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设备租赁合同精华11篇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租赁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厂房类型为,结构。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个月,自月日起,至月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年租金为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3%—5%。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元。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厂房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厂房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厂房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厂房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门电话。如需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
6、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厂房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厂房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分,双方各执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承租方: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自愿订立如下协议:
1、甲方将厂房租赁给乙方使用,面积约平方米。
2、乙方租用该厂房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前30天为装修期,装修期内甲方免收租金。正式起租时间为年月日。
3、厂房与宿舍每月租金共计为人民币玖仟元(¥元)
4、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元和第一个月的租金元。合约期满乙方付清租金及一切费用之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5、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
6、甲方将厂房出租给乙方作生产用途使用。如乙方用于其他用途,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手续。
7、甲方为乙方提供用电用水。电费按供电公司标准收取。水费按自来水公司标准收取。
8、乙方应保持厂房和宿舍的原貌,不得随意拆改建筑物、设施、设备。如乙方需改建或维修建筑物,须经甲方同意方能实施。
9、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并负责租用厂房内及公共区内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如发生违法行为,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按国家政策法令正当使用该物业,并按要求缴纳工商、税务等国家规定的费用。
10、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或甲方、乙方有新的规划时,双方应配合新的规划执行,甲方须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1、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对方都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12、如发生自然灾害、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动解除。
13、本合同期满后,乙方需继续租用的,应于有效期满之前三个月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1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5、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立契约书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就工厂转让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转让标的:乙方所有坐落市路号厂房连同基地,暨全部生产设备及原料、半成品、制成品,其数量细目暂以乙方年十一月三十日库存清册所载名称、数量为准。
二、本件让售价格及计算方法:
(一)厂房房地、生产设备及原料、半成品、制成品细目,总折价为万元整。
(二)上列原料,经盘点如有增减变化数量,则依乙方原料进料成本价格计算;半成品如有超过或不足的,则视加工的程度,在百分之五十以内的,按原料成本价格计算;逾期百分之五十以下的,依成品市面批发价计算;成品如有超过或不足之数,依成品市面批发价格计算,由双方以现金给付或补足。
(三)生财设备如有短缺、灭失的,得依乙方帐面所列设备残值计算,由甲方于尾款中予以扣除。
(四)乙方应收未收款约计万元,除在本年十月份以前的帐款由乙方自理外,十一月份起的帐款均以九折计算由甲方承受,至交割后所有发生一切的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乙方并负责通知各厂商,并于甲方收受帐款络于一切必要的协助。
三、付款办法:
(一)前条第一项的价格,于本契约成立同时,甲方交付乙方万元,余款万元,俟原料、成品、厂房房地、生产设备点交清楚同时,一次付清。
(二)前条第四项应收帐款的价格,甲方应于交收后给付乙方折净数的半数;其余半数由甲方开立一个日期的支票交付乙方。
四、交收日期及地点:双方订定本年十二月十五日为交收日期。并定于市路号厂房现场为点交地点。
五、特约事项:
(一)交收之日,双方均须派代表二人以上,负责办理。
(二)本件交收以前,所有乙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或其他纠纷,概由乙方负责理清,与甲方无涉。
(三)本件交收以前,所有积欠一切税捐及水费、电费、、电话费用等概由乙方负担。
(四)厂房房地移转,除土地增值税由乙方负担,其余契税、公主费、代书费及其他必要费用概由甲方负担。
(五)乙方现有雇用的职工,除甲方同意留用外,余均应由乙方负责遣散。
(六)乙方声明本件盘让,业经其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证依法证明决通过,附件的会议记录如有虚伪不实,应由乙方负责。
六、违约处罚:任何一方有违背本契约所列各条件之一者即作违约论,他方有权解除契约。又甲方违约,愿将已付款项,任由乙方没收充作违约赔偿;若系乙方违约,应加倍返还所收的款项与甲方,以赔偿甲方。
七、为确保本件契约的履行,乙方应另觅保证人2名。保证人对于乙方违约时,加倍返还其所收受款项,应负连带保证责任,并愿抛弃先诉抗办权。
八、本契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及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立契约书人
甲方: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保证人:
乙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出租方(甲方)
地址: 电话:
承租方(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自愿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东莞市塘厦镇大坪村厂房宿舍租赁给乙方使用,面积约平方米。
二、乙方租用该厂房期限为三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前30天为装修期,装修期内甲方免收租金。正式起租时间为年月日。
三、厂房与宿舍每月租金共计为人民币玖仟元(¥元)
四、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元和第一个月的租金元。合约期满乙方付清租金及一切费用之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五、乙方应于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
六、甲方将厂房出租给乙方作生产用途使用。如乙方用于其他用途,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手续。
七、甲方为乙方提供用电用水。电费按供电公司标准收取。水费按自来水公司标准收取。
八、乙方应保持厂房和宿舍的原貌,不得随意拆改建筑物、设施、设备。如乙方需改建或维修建筑物,须经甲方同意方能实施。
九、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并负责租用厂房内及公共区内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如发生违法行为,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按国家政策法令正当使用该物业,并按要求缴纳工商、税务等国家规定的费用。
十、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或甲方、乙方有新的规划时,双方应配合新的规划执行,甲方须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对方都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十二、如发生自然灾害、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动解除。
十三、本合同期满后,乙方需继续租用的,应于有效期满之前三个月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代表签字: 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
合同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 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 ,租赁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厂房类型为 , 结构。
二、 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 个月,自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 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 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年租金为 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3%—5%.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 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 元。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 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 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 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 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 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 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 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 门电话。如需 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
6、 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 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 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 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 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 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 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 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方: (甲方)
承租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经双方一致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设备清单
二、租用期限
1、甲方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为乙方提供以上设备的租赁服务。租期1年。合计人民币 元整(RMB 元)。
2、乙方决定租用此设备后,应交纳该设备同等金额货款作为押金,方可提取该设备。乙方归还该设备时,将租金一次性全额付给甲方,甲方同时退还乙方押金。
3、租赁物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验收:出租人在合同签订地点将租赁物交给承租人,承租人开机实地实物验收,承租人签订本合同表示对该租赁物已验收。
三、注意事项
1、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转租,不得中途退租;乙方不能擅自拆改设备,必须妥善正确使用,确保设备完好无损,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未和甲方签订续租合同则承租人需在租期结束的第3天前将所租设备退还。如要续租,双方需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甲方有权在本合同逾期后的任何时候收回该设备并收取必要的逾期费用。
四、租赁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设备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燃油、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在工作过程中乙方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正常维修一般不超过三天,如超过三天,每超一天,应免收乙方相应天数乘以8小时租金。
3、租赁设备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第三者使其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4、租赁设备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承担。
五、补充规定
1、损坏赔偿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设备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设备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将租赁设备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更换与租赁设备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当租赁设备毁损或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赔偿甲方。
2、本合同未叙详尽并需补充之事,双方应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3、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
出租方(公章): 承租方(公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字日期:年月日 签字日期: 年月日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标的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葛佰村四队的厂房和部分辅助房屋全部租给乙方徐斌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从年月日起到20年7月25日止。
第三条租金交纳和房屋维修
1、经双方协商同意全年租金元(六万元整),租金按年交纳,一次付清。第一次交纳从签订合同之日,交纳50%,两个月内交清剩余的50%。
2、甲方对出租的房屋保证不漏雨、不水淹、实现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完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并向乙方提供不少于40千瓦动力电源。
3、出现不是人为造成的房屋破损要及时修缮,乙方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第四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程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更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按年租金%,
2、甲方未履行第三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按年租金%,以日叠加计算,交付违约金给乙方。
3、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4、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按所欠租金的%,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5、乙方如不续租,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如要续租,乙方有优先权。租金每年提前一个月交清。
第六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地震等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拆迁的消息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减少损失的各项准备。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以书面通知为准),多退少补。
第七条争议解决和协议补充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其他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按照互利、互惠、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以下厂房出租协议书样本:
一、被租厂房为门面房间。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满后,甲方如果继续对外租赁本房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必须在合同到期前日内,与甲方商议签订新租赁合同,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发包。
三、租金每年为元(大写),乙方必须于每年的月日前次性将租金交齐,交不齐则视为违约,每超过天,乙方应按每年房租的%的罚款赔偿给甲方。
四、租赁期房屋的修缮。房屋属人为的损坏由乙方及时修缮,由于不可抗拒的损坏,由甲方及时修缮。
五、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的一切经济纠纷及其它任何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厂房出租协议书样本的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不征得甲方同意,无权将房屋转租给第三者或相互对换房屋,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2、在合同期内,如果甲方同意乙方将房屋使用权交付给第三者,本合同对原乙方与房屋使用权者继续有效。
七、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与第三者发生的一切经济、民事等纠纷,甲方概不负责。
八、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保持所租房内外所有设施完好无损,如果确需改造或增设其他固定设施,应征得甲方同意后再进行,所需经费由双方协商,合同期满时,乙方如需拆除,需将房屋恢复原样,不愿拆除或不得拆除的甲方不予补偿。
九、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政策变化,市里统一规划等其它原因需要拆除房屋,其租赁费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本合同即终止。乙方要积极配合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十、在合同履行期间,要遵纪守法,讲文明道德,自觉维护好室内外卫生。水、电费及社会公共收费(治安、卫生、工商、税务等)由乙方自行缴纳。
十一、甲方责任
1、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否则每超出一天应赔偿乙方年租金的%的经济损失。
2、不按合同内的条款规定修缮房屋的应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3、不得无故终止合同(第九条除外),否则应赔偿乙方年租金的%的经济损失。
十二、乙方责任
1、不得利用租赁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2、不得干扰和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3、不按合同内的条款规定修缮房屋的其它设施,根据造成的后果,赔偿其经济损失。
4、合同终止后要及时搬出,否则按租赁房屋缴纳租金,并处以租金的%罚款。
十三、免责条件
如因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使双方或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厂房出租协议书样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备注:租金由甲方签约人按年收租,并开具收据,如乙方违背,处以租金的%罚款,甲方有权立即收回出租厂房。)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民法典,经双方一致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设备清单
二、租用期限
1、甲方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为乙方提供以上设备的租赁服务。租期年。合计人民币元整(RMB元)。
2、乙方决定租用此设备后,应交纳该设备同等金额货款作为押金,方可提取该设备。乙方归还该设备时,将租金一次性全额付给甲方,甲方同时退还乙方押金。
3、租赁物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验收:出租人在合同签订地点将租赁物交给承租人,承租人开机实地实物验收,承租人签订本合同表示对该租赁物已验收。
三、注意事项
1、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转租,不得中途退租;乙方不能擅自拆改设备,必须妥善正确使用,确保设备完好无损,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未和甲方签订续租合同则承租人需在租期结束的第3天前将所租设备退还。如要续租,双方需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甲方有权在本合同逾期后的任何时候收回该设备并收取必要的逾期费用。
四、租赁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设备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燃油、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在工作过程中乙方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正常维修一般不超过三天,如超过三天,每超一天,应免收乙方相应天数乘以8小时租金。
3、租赁设备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第三者使其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4、租赁设备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承担。
五、补充规定
1、损坏赔偿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设备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设备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将租赁设备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更换与租赁设备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当租赁设备毁损或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赔偿甲方。
2、本合同未叙详尽并需补充之事,双方应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3、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执行。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
出租方(公章):
授权代表:
签字日期:年月日
承租方(公章):
授权代表:
签字日期: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设备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及设备情况
1、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厂房坐落在
2、坐落方位: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厂房坐落在。
3、租赁主要建筑物
4、租赁的设备清单
二、厂房及设备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及设备租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为 年。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的厂房及设备,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及设备租赁年租金为 万元整( 元)。
四、厂房及设备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设备、设施。如因人为原因致使该厂房及设备、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经济赔偿。
2、 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需经得甲方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五、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厂房、设备、转借给第三方。如未经的`甲方的书面同意转租、转借,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设备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及设备完好、可正常运行。
六、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厂房、设备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设备存放危险物品及非法活动。
2、厂房、设备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乙方有义务保证自己工作人员必要安全措施。在乙方承租期间,发生的任何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3、厂房、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如遇不可抗拒(如洪水、修路封路)等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不承担责任。
4、乙方在租用期间内,如遇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金多退少补。
5、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租,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七、续租与合同终止
1、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租期共 年,后 年租金共计 万元整人民币,乙方应提前 个月交纳后 年租金,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按日增收总租金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2、甲、乙双方 年租期结束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及设备时,同等租金情况下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甲方不再出租或乙方不再承租,甲、乙双方应提前六个月通知对方。
八、其他条款
1、厂房、设备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或者搬出,甲方不予退还租金。
2、租赁协议范围仅限厂房、设备。
3、乙方承租期间经营所需的各种税金、管理费由乙方按章缴纳,使用之水、电等生产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甲方提供的设备照片明细详见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乙方承租期间,如设备遗失或者损坏,乙方应购买补足或者照价赔偿。
十、本合同签字生效后,乙方应首付定金 万元整人民币( 元)。合同签订后于( 年 月 日)一次性付完剩余租金,甲方保证乙方可如期搬入使用。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含附件),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签约地点: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将XXXXXXXXXXXXXXXXXXXXXXX租给乙方使用,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底层厂房安装设备有:
1、广数车床1台P28FCC6132*750;
2、华兴权控车床1台C616*750;
3、普通车床1台方头型C6132*750;
4、普通车床1台C6132*500方头;鸡法上车床全系重庆二机床厂造。设备全部处于工作状态。租赁期满交还设备时,甲方要求设备仍处于工作状态。
(二)二层第一间做办公室用,二楼一间做宿舍用,厨房、卫生间为共用。
(三)水电方面另装电表按表核算,装表由乙方自行负责。电费按沙区电力局国家牌价按期缴纳,过期不缴费之罚款由乙方负责。水费由乙方负责。
(四)租金,租期保证金。
租金为每月2400元,预付租金半年元,每半年到期一次性付清。租金期为叁年。保证金1000元,合同期满,保证金一次性退还乙方。
(五)此协议如合同期未满,国家征用土地需拆厂房所赔偿甲方之费用与乙方无关。经协商甲方承认乙方鸡法信誉担保将设备运往该厂安装使用,不再增加保证金。搬迁设备运费由乙方负责,其租金不变。
(六)合同期满可续签,如市场物价有不可抗拒的情况下,双方协商可适当调整。
此合同生效日期为20xx年10月15日,如一方不执行,违约金为赔偿对方一年租金,则解除此合同。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具有同行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现在住址:XXXXXXXXX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
甲方电话:XXXXXXXX
乙方签字:
现在住址:XXXXXXXXXXXXXX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
乙方电话:XXXXXXXXXX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