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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租赁合同汇总12篇

2024-03-07 19:36:02合同

厂房租赁合同汇总12篇

厂房租赁合同 篇1

  为了发展经济办好市场,甲方愿意将自己的厂房租给乙方,经双方充分协商好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租给乙方使用租期年,从年

  月日至年月日,初租期即第一年月租元,第二年月租元,第三年月租元,租前乙方要先交一个月押金,在期满后一个月扣回,另有说明在几年内如人民币贬值要经双方协商好,由乙方保回部分损失费给甲方。

  二、在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如有中途退出押金不能退回,作违规处理保回甲方损失。

  三、租金缴交办法,租金在当月前五天交齐,乙方随能使用,否则乙方拖欠租金一个月,甲方有权收回厂房,还不退回押金处理。

  四、出租厂房产权土地税由甲方负责,其如各项管理费、水电费、卫生费、工商营业费等杂费由乙方负责,乙方并依法申报户口和守法经营,如有违法或拖欠工人工资等事务与甲方无关。

  五、乙方在租凭期间,需要改造结构,应向甲方提出同意才改,不得擅自改变,否则损坏财物要照价双倍赔偿经济损失。

  六、乙方在租凭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转租转让,在期满时,需在搬走,乙方不得拆天花板和供电设施,并要交清租金和各项杂费,随能把货物搬走(能搬动的可以搬走,不能动的不得拆走)。

  七、水电安装,由甲方负责到厂房门口,其他室内水电安装全部由乙方自己负责。

  八、在乙方租凭期,如甲方中途违约要退回押金元。

  九、合同期满时,甲方的厂房需要继续出租,乙方有优先权(但如有价高者,使乙方承担不了,甲方有权收回厂房),经双方协商再租凭。

  十、本合同如有未订事宜,需要双方协商作了补充规定与本合同一齐有效。

  十一、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订后生效。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 篇2

  出租单位(甲方):

  承租单位(乙方):

  为进一步加强出租厂房租赁场所租赁经营中的安全管理,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污染防治法》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的安全管理职责

  1、负责制定并执行本区闲置厂房租赁场所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对乙方的安全生产、消防、特种设备等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对同一厂区、场所范围内多家承租单位的安全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3、负责对出租厂房租赁场所内的公共通道、疏散通道等公共设施的管理,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按照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整改或督促乙方进行整改。

  4、特种设备必须经检验、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对设备和作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年检和复审。检验、检测、验收所产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商定。

  5、发现乙方存在违法行为或危及人身安全重大隐患,及时通知乙方停止违法行为或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向所在地的安监、公安、消防、工商等部门报告。

  6、出租厂房租赁场所区域内发生生产安全、设备、火灾、车辆等各类事故,按事故类别立即如实报告所在地的安监、公安、消防、技监等部门。

  7、向乙方传达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

  二、乙方的安全管理职责

  1、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执行甲方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并服从甲方对安全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检查监督。

  2、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负责人,安全干部必须按规定参加培训,持证上岗。

  3、对承租区域或生产经营(生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承担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整改。同时参加安全管理小组开展的各项活动。

  4、建立本单位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工作的日常教育和培训,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5、特种设备必须经检验、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对设备和作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年检和复审。

  6、在承租厂房租赁场所内进行装修(改造)和设备安装必须报甲方同意并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规定,不得破坏、改变建筑结构。凡涉及国家规定需要审查验收的设备和建筑施工,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租厂房场所、设备,依法转租的,要在转租过程中签订的安全协议书上,明确安全、特种设备和治安管理职责。

  8、发生生产安全、设备、火灾、车辆等各类事故,按事故类别立即如实报告所在地的安监、公安、消防、技监等部门。

  9、生产经营单位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出入口的通道畅通,严禁封闭、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入口。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三、其他有关要求

  1、甲方在出租期内指派 同志,负责出租区域内的安全工作。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厂区承租单位的安全工作,接受甲方的管理。

  2、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在出租区域内发生的伤亡、火灾、车辆、物损、治安等各类事故的,甲乙双方应尽力协助做好抢救工作,造成甲乙双方或第三方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应由责任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赔偿。

  3、乙方违反本协议,擅自对出租厂房租赁场所进行改建、扩建、改变使用性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整改或发生严重责任事故等情况的,甲方可以中止租赁合同,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本协议书须与租赁合同同时签订,有同等法律效应。

  5、本协议书内容如与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不符之处,遵照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予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坐落在,租赁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厂房类型为结构。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租赁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年。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或合同租赁满一年后提前终止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定租赁合同终止合同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元。

  2、采用先付后租形式,甲、乙双方一旦签定合同,合同既生效。承租方应支付日首期第一季度租赁房款。后按顺序每季度期满前15日内支付。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受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电价由于损耗,所以甲方在向乙方收取电费时,每度电按国家标准加价人民币元/度。水费是3元/立方米。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激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元。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6、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在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租赁满一年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并在一个月内腾出房屋。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租赁合同签定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厂房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 (简称:甲方)

  承租方:-------------------------------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实信用协商一致,自愿达成本合同条款:

  一、 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将坐落在洪-------------、第四层,出租给乙方作为无-----的场所。

  二、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三、 租金及缴交方式:

  1、每年租金代扣代缴)。

  2、租金支付方式:乙方按年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元整,租金应于月10日前汇入甲方指定账户(该租金为甲方实收租金,相关税金由乙方承担,甲方代扣代缴)。

  四、 甲方须提供乙方水、电供给,乙方应按供电供水规定时间缴清费用,逾期缴付,乙方应按规定缴付滞纳金。

  五、 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出租的全部厂房,已收的租金不予退还:将租用的厂房进行违法活动或法律法规命令禁止的行业用途; 拖欠租金超过15天; 拖欠水、电超过15天; 随意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

  六、 乙方在租赁期间,若需要装修,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保证不得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符合消防要求。

  七、 租赁期限内,乙方发现该厂房、屋顶、墙漏水应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10天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代维修,费用甲方承担。

  八、 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得随意提前收回房屋,乙方不得提前退租或转租。若甲方违约,应退还已交的租金,承担乙方投入的装修费用,并赔偿违约金人民币120xx元;若乙方违约,乙方不得索回已交的租金,赔偿三个月的租金给甲方,装修部分无偿归甲方所有。

  九、 租赁期满,若乙方同意续租,必须提前六十天书面向甲方提出,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以新签合同为准。

  十、 在租赁期间,若遇国家征用,本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乙方应无条件搬迁。若遇不可抗拒的原因(自然灾害、战争),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 租赁期满,乙方应及时移交房屋给甲方,逾期交房甲方有权加收50%房租作为违约金。若由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租赁厂房遭受毁损,乙方应当依法赔偿。

  十二、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可向有租赁物标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签订补充协议,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双方之前的一切协议或合同自然失效。 十五、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厂房租赁合同 篇5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协议编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根据房产交易管理有关规定甲方、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出租厂房相关事宜经协商并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共同履行。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本人坐落在本市区路厂房委托给乙方出租,出租厂房建筑面积㎡,甲方出租厂房已征得厂房共有人的`同意,并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对上述厂房已经充分了解,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第二条甲方厂房出租/出售价格为人民币元

  第三条委托期限:由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或乙方成功出租/出售该厂房为止。

  第四条乙方代理上款所述厂房出租,并按照甲方意愿成功交易后,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在厂房出租后,甲方向乙方交付委托服务费,租赁委托代理费按一个月租金的百分之计算。买卖委托服务费按总售价的百分之计算。

  第五条甲方之义务

  1.于本委托书签订时,应具实告知乙方承租该物业的确实合法用途。

  2.于委托期间内或在撤消委托后六个月内,甲方不得私下与乙方所中介之业主签订意向书或租赁/买卖合约。甲方在得到乙方协助与业主签订意向书或租赁/买卖合约之当天,甲方须以转账、电汇、支票或现金支付本委托书内订明之委托服务费(佣金)予乙方。

  第六条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负责提供出租厂房价格评估咨询及法律法规咨询,向甲方报告所委托事项处理情况

  2.乙方免费将甲方出租信息公布于,并通过适当途径寻找承租方;并代表甲方进行交易接洽。

  3.乙方提供规范出租合同范本,并协助甲方与承租方签订意向书或租赁/买卖合约之后,乙方之责任即自行解除。

  第七条厂房内的附属设施等:

  第八条甲方保证该厂房权属清楚。若发生厂房权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等,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如由此给承租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本协议经甲方、乙方双方签字,即行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

  第二条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仟佰元整),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月)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六个月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

  1、水、电费;

  2、煤气费;

  3、物业管理费;

  第十条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押金金额为xx元,(大写:仟佰元整)。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1)床铺张

  (2)衣柜子个

  (3)洗衣机个

  (4)热水器个

  (5)桌子个

  (6)椅子个

  (7)沙发张。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吨;

  (2)电表现为:度;

  (3)煤气表现为:度。

  第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中介执一份备案。

  甲方(签章):

  年月日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如下:

  一、 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 ,租赁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厂房类型为 , 结构。

  二、 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 个月,自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 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 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年租金为 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3%—5%。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 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 元。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 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 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 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 厂房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 厂房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 厂房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 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 厂房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 门电话。如需 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

  6、 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 厂房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 厂房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 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 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 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 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 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厂房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线材厂闲置空地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线材厂场地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场地坐落在莱福工地的围墙边,租赁建筑面积为1500平方米(按实际使用面积计算)。

  二、线材厂场地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场地租赁自**年11月20日起,至**年4月20日止。租赁期5个月。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场地,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或提前终止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并经甲方同意。

  三、租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场地赁租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6元。

  2、采用先付租金后后使用方式,乙方每月在使用前先付甲方一个月租金,否则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四、其他费用和场地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使用该场地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发现该场地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时,乙方需无条件维修和承担费用。

  五、场地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场地转租,不得做与工程无关的其他用途。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六、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2、租赁期间,乙方必须做好安全防护和必要的措施,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生产经营期间的安全使用进行监督。乙方在租赁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厂房租赁合同 篇9

  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场地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场地租赁情况

  1、甲方同意将一楼超市无购物通道西侧平米场地租给乙方使用。

  2、乙方经营项目:。

  3、租赁时间为期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4、场地租金每年元,租金缴纳方式为上打租,每半年付一次。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水、电、取暖等设备条件。

  2、甲方对乙方从业人员有培训、指导、管理的`权利。

  3、甲方负责乙方店内产品广告宣传事宜。

  4、对于乙方不能服从甲方管理的从业人员,甲方有权按规章制度进行处罚,并建议乙方调换或辞退。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

  2、按时向甲方缴纳租金。

  3、依法经营,明码标价,不出售过期伪劣产品,确保质量,如因商品质量问题引发投诉或遇职能部门检查不合格处以罚款时,所涉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享有对场地的使用及维护权利,但不具有所有权,不得擅自更改甲方硬件设施。

  5、乙方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范要求,文明服务,礼貌待客,如因服务不周引发投诉和纠纷,按甲方有关条例处理。

  四、其它事宜

  1、遇有不可抗拒的政治事件、市场变化不能正常经营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合同自行解除,合同期满后,乙方需再续合同要经双方协商后再行签订手续。

  2、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要认真履行合同,如出现任何一方中途私自终止合同行为,由违约方向对方赔付元违约金。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五、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 篇10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为调剂厂房使用的余缺,甲方愿意将产权(或管理权)属于自己的厂房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市(县)有关房产管理的规定,经过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合同遵守。

  第一条、出租厂房坐落地址

  第二条、厂房状况

  厂房名称:;规格:;等级:;间数:;面积:;单价:;金额:;地面质量:。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期为年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和标准,将出租的厂房及时交给乙方使用居住。

  第四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元整,甲方应出具收据。租金在当月天内交清,交租金地点在。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得乙方同意,但应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厂房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厂房,应按延迟期间内乙方应交租金的%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租赁期间,出租厂房的维修由甲方负责,如租赁房发生重大自然损坏或有倾倒危险而甲方又不修缮时,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并可以用修缮费用收据抵消租金。

  3.出租厂房的房产税、土地使用费由甲方负担。

  4.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厂房自主,必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应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计算。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1.乙方依约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乙方如果拖欠租金,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月以上,甲方可以从乙方履约金(如乙方付有履约金)中扣除租金,并可收回出租之厂房。

  2.租赁期间,厂房管理费、水电费由乙方负担。

  3.租赁期间,如乙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计算。

  4.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厂房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厂房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窗,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经厂房修缮管理部门批准方能施工。乙方在租用厂房内装修墙窗的格、花、板壁、电器等物,在迁出时可一次折价给甲方,亦可自行拆除,但应恢复厂房原状。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搬出全部物件。搬迁后日内厂房里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6.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必要时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

  第八条、合同期满

  如甲方的租赁厂房需继续出租或出卖,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九条、厂房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

  本合同则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房管部门调解或人民法院裁决。本合同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合同副本式份,交市(县)房管局、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各留存份。

  出租人(签章):

  地址:

  工作单位:

  年月日

  承租人(签章):

  地址:

  工作单位:

  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 篇1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甲、乙双方本着互相信任、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根据乙方项目和乙方自行选定的设备和技术质量标准,将宏泰能源有限公司焦化厂洗煤车间场地及设备租给乙方使用。

  二、设备的调试、使用、保养、维修管理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设备在租赁期间的所有权属于甲方。

  四、在租赁期内,乙方享有设备的使用权,但不得转让或作为财产抵押,未经甲方同意亦不得在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和迁移安装地点。甲方有权检查设备的使用和完好情况,乙方应提供一切方便。

  五、设备租赁期限为壹年,租赁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分期交付,每期租赁金元,由甲方地每期期末按期向乙方托收,如乙方不能按期承付租金,甲方则按逾期租金总额每天加收万分之三的罚金。

  六、本协议一经签订不能撤销。如乙方提前交清租金,结束合同,甲方给予退还一部分利息的优惠。

  七、本协议期满,甲方同意按人民币元的优惠价格将设备所有权转让给乙方。

  八、乙方上级单位同意作为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保证乙方切实履行本协议各条款规定,如乙方在合同期内不能承担合同中规定的经济责任时,担保人应向甲方支付乙方余下的各期租金和其他损失。

  九、本协议经双方和乙方担保人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正本两面三份,甲、乙各执一份,副本份,乙方担保人和乙方开户银行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厂房租赁合同 篇1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本合同即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一条 厂房基本情况。

  甲方厂房(包括厂棚及一楼一层住房)坐落于郑州市中牟县白沙镇康庄村。

  第二条厂房用途。

  该厂房用途为 。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厂房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厂房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即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支付全额租金(现金)给甲方。

  第六条 交付厂房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将该厂房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 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日常的厂房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正常的厂房大修理费用由甲方乙方协商共同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厂房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相应损失。

  租赁期间,厂房防火、电、盗等安全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七条 关于厂房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厂房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物业管理费;

  第八条 其他约定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将厂房转租、转让、转借他人。

  第九条 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两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一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厂房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

  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