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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方工程运输合同【精华12篇】

2024-02-27 08:20:20合同

土石方工程运输合同【精华12篇】

土石方工程运输合同 篇1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按国家《劳动法》《经济合同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土石方平场工程承包合同协议如下:

  一、工程承包内容:土方开挖、运输、回填、弃土、场地平整和清淤除表等全部工作内容(土方开挖立方米、回填碾压立方米、弃土立方米、平整场地平方米)。

  二、工程地点:

  三、安全:在施工过程中,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工程技术要求:乙方按设计图纸和现行施工规范规定及项目部(甲方)的技术要求施工,安全施工交底,进行组织施工。土方运输过程中的道路维修、卫生由乙方自行负责搞好。

  五、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项目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项目部的检查和检验,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项目部一经发现,应要求乙方重新施工,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六、工程量的计算:以施工图纸挖方工程量计算(挖方综合单价已包括土方开挖、运输、回填、弃土、场地平整和清淤除表等全部内容)。

  甲方:

  乙方:

土石方工程运输合同 篇2

  托运方(甲方):

  承运方(乙方):

  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市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办公楼土方工程运输作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运输任务

  由乙方负责区办管理中心办公楼土方运输作业任务,乙方承担的运输量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运输数量计算(见图纸)。

  甲方将根据工程项目所确定的作业时间、作业地点、工作面、工程进度和运输数量的要求,对乙方运输任务进行统一分配、管理、调度和指挥,乙方必须服从。

  第二条 合同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运输起止地

  起始地:军区生产基地四分场 到达地:办公楼新址

  第四条 运输车辆

  乙方提供自卸式工程运输车辆:9辆,载重量:30吨。 运距:11公里

  第五条 运费结算

  运费按 元/方计算。

  本合同甲方负责买土每方8元(不含税),乙方负责土方运输所产生的税、费。甲方支付运费时,乙方应出具运输费发票。

  甲方开工前全部支付买土费。当工程完成一半时甲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运费。

  第六条 运输质量和安全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进度、作业时间、工作面、运输起止地和运输数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确保运输安全。如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燃油供应

  乙方运输车辆所需燃油费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运输管理

  1、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交通规则,积极维护施工现场交通秩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的畅通和运输安全,不得乱停、乱靠、乱装、乱卸,不得争道抢行,不得超速超载。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不得对周边造成扬尘污染、路面污染和噪声污染。

  2、乙方应当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3、乙方的食宿和车辆停放场地由乙方负责,费用自理。

  4、乙方运输车辆的运输作业时间由甲方统一安排,建立按时作业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因车辆检修或其他特殊原因确需暂停运输作业的,应提前一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暂停运输作业。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合同争议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本合同经合同双方或其签约代表签署后生效。一式两份,由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托运方(签字): 承运方(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土石方工程运输合同 篇3

  托运方(甲方)

  承运方(乙方)

  本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高速铁路建设工程项目沙石料运输作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运输任务

  由乙方负责高速铁路建设工程项目的沙石料运输作业任务,乙方承担的运输量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运输数量计算。

  甲方将根据工程项目所确定的作业时间、作业地点、工程进度和运输数量的要求,对乙方运输任务进行统一分配、管理、调度和指挥,乙方必须服从。

  第二条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运输起止地起始地:到达地:。

  第四条运输车辆

  乙方提供工程运输车辆:车辆牌号:,行驶证号:,载重量:吨。车辆需配备防尘、防抛洒装置。

  第五条运费结算:按元/吨公里计算。

  因本合同运输所产生的税、费,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支付的运费按吨计算,乙方出具运输费凭证方可支取运费。

  第六条运输质量和安全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进度、作业时间、工作面、运输起止地和运输数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确保运输安全。如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及维修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七条燃油供应

  乙方运输车辆所需燃油,燃油费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运输管理

  1、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交通规则,积极维护施工现场交通秩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的畅通和运输安全,不得乱停、乱靠、乱装、乱卸,不得争道抢行,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不得对周边造成扬尘污染、路面污染和噪声污染。

  2、乙方应当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3、乙方的食宿和车辆停放场地由乙方负责,费用自理。

  4、乙方运输的土方在经过甲方指定地磅的计量后,计入乙方日常运输台账。日常运输台账由甲、乙双方指定经办人员共同签字确认。上述台账的运输数量和运输里程记录为甲、乙双方日后运费结算的基准和依据。

  5、乙方运输车辆的运输作业时间由甲方统一安排,建立按时作业制度,因车辆检修或其他特殊原因确需暂停运输作业的,应提前一日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暂停运输作业。

  第十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规定解除事由或本合同约定解除事项以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终止本合同义务的履行。否则,守约方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并且,甲方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终止合同义务的履行的,须返还乙方合同保证金;乙方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终止合同义务的履行的,已交合同保证金将不予返回。

  2、运费凭证不得涂改采用虚假记录、虚假计量或其他方法在运输数量上弄虚作假。否则,除虚假部分的运输数量不得作为运费计算依据外,还须按虚假部分运输数量的运费的拾倍计算罚款。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运费。否则,除及时支付乙方运费外,还须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向乙方支付未结算部分运费的利息。利息计算时间自甲方违约付款之日起至欠款实际支付清结之日止。

  4、乙方运输车辆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内进入施工现场,开展运输作业,不得延误。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5、合同期限届满后,乙方的运输车辆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内撤出施工现场,不得延误。

  6、乙方对自己提供的运输车辆应当具有合法的所有权,车辆已取得国家道路营运和土方施工的许可权,并已依照国家法律政策规定购齐有关车辆保险。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合同保证金不得要求返还。

  7、乙方运输车辆不服从甲方的统一分配、管理、调度和指挥,妨碍施工现场交通运输秩序的,按每查处一次处以违约金伍佰元人民币(¥:500元)的标准,由甲方从乙方的运费扣除。

  8、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按照甲方的指令要求,定点装卸,不得乱装、乱卸。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非定点装载部分的运输量不予结算,从乙方运输中剔除;如属非定点卸载的,还须由乙方负责将非定点卸载部分进行清理,装运至指定地点卸载。

  9、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如发生三车次以上(含三车次)非定点装载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每发生非定点装载一次,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以外,甲方还有权按500元/车次的标准对乙方处以违约金。该违约金可从乙方的运费中扣留支付。

  10、乙方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因某种情况送不到目的地时要及时通知甲方并说明原因。

  11、乙方运输车辆在运输作业中造成周边环境扬尘污染、路面污染或噪声污染,超重超载被有关部门处以行政罚款的,由乙方承担。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追偿时可从乙方的运费或合同保证金中扣留。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合同争议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本合同经合同双方或其签约代表签署后生效。一式两份,由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土石方工程运输合同 篇4

  甲方:

  法定地址:

  工商执照号:

  乙方:

  法定地址:

  工商执照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和相互合作与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为进口货物运输代理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最少在货物抵达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到达情况和提供有关文件,包括:海洋提单、空运提单、货物资料、报关和报检报验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换单和提前审核有关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报的进口货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检验检验以及相关部门对于国家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如实申报。

  3.由于甲方或下列原因导致货物申报时间的延迟,而造成未能及时清关或货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责任及费用,而乙方不予承担:

  (1)因买卖双方原因导致提单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换取(如未电放、海运费用未结清等);

  (2)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进口报关所需的全部资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报关资料失实,而导致的延迟;

  (4)在清关过程中由于海关等相关部门要求,需要补充或修改有关单证及相关说明资料,而甲方未能及时提供;

  (5)遇到法定节假日或有关部门不能正常办公;

  (6)因港口要求和规定而必须输港的货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4.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滞箱费、污箱费、修箱费等费用和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尽量协助甲方协商解决。

  第二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及时、合理安排甲方所委托进口货物的的换单、申报、运输等事宜。

  2.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报关进度、预计送货时间,以便甲方合理安排仓库装卸。

  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在报关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状况,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释、说明等工作。

  4.乙方应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关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第三条 费用结算

  1.按照海关的有关规定,甲方应自行向海关缴付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缴,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2.甲方应自行交付到付运费(海运费和thc、空运费),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3.非乙方原因产生的特殊费用和责任,乙方不予以承担。

  4.乙方在货物完成清关、运输后7天内传单票应收费用明细给甲方,甲方应及时确认并回传。

  5.结算方式: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应在送货后天内将所有费用支付给乙方,有关税单、报关单等文件按以下方式办理:a.先付款,后退单;b.后付款,先退单。

  6.如因各种原因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应付之费用,则乙方有权暂扣甲方委托乙方所管理的货物或属于甲方的业务文件,所造成的风险、责任及费用,乙方不予承担。

  7.附《进口货物运输费用报价》

  第四条 其它

  1.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管辖地海事法院审理。

  2.甲乙双方银行账户、所在地址、电话及电子邮箱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不提出异议,视为合同自动顺延。即使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土石方工程运输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甲方:镇场镇:余

  乙方:阳通乡个体运输户:黄

  一、甲方修建龙桥乡新公里水泥路,需要运输沙石料,乙方现有大型双桥可供甲方沙石运输使用,经甲乙双方多次协商达成共识,甲方同意使用乙方运输甲方所需公里水泥路面的全部沙石运输,现达成协议如下。

  二、具体协商细节项目条款如下:

  1、甲方所需用大河沙是王,甲方给乙方结帐王,乙方运到甲方使用料场,按每立方135元人民币结算。

  2、甲方所使用石子,乙方运到料场按每立方110元人民币结算。

  三、付款办法:乙方给甲方每运输满一万元钱的材料和运费,甲方按百分之五十当场结算清楚。

  四、乙方给甲方所运输甲方公里水泥路的所下欠的百分之五十余款,甲方必须在年月日之内全部给乙方结算清楚款项。

  五、甲方邀请乙方担任龙桥乡新公里路的沙石运输,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甲方施工用料,否则,造成停工待料,由乙方负担责任。

  六、乙方在甲方正常施工开始,乙方负担甲方的全部沙石运输业务,甲方不得安排其它任何拉料进场(除长途沙石)。如甲方自己小车运料进场,乙方无权干涉,除此之外,甲方违约时,甲方必须一次性全部结清前期的一切料款和运费。

  七、以上合同是通过甲乙双方认真考虑,达成共识,所签订的本合同,任何一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反悔。如有任何一方违约,需负责承担运输总款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补偿金。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公证人签字: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土石方工程运输合同 篇6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新宁县人防办办公大楼。

  1、工程地点:地处金石镇古田村六组、七组、十六组。

  2、承包范围:上述工程的土方运输。

  二、合同价款:

  1、运输价格:起步价为 元,每超五百米加 元,以此类推。

  2、结算方式:本工程的结算为甲、乙双方确定的实际车数和本协议约定单价为结算依据,按已完成工程量支付油费,每个月支付一次。

  3、工程全部完成,经业主方确认后一个月付清。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开工场地,保持车辆运输正常。

  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运输条件。

  3、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标准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施工运输,并合理加班,直到符合约定的标准。

  5、正常施工时,乙方在施工现场应无条件听从甲方指挥、调动,如有不服从指挥的车辆甲方有权扣除他当月运费的10%作为罚款处理。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施工所需运输车辆。

  2、乙方应当与车队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并收取驾驶人员的相关证件的复印件(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交于甲方存档。

  3、按期完成承包的工程。

  4、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的隐患。

  5、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及费用。

  6、因工程需要,乙方应按时增补车辆,甲方无权从外界调入车辆。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土石方工程运输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同意将山西灵石县段纯镇兰家堂村土石方工程交由乙方参与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灵石县天聚鑫源煤矿

  二、工程地址: 灵石县段纯镇兰家堂村

  三、工程内容:土石方运输

  四、工程量:壹千万方 万m3

  五、施工方式:清运

  六、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七、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八、施工设施、设备及材料

  一、乙方进场的自卸车,应确保有保险的有手续和没有手续、综合性能良好,车厢容积(不小于20到24方立方米元/月)以上的功率达到300马力以上的车辆。不超过两年年限的前二后八的双桥自卸车。乙方提供的驾驶人员必须持有两年以上的驾驶证件和驾驶经验进行作业。

  二、甲方免费提供乙方的 住和油料的供应。

  三,吃的费用有乙方的车辆自行承担。

  第二章 双方责任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生产技术指导,施工计划,有关的安全生产要求及施工进度要求。

  2、甲方应协调处理好外部关系,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3、甲方负责施工主干道的修建和维护、道路的洒水,土石类别和运距的核查确认,排土场弃方的推排作业,自卸车的括斗,自卸车的统一调配、指挥。

  4、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自卸车进行安全和技术检查,有权纠正、制止、处理现场各种违章作业和不安全行为;对乙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的行为进行教育和处理(主要指安全生产要求的操作规则制度)。

  5,乙方车辆进场后,付给乙方 调车费元(调车费在第三个月开始每天扣除200元/台车),同时预付10天 包月工程款的1/3 (元/台)开始作业,依次类推, 合同按一年签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及业主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安排与调度,禁止从事有损害甲方利益的活动,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批评教育。

  2、乙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安排,并按时参加甲方主持召开的生产会议。

  3、乙方要加强对所属人员、汽车的管理,搞好服务,每日与各车主结清账务。

  4、甲方支付的工程计价款及时足额发放给乙方,工程款在施工期间,只能用于本项目施工,不得挪用,一经发现,甲方在调查证实后,将相应工程款直接支付给车主。

  5.如甲方查到乙方的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故意偷懒,一经查实每辆车每次罚款壹万元,并不结算当天的运输费。

  6.若发现乙方司机出现偷油盗卖的情形,经甲方发现一经证实,盗卖油的车辆当月的运输费不予结算,并罚款盗卖油车辆伍万元整。

  第三章 安全责任

  一、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与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汽车的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加强对作业人员的管理和安全教育,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二、乙方在施工作业中要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驾驶员及操作手必须持证上岗,杜绝违章行为,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安全作业,甲方有权处理乙方的违章作业行为。

  三、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法》规定,确保劳动者利益不受损害。

  四、乙方采取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发生机械、人员伤亡事故均由甲乙双方负责处理,甲方如有违章指挥,乙方有权拒绝施工作业。

  五、由乙方自身原因在施工中引起的一切经济、民事及其刑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章 协议违约、 甲方在和乙方签订合同后,不能中途单独终止合同。中途甲方单独终止合同,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合计包年总费用的 四十四万六千四百。如果甲方无故拖欠乙方的承包款,甲方负责赔偿乙方每天每辆车一千元的违约金,在平均每月包月 的费用以外。 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工程期限未完成,不准中途退场,如因乙方原因中途退场甲方不结算当月的运输费,并按每台车罚款一万。每月工作27天,每天不超过20小时(由于天气和不可抗拒的因数造成的工作时间不够除外)。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年 月 日

土石方工程运输合同 篇8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运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它相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甲乙双方承诺确保按此协议执行。

  第一条 合作范围: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由甲方指定的起运点至目的地的货物运

  第二条 服务要求

  1、 乙方应根据甲方运输货物的需求,及时调派车辆运输甲方的货物,承运车辆的车况应符合甲方货物长途运输的安全要求。

  2、 乙方需全力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及收货人将货物送达目的地。

  第三条 运输价格的确定及支付

  1、 运输价格:每次运输之前需先确认运价

  2、 运费结算期限为月结30天,即当月发生的运费于下个月结清

  3、 付款方式:转帐

  第四条 合同的时效及争议解决

  1、 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日至20xx年月到期后若双方都没有提出要终止本合同,则本合同自动继续有效。

  2、 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补充协议书,确认之后作为本合同的必要补充,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土石方工程运输合同 篇9

  甲方:身份证:(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身份证:(车队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保证施工中道路、取土、装车、卸土的畅通。

  乙方负责运输:运输地:

  要求乙方车辆: 部 (解放、东风王平头、斯太尔);车箱长米、车箱宽米、车箱高米

  运距:公里运费: 元/

  结算方式:按车次结算,24小时结算一次(以现金方式结算)

  此协议双方认同,在约定时间内于年月日乙方将施工车辆安排到现畅

  甲方负责联系住宿地方,乙方车队自己交房租。

  甲方安排乙方工程项目收取合理的管理费:工程总费用的 %

  违约罚金:乙方车队按约定到达后甲方如无工程安排,违约方应付给乙方违约金每车500元/天。乙方车队没按约定到达工地并施工,违约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500元/天。

  此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定后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土石方工程运输合同 篇10

  甲方: 合同编号:

  乙方: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名称:

  三、进场日期: 年 月 日前。

  四、运输单价:运距一公里内人民币 元/m3,(大写: ),运距超一公里及以上的每增加一公里增加运费 元/m3.公里,(大写:),以上运输单价均为税后价。

  五、甲方应按承诺数量提供合格的运输车辆 台,签订合同时每台车缴纳壹万元履约保证金,合计 万元。此保证金在完成甲方运输任务后,乙方无违约行为如数返还,如有违约行为,扣除相应违约金后返还剩余履约金。

  六、结算付款方式:

  乙方根据经甲方现场负责人员签字确认的土石方运输验收单据,定期与甲方对账,由甲方开具统一的运费结算单,甲方根据结算单及业主拨款情况,每次按结算金额的 %支付运输款,余款待工程结束后一并付清。每次运费支付乙方必须提供合格的足额发票。运费原则上按月支付,因业主拨款不及时而推迟支付时,乙方不得随意停运。

  七、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修整维护运输途中的非等级道路,保证运输道路平整畅通。

  2、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运输费用(因业主拨款不及时造成的延迟支付除外)。

  八、乙方责任:

  1、乙方为甲方提供满足施工要求的运输车辆,并保证按承诺数量和性能组织车辆进场。保证进场车辆状况良好,服从甲方的运输调配,保证及时完成运输任务。

  2、乙方提供车队所有车辆车主的经营授权委托书,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3、乙方车辆停置待工期间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因为车辆及司机手续证件不齐全或违规操作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负,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人员应服从甲方现场管理和指挥,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任何情况下,不能在施工现场惹事生非及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有关当事人负责。

  6、在运输过程中,因乙方车辆交通违章发生的交警及运管部门的处罚费用及争议由乙方自行处理。

  7、在运输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财产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8、履行本合同期间,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的任何争议和纠纷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与乙方委派的专人进行运费结算,不能单方面付款给运输车司机或其他人,否则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由甲方有关责任人负责。

  2、施工过程中,在未经甲方允许的情况下,乙方擅自将所属车辆调离现场、无故停工,或给其他单位使用,视为乙方违约,由此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剩余运费不再支付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扣除履约保证金。

  3、乙方如因重大事故和严重违章受到业主等部门的罚款甲方有权从乙方的运输款中扣除,运输款不足时乙方应如数补偿。

  4、合同双方均不得采用虚假记录、虚假计量或其他不正当方法在运输数量上弄虚作假。否则,除虚假部分的运输数量不得作为运费计算依据外,还须按虚假部分运输数量的运费的十倍计算违约方应予承担的违约金。

  十、其它约定:

  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提诉讼,并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遇不可抗拒力造成停工等导致本合同不能实施,双方均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本合同书一式 肆 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项目土石方运输结束并结清所有财务账款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土石方工程运输合同 篇11

  发包方(甲方):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承包方(乙方 ):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土石方工程运输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承包的土石方运输工程位于萨拉齐北XX,主要是由甲方指定工作地点,由乙方负责运输土石方。

  二、甲方以乙方应完成的工程土方量为结算工程款依据,具体为每车17至18立方(虚方),折合吨位为26至28吨,折合现金110元。在施工期间甲方随时检查指导,如出现一切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三、乙方的工程机械进入施工现场后,如因机械导致的人员伤害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四、付款方式:运输工程款按月结算,每月底结账,先结90%,其余10%三个月后一次性结清,具体付款为每月结清帐务后的

  第二个月10号前必须以现金付清,否则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结算方式以现金结算,以乙方给甲方所打的收款收据为准。

  六、特别约定:

  1、乙方在甲方的指定地点负责运输,运输距离从运输始发地到目的地不得超过公里,否则超过距离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到达工作地点后由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住宿,水电等生活必须条件。

  3、乙方到达工作地点后,可向甲方提前预支部分工程款作为乙方所有人员的生活费用,该部分预支款将来由甲方从乙方的工程款中作相应扣除。

  4、乙方工作期间车辆所需燃油由甲方提供,待工程款结算后由甲方从乙方的工程款中作相应扣除。

  5、乙方所挖土石块标准暂定为40-70厘米(误差10-15厘米),超过标准的由甲方负责破碎,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甲方若到期拖欠不给工程款,由乙方凭借此合同要求甲方双倍支付未付款,还需每日承担按工程未付总价款3%计息的违约金。

  八、双方未尽事宜协商解决,若发生争议,任何一方都可向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捺印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土石方工程运输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惠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承包土石方填海工程项目的运输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严格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同安西柯造地工程

  2、工程地点:同安西柯虎头山

  3、工程总量:土石方工程总量约500万立方米(首批20台车辆,以后按甲方书面要求逐步调动车辆)。

  二、工程运输运距、价格

  工程期限为一年(晴天工作日)

  内容:甲方将共同合法承包的土石方工程项目的土石方装车运输项目发包给乙方将土石方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

  1、车辆定为立方后八轮车型(规格长宽高分别为、、或、、)。乙方的车辆装车的时候,车厢被砸坏4—5公分的由装车方补偿。在倒土石方时,有超过车箱倒不下的石头就停在那里,甲方每小时补400元。

  2、运输路线运距以8—11公里,每车土石方起步单价(为零公里)人民币50元,每公里加10元人民币。

  3、车辆运输费不含任何税收,如有税收由甲方自行承担。

  4、车辆在装倒土石方时,如有危险倾斜下陷等原因,甲方应提供铲车协助解决。甲方应配比足够装车机械,如机械不足造成乙方车辆闲置,每台车每小时补台班100元。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付款方式:一天为一个结帐周期,即每天结算一次,第二天中午结帐算清单据现金付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乙方工程款。否则乙方有权停运并追究甲方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天每台车补500元。

  2、乙方车辆进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如没正当理由乙方不得无故停工或中途退场,否则,乙方必须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乙方按甲方安排车辆进场开工,甲方要协助乙方司机及工作人员的租房住宿,及水电由甲方承担。乙方车队进场手续办好甲方先供油料结算工程款中扣除。

  4、甲方负责运输道路的修路和养护保证道路畅通,在乙方车辆进场后至5月底每天安排18个小时运输时段,6月份以后甲方安排全天24小时施工,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下雨、台风、地震)可以停止施工。

  5、甲方必须保证当地交警、运营、路政、环保、街道、地方村民等有关部门不抓车、不扣车事件,如被扣车罚款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因为以上发生扣车超过二十四小时按误工论处,按合同执行每辆车赔偿500元。

  6、油价按现行市场价格下浮元/升由甲方提供或另行 如超出保底价5。5元/升,超出部分由甲方负责补偿。

  7、在正常情况下无特殊原因造成乙方车辆停工一天,甲方按乙方在场车辆每台每天赔偿500元。工作人员每人每天生活费30元补偿给乙方。

  8、甲方负责石方爆破(每块石头不能超过100到150公斤),不影响装车。另外虎头山(土头)地材管理费和村民所需的任何费用都由甲方负责。

  9、在施工期间,运输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只负责调解。

  10、乙方每辆车进场后(手续办好后)甲方必须借每辆车壹仟元的进场费,进场10天后再按比例扣除。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补签协议,本协议从开工之日至工程完工,甲方必须付清乙方工程运输费为止,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签字生效。

  五、如因履行本合同双方发生争执,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施工所在地劳动仲裁或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以求解决。

  六、特别约定:

  乙方前十天工程款按每天结算总造价先扣除10%作为工程款保证金,待工程结束一次性退清。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