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9篇)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位于市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2、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交。每月月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租金。
3、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使用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4、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5、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6、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7、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8、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租借甲方座落于。
二、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每月租金为元整(仟佰拾元整),其它费用方承担。
四、付款方式为。如拖欠房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五、乙方应注意爱惜房屋内部设施,如有损坏需照常赔偿。
六、乙方支付押金元(仟佰拾元整),合同期结束后,甲方对以上三、四、五三点没有异议,应立即退回乙方;
七、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收回。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设施、设备:
1、家具型号及数量:。
2、燃气管道。
3、房子状况:。
十、水表起用吨数,电表起用度数,燃气表起用度数,暖气方。
甲方签字:
方签字: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市街道小区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交。每月月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姓名(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姓名(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位于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
一、租房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月租金为元,缴租为支付一次,人民币(大写)元(¥元),以后应提前天支付。
三、约定事项
1、乙方入住时,应及时更换门锁若发生意外与甲方无关。因不慎或使用不当引起火灾、电、气灾害等非自然灾害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无权转租、转借、转卖该房屋,及屋内家具家电,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爱护屋内设施,如有人为原因造成破损丢失应维修完好,否则照价赔偿。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漏水,和阳台摆放、花盆的安全工作,若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3、乙方必须按时缴纳房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协议终止。
4、乙方应遵守居住区内各项规章制度,按时缴纳水、电、气、光纤、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乙方交保证金元给甲方,乙方退房时交清水,电,气,光纤和物业管理等费用及屋内设施家具、家电无损坏,下水管道,厕所无堵漏。甲方如数退还保证金。
5、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如遇拆迁,乙方无条件搬出,已交租金甲方按未满天数退还。
6、备注: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另水;吨气;立方电;度
甲方签章(出租方)
电话:
乙方签章(承租方)
电话:
年 月 日
出租方:(简称:甲方) 地址:电话:
承租方:(简称:甲方) 地址:电话:
为了发展特区的经济建设,提高单位或个人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市 区 路(村) 街(坊) 号的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房 厅或间)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
甲方将座落在市 区 住宅 幢 号的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房 厅或 间)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
二、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即:年月日)。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元整,并于当月(季)初 天内交清。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三个月房租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土地使用费、出租房屋管理费由 方负责交纳;水电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由 方负责交付。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额20%加收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应负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八、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乙方不负责任,并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有关问题可按有关法律处理。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四、本合同可经公证处公证,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税务部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承租人: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产租赁事项,订立本简易租房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坐落在区 路(街) 号的房产(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产的基本情况已载于本协议附件一。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产。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产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
租赁期限自 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金按月(季)结算,由乙方在每月(季)的 日内交付给甲方。付款方式:
三、上述房产出租给乙方使用时,其该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由乙方使用。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产权益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乙方保证承租上述房屋权仅作为 用房。
五、房产租赁期内,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产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产,甲方将提前 个月通知乙方。
六、房产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2.如需转租第三人使用或与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时,必须取得甲方同意;
3.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或给以修复;
4.乙方将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5.乙方将在租赁期届满时的房产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担上述房产,应提前 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简易租房合同。
七、简易租房合同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地产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金额的千分之 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八、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也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上述房产在租赁期内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
2.
十二、本简易租房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简易租房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房地产租赁管理机关审查批准后生效。
十四、本简易租房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租房合同副本一份,送房地产租赁管理机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年月 日 年月 日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日签署日期: 年 月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的房屋单间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合租),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单间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季度/年)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度/年)租金元。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额负担,按时向有关部门支付水电等各种由租房者使用带来的消费。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并通知甲方。如果没有交清各种费用,包括房租费、水电费等,擅自离开,甲方有权向有关主管部门报案、起诉。租赁结束时,乙方要通知甲方,甲乙双方需当面检查房主提供的.物品和房屋破损情况,如有损坏,需按相关标准赔偿。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单间房屋租赁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两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一个月的违约金。
六、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在租房期间,发生液化气爆炸、漏气,插座、拖地线漏电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七、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并提供相应的必备简单生活设备,在房租费按时交纳的前提下,由甲方交纳物业费。
八、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甲方:
乙方:
为了发展特区的经济建设,提高单位或个人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深圳市区路(村)街(坊)号的房屋,建筑面积,(房厅或间)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甲方将座落在深圳市区住宅幢号的.房屋。建筑面积,(房厅或间)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二、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即:年月)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元整,并于当月(季)初天内交清。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三个月房租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土地使用费、出租房屋管理费由方负责交纳;水电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由方负责交付。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额20%加收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应负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八、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乙方不负责任,并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有关问题可按有关法律处理。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四、本合同可经公证处公证,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税务部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甲方:
乙方:
乙方将甲方管理的上列房屋租赁为
房屋位置:
一、本租约为乙方取得租赁房屋使用权的证明。甲、乙双方都有义务遵守国家有关住房法律和本市住房政策。
二、房屋租金金额因房屋条件或租金标准发生变化时,必须调整租金金额,乙方应在由乙方在日前支付。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终止租约,收回房屋:
(1)转让、出借或私自交换租赁房屋;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租赁用途的;
三、无故拖欠租金超过三个月的。
甲方应按修缮标准进行检查,修复房屋及设备,确保安全正常使用。甲方修理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妨碍施工。一般情况下,如果检查不周,维修不及时,房屋倒塌,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四、甲方认定房屋危险,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腾出时,乙方应按期迁出,其住宅由甲方解决。乙方应对因乙方籍故延误造成的一切损失负责。
五、甲方对乙方租赁的房屋进行大修后,乙方有优先租赁权,但应提前签订协议。
六、乙方应负责保管、爱护和使用租赁的房屋和室内装饰设备,并注意防火和防冻。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乙方应爱护和使用楼梯间、门道、走廊等公共房屋和设施,并注意照顾和防止损坏。
乙方不得不得擅自拆除改造,增加房屋或设备。如有必要,应提前取得甲方同意或另行签订协议后方可开工。否则,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
七、乙方退房时,应在七日前通知甲方,并办理以下手续:
(1)支付租金和应支付的`赔偿费。
(2)按租约保管的房屋及安装设备。
(3)撤销租约。
八、乙方承租甲方代管、托管的房屋在发还原主时,甲方得终止租约。
九、乙方承租的房屋因国家建设,特殊需要必须腾让时,甲方得终止租约。乙方所需房屋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本租约自立约日起至年月日止有效。一或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解决。
十一、其他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