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定金合同汇总5篇
原告:XXX,男,19XX年X月XX日生,汉族,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职业XX,工作单位白银市XX局,住白银区长安路XX号,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被告:张明生,男,19XX年XX月XX日生,汉族,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职业,工作单位白银市XX局白银分局,住白银区西山路XX号楼2单元XXX室,联系电话xxxxx996。
诉讼请求:
1.撤销原、被告之间购房合同;
2.判令被告承担违约责任,向原告双倍返还定金人民币元;
3.由被告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xx年8月初,原告经同事介绍,意向购买被告位于白银西区苹果家园22号楼4单元401室的房产一套,看房过程中,被告介绍,该房产实际所有人为其朋友仙云辉,仙云辉将该房产全权委托给被告,由被告代理出售,房产面积平方米,建造年代为20xx年。当原告及家人问及该房屋日后装修能否砸掉非承重墙改造房屋格局时,被告满口
答应可以砸墙,基于建筑常识,原告认为该房屋为框架建筑结构(实际为砖混结构),被告对此持默认态度,没有对房屋建筑结构这一关键性问题履行其如实告知的义务。
原、被告双方于20xx年8月11日就购房一事再次进行坐谈,期间原告多次问及被告,购买此房产除购房款、过户费、税费外是否还需原告承担其他费用,被告称再无其他费用,双方于当日晚达成口头购房协议,约定房屋总价为41万元人民币,为表购房诚意,原告当即付给被告购房定金1万元,由被告开具标注有“定金”字样的1万元借条一张留存于原告处。
20xx年8月13日,原告筹备房款之余在苹果家园物业管理处询问苹果家园22号楼4单元401室房产情况,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告知原告,该房产为砖混式建筑结构,绝不能砸墙改变原房屋格局,否则将直接影响到整栋楼的住户安全,除此以外还拖欠物业费用6000多元。原告立即给被告打电话进行交涉,但被告坚持自己隐瞒房屋建筑结构及物业费用的行为没有过错,极力主张让原告忽略房屋结构问题并由原告承担6000多元物业费用,交涉无果。后原告多方联系被告,提议协商解决争端以继续履行合同,但被告寸步不让,坚持由原告单方面承担全部责任。20xx年8月27日晚,原告再次电话联系被告,被告明确表示已将此房产在白银区某房产中介登记出售,即将与他人签订购房合同,无意向原告出售此房产,并拒绝退还原告支付的定金,此事实有当晚电话录音材料为证。
综上,原告认为,原、被告之间虽未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但被告出具给原告的借条及20xx年8月27日晚电话录音材料,可证实交易双方、交易标的和交易价格,已经形成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被告在房屋交易过程中违背诚信,不履行其如实告知房屋情况的义务,刻意隐瞒房屋建筑结构、拖欠的物业费用等关键性问题,产生分歧后,被告推卸己方责任,以定金为要挟,迫使原告接受其无理条件,为合同进一步履行制造障碍,合同目的落空;另一方面被告在未撤销与原告已形成的购房合同情况下,又将房屋登记出售给第三人,事实上已购成“一房多卖”。被告的这些行为不仅浪费了原告巨大的精力和时间,同时也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利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诉至贵院,请贵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XXX
20xx年9月28日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一、房屋状况
(一)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权人,权证号。
(二)土地使用权人,权证号。
(三)房屋坐落,总层数6层,本房屋所在层为4层,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二、成交价格、付款方式和期限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屋的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其中含房屋内装修设施及家电等)
(二)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给甲方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购房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清房款时冲抵购房款。
(三)甲乙双方约定购房款支付方式和期限如下:
(四)甲乙双方缴纳税、费的项目、标准及承担方式、支付方式和实现约定如下:
三、物业交割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支付购房定金后,可从甲方领取钥匙,进行装修。甲方将该房屋已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付讫。
四、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应就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等现状均向乙方如实告知,并无任何隐瞒。
(二)乙方对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等现状均已知悉,并无任何异议。
(三)甲方保证本合同约定的房屋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债券纠纷及使用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五、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应当将乙方支付的定金双倍返还,并承担乙方的其他经济损失。 2、甲方未能根据本合同约定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约定的房屋总成加价的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交付义务;逾期超过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同时应承担违约金元。
3、乙方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并承担甲方的其他经济损失。
4、乙方未能根据本合同约定按期向甲方支付房款,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约定总房价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交付义务;逾期超过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同时应承担违约金元。
六、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履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争议,各方依法协商解决,若各方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按提请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方式处理。
七、特别约定本合同中相关约定的甲乙双方为变更登记而订立的《房屋产买卖契约》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的相关约定为准。本合同中约定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出卖房屋所有权证上所载面积。如产权变更登记时房屋建筑面积有变更,则以登记机关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但合同约定的成交价格不变。
八、其他约定: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各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电话:电话:日期:日期:
卖房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房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保护房屋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名下的房屋达成如下协议,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房屋基本情况;乙方预定甲方名下的 小区 房屋,乙方已对该房屋现状情况及甲方确认的其他情况知悉,且已实地看房,无其他任何异议。房屋总款为 元(小写) 元(大写),此价格甲方不承担任何税费和其他费用。
二、乙方同意签订本协议时,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币元(小写) 元(大写),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自动转为购房款。
三、甲乙双方商定,如果甲方房屋产权清晰,可以出售,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乙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经收取的定金,甲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需双倍返还乙方定金。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售 方:身份证号:
买 方:身份证号:
居间方:
甲、乙、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区 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对该房屋已作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现状无异议,愿意购买该房屋。
2、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如下:
房屋性质:所有权人: 面积:楼层:
产权证号:土地证号:丘号:
附属设施:
第二条、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后的实际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小写)该房屋的配套设施、过户的相关费用由 承担。
第三条:佣金支付
甲方按照总房价款的%支付,即为人民币 元(¥元)
乙方按照总房价款的%支付,即为人民币 元(¥元)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不完全履行致本合同终止的,违约方须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佣金,守约方已缴纳的`佣金将予以退还。
甲乙双方恶意串通,损害丙方利益的,对上述佣金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条:房款付款约定(本条各款项均不计利息)
乙方向甲方的付款约定:
(1)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该房屋的定金。计人民币
元(大写)¥(小写)
(2)乙方于年月日过户当日交付该房款人民币
元(大写)¥(小写)
(3)待该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且甲、乙双方确认该房屋费用交接清楚并在物业实验单签字七日内(遇节假日付款时间顺延),结清余款。
第五条:相关事宜
1、乙方需要贷款并请丙方为其承担他项权办理之前担保责任,乙方需承担办理贷款的相关费用。
2、丙方为甲乙双方提供交易机会,并促成交易成功,协助甲乙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3、甲方承诺于 年 月 日前腾空该房屋,并将该房屋钥匙交于乙方。甲乙双方自行办理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物业管理及户口迁移等过户手续及相关费用的交接事宜。
4、甲方保证该房屋权属无争议。如有共有权人,甲方保证出售的该房屋已取得其他共有权人的同意。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须保证该房屋权属无争议,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权属纠纷或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须保证该房屋结构无拆改或拆改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同意及持有合法、有效证件,若因此影响办理过户手续,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均由责任方负责。
3、甲方认可乙方贷款方式付款时:
(1)贷款过程中,乙方提出终止贷款行为,则乙方须补齐所差房款,继续履行该合同,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
(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与证明的真实、可靠。如因证明不属实或其资信度不够等个人原因造成的贷款未果,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经济损失。
(3)乙方须按照约定按时到指定银行办理货款手续,否则贷款延期责任由乙方承担。
4、如甲、乙任何一方拒绝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或发生本条第1、2、3、款违约责任,均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合同第二条确定的房屋实际成交价的25%数额的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同时,违约方应向丙方支付总房款的2%违约金。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 日
乙方:(盖章)
年月日
甲方(卖方):
乙方(预购方):
第一条转让标的
1、卖方所转让房地产(下称该房地产)坐落于:。
2、卖方持有经济适用房界定卡,界定卡编号为:售房时间为:界定卡时间为:
3、卖方持有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签定本合同后,卖方必须于年月日加快办理好一手房产证,以便办理过户手续。
4、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该房地产于年月竣工。
5、目前该房地产物业管理公司为,物业管理服务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第二条房地产产权现状
1、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2、如因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出租、查封、共有权人不同意出售等事实的,乙方因此原因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3、甲方在乙方支付认购定金之日起至本认购书解除之日止,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的,甲方应当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4、买方确认购买的房屋为现状,买方已看现楼内部,不得借此拒绝交易,否则当违约处理。
第三条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户口
该房地产所附着的户口,卖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转让价款
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该转让价款不含税费。
第五条交易定金
该房地产交易定金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买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
合同生效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月日
买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