对逾期支付金额按比例支付违约金,但是甲方逾期支付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终止服务。
2、甲乙任何一方不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均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乙方提供的任何建议(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会计、金融、法律或其他的具体建议)是乙方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并根据乙方房地产项目顾问经验做出的。但是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所提供的意见、建议、观点、信息或提供的文件、资料等均仅供甲方参考,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甲方均需依自身判断,独立做出决策。对于甲方决策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争议处理: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双方同意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条款:
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变更或争议均应根据现行法律和有关规定办理。
2、本合同书如需增订或删除,必须经双方授权代表协商并同意后签订补充合同。
3、其它未尽事宜另以补充协议(合同条件)为准。
4、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年月日
签订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咨询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建筑安装工程的构想科学,设计和施工经济、合理,建设速度快,误差小,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应于年月日以前将规划局红线图、上级部门批文、委托书以及建筑安装工程的建筑面积、安装项目、消防方式、库房每层净高等资料提交乙方。
第二条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建筑安装工程的地形、地质条件、建筑安装构想等进行可行性研究,最后编制出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于年月日以前交付甲方。
第三条
甲方根据国家计委颁发试行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承付乙方咨询费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甲方先付给乙方元,待乙方将设计任务书及匡算交付甲方后日内,再付给乙方元。
第四条
为本咨询工程需要到外地进行调研、收集资料人员的差旅费,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送交有关文件、图纸和资料,乙方可按耽误的时间顺延交付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的时间。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交付咨询费,迟延一天,按迟延交付款额数罚款。
3、甲方如果中途中断咨询请求,乙方咨询工作已经过半的,应付给乙方全部咨询费;咨询工作尚未过半,按总咨询费的50%收费。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迟延一天,按总咨询费金额数罚款。
2、乙方如中途中断咨询,应按总咨询费向乙方交付罚款。
3、乙方所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因质量缺陷或过错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负责赔偿。如果由此引起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应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第七条
其它。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分别交建筑工程主管部门、建委、XX等单位各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
负责人:
年月日
咨询单位(乙方):
负责人: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教育信息咨询事宜,双方在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
甲方为乙方提供就下列项目的教育信息咨询服务:对公司的员工进行教育分析、学习规划、择校问题及高效率完成得出诊结论分析,指出解决路向并为其提供相关的教育信息咨询服务。
二、项目完成期限及收费
1、以上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为人民币元于签约后一次性支付。
2、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日壹周内开始实施教育信息咨询服务,并在壹年内完成所有的咨询服务。
三、甲方乙方的基本义务
(一)乙方的基本义务
1、与甲方诚信合作,为甲方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向甲方提供与服务事项相关的情况和资料。
2、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甲方。
3、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
4、向甲方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及会计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规定相冲突。
(二)甲方的基本义务
1、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乙方的最大利益。
3、应当及时向乙方发表顾问意见;按时完成提交项目报告。
4、对乙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
四、生效、违约处理及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在签约并成功付费后生效。
2、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或由第三方调解。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持积极态度友好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效力相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