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1篇(劳动合同固定期限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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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经济类型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乙方 :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市 县(区) 街道 居
委会 街 号 单元 室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 , 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可根据岗位要求及工作持久稳定性确定合同时间长短)试用期 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试用期届满,乙方提出转正申请,经甲方考核合格后,本合同继续履行;若乙方在试用期届满之时未提出转正申请,亦未明确表示解除本劳动合同,则试用期满后视为乙方解除劳动合同,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第二条 甲方录用条件为 (录用条件不同于招聘条件,是对试用期内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道德品质、文化水平、工作技能、绩效等方面的规定,是决定试用期届满是否继续录用的一个重要考评指标。如此次空白,则不能适用本合同书第十九条第一款内容。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 工作。
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符合甲方依法制定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第五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 ,如因政府行为或甲方经营需要变更工作地点的,乙方应服从安排。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乙方周一至周五工作,每日工作时间为 8小时,周六、周日休息,具体作息时间见附件《公司管理规定》。
2、 班制。甲方安排乙方 班 运转工作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第七条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生育假、年休假、婚丧假等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内部薪酬管理规定,甲方应于每月 30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元/月。(不低于当地政府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九条 试用期间,乙方试用工资为 元/月。(不低于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不低于当地政府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按时足额为乙方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乙方个人应缴的社会保险费及其他应扣费用由甲方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 乙方在法定节假日正常上班、值班的,按日平均工资标准参照相关规定给予发放加班补贴。
第十二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三条 甲方根据工作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四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五条 乙方入职后,甲方应给予必要的岗前培训,帮助其熟悉工作内容、工作场所,提醒注意事项,避免因操作不当引发危险。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可在第二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与乙方协商变更劳动期限,以规避第三次续签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潜在风险)
第十七条 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1、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2、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3、甲方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制度规章,损害乙方权益的;
4、甲方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非上述情形下,乙方如需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应提前三天,试用期后合同履行期内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且不得要求甲方给予任何经济补偿;如甲方存在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且不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手段提供虚假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学历证书、离职证明、职业资格证、隐瞒竞业限制义务等,致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的无效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应在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内办理续签劳动合同手续。
七、经济补偿和赔偿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仅限本合同约定的工资部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1、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十七条规定,经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四、第五款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终止
本合同或由于对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服务期条款和保密竞业限制约定
第二十五条 因工作需要,并经乙方同意,由甲方付费对乙方进行专业技能培训(专指较长时间脱产学习,如学历培训,职业资格培训等),双方可以约定一定期限的服务期,约定的服务期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外的,视为劳动合同期限的合理变更。双方就服务期约定达成如下承诺: 第二十六条 乙方(仅限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在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到与甲方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竞业限制的范围为 ,地域为 ,期限为 月,从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不得超过两年)。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甲方按 元/月给予乙方经济补偿。乙方违反竞业限制规定的,应当向甲方支付 元/月违约金。
九、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八条 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中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法律、法规规定的时效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凡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条款如与国家和当地政府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相悖的,按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条 本合同附件 《公司管理规定》。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鉴证时需一式三份,其中鉴证机关留存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必须将其中一份交给乙方持有,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不把其中一份交给乙方持有的,视为尚未与乙方签订本合同。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委托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鉴证机关(盖章) 年 月鉴证日期:日年 月 日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续订合同
终止。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续订合同
终止。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书可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用人单位与职工使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三、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在本合同书中第二十一条中写明。
四、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五、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年月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性 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甲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就甲方聘任乙方担任甲方公司董事长职位的有关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作岗位和经营目标
1、经甲方执行董事决定,甲方聘任乙方担任公司董事长之职。乙方为直接执行董事,直接下级:公司部门总经理。
2、乙方将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并实现以下整体经营目标:聘用期内
第一个会计年度内实现营业额为1000万元或净利润50万元,(不足一个会计年度的,根据实际月份按比例计算),以后逐年递增30%。
第二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聘任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1 日止。
2、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时,任何一方决定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且乙方在离职前应接受甲方的离职审计,双方确认审计结果并交接工作后,乙方方可离职。
第三条 工资、应酬费及福利
1、乙方月工资为3000元(税前)。甲方有权为乙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并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保。
2、乙方应凭有效发票按实际发生费用报销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发生的应酬、招待等公司业务费用。
3、其他福利待遇按公司的规章制度执行。
第四条 工作时间
1、双方同意,因乙方属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因此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平均每周休息1天或每月休息4天。在确保完成岗位职责的前提下,乙方可相对灵活地安排工作时间,而无需严格遵守甲方的上下班考勤制度。
2、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如乙方为了完成自己的岗位职责而自行安排在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以外以及休息日工作的,均不属于加班,甲方无义务向乙方支付任何加班费用,也不另行安排任何调休。如乙方需要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
3、乙方的其他休假假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第五条 乙方职权
作为公司的董事长,乙方对执行董事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员;
8、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9、批准每笔财务开支应进行审核后执行董事批准。
10、享有日常事务的决策权,监督和指示总经理的工作。 1
1、执行股东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乙方职责
1、对完成公司整体经营目标负总责;
2、全面执行股东作出的各项决议;
3、拟定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包括公司年度赢利目标,年度预算,年度、季度、月度销售目标等)和各项内部管理方案,监督实施;
4、负责开拓市场,建立和维护客户关系,协调公司的各种外部事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5、按月执行监督检查经营活动情况。
6、协调公司与工商、税务、卫生等各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做好公司各种证照的办理、年检等工作;
7、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执行股东确定的所有职责。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义务的前提下,甲方应及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的工资、分红以及其他福利;
2、甲方有权通过执行董事及监事监督乙方的全部工作。
3、甲方有权委派专人负责保管公司的公章、财务章、合同章等印鉴,并监督上述印鉴的使用情况。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如在乙方履行并遵守本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甲方未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报酬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完成本合同
第一条所述公司经营目标的,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相应扣减乙方的`分红,直至解聘。
(2)乙方未勤勉履行本合同以及法律规定的董事长职责的,甲方有权予以警告、扣薪、降级或解聘处理。
(3)如乙方从事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禁止行为,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赔偿因此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双方确认,本合同已经约定乙方的工作岗位和职责、工资报酬、工作期限、工作时间等事项,本合同即双方之间的书面劳动合同,受劳动法的调整和约束。同时因乙方属于甲方的最高层管理人员,因此,乙方也应受甲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法》的约束。
2、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编号:
劳动合同书
(固定期限)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乙方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六条乙方工作应达到
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见《员工手册》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甲方每月15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或按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元或按
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员工手册》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北京市户口人员上五险(五险:工伤、养老、生育、失业、医疗)
2、外市户口人员上4险(四险:工伤、养老、失业、医疗)有居住证增加生育险
3、城镇户口人员上缴住房公积金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1、应聘人员登记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准确;
2、特殊工种必须按照劳动部门规定持证上岗;相关证件存行政部备案。
3、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制度(包括:员工手册、公司保密制度、工厂安全制度等);
4、当事人需服从工作安排(如两次调动不服从领导安排自动离职);
5、玩忽职守或督导不力而发生损失追究经济责任。严重脱岗警告一次,经班组三人以上确认自动离职。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员工手册》公司行政人事部保留员工手册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地址: 乙方:身份证: 住址:联系电话: 应乙方申请,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赴甲方实习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双方资质认定
1、甲方是经当地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
2、乙方是国家承认全日制学历教育大学在学学生。
二、实习生信息
1、姓名性别专业学校
2、实习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实习期间,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技能培训和知识学习的机会,提供实习岗位。
2、乙方实习期间,甲方支付乙方一定数额的生活补贴。
3、乙方实习期间,如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4、实习期间,甲方为乙方办理人身伤害意外保险,如乙方在实习岗位上从事实习范围内的活动时发生人身意外事故,由保险公司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实习期间,如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6、实习期间,发现有不利于群体如发现乙方有精神病、病毒性肝炎及严重的肝胆肾疾病病史或正在治疗中,未向乙方在报到进厂前如实说明或隐瞒真实情况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7、实习期间,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
8、实习期满后,甲方颁发乙方实习合格证。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提供所在学校介绍信,证明学校知晓并同意乙方到甲方实习相关适宜。
2、乙方必须到甲方要求的医院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开始实习。
3、实习期间,乙方有权接受甲方提供的必要的技能培训和知识学习。
4、实习期间,乙方必须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依照甲方规定处理。
5、实习期间,乙方有权享受甲方同意给予提供的`生活补贴及其他待遇。
6、实习期间,乙方想终止本协议,必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甲方。
7、实习期间,乙方患病或者在非实习时间,从事非实习范围内活动负伤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8、实习期满后,如乙方实习表现突出,乙方享有优先被录用到甲方工作的机会。
五、实习待遇
1、实习期间甲方支付乙方生活补贴费用 元月
2、补贴发放时间每月日前
3、根据乙方工作表现,甲方可能给予其他奖励。
六、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双方发生争议,可以向当地法律部门提出诉讼。
七、其它事项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执行过程中一方如需变更条款,必须与对方协商一致,否则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甲方: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聘用单位:____________
受聘方:____________
兹有聘用单位:____________决定聘用乙方:____________从事口腔医疗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聘期_____年。聘期满前壹月经甲乙双方认可协商后可续签合同。
二、工资待遇与奖惩
正式聘用期年工资为:___________元,请假时间不扣工资。
三、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积极为乙方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设施及必要的用品,由具体聘用部门负责安排。
2、及时按标准向乙方兑现工资及奖惩资金。
3、按照口腔诊所工作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资格证及其他证件,乙方提供并备查,同时协助指导乙方办理具体手续。
四、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签署合同后,乙方办理好各种变更注册和登记手续,利于聘用期工作的.开展。
2、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相关技术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在诊所工作期间,对诊所的技术工作具有指导的义务。
3、乙方因事需要请假,甲方应予以批准,并不扣除乙方工资。因乙方不在诊所的情况下,甲方聘请的人员在工作中出现的医疗差错、纠纷甚至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医疗和民事的法律责任。
五、违约责任:
此合同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如若违约,违约方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合同终止于聘用期满之日,双方协商愿意续签者,需在期满前壹月内办理,过期补签者不计入连续聘用期限。
七、合同签署与争议:
1、具体程序为:
甲方提出聘用申请,
乙方同意
乙方将医师资格证书、医务人员聘用合同及身份证复印件交于甲方。
甲方和乙方签署生效。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一份。
聘用单位:____________
受聘人: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劳动保障法规,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为 年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试用期 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之日止。
其中试用期 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注:上述两种合同期限,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其中的一种填写。
二、工作内容
1、方分配(聘任)乙方在岗位担任职务(工种)。
2、在正常情况下乙方必须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具体指标为: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自治区有关劳动安全、职业卫生规定的作业场所。
2、乙方经技术培训、安全教育、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3、乙方如系女职工、未成年工,其劳动保护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方安排乙方实行 工作制。
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工作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在保证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下,休息、休假由双方协商安排。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由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2、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并按规定标准给予补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资。日加班不超过3小时,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
3、乙方每周休息两天,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及探亲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五、劳动报酬
1、的工资制度和分配形式:
2、乙方的工资水平,根据其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劳动贡献确定,实行同工同酬。
甲方每月定期以货币形式给乙方发放工资。
3、甲方根据经济效益和乙方贡献调整工资和发放奖金,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给乙方发放津贴。
4、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应支付给乙方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甲方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向乙方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六、保险福利待遇
1、方和乙方按照自治区和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
其中乙方负担部分由甲方代扣代激。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工医疗时,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至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医疗期内由甲方发给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费由甲方或社会保险机构负担,医疗期间应按有关规定发工伤津贴。
乙方因工致残的伤残补助金、抚恤金、护理费等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其丧葬费、抚恤费、救济费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由甲方或社会保险机构支付。
七、劳动纪律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情况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为本合同附件,对乙方进行教育和管理。
2、乙方应端正劳动态度,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劳动纪律,执行各种生产、安全技术、卫生规程和保密要求,遵守职业道德,服从管理、听从指挥,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3、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万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变更和解除
1、同期限届满即终止执行,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2、下列情况,本合同可以终止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4、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养的。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本合同无法履行而变更合同不能达成协议的;
(4)甲方濒临破产法定整顿期间,或者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以本条6款情况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8、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9、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九、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照本合同
第八条6款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放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乙方患重病或绝症的
1、方还应加发医疗补助费:乙方患重病的,加发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乙方患绝症的,加发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00%。
2、按照本合同
第八条4款和6款(2)项规定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资。
3、按照本合同
第八条6款(3),(4)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和赔偿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以及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资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工资报酬外,甲方需给乙方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除补足低于标准部分外,甲方需支付给乙方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3、甲方未按规定为乙方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应及时补缴并承担加收的滞纳金。
4、一方违反规定或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赔偿相关损失。
5、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支付甲方赔偿费用。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本合同签订后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 性 别:
身份证号码:
文化程度:
家庭住址: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劳动合同(填“有固定无固定”中一项)本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如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延续,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工作地点:
第三条 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法定节日除外)不应超过计算周期内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的部分按延长工作时间处理。对从事
第三级以上(含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工作的员工,每日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十一小时,每周至少休息 日。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时制。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加班报酬按: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报酬;休息日加班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报酬;法定休假日加班工作,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报酬。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六条 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建立、健全符合安全卫生的操作规程,保障乙方安全与健康。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甲方应当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健康检查。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未成年工和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女职工提供劳动保护。
五、劳动报酬
第七条 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试用期间的月工资 元。
第八条 乙方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九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的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缴费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国家 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或甲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的规章制度执行。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应当公示,或者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十三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十四条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五条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十六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以及重大技术革新、转产、经营方式调整、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 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 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乙方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 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四方解除本合同:
1、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
5、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十、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 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 甲方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 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甲方采取了保密措施保护的商业秘密,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有竞业限制条款约定的,甲方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支付乙方一定数额的补偿费;劳动合同依法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当归还甲方的保密资料。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五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一方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合同、专项协议。无特别约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 )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共8页,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公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基于甲乙双方现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作为双方履约依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工作内容
一、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工作。甲方因工作需要,可在合同有效期内,变动乙方担当的工作岗位。
二、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乙方应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下列各项规定。
四、乙方同意并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从事保安员工作,该岗位工作任务与职责如下:
1、执行门卫、守护、巡逻、人群控制等保安服务任务。
2、利用科技手段和设备执行保安服务任务。
3、对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不法侵害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扩大,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4、熟练掌握防火防盗的基本技能有清楚的认识,落实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和防治安灾害事故等防范措施,发现执勤区域内的安全隐患,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和客户单位,并协助予以处置。
5、保安员对执勤区域内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应及时制止,对不法行为人应移交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处理。支持、配合公安机关和其他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
6、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公司的各项条款,服从公司领导的命令。
7、维护公司的名誉和信用,不得从事任何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
8、工作中如有任何问题,要及时向公司和上级领导汇报请示,不得隐瞒事实。
9、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或不正当的使用公司物品,利用职务向
第三者提供便利或有利条件谋取经济利益。
10、不得为了私人的利益,向公司有业务关系的客户要求或接受财、物,不得过分接待,发生金钱接待关系。
11、在本公司工作期间,未经公司许可,不得兼职从事其他职业,不得有经营自身业务的行为。
12、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从事与公司业务无关的事宜。
13、不得扰乱公共秩序 、劳动纪律,酗酒、任何不礼貌的行为。
14、不得对他人施加暴力、威胁他人,妨碍公司的业务工作;不得偷盗等违法行为。
15、非工作上的目的不得使用公司设备物品不得损坏丢失匿藏公司的设备和物品,未经公司许可不得带离公司。
16、须按时参加专业训练和实战演练提高个人的综合素质。
17、以用人单位的安全和利益为已任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有勇于冒险和自我牺牲的精神。
18、工作过程中以预防劝阻调解为主禁止主动攻击他人一旦有暴力行为发生要学会使用正当防卫保护自己。
19、不得将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来不得有打击报复等不良行为。
20、在工作职责范围内服从公司的'安排,主动配合公司更好的为公司服务。
21、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发放服装装备等,任何人不得私自携带匿藏凶器。
五、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学习及工作工具。
六、甲方应就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劳动纪律安全卫生法律知识等相关方面的业务常识对乙方进行思想教育业务培训。
第二章、劳动报酬
1、甲方根据乙方的综合能力职位和业务确定乙方的工资为 元人民币每月。
2、试用期满,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时如未能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的,应当按乙方当年正常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对方作为代通知金。
3、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发生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或者受到任何伤害均属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并由个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工资按月发放给工人,正常工作时间为8小时。
第三章、除甲方规章制度另有规定外,下列行为为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的行为,乙方具有下列行为的,甲方可不经预告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补偿:
1、连续旷工 日或 年累计旷工 日以上;
2、利用社会不良力量解决公司内部问题的;
3、对别人恶语中伤、辱骂,造谣生事,诋毁公司或他人的名誉、信用的;
4、对主管和同事使用恐吓、胁迫、暴行及其他不法行为,危害人身安全的;
7、盗窃公司财物的;
5、挑拨是非,教唆、煽动他人怠工或者罢工,参与打架斗殴的;
6、蓄意违抗公司或主管领导的合理安排或调遣,拒不服从工作分配的;
第四章、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共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一份签字盖章后有效。
甲方单位(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日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一、本合同书可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用人单位与职工使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三、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在本合同书中第二十一条中写明。
四、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五、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年 月
甲方 (公 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劳动合同书
甲方(单位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码:
在京居住地址:
户口所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双方约定试用期为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若乙方在甲方的实际工作时间与合同约定时间不一致,以实际工作时间为本合同的实际起始时间。
第四条试用期期限按照国家《劳动合同法》和我公司规章制度规定执行。
在试用期内,甲方认为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向乙方说明理由后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1.乙方在技术及能力不符合甲方招聘时对岗位职责的要求;
2.乙方的手续不完备或虚假等,给甲方的录用办理带来影响的;包括但不限于未履行完毕与上家单位的竞业限制约定的;未在指定的时间内提交甲方需要的必备资料;
3.乙方未能达到甲方对所担任岗位的要求的;
4.乙方在试用期内因身体状况发生变化,无法满足工作岗位的基本要求;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的行为。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根据甲方的岗位特点,乙方工作地点为。
第六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作。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对乙方的工作职责进行合理的调整,乙方应当服从。
第七条乙方工作应达到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工作任务及上级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标准。
三、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根据乙方出勤率计算乙方应得工资后,每月20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税前月工资为元。
第九条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不低于乙方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同时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乙方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得到认可,甲方可对其工资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符合条件的乙方保证及时向甲方递交办理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所需的`有效证件,如因乙方迟延递交而造成的任何后果,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的80%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四条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第十五条甲方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乙方加班应当有甲方的书面认可,否则不视为加班。
第十六条乙方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本单位的内部制度规定,享有休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七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八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1000元人民币以上损失的或其他重大损失的;
4.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致使该劳动合同无效的;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任职期间,从事第二职业的,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人、董(监)事、经理、职员、顾问等;
6.乙方未能在30天内提供办理录用的相关资料,致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乙方提出解除本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若乙方未能履行提前30日告知甲方义务,应承担下列经济赔偿:
1.因乙方未能履行告知义务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2.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专项培训支付的所有费用;
3.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损失费用;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涉及到保密工作的按照《保密协议》履行。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涉及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第二十五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补偿金支付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八、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六条乙方保证其与原用人单位已合法解除劳动关系。
第二十七条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如本人证件、证明等文件、资料均属真是有效。并承担相应责任。
乙方违反保证的,甲方可随时与其解除本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补偿。
九、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八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九条在签订劳动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了乙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劳动纪律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条甲方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附件1:员工手册。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经双方在本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如果双方签字或盖章时间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方签字盖章的时间为准。如果有一方没有写签字时间,那么另一方写明的签字时间是合同的生效时间。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