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屋转租租合同【必备13篇】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地产事宜,订立本合同。
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2 、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受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3 、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4 、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5、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 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 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 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五) 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6、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
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倍支付违约金;给双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 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 月的;
(七) 。
7、违约责任
(一) 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二)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三) 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租房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五)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
(六)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8、其他条款
(一)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房屋前 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
(二)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签字后生效。生效后的 5日内,由甲方负责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领 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甲方乙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 5日内,向原登记 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
(四)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租房合同规定索赔。
(五)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六)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9、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上海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处一份,以及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签约日期: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概况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市街巷号(小区)栋单元楼号的房屋间(套),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类型出租给乙方作使用。装修及设备情况:。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个月,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个月或空置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交纳期限和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元,交纳方式为支付,计人民币(大写)元(元)由乙方在年月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以后每个月付款一次,应在付款期末前天支付。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
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应当积极配合。
第五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租房注意事项
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区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交纳水、电气、收视、电话、卫生及物管等费用。乙方的民事纠纷均自行负责。水、电、气底数各是:水吨,电度,气方。
第七条、押金
甲方收乙方押金元,乙方退房时,结清水、电、气费,交还钥匙后,由甲方退还乙方押金元。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第九条、免责条款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宜
1.。
2.。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方各执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动作废。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座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
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厨房、阳台、及其附属设施)。
第二条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购房款由乙方一次性支付。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全部钥匙同时,乙方应支付购房款 元(大写元整);剩余房款 元(大写元整)在甲方将房屋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后,在交付乙方房产证同时由乙方全部支付。
第四条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验收,乙方如
第五条房屋过户
房屋交付乙方后,甲方应尽快协助乙方内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将该房屋的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办理产权证相关手续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的承诺保证
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转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第一条 基本概况
转租人经得出租人的同意,就承租的坐落市地号(门牌)市区路号)层楼房、其楼上全部平方米转租与承租人为居住使用。
第二条 转租期限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计年。
第三条 租金
1.每月租金人民币元,每月日以前缴纳。
2.保证金人民币元,于转租期满交还房屋时无息返还。
第四条 使用转租物的限制
1.本转租房屋系供居住之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转租房屋全部或一部分转租、出借、顶让,或以其他变相方法由他人使用转租房屋。
3.乙方于转租期满应即将转租房屋迁让交还,不得向甲方请求迁移费或任何费用。
4.转租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5.转租房屋有改装设施的必要,乙方取得甲方的同意后得自行装设,但不得损害原有建筑,乙方于交还转租房屋时并应负责回复原状。
第五条 危险负担
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方式使用转租房屋,除因天灾地变等不可抗拒的情形外,因乙方的过失致转租房屋损毁,应负损害赔偿之责。转租房屋因自然的`损坏有修缮必要时,由甲方负责修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约定方法使用转租房屋,或拖欠租金达两期以上,经甲方催告限期缴纳仍不支付时,不待转租期限届满,甲方得终止租约。
2.乙方于终止租约或转租期满不交还房屋,自终止租约或转租期满之翌日起,乙方应支付按房租1倍计算违约金。
第七条 其他特约事项
1.转租房屋的税费由甲方负责,乙方水电费自行负担。
2.乙方迁出时,如遗留家具杂物不搬的,视为丢弃,可由甲方处理。
3.乙方如觅有保证人,应与保证人负连带保证责任。
4.本合同转租期限未满,一方拟终止租约时,须得对方的同意。
第八条 出租人对于转租人将租赁房屋一部转租与承租人的应予以同意。
本合同一式四份,当事人及连带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连带保证人:
年月日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
转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转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租房屋的情况
1、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 市 区 街 号 小区 单元 室的公有居住(公有居住/非公有居住)房屋已(书面告知公房出租人/按房屋租赁合同的转租约定/征得房屋出租人书面同意),由甲方将上述承租房屋部分(全部/部分)即 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转租给乙方。该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
2、该房屋的共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予以明确。甲、乙双方同意附件(二)、(三)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乙方在本合同转租期满向甲方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1、乙方租该房屋的用途为。
2、乙方保证,在转租期间未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三、转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转租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保证该转租期限未超出(租赁合同/前一个转租合同)的租期。
2、转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转租期届满前一个星期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转租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月租金总计为(币)元。该房屋租金(年/月)内不变。自第(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2、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
五、其它费用
在房屋转租期间,乙方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甲方、乙方共同承担。其它有关费用另算。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转租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用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维修。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转租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4、在转租期间,出租人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则应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后方可进行。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币)元/天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八、解除本合同的条例
1、在转租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2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2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鉴于:
1、甲方与乙方为取得位于大楼房屋承租权,于年6月3日签订《租赁合作协议书》;
2、甲方现已成功取得上述房屋承租权,年月日,甲方与丙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甲方经丙方同意后可将租赁物部分转租给乙方。
为明确本协议各方相关权利与义务,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以兹各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场地、面积
1、坐落于房产,建筑面积平方米(非居住,有土地使用权证,无产权证)。其中一层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二层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三层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四层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五层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屋面层约平方米。
2、丙方同意由甲方将部分租赁场地转租给乙方,乙方租赁使用房屋面积如下:
一号楼第四层建筑面积平方米,二号楼第一层建筑面积平方米,二号楼第二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四号楼第三层至第五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四号楼屋面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四号楼第一层部分建筑面积平方米,四号楼第三层建筑面积平方米,五号楼建筑面积平方米。
以上合计建筑面积平方米。
3、甲方分租后,其承租使用房屋面积如下:
四号楼第一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四号楼第二层建筑面积平方米,三号楼第一层至第二层建筑面积平方米。
以上合计平方米。
4、本协议附件一《租赁房屋平面分割图》,为甲方与乙方具体划分租赁面积依据,图中红线内面积为甲方原租赁使用面积。
二、租赁期限
1、本协议租赁期限为5年,自年6月6日起至年6月5日止(其中甲方现已承租部分房产租赁期自年10月21日起至年6月5日止)。装修期为3个月,装修期不计租金。
2、甲方已承租丙方房产(原物资局大楼4号楼1-2层,3号楼1-2层),原租赁期至年10月20日。租期、租金按甲方与丙方达成原租赁合同执行。甲方首年向丙方支付租金从年10月21日起开始按实际租赁天数计算。
3、本协议期限届满,如丙方继续出租,甲方、乙方需要继续承租,应于本协议届满前6个月向丙方提出书面请求,由具备温州市国资委认可资质资产评估公司重新评估当年市场租赁租金价格,并以该评估价作为首年租金,每年递增2%,并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否则,丙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另行公开招租。
4、甲、乙双方一致确定,如本协议期限届满后双方继续承租,租金按《租赁合作协议书》(附件二)所约定支付方式执行。
5、甲方与丙方所约定之租赁期限到期后,甲方若继续承租,甲方承诺由乙方继续转租本协议所约定由乙方转租部分场地;甲方若不继续承租,由乙方优先承租位于温州市望江东路55号房产,建筑面积3052平方米场地。
三、租金
1、甲方第一年应付租金元(实付元,已经支付完毕),以后每年递增2%。
2、乙方应付第一年应付租金元(第一年租金已经支付完毕),以后每年递增2%。
3、甲方与乙方应付租金,均直接付给丙方,第一年付清一年租金,以后租金每半年一付,分别于每年6月30日与12月30日前支付。
4、丙方指定以下账户为甲、乙双方汇租金账户:
银行:
账户:
账号:
四、保证金
1、甲方与乙方可自行报装水、电辖表,费用由甲方与乙方承担。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向丙方交纳保证金3万元(不计利息),乙方向丙方交纳保证金5万元(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后,甲方与乙方不续租,自双方腾空场地后一个月内凭收据与丙方结算后退还。
2、租赁期间水电费,由甲方与乙方分别、独立与丙方进行结算。丙方有权在保证金中各自扣除甲方、乙方拖欠各种款项,不足部分丙方有权继续向欠款一方追偿。
五、丙方对甲方转租意见
丙方同意本协议中甲方将其承租场地部分转租给乙方约定。
六、违约责任
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各方应本着诚实守信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非违约方损失。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交由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判。
八、其他
1、甲方与丙方于年月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为本协议附件三,该合同甲方与丙方相关约定,涉及乙方权利与义务,乙方均予以认可。
2、甲方、乙方对各自租赁部分向丙方承担责任。
3、本协议一式三份,经甲、乙、丙三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署):
乙方(签署):
丙方(签署):
出租方(甲方),男/女,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男/女,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自有坐落在市街道小区栋号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个月,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
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第四条:交付房租期限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房屋租赁期间相关费用说明
乙方租赁期间,水、电、取暖、燃气、电话、物业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第六条:房屋维护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第七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利。
第八条:提前终止合同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10%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2%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条:本合同页数,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出租人):
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丙方(次承租人):
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市房屋转租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房屋转租情况
甲方出租房屋与乙方,并同意乙方将自己位于市x的房屋转租于丙方使用;并保证丙方同等享有乙方在原有房屋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承租甲方房屋,并同意转租市的房屋与丙方,并同意将其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合法享有的全部权利义务一并转让与丙方。
丙方次承租乙方房屋,并同意享有乙方在原中约定的各项权利,亦承担乙方在原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义务。
二、关屋租赁期间的水、电
在丙方房屋租赁期间,甲、乙两方均同意并授权丙方使用户名为:上海申丰房地产的水、电单据至有关部门缴纳相关费用,由所缴部门开具发票于丙方。
三、违约责任
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处罚、诉讼仲裁、费用,违约方须向另一方作出全面赔偿并使之免受其害。
四 、本协议壹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方:(以下筒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筒称乙方)
甲方将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经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店面包括二层租给乙方,租期为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租金为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分月份缴纳,每月租金为壹仟元整,乙方应在每月五日前缴清。
三、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租金,逾期未付清租金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店面,没收押金。
四、乙方必须对甲方的财产妥善爱护使用,并负责维修,若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五、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工商、税收、卫生、房屋出租税费等其它一切费用由乙方缴纳。
六、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装修在不影响整体结构和外观的前提下,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所需各种费用由乙方自付,租赁期满装修部分不得拆除。
七、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店面转让给他人使用,乙方在租赁未到期间,需要解除合同时,甲方将没收乙方押金。如乙方找到他人出租,必须得先通过甲方同意,由甲方与他人签订合同后,再退还乙方押金。
八、乙方租赁期间满,必须将店面、房间完整无损交还甲方,所经营的商品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续租,乙方应在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向甲方告知,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九、本合同订立之日,乙方交押金壹仟元给甲方,合同期满,如果乙方没有违约,甲方将押金归还乙方。
十、本合同签订之前店面的一切债务由甲方自行负责,本合同签订之后店面的一切债务由乙方负责。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执行。
甲方签字:
甲方身份证:
甲方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
乙方身份证:
乙方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 租 方(甲方):
受转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租房屋的情况
1-1 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公有居住/非公有居住)房屋已(书面告知公房出租人/按房屋租赁合同的.转租约定/征得房屋出租人书面同意),由甲方将上述承租房屋(全部/部分)即号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转租给乙方。该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1-2 该房屋的共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予以明确。甲、乙双方同意附件(二)、(三)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乙方在本合同转租期满向甲方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赁证)(编号)。该房屋的用途为,乙方承诺按(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凭证)所载明的用途使用该房屋。
2-2 乙方保证,在转租期间未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三、转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3-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转租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保证该转租期限未超出(租赁合同/前一个转租合同)的租期。
3-2 转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转租期届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转租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币)元,月租金总计为(币)元。(大写:万千百拾元角整)。 该房屋租金(年/月)内不变。自第(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2 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
甲方: 乙方:
转租方(甲方):身份证:
受转租方(乙方):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一条 转租房屋的情况
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区/县)路弄(新村)号室的(公有居住/非公有居住)房屋已按房屋租赁合同的转租约定,由甲方将上述承租房屋(全部/部分)即号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转租给乙方。该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用途
1.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赁证)(编号)。该房屋的用途为,乙方承诺按(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凭证)所载明的用途使用该房屋。
2. 乙方保证,在转租期间未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第三条 转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转租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保证该转租期限未超出(租赁合同/前一个转租合同)的租期。
第四条 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月全部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百拾元角整)。该房屋租金在租期内不变。
2. 乙方应每个月向甲方交付租金。
第五条 其它费用
1. 在房屋转租期间,乙方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通讯费用由乙方承担(电费 : 元/度;水费: 元/吨),交付于甲方。其它有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2.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1)水表现为: 度;(2)电表现为: 度;
3.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即人民币(大写),合同期满之日,甲方应在乙方结清承租期间使用的水、电费用后,将押金退还。
4.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使用权,提供相应证明。在此次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如有按揭、抵押债务、租金及其他税项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全部赔偿。
5.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4000元(大写:四千元整)作为转让费。
第六条 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 在转租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 转租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3. 在转租期间,出租人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4. 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按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则应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后方可进行。
第七条 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 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日内返还该房屋,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依照本合同约定优先同意继续租赁,租期可另订。
2.乙方在租用该房合同期满后,如需续租或退租应提前15天向甲方提出,如甲方合同期要收回该房,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
3.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4.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第八条 转租、转让和交换
1. 在转租期间,乙方再转租房屋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 同的约定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
2. 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转租期间不将该房屋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
第九条 解除本合同的条例
1. 在转租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10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2.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电话: 电话:
邮箱: 邮箱: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福建xxxxxxxxxx有限公司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福建xxxxxxx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于20年4月1日将位于福清市融侨开发区福清福明包装工业有限公司厂区一号厂房二楼60平方米左右租给乙方做为办公使用。(附件图案)
二、租赁期限自20年 月 日至20年 月 日为止。
三、月租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全年贰万肆仟元整,第二年起月租金按上一年租金的5%递增。
四、租金按半年结算一次,每次提前一个月付款下一次租金。
五、乙方向甲方交付一个月租金(20元)做为押金,于合同期满后经甲方验收房屋正常后退还乙方。
六、甲方保证本出租屋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与乙方无关。
七、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定并做出补充条款,其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房地产仲裁机构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裁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订之日其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位于县镇的私人产权房屋及房屋所占土地的使用权(含房屋附近属甲方承包或使用的土地)转让给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年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根据国家规定,甲方依法拥有房屋的所有权,但未办理所有权证书,所有权证书可根据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该房屋的.结构为砖木结构。
三、甲方保证该房屋产权符合反国家、法规及政策规定,甲方有权将该房屋所有权进行转让。由于违反国家、法规、政策而引起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款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购买上述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的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并认可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
五、合同价格:双方同意上述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转让总金额为元。
六、付款方式:乙方在完成合同签订后向甲方支付全部费用元。
七、房屋交付时没有房屋欠帐(电费、水费及甲方购买房屋的相关费用)。
八、房屋产权转让后,因国家政策变动所缴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房屋产权转让后,乙方享受因国家政策变动所带来的收益。
十、本合同签订后,如需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等时,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手续,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乙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
十一、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条款,如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自悔约之日起天(小时)内将乙方已付款返还给乙方。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条款,如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自悔约之日起天(小时)内将房屋归还甲方,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如不符合法律有关规定,但甲方事先未对乙方作详细解释的,给双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有权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