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租赁合同(汇编6篇)
出租方:
承租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资的品名;
规格;
数量;
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订天。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租金
租金收取:
第四条押金(保证金)
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元。承租方交纳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物资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退还承租方。
第五条租赁物资的维修保养
租赁期间,承租方对租用物资要妥善保管,并负担维修保养费用。租赁物资退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损坏,缺少,保养不善等,要按双方协商议定的《租赁物资缺损赔偿及维修收费办法》,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偿付赔偿金,维修及保养费。
第六条出租方变更
一,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凭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
二,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未按时间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3.未按数量提供租赁物资,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
二,承租方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金,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违约金。
2.逾期不还租赁物资,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3.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方还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九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本合同附件份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章):承租方(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租赁方
出租方脚手架店
价格表:门架/150一片斜撑/100幅踏板/100一块脚轮/100一块
备注:
1.租金由租赁日起算,到归还日截止。
2.移动脚手架的押金按照合同日租金计算。
3.如果归还脚手架时如有损坏按照合同价格标赔偿
4.轮子为选配配件,如需租赁需单独支付押金和计算租金。
5.租赁移动脚手架运费由甲方出。
甲方方签字: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租用乙方的轮扣式脚手架达成如下协议,特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守。
第一条:费用的计算及支付
1、乙方将轮扣式脚手架租给甲方使用,使用期限暂定为150天,使用时间不足150天按150天计取租金(不论物料的进场时间如何,每种物料均按最短时间150天计取租金),超出150天按实际使用天数计取租金。租金的计取时间从物品进入甲方工地起至甲方退还乙方物品为止(以双方签字确认的周转料具交接单注明的时间为准,已退还物品不再继续计算租金,未退还物品继续收取租金)。租赁期间,甲方租用乙方物品的租金不因任何原因而减免。
2、合同签定后甲方向乙方支付20万元(人民币,以下同)作为预付定金,乙方开始向甲方送货,甲方每月25日以前必须将当月租金支付给乙方,如果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甲方的租金,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自行处理出租给甲方的物品,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甲方在退还最后一批物品时须与乙方办理好所有结算并在当月将所有租金全部付清,否则从次月起每月按所欠租金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租金全部清付为止。)
3、出租物品租金及原价格
轮扣式脚手架的租金计算方式,按长度以米为单位,每米每天的租金为
4、送货的运费由乙方负责(乙方根据甲方需要送货,但每车所供物品不得少于20吨,否则,当次运费由甲方承担),退货的运费由甲方负责;物品送达甲方工地后发生的装卸车费用由甲方承担,物品在乙方仓库发生的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委托的时间将脚手架运送到指定的工地使用。
2、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发货,并说明所需材料的规格和数量。甲方指派以下人员为本合同所租用物品的合法收货人:
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如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则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另行委派收货人交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送货,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甲方归还乙方物品时,应按规定码放整齐(注:立杆100根一扎,横杆300根一扎),按承运货物的包装标准进行捆扎,依次有序地将物品装车送还乙方仓库。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指派以下人员为本合同所租用物品的合法收货人:
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如乙方指定的收货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则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另行委派收货人交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退货,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按合同要求为甲方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满足甲方工程所需。
3、如甲方拖欠租金,乙方有权暂停执行甲方所委托的业务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发现甲方退还物品时不按规定包装捆扎时,乙方有权拒绝收货。
5、如甲方所退物品已经损坏、或者与乙方送货时规格不一致、或者不属乙方物品的,乙方有权拒收。
5、乙方保证租赁给甲方物品的质量和使用性能。如甲方认为乙方送去的物品存在质量隐患或不可使用,甲方有权拒收。
三、物品的使用及赔偿
本合同中约定的租赁物品仅限在工地使用,不得转移到其他工地使用。使用期间租赁物品的维修保养工作由甲方负责。一般损坏的物品,由甲方支付乙方该物品三个月的租金作为修理费用。严重损坏的、自行无法维修的、锯断或丢失的脚手架,甲方须按该物品的市场时价赔偿给乙方,否则仍当租用,续收租金。轮扣式脚手架横杆的扣头部分如有损坏按每个8元向乙方予以赔偿。退货时甲乙双方都要派人到现场清点损坏物品的数量(拍照留证),并办理交接手续。退场完毕后甲方应在当月一次性将租金及赔偿金结算完毕。
四、本合同在履约时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订合同时双方应书面指定本合同的实施人,其行为视为公司行为。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名(盖公章):
负责人签名(盖公章):
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字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资的品名
规格
数量
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共订天。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xx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租金
租金收取:
第四条押金(保证金)
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元。承租方交纳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物资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退还承租方。
第五条租赁物资的维修保养
租赁期间,承租方对租用物资要妥善保管,并负担维修保养费用。租赁物资退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损坏,缺少,保养不善等,要按双方协商议定的《租赁物资缺损赔偿及维修收费办法》,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偿付赔偿金,维修及保养费。
第六条出租方变更
一、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凭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
二、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未按时间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3、未按数量提供租赁物资,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
二,承租方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金,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违约金。
2、逾期不还租赁物资,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3、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方还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九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
本合同附件份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租赁物
1、本合同的租赁物为甲方建设工程施工用钢管,由甲方向乙方租赁。
设工程施工需要。(出租钢管需钢管生产厂家出厂质量合格证书、钢管已使用年限证明)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暂定为
2、实际租赁期限从
三、租赁物权属
1、在租赁期限内,钢管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仅对钢管拥有使用权。
2、租赁期限内,乙方将钢管转让、抵押给第三方,应在转让、抵押事实发生之日起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不因此丧失租赁物的使用权,如第三方在取得钢管所有权后要终止本合同或改变租金等,致使甲方使用钢管受到相应的限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赔偿责任。
3、租赁期限内,乙方不得就钢管与其他任何第三方签订租赁合同,将钢管重复出租,由于第三方的行为致使甲方丧失钢管使用权或遭受其他损失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租赁物使用地点
甲方建设工程施工地点工地,为本合同租赁物使用地点。
五、租金、相关费用及支付
1、租金计算方式:
2、钢管租金:元∕米∕天
3、扣件:元∕个∕天
六、租赁物的日常操作及维护
1、在租赁期限内,乙方负责钢管的日常维护修理工作,保证甲方正常施工的使用,期间所发生的维护修理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2、对维护修理的其他约定,甲方负责验收。
(1)钢管弯曲大于160度的由乙方负责维修,钢管压扁的由乙方方负责维修。
(2)因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各尺寸钢管而导致甲方切割钢管的,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七、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
1、租赁期限内,甲方对钢管行使使用权,排除第三方对钢管使用权的请求。
2、甲方负责提供放置钢管的场地,提供钢管进场,退场的道路通畅。
3、甲方应按照安全生产规范使用钢管,尽量避免钢管在使用过程中的损耗。
4、甲方按约定向乙方支付租金和相关费用。
乙方:
1、乙方负责钢管的进退场运输工作,保证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将钢管运输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及听从甲方材料人员的安排及时退回租赁物品。
2、保证提供的钢管为正规生产厂家生产,符合建筑工程钢管使用的行业规定,质量不存在任何瑕疵。
3、提供钢管使用年限的证明(需出厂单)。
八、违约责任
1、双方确定钢管进场时间后,乙方未能按时送达钢管至甲方指定地点进行安装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双方确定钢管退场时间后,乙方未能按时运输钢管离开甲方施工场地的,结算无休止日期通知日期为通知日,乙方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3、钢管使用完毕后,甲方未能按约定支付给乙方租赁费用的,甲方承担责任。
4、乙方提供的钢管质量不合格、超出使用年限或其他归责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员工工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的责任。
九、不可抗力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签订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客观情况。
2、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情形,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约定条款时,不能履行方应在不可抗力情形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对方书面通知,在取得合法机关有效证明后,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经另一方同意后,履行方可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方责任。
3、合同迟延履行所发生的不可抗力,履行方不免除责任,并必须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1、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提供钢管生产厂家名称,钢管使用年限证明和钢管出厂合格书。
2、租赁期限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钢管转租或转让、抵押给第三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租赁届满后,甲方通知乙方运离钢管,甲乙双方现场清点钢管数量,作为租赁结算凭证,乙方施行三包,包进出场车费,包损耗,包看管维护。
4、租赁期届满,双方同意续租的,由双方另行签订合同约定相关事宜,或签订本协议补充协议。
5、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互相提供营业执照(合法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十一、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履行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态度,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双方中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担保方三方各执两份,同具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实,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时使用。
4、本合同的附件包括双方的资格资料、送货收货清单、平往帐单、支付证明等,与配合同时使用,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签订地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地方行政法规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及责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物的使用地点:
二、租赁物品的数量:钢管约: 米,扣件约: 只, 顶丝约: 套;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承租方如需续租必须再另签合同,出租物在归还完毕后租金在一个月内全部结清。 四、租赁价格
(1)钢管租赁以每天 元/米,扣件租赁以每天 元/只,顶丝租赁以每天 元/套(所定价格不含开票价格);
(2)租赁物质量标准,承租方在提货时应自行检查和验收租赁物的质量与数量,在提货验收后出租方不承担在租赁期间的任何事故责任(钢管长短正负10公分)。
五、租赁物的损坏、丢失、赔偿、维修
(1)承租方归还时不得任意串换钢管,弯钢管无法调直的出租方可以拒收,扣件在归还时生锈转不动的.按少丝处理,少丝每套 元,扣件每只清理上油费 元,顶丝清理上油费 元,所有丢失物品全部按在回货时市场价格的100%赔偿或钢管每米扣件每只顶丝每套经双方确认后,丢失物品款项应在五天内及时赔偿到位,否则仍继续计算租金。
六、租赁费用及付款方式
(1)经双方协商承租方应缴纳
(2)租金每月结算一次,承租方收到出租方月结算单后由工地负责人签字认可,工地负责人应配合签单手续,如有异议,可在月结算单送达5日内提出,否则视同认可,累计三个月未付租金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3)押金在最末次结算时,冲抵应付款、多退少补。
七、租赁物的运输及堆放
(1)租赁物往返运输及装卸,堆放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理。
(2)工程结束后,承租方应及时把所租赁的规格、数量组织退货。
(3)租赁物归还出租方仓库时,承租方应堆放整齐,以便验收,否则出租方有权拒收。
八、承租方委托下列担保人提货、验收、送货、签单。如需换人由承租方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九、违约责任
承租方应按合同规格及时付款,如不能按合同规定付款,应按每天违约部分3%承担违约责任,如有争议双方共同协商,协商不成可诉之合同签订的人民法院《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本合同一式两份,承租方和出租方各执一份,租金及其他款项全部结清后本合同失效。
十、不详之处,另签条款(春节报停 天,其他时间一律不予报停)。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