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身边的文档专家,晒文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 办公范文 > > 合同 > 正文

提升机租赁合同9篇

2024-03-09 18:08:02合同

提升机租赁合同9篇

提升机租赁合同 篇1

  承租方:出租方:项目名称:项目签订时间:年月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本项目设备租赁签订此合同。

  一、机械设备名称、型号、配套设施及租赁费用等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二、设备使用地点及工程项目:

  本合同租用设备仅限于在项目使用。

  三、设备进退场时间及租赁费用计算方法

  出租方设备进场;以为租金起算日;

  承租方设备报停需提前天书面通知出租方。以承租方书面报停日期为租金收取终止日,设备进、退场当月台班费不足一个月时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以本设备月租金除以进、退场当月日历天数为每天计费单价.

  其他约定:

  四、费用结算方式及期限:

  每月日承租方开具的机械费预结单,额%支付租金;剩余租金在后支付%,在后支付% 。

  进退场费用

  a.设备的进、退场由方负责,费用由方承担。

  b.后支付%。

  3、付款时出租方必须开具国家认可的租赁发票,由于出租方未按承租方要求开具发票或完善相关付款手续,承租方有权拒绝付款。

  3、其他约定。

  五、支付方式

  本合同租金以方式支付。

  六、出租方的职责与义务

  提供设备基础图并对承租方基础施工做技术指导。

  提供的设备必须具有国家规定的合法手续并资料齐全、性能良好,设备已使用年限不得超过年,且整机在有效的安全使用期内。

  出租方必须保证本合同范围内机械设备使用的配件为厂家整机出厂标准配制。

  如承租方要求出租方对设备的安装、维修、拆卸做技术指导,出租方应及时安排技术人员到场。

  保证及时供应设备维修、保养的各类配件,以便承租方对设备的及时维修保养。

  七、承租方的职责与义务

  负责设备基础施工及其费用的承担;按出租方提供的设备基础图,严格按照的规定施工。

  保证设备进、出场(本工地内)道路的畅通。

  负责设备的开机、保管、保养、日常维修。

  承租方安排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必须严格遵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管理、使用,不得违章作业。

  本合同租赁设备,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得转租、转让、变卖或抵押,擅自转租、转让、变卖或抵押造成的出租方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赁费用。

  八、安全责任划分:

  出租方负责所租赁机械设备的质量,如出现质量问题出租方负责维修,并承担因机械设备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

  出租方只提供单纯的设备租赁业务,不提供安装、拆除、操作业务,不承担由此造成的连带责任及义务。

  九、违约责任:

  合同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任何一方违约和未按合同要求履行职责,产生的经济损失和后果由违约方和责任方承担。

  在施工过程中属出租方设备自身原因,发生下列情况,承租方可扣减出租方租赁费用:

  其他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1、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检测费用由方承担。

  2、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要求承租方增加费用。

  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一、争议的解决: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承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有效期:。

  十三、本合同一式份,承租方份,出租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乙方:年月日

提升机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了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就甲方租赁乙方物料提升机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根据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使用地点、使地脚螺栓及基础制作由乙方承担

  二、 租赁预计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赁期限不得少于5个月,不够5个月按5个月计费),租赁日期天数为暂估,最终以实际发生天数计算。

  三、 机械设备租赁价格确定原则、费用组成及结算方法

  机械设备租赁价格确定原则:机械设备租赁价格涵盖主体设备,进出场费、按拆及配套服务、设备的检测、售后服务及现场维修。

  费用的组成:/日,此单价为不含税单价;合同价格限高度为超过此高度,增加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费用的支付:

  3. 租赁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开始使用时正式计取租赁费用。

  3. 租赁费当月结清,否则甲方有权收取5%的违约金或停机。乙方使用完毕通知甲方拆除时应提前3天告知,并与甲方办理结算后付清全部租赁费,否则,甲方不予拆除设备并继续收取租赁费直至结清。

  四、 甲方工作

  甲方负责设备基础的技术指导及其辅助工作和相关机械部件的配备。

  甲方在机械设备交由乙方使用前,应对设备进行工作性能、安全等全面检查,保证乙方安全、正常使用;并向乙方提供设备验收全部资料,确保乙方在工程使用该设备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各项要求。

  按双方约定的进场期限提供设备和附件,进行安装和调试(安装、调试甲方必须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实施)并经验收合格后移交乙方。保证乙方能够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正常使用。

  按照有关约定对进入现场的.机械设备进行售后服务,符合项目管理的要求,并按照合同约定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和回访,保证正常运转。

  甲方人员进入乙方现场应遵守现场规章制度,听从乙方指挥、安排。

  根据施工现场的条件和乙方的要求,甲方提供编制物料提升机各项技术资料和安装与拆除方案,负责设备检测、备案。

  在合同规定的维修期内,甲方必须及时对所租赁的设备实施修理,接到乙方告知后,甲方维修人员必须尽快赶到现场实施修复。一般机械故障甲方必须于5小时内排除,严重机械故障于24小时之内排除。如排除不了,扣取相应时间租赁费,并承担乙方的相应损失。

  物料提升机在按拆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由甲方承担,并由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代来的损失(附墙除外)。

  五、乙方工作

  负责机械设备进场道路畅通,保证机械安装操作所需的工作面。路基、设备基础压实,地基耐力符合机械设备安全要求;

  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及任务交底。

  提供满足现场机械设备所需电源及操作箱至设备卷扬机之间的电缆。

  乙方在使用机械设备过程中,严格按照设备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要求使用机械设备,禁止违章操作。

  乙方负责协调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之间以及各分包单位与乙方在机械设备使用方面的关系。

  设备进出场、安拆乙方须人工配合;设备的安装乙方须派现场塔吊给予配合。

  操作司机由乙方配备并支付其工资,司机应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的维修和保养,承担因维护、保养、保卫不到位和违章操作及丢失造成的损失。

  六、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1承担由于设备自身责任(非操作原因)造成施工安全事故所引起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乙方和任何第三方的经济损失)。

  .2承担违反合同第四条甲方工作内容中各项条款对乙方所造成的损失。

  乙方违约责任

  .1承担违反合同第五条乙方工作内容中各项条款对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七、安全交底

  乙方应就本工程的施工要求向甲方进行书面交底,交底资料由双方签字确认,并作为合同附件。

  甲方应对乙方在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加强自身安全工作检查,一切由于甲方责任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和损失。

  八、解决争议的办法

  双方协商解决,否则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裁决。

  九、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完成约定工作内容,相关费用结算后即告终止。

  十、合同份数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提升机租赁合同 篇3

  承租方简称(甲方):

  出租房简称(乙方):珠海市金湾区胜和建筑机械经营部

  为了保证工程顺利施工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保护双方的利益和双方应尽的责任,经双方共同协商订下以下合同条款。

  一、租期: 4 个月起,工地完工未满 4 个月算 4个月,超过时间按天计算租金,机械安装调试并经安监站检测验收合格后甲方预付三台提升机押金贰万元整。报装、报验,挂靠公司费5450元/台,报拆费、挂靠公司费1500元/台。安装人工费50元/米,拆除人工费40元/米,超过30米,二次加节补600元/次/台。

  二、机械所需的高度、数量及租金:高度为 30m以内2台、36m 1台 ,数量叁台。月租贰仟元/台/月。每满一个月支付当月租金,(月租含在押金内扣付)以此类推,直到完工付清租金为止。

  三、租赁设备及服务范围如下:

  1、乙方提供设备、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每台提升机配架体、附件、卷扬机、钢丝绳、井架附墙件、自动电挖箱,可视监控等附件。

  2、服务范围:乙方负责设备、安装和拆卸(连墙装卸报检),按相关规定办理完整的手续和安装、拆除及中途利用的所有资料。

  四、提升机基座装模与浇捣砼由甲方负责完成。

  五、租金起租计算:租金由安装人员安装好当天并由甲方提供电缆接入卷扬机调试合格后开始计算租金,易损件的材料(1、天伦2、钢丝绳卷筒3、电路板4、交流接触器5、轴承6、轴心7、钢丝绳)由甲方购买,完工结清租金及押金后终止合同,双方签字为准。

  六、甲方负责有证的操作人员的工资和操作过程中的安全及其他意外伤害。

  七、乙方提升机安装与调试好后,移交给甲方看管。如因工地操作不当或第三方的损坏,由甲方赔偿给乙方。

  八、提升机高度为30-36米,提升机总值人民币 / 元/台。

  九、楼层门、安全防护的材料及人工费由甲方负责。

  十、因乙方提升机与所有配件自身问题乙方负责维护,如果因工地操作不当或第三方的损坏,由甲方赔偿给乙方。

  十一、乙方把提升机运到甲方指定现场后,所到达的提升机材料不得超过机座的十米,如超过十米以外的由甲方派人搬到十米以内。乙方不承担不可抗拒的风险,六级台风和六级台风以上及视野不清晰禁止开机。

  十二、如乙方机械资料证件交给甲方(或委托安装公司)在安监站已报好安装手续,因甲方原因2个月内未安装的,租金按本合同的第一项执行,计算4个月租金和报装费由甲方承担。

  十三、提升机的材料和产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只有在本工地的使用权,在任何条件下,甲方不得转让和抵押乙方的提升机材料及其产权。

  十四、本合同条款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后附的资料、证件、价格表及整套提升机所含有的材料等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一样均具有同等的效力。

  十五、违约处理: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本地法院依法起诉。

  以上合同条款经双方签字后当日生效,提升机材料完整退还完毕所有款双方结清后自动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电 话:电 话:

  承租单位:出租单位:

  机械经营部

  日 期: 年 月日 日 期: 年 月日

提升机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了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就甲方租赁乙方物料提升机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根据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使用地点、使用期限,同意出租给乙方以下物料提升机: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租赁台数

  安装高度

  基础方式

  物料提升机

  SS100

  三台

  米

  固定基础

  地脚螺栓及基础制作由乙方承担

  二、租赁预计期限:

  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6月1日,租赁日期天数为暂估,最终以实际发生天数计算。

  三、机械设备租赁价格确定原则、费用组成及结算方法

  机械设备租赁价格确定原则:

  机械设备租赁价格涵盖主体设备,进出场费、按拆及配套服务、设备的检测、售后服务及现场维修。

  费用的组成:

  租赁单价每台:元/日,此单价为不含税单价;合同价格限高度为45米,超过此高度,增加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费用的支付:

  3.租赁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开始使用时正式计取租赁费用。租赁设备进场后,承租方支付设备定金元,定金最终可冲顶租金。

  3.租赁费当月结清,否则甲方有权收取5%的违约金或停机。乙方使用完毕通知甲方拆除时应提前3天告知,并与甲方办理结算后付清全部租赁费,否则,甲方不予拆除设备并继续收取租赁费直至结清。

  四、甲方工作

  甲方负责设备基础的技术指导及其辅助工作和相关机械部件的配备。

  甲方在机械设备交由乙方使用前,应对设备进行工作性能、安全等全面检查,保证乙方安全、正常使用;并向乙方提供设备验收全部资料,确保乙方在工程使用该设备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各项要求。

  按双方约定的进场期限提供设备和附件,进行安装和调试(安装、调试甲方必须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实施)并经验收合格后移交乙方。保证乙方能够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正常使用。

  按照有关约定对进入现场的机械设备进行售后服务,符合项目管理的要求,并按照合同约定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和回访,保证正常运转。

  甲方人员进入乙方现场应遵守现场规章制度,听从乙方指挥、安排。

  根据施工现场的条件和乙方的要求,甲方提供编制物料提升机各项技术资料和安装与拆除方案,负责设备检测、备案。

  在合同规定的维修期内,甲方必须及时对所租赁的设备实施修理,接到乙方告知后,甲方必须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安装维修单位维修人员赶到现场实施修复。一般机械故障甲方必须于5小时内排除,严重机械故障于24小时之内排除。如排除不了,扣取相应时间租赁费,并承担乙方的相应损失。

  出租方:

提升机租赁合同 篇5

  承租方:出租方:项目名称:项目签订时间:年月日

  依照《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本项目设备租赁签订此合同。

  一、机械设备名称、型号、配套设施及租赁费用等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二、设备使用地点及工程项目:本合同租用设备仅限于在项目使用。

  三、设备进退场时间及租赁费用计算方法

  出租方设备进场以为租金起算日

  承租方设备报停需提前天书面通知出租方。以承租方书面报停日期为租金收取终止日,

  设备进、退场当月台班费不足一个月时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以本设备月租金除以进、退场当月日历天数为每天计费单价.

  其他约定:。

  四、费用结算方式及期限:

  每月日承租方开具的机械费预结单,额%支付租金剩余租金在后支付%,在后支付%。

  进退场费用

  .设备的进、退场由方负责,费用由方承担。

  .后支付%。

  3、付款时出租方必须开具国家认可的租赁发票,由于出租方未按承租方要求开具发票或完善相关付款手续,承租方有权拒绝付款。

  3、其他约定。

  五、支付方式

  本合同租金以方式支付。

  六、出租方的职责与义务

  提供设备基础图并对承租方基础施工做技术指导。

  提供的设备必须具有国家规定的合法手续并资料齐全、性能良好,设备已使用年限不得超过年,且整机在有效的安全使用期内。

  出租方必须保证本合同范围内机械设备使用的配件为厂家整机出厂标准配制。

  如承租方要求出租方对设备的安装、维修、拆卸做技术指导,出租方应及时安排技术人员到场。

  保证及时供应设备维修、保养的各类配件,以便承租方对设备的及时维修保养。

  

  七、承租方的职责与义务

  负责设备基础施工及其费用的承担按出租方提供的设备基础图,严格按照的规定施工。

  保证设备进、出场道路的畅通。

  负责设备的开机、保管、保养、日常维修。

  承租方安排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必须严格遵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管理、使用,不得违章作业。

  本合同租赁设备,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得转租、转让、变卖或抵押,擅自转租、转让、变卖或抵押造成的出租方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赁费用。

  

  八、安全责任划分:

  出租方负责所租赁机械设备的质量,如出现质量问题出租方负责维修,并承担因机械设备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

  出租方只提供单纯的设备租赁业务,不提供安装、拆除、操作业务,不承担由此造成的连带责任及义务。

  九、违约责任:

  合同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任何一方违约和未按合同要求履行职责,产生的经济损失和后果由违约方和责任方承担。

  在施工过程中属出租方设备自身原因,发生下列情况,承租方可扣减出租方租赁费用:

  其他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1测,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检测费用由方承担。

  2、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要求承租方增加费用。

  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一、争议的解决: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承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有效期:。

  十三、本合同一式份,承租方份,出租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乙方:年月日

提升机租赁合同 篇6

  承租方简称:

  出租房简称:

  为了保证工程顺利施工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保护双方的利益和双方应尽的责任,经双方共同协商订下以下合同条款。

  一、租期:个月起,工地完工未满个月算个月,超过时间按天计算租金,机械安装调试并经安监站检测验收合格后甲方预付三台提升机押金元整。报装、报验,挂靠公司费元台,报拆费、挂靠公司费元台。安装人工费元米,拆除人工费元米,超过米,二次加节补元次台。

  二、机械所需的高度、数量及租金:高度为以内台、台,数量叁台。月租元台月。每满一个月支付当月租金,以此类推,直到完工付清租金为止。

  三、租赁设备及服务范围如下:

  1、乙方提供设备、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每台提升机配架体、附件、卷扬机、钢丝绳、井架附墙件、自动电挖箱,可视监控等附件。

  2、服务范围:乙方负责设备、安装和拆卸,按相关规定办理完整的手续和安装、拆除及中途利用的所有资料。

  四、提升机基座装模与浇捣砼由甲方负责完成。

  五、租金起租计算:租金由安装人员安装好当天并由甲方提供电缆接入卷扬机调试合格后开始计算租金,易损件的材料由甲方购买,完工结清租金及押金后终止合同,双方签字为准。

  六、甲方负责有证的操作人员的工资和操作过程中的安全及其他意外伤害。

  七、乙方提升机安装与调试好后,移交给甲方看管。如因工地操作不当或第三方的损坏,由甲方赔偿给乙方。

  八、提升机高度为米,提升机总值人民币元台。

  九、楼层门、安全防护的材料及人工费由甲方负责。

  十、因乙方提升机与所有配件自身问题乙方负责维护,如果因工地操作不当或第三方的损坏,由甲方赔偿给乙方。

  十一、乙方把提升机运到甲方指定现场后,所到达的提升机材料不得超过机座的十米,如超过十米以外的由甲方派人搬到十米以内。乙方不承担不可抗拒的风险,六级台风和六级台风以上及视野不清晰禁止开机。

  十二、如乙方机械资料证件交给甲方在安监站已报好安装手续,因甲方原因2个月内未安装的,租金按本合同的第一项执行,计算4个月租金和报装费由甲方承担。

  十三、提升机的材料和产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只有在本工地的使用权,在任何条件下,甲方不得转让和抵押乙方的提升机材料及其产权。

  十四、本合同条款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后附的资料、证件、价格表及整套提升机所含有的材料等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一样均具有同等的效力。

  十五、违约处理: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本地法院依法起诉。

  以上合同条款经双方签字后当日生效,提升机材料完整退还完毕所有款双方结清后自动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提升机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井架物料提升机概况

  1、井架物料提升机型号:,规格:

  2、制造厂家:,生产日期:

  3、生产许可证号:,合格证号:

  4、主要技术参数:

  5、一视频二联动:

  6、租赁数量:

  7、安装高度:

  二、井架物料提升机使用地点及工程名称:。

  三、租用的租期:约定租期暂定为个月,甲方书面通知井架物料提升机可以使用之日起至乙方书面通知退租之日止计算租期,如使用时间超过约定租期,按实际租用时间计算租金。

  四、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租金(月)元/台

  2、支付方式:。

  五、井架物料提升机进退场与履约保证金

  1、进退场费人民币元/台(包括进退场运输、安装拆卸、顶升附墙、“一视频二联动”的安装、基础地脚螺丝、附墙杆、检测检验、报装报用验收资料等)。

  2、井架物料提升机进退场费用付款:。

  六、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将出租财产所有权转给第三方,不必征求乙方同意,但应告知乙方所有权转移的情况。出租财产所有权取得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权利,承担原出租方承担的义务。

  2、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将租用财产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或委托第三方)不得对井架物料提升机进行拆装,不得转移使用,也不得抵押给第三方。

  七、甲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乙方提供的建筑资料,编制拆装方案,报乙方和监理审批。提供井架物料提升机的基础资料和图纸,协助乙方预埋地脚螺栓。所用螺栓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要求。

  2、按乙方的要求,于年月日进场安装,按井架物料提升机的各项安全规范要求装拆井架物料提升机和加高附墙,承担井架物料提升机装拆和顶升附墙过程中引发的安全责任。

  3、甲方提供的井架物料提升机是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及其标准、性能良好的井架物料提升机。承担由于井架物料提升机自身质量问题和安装质量问题而引发的安全责任,并负责井架物料提升机的维修和配件的费用。

  4、出示单位安装资格证(三证)和上岗人员资格证。安装、拆卸前负责当地主管部门办理安装、拆卸备案。安装自检合格后,向起重设备检测机构申报办理检测直到取得合格证。从安装之日起7天内完成井架物料提升机的检测、使用备案等验收手续,向乙方移交该井架物料提升机验收资料。

  5、提供具有操作证的操作人员(以人员调度单为准),负责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政治、技术、业务教育,遵守工地的规章制度,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安排,做好井架物料提升机日常保养,提供全天候优质服务,承担由于司机操作引起的安全责任。相关记录交乙方备案。

  6、上级或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时因甲方提供的井架物料提升机造成乙方受处罚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7、对提供的井架物料提升机进行定期(每月二次)的安全检查和维修保养,并在次月5日前把上月安全检查和维修保养记录交乙方备案。

  8、井架物料提升机进场前做好维护保养,保证井架物料提升机完好,把相应记录交乙方备案。

  9、负责井架物料提升机在使用中的维修保养,并负责相应配件。井架物料提升机在使用中出现故障,在2小时内派人到位修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延修或拒修。

  10、确保井架物料提升机符合“一视频二联动”要求:

(一)物料提升机必须具备可视频监控系统。司机通过视频监控系统能清楚看到操作者进料和出料。

(二)停靠装置必须与吊篮安全门联动,吊篮安全门提起时停靠装置启动。

(三)楼层卸料平台防护门必须与卷扬机联动,防护门未关闭到位卷扬机无法工作,防护门未关闭到位卷扬机无法工作,该楼层的警示灯同时亮起。

  11、井架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顶升附墙配备充足的管理技术人员、安全员、装拆人员,起重作业人员配备:安装、技术、安全负责人1~2名,安装人员3~4名,起重指挥1~2人,电工1人,起重井架物料提升机操作工1人,所有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每天上岗有签到,报乙方监督。负责对装拆、顶升附墙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装过程、安全技术交底都必须有影像记录,交乙方备案。

  12、井架物料提升机每次顶升附墙,对装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持证上岗,作业完毕进行顶升附墙验收,把影像记录、验收资料报乙方备案。

  13、安装前交伍仟元(5000元)给乙方主管部门,作为履行合同的安全押金。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向甲方提供建筑资料,根据甲方提供的井架物料提升机资料,负责井架物料提升机的`基础设计施工及其费用。

  2、负责提供井架物料提升机按规定日期进入和撤离场地的环境和条件,保证井架物料提升机按拆及进退的顺利进行。

  3、负责架设井架物料提升机电源线至使用地点。按井架物料提升机用电要求,把开关装好在井架物料提升机作业附近3米内。负责配置井架物料提升机专用的接地线和防雷的地极。

  4、负责井架物料提升机进入施工现场后的安全保卫工作,如井架物料提升机及部件在租赁期间有人为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配合甲方的装拆工作,积极疏导行人。

  5、负责配备合格持证的指挥人员、信号工及指挥用具,避免声音指挥及信号不正确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6、负责自备各种吊索、吊具。

  7、负责提供井架物料提升机操作人员的食、宿(餐费自理、被子纹帐等自备)。

  8、提供验收井架物料提升机使用的重物。

  九、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因故终止合同需经双方协商妥善解决。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不能视为违约

  3、乙方不能保证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使用,经甲方书面通知后3天仍无改善措施的,甲方有权停机或停租,其行为不视为违约。

  4、甲方不能保证井架物料提升机正常使用,并存在安全隐患,经乙方书面通知后3天仍未整改的,乙方拒付当月租金,其行为不视为违约。

  5、合同生效后7天内井架物料提升机不进场,双方可视为解除合同。由甲方造成的其行为视为违约,由甲方承担乙方道路、井架物料提升机基础施工损失和工期损失。

  6、井架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方案没有经过乙方和监理审批,甲方进场拆装的,甲方承担违约金贰仟元(20xx元)。

  7、井架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没有在当地主管部门办理安装、拆卸备案,甲方进场拆装的,甲方承担违约金贰仟元(20xx元)。

  8、甲方从安装之日起7天内不能完成井架物料提升机的检测、使用备案等验收手续,每推迟一天,甲方承担违约金贰仟元(20xx元)。

  9、甲方没有对提供的井架物料提升机进行定期(每月二次)的安全检查和维修保养,没有在次月5日前把上月安全检查和维修保养记录交乙方备案,无影像资料或做假资料,甲方每月承担违约金壹仟元(1000元)。甲方没有对操作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甲方承担违约金壹仟元(1000元)

  10、井架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顶升附墙没有管理技术人员、安全员,装拆人员不足,无证上岗,没有安全技术交底,甲方承担违约金壹万元(元)。

  11、每月井架物料提升机故障停机超48小时,不足96小时的,乙方扣减超出日期租金,超过96小时的,乙方扣减当月租金。

  12、井架物料提升机不符合“一视频二联动”要求的,甲方承担违约金伍仟元(5000元)。

  13、井架物料提升机顶升附墙没有安全技术交底、没有影像资料、没有验收的,甲方每次承担违约金贰仟元(20xx元)。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经济合同纠纷自行协商不能解决时,到有管辖权的工商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呈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十一、未尽事宜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其他事项(由双方协商确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提升机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了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就甲方租赁乙方物料提升机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根据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使用地点、使用期限,同意出租给乙方以下物料提升机: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租赁台数

  安装高度

  基础方式

  物料提升机

  SS100

  三台

  米

  固定基础

  地脚螺栓及基础制作由乙方承担

  二、租赁预计期限:

  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6月1日,租赁日期天数为暂估,最终以实际发生天数计算。

  三、机械设备租赁价格确定原则、费用组成及结算方法

  机械设备租赁价格确定原则:

  机械设备租赁价格涵盖主体设备,进出场费、按拆及配套服务、设备的检测、售后服务及现场维修。

  费用的组成:

  租赁单价每台:元/日,此单价为不含税单价;合同价格限高度为45米,超过此高度,增加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费用的支付:

  3.租赁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开始使用时正式计取租赁费用。租赁设备进场后,承租方支付设备定金元,定金最终可冲顶租金。

  3.租赁费当月结清,否则甲方有权收取5%的违约金或停机。乙方使用完毕通知甲方拆除时应提前3天告知,并与甲方办理结算后付清全部租赁费,否则,甲方不予拆除设备并继续收取租赁费直至结清。

  四、甲方工作

  甲方负责设备基础的技术指导及其辅助工作和相关机械部件的配备。

  甲方在机械设备交由乙方使用前,应对设备进行工作性能、安全等全面检查,保证乙方安全、正常使用;并向乙方提供设备验收全部资料,确保乙方在工程使用该设备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各项要求。

  按双方约定的进场期限提供设备和附件,进行安装和调试(安装、调试甲方必须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实施)并经验收合格后移交乙方。保证乙方能够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正常使用。

  按照有关约定对进入现场的机械设备进行售后服务,符合项目管理的要求,并按照合同约定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和回访,保证正常运转。

  甲方人员进入乙方现场应遵守现场规章制度,听从乙方指挥、安排。

  根据施工现场的条件和乙方的要求,甲方提供编制物料提升机各项技术资料和安装与拆除方案,负责设备检测、备案。

  在合同规定的维修期内,甲方必须及时对所租赁的设备实施修理,接到乙方告知后,甲方必须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安装维修单位维修人员赶到现场实施修复。一般机械故障甲方必须于5小时内排除,严重机械故障于24小时之内排除。如排除不了,扣取相应时间租赁费,并承担乙方的相应损失。

  出租方:

  承租方:

提升机租赁合同 篇9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井架物料提升机概况

  1、井架物料提升机型号:,规格:

  2、制造厂家:,生产日期:

  3、生产许可证号:,合格证号:

  4、主要技术参数:

  5、一视频二联动:

  6、租赁数量:

  7、安装高度:

  二、井架物料提升机使用地点及工程名称:。

  三、租用的租期:约定租期暂定为个月,甲方书面通知井架物料提升机可以使用之日起至乙方书面通知退租之日止计算租期,如使用时间超过约定租期,按实际租用时间计算租金。

  四、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租金(月)元/台

  2、支付方式:。

  五、井架物料提升机进退场与履约保证金

  1、进退场费人民币元/台(包括进退场运输、安装拆卸、顶升附墙、“一视频二联动”的安装、基础地脚螺丝、附墙杆、检测检验、报装报用验收资料等)。

  2、井架物料提升机进退场费用付款:。

  六、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将出租财产所有权转给第三方,不必征求乙方同意,但应告知乙方所有权转移的情况。出租财产所有权取得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权利,承担原出租方承担的义务。

  2、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将租用财产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或委托第三方)不得对井架物料提升机进行拆装,不得转移使用,也不得抵押给第三方。

  七、甲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乙方提供的建筑资料,编制拆装方案,报乙方和监理审批。提供井架物料提升机的基础资料和图纸,协助乙方预埋地脚螺栓。所用螺栓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要求。

  2、按乙方的要求,于年月日进场安装,按井架物料提升机的各项安全规范要求装拆井架物料提升机和加高附墙,承担井架物料提升机装拆和顶升附墙过程中引发的安全责任。

  3、甲方提供的井架物料提升机是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及其标准、性能良好的井架物料提升机。承担由于井架物料提升机自身质量问题和安装质量问题而引发的安全责任,并负责井架物料提升机的维修和配件的费用。

  4、出示单位安装资格证(三证)和上岗人员资格证。安装、拆卸前负责当地主管部门办理安装、拆卸备案。安装自检合格后,向起重设备检测机构申报办理检测直到取得合格证。从安装之日起7天内完成井架物料提升机的检测、使用备案等验收手续,向乙方移交该井架物料提升机验收资料。

  5、 提供具有操作证的操作人员(以人员调度单为准),负责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政治、技术、业务教育,遵守工地的规章制度,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安排,做好井架物料提升机日常保养,提供全天候优质服务,承担由于司机操作引起的安全责任。相关记录交乙方备案。

  6、上级或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时因甲方提供的井架物料提升机造成乙方受处罚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7、对提供的井架物料提升机进行定期(每月二次)的安全检查和维修保养,并在次月5日前把上月安全检查和维修保养记录交乙方备案。

  8、井架物料提升机进场前做好维护保养,保证井架物料提升机完好,把相应记录交乙方备案。

  9、负责井架物料提升机在使用中的维修保养,并负责相应配件。井架物料提升机在使用中出现故障,在2小时内派人到位修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延修或拒修。

  10、确保井架物料提升机符合“一视频二联动”要求:

(一)物料提升机必须具备可视频监控系统。司机通过视频监控系统能清楚看到操作者进料和出料。

(二)停靠装置必须与吊篮安全门联动,吊篮安全门提起时停靠装置启动。

(三)楼层卸料平台防护门必须与卷扬机联动,防护门未关闭到位卷扬机无法工作,防护门未关闭到位卷扬机无法工作,该楼层的警示灯同时亮起。

  11、井架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顶升附墙配备充足的管理技术人员、安全员、装拆人员,起重作业人员配备:安装、技术、安全负责人1~2名,安装人员3~4名,起重指挥1~2人,电工1人,起重井架物料提升机操作工1人,所有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每天上岗有签到,报乙方监督。负责对装拆、顶升附墙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装过程、安全技术交底都必须有影像记录,交乙方备案。

  12、井架物料提升机每次顶升附墙,对装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持证上岗,作业完毕进行顶升附墙验收,把影像记录、验收资料报乙方备案。

  13、安装前交伍仟元(5000元)给乙方主管部门,作为履行合同的安全押金。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向甲方提供建筑资料,根据甲方提供的井架物料提升机资料,负责井架物料提升机的基础设计施工及其费用。

  2、负责提供井架物料提升机按规定日期进入和撤离场地的环境和条件,保证井架物料提升机按拆及进退的顺利进行。

  3、负责架设井架物料提升机电源线至使用地点。按井架物料提升机用电要求,把开关装好在井架物料提升机作业附近3米内。负责配置井架物料提升机专用的接地线和防雷的地极。

  4、负责井架物料提升机进入施工现场后的安全保卫工作,如井架物料提升机及部件在租赁期间有人为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配合甲方的装拆工作,积极疏导行人。

  5、负责配备合格持证的指挥人员、信号工及指挥用具,避免声音指挥及信号不正确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6、负责自备各种吊索、吊具。

  7、负责提供井架物料提升机操作人员的食、宿(餐费自理、被子纹帐等自备)。

  8、 提供验收井架物料提升机使用的重物。

  九、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因故终止合同需经双方协商妥善解决。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不能视为违约

  3、乙方不能保证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使用,经甲方书面通知后3天仍无改善措施的,甲方有权停机或停租,其行为不视为违约。

  4、甲方不能保证井架物料提升机正常使用,并存在安全隐患,经乙方书面通知后3天仍未整改的,乙方拒付当月租金,其行为不视为违约。

  5、合同生效后7天内井架物料提升机不进场,双方可视为解除合同。由甲方造成的其行为视为违约,由甲方承担乙方道路、井架物料提升机基础施工损失和工期损失。

  6、井架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方案没有经过乙方和监理审批,甲方进场拆装的,甲方承担违约金贰仟元(20xx元)。

  7、井架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没有在当地主管部门办理安装、拆卸备案,甲方进场拆装的,甲方承担违约金贰仟元(20xx元)。

  8、甲方从安装之日起7天内不能完成井架物料提升机的检测、使用备案等验收手续,每推迟一天,甲方承担违约金贰仟元(20xx元)。

  9、甲方没有对提供的井架物料提升机进行定期(每月二次)的安全检查和维修保养,没有在次月5日前把上月安全检查和维修保养记录交乙方备案,无影像资料或做假资料,甲方每月承担违约金壹仟元(1000元)。甲方没有对操作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甲方承担违约金壹仟元(1000元)

  10、井架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顶升附墙没有管理技术人员、安全员,装拆人员不足,无证上岗,没有安全技术交底,甲方承担违约金壹万元(元)。

  11、每月井架物料提升机故障停机超48小时,不足96小时的`,乙方扣减超出日期租金,超过96小时的,乙方扣减当月租金。

  12、井架物料提升机不符合“一视频二联动”要求的,甲方承担违约金伍仟元(5000元)。

  13、井架物料提升机顶升附墙没有安全技术交底、没有影像资料、没有验收的,甲方每次承担违约金贰仟元(20xx元)。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经济合同纠纷自行协商不能解决时,到有管辖权的工商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呈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十一、未尽事宜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其他事项(由双方协商确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