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出租合同合集7篇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在花溪徐家冲有门面壹间,乙方自愿承租,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达成如下条款,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愿将自有门面壹间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甲方门面装修固定财产卷闸门、室内外设施齐全。
三、租赁经营时间:租赁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限为年。
四、租金:
1、门面月租金双方协商为元,乙方在合同签订时每年首日前半月一次性向甲方交清当年门面租金。每年租金递增,不准拖欠和以各种理由拒交。
2、甲方提供:水电表设施齐全,供乙方使用。水电费由乙方负责,乙方按月向供水电部门交清水电费、不得拖欠、拒交,否则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水表底表吨位,电表底数度数。
五、租赁责任:
1、乙方对甲方的门面所属建筑物和装修的固定财产不得随意该拆,如乙方需装修改造门面内外需征得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处理好各种关系方可装修。乙方施工不得危及房屋门面安全。
2、甲方的门面室内外所有的固定财产及不固定的财产和配套设施若有损失或遗失,均由乙方赔偿和维修改造好,费用由乙方负责。
3、合同期满,乙方所增设和改换的固定设施不得拆除和损坏,一切设施如有损坏,乙方照价赔偿或修复,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乙方向甲方交押金元。
六、违约责任:乙方不得将甲方门面单方面和因其他理由为由转租给他人经营和使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门面,终止乙方合同。乙方若有特殊情况,需转让门面必须经得甲方先同意,注:(只能在合同期内转让,并支付甲方人民币元)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年月日
出租方(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出租一楼(地铺)给乙方经营使用,经双方协议,特立约如下:
一、租赁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止,乙方自租用日期起,先付1000元给甲方作为租赁保证金,租期期满一年后,甲方应返还押金给乙方,如租用时间不满一年,则乙方无权要回押金,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声明是否续租。如乙方继续租用,双方重新商定租赁事项,签订合同;
二、乙方租用甲方铺面经营,租金为每月陆佰元(¥600),每月26号前先预付租金后方可使用,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乙方租赁保证金,追收逾期租金及滞纳金;
三、乙方租用经营期间须遵守法规,如有违法行为则乙方付全责,甲方不负担;
四、乙方如需要装修或安装水电等,须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
五、装修及安装水电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在租用期间,如有损坏甲方物品必须按价赔偿;
七、在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转租或者分租;
八、乙方退租后,不得将安装物品拆除,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如有其它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达成如下条款,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愿将 自有门面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甲方门面装修固定财产卷闸门、室内外设施齐全。
三、租赁经营时间:
租赁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限为 年。
四、租金:
1、门面月租金双方协商为 元,乙方在合同签订时一次性向甲方交清当年门面租金。每年租金递增 ,不准拖欠和以各种理由拒交。
2、甲方提供:水电表设施齐全,供乙方使用。水电费由乙方负责,乙方按月向供水电部门或者向甲方交清水电费、不得拖欠、拒交,否则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水表底表吨位 ,电表底数度数
五、租赁责任:
1、乙方对甲方的门面所属建筑物和装修的固定财产不得随意该拆,如乙方需装修改造门面内外,乙方自行处理好各种关系方可装修。乙方施工不得危及房屋门面安全。
2、甲方的门面室内外所有的固定财产及不固定的财产和配套设施若有损失或遗失,均由乙方赔偿和维修改造好,费用由乙方负责。
3、合同期满,乙方所增设和改换的固定设施不得拆除和损坏,一切设施如有损坏,乙方照价赔偿或修复,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
六、违约责任:
乙方不得将甲方门面单方面和因其他理由为由转租给他人经营和使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门面,终止乙方合同。乙方若有特殊情况,需转让门面必须经得甲方先同意,门面租金由甲方决定,对乙方无权作主,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纠纷和刑事责任一切都由乙方负责。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法律法规,现甲方将住房一间有偿出租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各自责任、权利与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以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与乙方签订三年合同期,即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二、甲方与乙方签订年合同期,年租金:元,(大写:),一次性付给甲方,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准以任何理由加收租金。
三、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明确规定出租房管理条例,如出现违法活动所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合同书后,甲方负责结清合同期签定期前该房产生的费用,合同期内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自行交纳。
五、在合同期内,乙方无转让权,如乙方收取该房转让费,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甲、乙双方具有同等协商权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
身份证:
家庭住址: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租赁商业房屋一事,甲、乙双方达成如下事项:
第一条:出租地址
甲方将,建筑面积为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场地使用,其经营范围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更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同意承租,租赁面积最终以产权管理机关核定的面积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个月。
本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需要续租,须提前天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申请,双方重新议定租金后,方可签订续租合同。否则,视为乙方不再继续租赁。
第三条:租赁保证金
甲乙双方商定本房租赁保证金为元(人民币大写:),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次性支付。
甲乙双方商定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正常终止后日内,若乙方无拖欠房租及其他费用时,对商铺无损坏,并且将商铺拆除的隔墙恢复后,不影响房屋的二次租赁,甲方将租赁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息)
第四条:租金价格与租金交付时间
每平方米月租金单价为元,月租金共计(按产权建筑面积计)元(大写:)支付方式为支付,由乙方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日内预付下一期租金。
备注:甲方税款由乙方承担并负责办理。
第五条:租赁期间的商铺修缮和装修
1、乙方应按妥善使用商铺内的设施,保护房屋原结构和设备不受破坏(因室内装修、装饰需要,经业主同意拆除室内隔墙及墙内设施、设备除外)
2、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和外观的前提下,可以对所承租商铺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其装修方案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再向物业管理方申请施工。乙方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场装修并服从物业管理方的统一管理。租赁期满后装修物的权属处理,双方商定:
(1)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未达成房商铺续租协议时,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内固定装修物和搬离可移动设施、设备,乙方承担隔墙及室内设施恢复责任。
(2)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未达成该商铺续租协议时,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内固定装修物时,乙方应将承租范围内拆除的隔墙及室内设施复原。
(3)租赁期内,若乙方整体转让未到期的该商铺使用权时,需经甲方同意,并满足甲、乙双方原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条件,并且租金不低于当年每平方米的单价。受让方需与业主重新签订房屋租租赁合同,装修物权归属乙方处置。
第六条: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对出租房屋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前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相关物业管理文件中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缴纳维修基金除外),在本合同期内,转由乙方享有并履行(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气费、公共区域发生费用等各费用的交纳),甲方与物业公司已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相关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4、乙方知晓甲方有意出售本房产,若乙方未在本协议生效日内书面表示愿意承购本房产,则视为本条约定;房屋产权所有人按法定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时,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
5、乙方应遵守《用户手册》、《装修守则》以及本物业的其它管理制度。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消防安全责任书》及其它物业管理文件,以上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6、该房屋的质量保险费用由产权人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的人身、财产(货品等)的安全及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对该房屋造成的损毁由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本房屋,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1)擅自改变租赁商铺的经营范围;
(2)利用承租商铺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和甲方利益。
(3)拖欠房屋租金累计日以上。
2、甲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若甲方需要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应提前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双方同意方可终止合同,但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两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装修损失。
3、乙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若乙方需要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应提前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双方同意方可终止合同。乙方享有转让权。乙方转让,须告知并征得房屋产权所有人同意。
4、因业主转让房产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乙方的经营权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八条:免责条款
如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毁,造成甲、乙双方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如因此而终止合同,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多退少补,甲方退还乙方全额保证金。
第九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本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
1、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到期后自行作废。
第十一条:补充条款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大兴村广电职工宿舍利用层出租给乙方经营。租赁期壹年,从年 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门面租金为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押金为壹仟元整(¥:1000元)。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后,方可进入利用层经营。租赁期间,该利用层所需向有关部门缴纳的水费、电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利用层内部原有结构。若确因经营需要,需对该利用层的地面或墙壁等进行适当装饰,经甲方允许后,乙方可以进行,但甲方不负担任何费用。
四、租赁期间,该利用层门锁、灯泡、电源线、水管、水龙头之类损坏,由乙方自行出资更换。
五、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再将利用层转租给其他人。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该楼层经营权。
六、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在利用层从事任何违法活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对楼栋用户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对生活造成不利影响的任何物品。若出现上述类似情况,甲方有权立即中止协议且不退还乙方租金。
七、若因乙方用火、用电不慎或其他原因在利用层内引发安全事故,其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且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身份证号
在花溪徐家冲地区,出租方拥有一间门面,并经同意出租给承租方使用。为维护双方权益,达成以下条款和条件,尽力遵守执行。
第一条、出租方同意将市区号街道门面出租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自主经营并承担盈亏。
第二条、门面装修已固定财产,卷闸门和室内外设施齐全。
第三条、租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终止,时长为年。
第四条、租金:
1.月租金双方协商为元。承租方在合同签订前的半月内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当年门面月租金。每年递增,不得拖欠或以任何理由拒绝交付。
2.出租方提供水电表设施,供承租方使用。水电费由承租方负责,按月向供水电部门缴纳水电费,不得拖欠或拒绝缴纳。承租方应记录水表底表吨位和电表底数度数。
第五条,租责:
1.承租方不得擅自拆除出租方门面所属建筑物或装修的固定财产。如果需要更改门面内外装修,需征得出租方同意并合理安排,不得危及房屋门面安全。
2.出租方所有门面室内外的固定财产和不固定的.财产及配套设施遗失或损坏,均由承租方赔偿和维修,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3.合同到期,承租方增设和更改的固定设施不得拆除或损坏。如有损坏,承租方应照价赔偿或修复。出租方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同时,承租方应向出租方交付押金元。
第六条,违约责任:承租方不得单方面或以任何理由将门面转租给他人使用,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收回门面,终止合同。如果承租方需要转让门面,必须先获得出租方同意,并支付出租方人民币元。注:转让仅可在合同期内进行。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承租方:
电话: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