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转让合同精品6篇
甲方(转让方):
乙方(承包方):
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土地法》、《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双方签订林业用地承包转让合同如下: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林东镇新井村朝阳庄自然村 林地共计50亩有偿转让给乙方和丙方。
2、此林地的四至为:南至: 北至:
3、乙方与丙方负责对该林地进行植树,甲方负责提供相应数量的杨树苗。
4、转让价格为(大写人民币)贰万元¥20元,一次性给付,以甲方出具的收据为准。
5、甲方负责与村方协调办理林权证及林地的年限为70年,林业权属证应办在乙方或丙方名下,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与丙方共同担负。
6、如果此林地在20年至20年开发,甲方应按此
7、丙方与乙方共同承包此地块与甲方产生的承包费用为各自承担一半,分别是:乙方向甲方支付(大写人民币)壹万,¥1000元整,丙方向甲方支付(大写人民币)壹万元,¥1000元整,此林地是属乙方与丙方共同所有。
8、乙方与丙方共同经营、管理、投入,所得的收益及投入为各按总投入和收益的50%经行分配。
9、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三方共同协商解决,确实解决不成由巴林左旗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巴林左旗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1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持一份,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此合同三方签字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转让方):
乙方(承包方):
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土地法》、《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双方签订林业用地承包转让合同如下: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林镇新井村朝阳庄自然村林地共计50亩有偿转让给乙方和丙方。
2、此林地的四至为:南至:北至:东至:西至:亩数以林业部门测量为准。
3、乙方与丙方负责对该林地进行植树,甲方负责提供相应数量的杨树苗。
4、转让价格为(大写人民币)元小写元,一次性给付,以甲方出具的收据为准。
5、甲方负责与村方协调办理林权证及林地的年限为年,林业权属证应办在乙方或丙方名下,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与丙方共同担负。
6、如果此林地在年至年开发,甲方应按此地块按三分之一进行分配补偿款。
7、丙方与乙方共同承包此地块与甲方产生的承包费用为各自承担一半,分别是:乙方向甲方支付(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丙方向甲方支付(大写人民币)壹万元,元整,此林地是属乙方与丙方共同所有。
8、乙方与丙方共同经营、管理、投入,所得的收益及投入为各按总投入和收益的50%经行分配。
9、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三方共同协商解决,确实解决不成由巴林左旗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巴林左旗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1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持一份,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此合同三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洁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章:服务得内容和要求123整栋楼楼层卫生,厂区内卫生,旧件分类。保证厂区内整洁。
第一款:乙方为甲方提供保洁服务得地址为:陕县厂
第二款:乙方为甲方提供保洁服务得范围为:所有厂区内卫生。
第三款:服务标准为每月支付保洁承包费650元
第四款:工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为期365天。
第五款:乙方采取全承包得方式为甲方提供服务。
第二章:甲方得权利和义务
第一款:按约定得时间让乙方人员准时进入施工现场。
第二款:确保乙方提供服务时,不得有阻碍乙方服务得行为。
第三款:指派专人负责联系、协调、监督、检查、验收乙方得清洗工作。
第四款:负责提供乙方清洁工作所需得水电及清洁用品得正常供应,以保证乙方工作得顺利进行。
第三章:乙方得权利和义务
第一款:按本合同得要求,准时到达作业现场,按时完成服务工作。
第二款:负责服务人员各种技能培训及安全、内保、防火、防盗知识教育,并教育服务人员遵守甲方得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款:积极与甲方协调、配合,并根据甲方得要求,不断改进、提高清洗服务质量。
第四款:清洁后得结果要达到质量环境体系得相关标准。
第四章: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第一款:金额合计:每年支付人民币7800元柒仟捌佰元整(月650元)
第二款:付款方式:现金
第三款:付款时间:甲方应于乙方每月日左右付清乙方工程款。
第五章:违约责任如因乙方有情况对甲方公司得保洁造成延时没有进行打扫得,或有其他情况需要离开甲方工作单位得,应有乙方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不得擅自影响甲方保洁工作。如有违约,支付年承包费得百分之三十。
第一款: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如下雨等),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款:在不可抗力消除后,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七章:未尽事宜及争议得解决
第一款:本合同必须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摁手印)。
第二款: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款: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款: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丙方:
鉴于:
1、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合同》。
2、甲方因资金紧张,无法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同意将位于小区区栋室,建筑面积为m?的产权房屋(以下简称“房屋”)用于偿还其拖欠乙方的设计款元人民币。
3、乙方由于拖欠丙方的劳务分包款,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经过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针对乙方债权转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同意将甲方用以抵账的该房屋直接过户到丙方名下,用以抵顶乙方应付丙方的劳务分包款共计人民币元。
二、甲方同意按照乙方的要求将该房屋的产权直接过户到丙方名下,过户所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丙方承担。三、甲方将该房屋过户到丙方名下即视为偿还乙方欠款共计人民币元。
四、丙方同意接受该房屋作为乙方对其劳务分包款共计元的抵顶,房屋过户完成后,即视为乙方已经向丙方履行付款义务,乙方向××限公司(甲方)出具相应的工程款发票,丙方同意承担该房屋过户的一切税费。
五、甲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因甲方或丙方原因导致房屋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元违约金。
五、以上内容是三方真实意思表示,三方均愿意按照本协议履行义务。
六、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未尽事宜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自三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陆份,三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丙方:
年月日:
出让方(甲方)身份证:甲方直系亲属
受让方(乙方)身份证:乙方直系亲属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经村委同意,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房屋、土地和林地使用、经营权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转让房屋、土地、山林概况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镇村 组的房屋、土地和林地使用权和经营权转让乙方从事生产经营。具体面积位置情况如下:
1、房屋面积平方米,房屋位于。
2、土地面积亩,土地位于
;
3、林地面积亩,林地位于。
甲方保留的备用墓地可在以上土地、林地适当位置选择(房屋周边土地除外),选择保留的备用杉树寿木位于,以为标记,共计棵。
二、转让期限
甲方转让的房屋、土地和林地使用、经营权期限为一次性长期。国家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届至后如果不进行调整为永久长期,如果进行调整按照调整后的期限顺延。
三、转让价格
1、甲、乙双方通过自愿协商,经村委会同意,通过货币形式买卖。
2、上述房屋、土地和林地使用、经营权转让金为人民币大写元(¥元)。
四、转让金给付时间和方式
1、双方在签订协议之日,乙方一次性全部付清转让金。
2、乙方在签订协议日将上述房屋、土地和山林使用、经营权转让金通过银行转账到甲方开户账号:。甲方收到转让金时需向乙方出具收据。
五、权利与义务
1、本协议生效后,由该转让的房屋、土地和林地的所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都由乙方承担和享有(除甲方保留的备用墓地及周围林木和备用寿木)。日后如有征用的,房屋、土地和林地赔偿款有关全部利益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
2、甲方对现有的亲属墓地及周围树木继续使用和保护,乙方及乙方的子孙后代不得破坏和砍伐。
3、甲方可在上述土地、林地适当位置选择墓地以备用(房屋周边土地除外),并在山林里挑选杉树棵以作备用寿木,以为标记,乙方及乙方的子孙后代今后不得干涉和毁坏。
六、争端问题
1、该房屋、土地和林地使用、经营权,转让后双方均确认无争议事情发生。如乙方出现房屋、土地和林地使用、
经营权争端问题或受到外人干涉阻碍,甲方应协助出面排解证明。
2、该房屋、土地和林地相关转让手续由乙方办理,乙方在该土地上办理建房等相关手续事宜时,需甲方出面协调的,甲方应出面帮助协调处理。
七、继承事宜
1、甲方承诺转让后的房屋、土地和林地使用、经营权(除甲方保留的备用墓地及周围林木和备用寿木)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属于乙方。
2、乙方的继承人有权享有本协议的一切权利。甲方和甲方的继承人应当保证乙方及乙方继承人的权利不受侵犯。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约,需支付乙方给付的土地转让金及赔偿相关损失。
2、若乙方违约,乙方自愿放弃所有支付的转让金及赔偿相关损失。
九、协议效力
1、本协议经双方自愿达成,系甲乙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无任何欺哄行为。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村民委员会备案壹份。经双方签字按印、转让金付清后立即生效,甲
乙双方的任何家属及子孙后代均以此协议所列条款执行永不反悔(世世代代)。
十、签字盖章
1、甲方签字按手印
甲方直系亲属签字按手印
2、乙方签字按手印
乙方直系亲属签字按手印
3、发包方代表签章
4、小组长签字
年月日
甲方:
甲方委托人:
乙方:
1.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自身权益,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诚信、合作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2. 甲方将粤林证字 第 号,编号 林权证,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除原有桉树外),林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
3. 林地原有桉树归甲方所有。甲方在办理过户前负责砍伐原有林地桉树,砍伐期为本协议签字付款后 月。
4. 粤林证字 第 号,编号 林权证,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除原有桉树外),使用权利人 转让费 万元人民币。甲方前期收取乙方转让费 万元人民币,办理过户给乙方姓名等手续,依收据为证(若过户不成功,甲方全额退还乙方)。待林权证过户给乙方姓名后,乙方将剩余款项及时转到甲方账户上。
5. 林地面积、四至及林权证及其附图为准。
6. 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地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
7. 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8.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甲方委托人一份,乙方一份),签字付款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