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身边的文档专家,晒文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 办公范文 > > 合同 > 正文

委托拍卖合同6篇

2024-02-24 13:32:36合同

委托拍卖合同6篇

委托拍卖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委托人:

  拍卖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的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出售的物品及起拍价

  序号

  物品名称及规格型号数量起拍价备注(物品所有权说明)

  第二条 拍卖人采取网上竞价出售方式出售以上委托物品。

  第三条 委托人如需要拍卖人保管物品的,应于年月日前将上述物品交付拍卖人。

  第四条 双方商议,在年月日前在网站,对委托物品进行无底价公开竞价出售。

  第五条 委托人应向拍卖人预交委托保证金元,在委托期间,委托人不能出售委托物品。

  第六条 根据合同起拍价,在物品公告竞卖期间无人报名参加竞买,允许委托人再一次降低起拍价继续网上挂牌竞价出售,每次挂牌公告期限约七天左右,如果还是无人报名参加竞买,委托人从保证金中支付拍卖人元服务费。

  第七条 如果在网上挂牌竞价出售期间有人应价,拍卖人只收取竞价结束后最高应价人成交佣金,交割完成后,退回委托人全额保证金;如果委托人拒绝交割,拍卖人从保证金中没收元给最高应价人,没收元作为拍卖人服务费,成交后要求在二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即刻办理交割手续。

  第八条 如果最高应价人由于人为原因拒绝交割,拍卖人从最高应价人保证金中没收元给委托人,剩余保证金全额归拍卖人所有。

  第九条 在竞价期间和结束后由于停电、网络或其他客观原因,拍卖人有权宣告本次交易延时、取消和重新开始。

  第十条 拍卖人根据备注中委托人告知的物品所有权和证照等复印件向竞买人说明物品产权、来源和转户手续费用,如果交易结束后在办理转户过程中出现没有如实告知所引起纠纷,一切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第十一条 委托人委托法律、法规禁止出卖、没有所有权和依法不得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委托人应赔偿拍卖人和买受人在交割过程中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a.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委托人(盖章): 拍卖人(盖章):

  拍卖人(签字): 拍卖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委托拍卖合同 篇2

  委托人:

  拍卖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其它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拍卖物委托人委托拍卖人依法拍卖下列物品:序号拍卖物名称单位数量质量规格拍卖底价备注(如委托拍卖物数量、种类较多,可以另附清单,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委托人保证对拍卖物拥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处分权)。并向拍卖人提供拍卖物的有关证明和资料,指明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拍卖物瑕疵。拍卖人根据需要,也可以要求委托人如实作出说明。

  第二条拍卖物交付委托人应于年月日前将以上拍卖物交付给拍卖人,交付地点为,交付方式为,因交付拍卖物所引起的费用由承担。拍卖物交付后,拍卖人应妥善保管拍卖物。

  第三条拍卖方式拍卖人应采用以下第种方式拍卖委托人委托的物品:

  (1)估低价拍卖;

  (2)估高价拍卖;

  (3)无估价拍卖;

  (4)标卖

  第四条拍卖期限和拍卖地点拍卖人承诺在年月日以前在举行拍卖会,对该拍卖物进行拍卖。

  第五条费用和酬金拍卖物在拍卖中成交的,委托人应按拍卖物成交总额%的比例向拍卖人支付佣金,佣金由拍卖人直接从拍卖价款中扣除。

  拍卖未成交的,委托人是否向拍卖人支付本条第二款规定的费用有双方协商确定,前款所指费用包括:在委托人向拍卖人交付拍卖物后,拍卖人对拍卖物的估价、广告宣传、仓储保管、运输等项费用,以及双方协商确定的其它费用。

  第六条价款结算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应在收到全部款项之日起7日内,将拍卖成交款(扣除佣金后)支付给委托人。

  第七条拍卖未成交时的约定在约定的拍卖期限内拍卖物没有成交,或者由于买卖人违约不提取拍卖物的,甲乙双方可以:

  (1)续签合同;

  (2)解除合同。

  第八条拍卖物的撤回或撤除在本合同生效后拍卖开始前,委托人撤回委托拍卖物的,应向拍卖人支付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费用;拍卖物为艺术品的,还应征得拍卖人的同意,拍卖人同意委托人撤回委托拍卖物的,应向拍卖人支付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费用。

  拍卖人在拍卖前的任何时候,对拍卖物经了解核实或者鉴定以后认为不宜拍卖的,可以撤除该拍卖物并不再拍卖。

  拍卖物撤除后,委托人是否向拍卖人支付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九条保密规定委托人(要求)、(不要求)拍卖人对其身份、拍卖物底价等进行保密。

  委托人要求保密的,拍卖人应予保密。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委托人委托拍卖其没有所有权或者依法不得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应赔偿拍卖人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2.委托人对已知的拍卖物瑕疵未加说明的,应赔偿拍卖人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3.拍卖人逾期向委托人支付价款的,应向委托人支付按拍卖成交金额每天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4.拍卖人由于对拍卖物保管不善造成拍卖物损坏的,由双方按损坏程度协商解决;丢失的,拍卖人应按拍卖底价负责赔偿。

  5.拍卖人违反合同约定泄露拍卖底价的,应向委托人按拍卖底价的%支付违约金;委托人违反合同约定泄露拍卖底价的,致使拍卖物不能成交的,应向拍卖人支付拍卖底价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种方式加以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于,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任何一方都不得违反。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委托拍卖合同 篇3

  委托人(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传真;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职务:

  拍卖行(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传真;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职务:

  根据国家及本地有关拍卖和其他相关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愿就下述拍卖物委托乙方依法公开拍卖:

  1.拍卖物名称:

  2.品种规格:

  3.数量:

  4.质量:

  5.包装:

  6.存放地:

  (如拍卖对象为股权及某些无形资产,以上项目应作相应调整。)

  第二条拍卖物的交付方式:

  第三条卖物的估价和底价:

  第四条拍卖方式:

  第五条拍卖期限: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保证对拍卖物拥有无争议的处分权,并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证明文件和拍卖物详尽资料。必要时,乙方可随时向甲方要求提供咨询,甲方不得拒绝。

  2.甲方可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确定拍卖物的底价乙方不得以低于该底价的价格进行拍卖,由此而造成不能成交的,甲方应承担责任。

  3.甲方在交付拍卖物时,应向乙方指出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拍卖物瑕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4.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受理费人民币元,用于对拍卖物进行估价,仓储保管、运输、保险和公告、广告等项费用开支,由乙方按实际开支多退少补。如乙方先行垫付该项费用的,在拍卖成交后,从所得价款中扣除。

  5.甲方应按成交总额的%向乙方支付佣金;该款项也可由乙方从拍卖所得价款中扣除。

  6.乙方应对拍卖物的底价保密,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参加竞价;亦不得委托他人进行拍卖。

  7.乙方对其保管的拍卖物负适当保管责任,并应将拍卖物的变动情况及时通知甲方;确因乙方的过错而造成拍卖物损失的,由乙方负赔偿责任。

  8.拍卖结束后,乙方在收齐全部应收款项后,应将拍卖所得价金一次全部付给甲方,不得延误。

  9.对需要征税的拍卖物,由甲方交付税金;经税务机关同意,税金可从拍卖所得价款中取得。

  10.拍卖成交后,由乙方按成交价金开给竞买人发票或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收据。

  第七条有关拍卖程序的中止和终止问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八条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向他方按拍卖物底价的%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除另有规定外,仲裁费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十条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1.;

  2.;

  3..

  第十一条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附件:

  有关拍卖物的证明文件及资料复印件共件:

  1、

  2、

  委托人(盖章)拍卖行(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地点:签订日期:

委托拍卖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委托人(简称甲方):

  拍卖人(简称乙方):

  根据《深圳市动产拍卖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愿就下述拍卖物委托乙方依法公开拍卖:

  1.拍卖物名称:。

  2.品种规格:。

  3.数量:。

  4.质量:。

  5.包装:。

  6.存放地:。

  第二条

  拍卖物的交付方式:。

  第三条

  拍卖物的估价和底价:。

  第四条

  拍卖方式:。

  第五条

  拍卖期限:。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保证对拍卖物拥有无争议的处分权,并向乙方供有关的证明文件和拍卖物的详尽资料。必要时,乙方可随时向甲方要求提供咨询,甲方不得拒绝。

  2.甲方可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确定拍卖物的.底价;乙方不得以低于该底价的价格进行拍卖,但因此而造成不能成交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3.甲方在交付拍卖物时,应向乙方指出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拍卖物瑕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4.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受理费元,用于对拍卖物进行估价,仓储保管、运输、保验和公告、广告等项费用开支,由乙方按实际开支多退少补。《深圳市动产拍卖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十九条和二十条规定情况的,由乙方先行垫付;其金额在拍卖成交后,从所得价款中扣除。

  5.根据《深圳市动产拍卖收费规定》,甲方应按成交总金额的%向乙方支付佣金;该款项也可由乙方从拍卖所得价款中扣除。

  6.乙方应对拍卖物的底价保密,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参加竞价;亦不得委托他人进行拍卖。

  7.乙方对其占管的拍卖物负适当保管责任,并应将拍卖物的变动情况及时通知甲方;确因乙方的过错而造成拍卖物损失的,由乙方负赔偿责任。

  8.拍卖过程结束,乙方在收齐全部应收款项后,应通过其银行帐户,将拍卖所得价金一次全部付给甲方,不得延误。

  9.对需要征税的拍卖物,由甲方交付税金;经税务机关同意,税金可以从拍卖所得价款中取得。

  10.拍卖成交后,由乙方按成交价金开给竞买人发票或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收据。

  第七条

  有关拍卖程序的中止和终止问题,根据《深圳市动产拍卖暂行规定》第四十二条、四十三条之规定予以处理。

  第八条

  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不得违约。否则,由违约方向他方按拍卖物底价的%支付违约金。因合同履行产生纠纷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深圳市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委托人(盖章):

  拍卖人(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委托拍卖合同 篇5

  委托人(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传真;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职务:

  拍卖行(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传真;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职务:

  根据国家及本地有关拍卖和其他相关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愿就下述拍卖物委托乙方依法公开拍卖:

  1.拍卖物名称:

  2.品种规格:

  3.数量:

  4.质量:

  5.包装:

  6.存放地:

  (如拍卖对象为股权及某些无形资产,以上项目应作相应调整。)

  第二条拍卖物的交付方式:

  第三条卖物的估价和底价:

  第四条拍卖方式:

  第五条拍卖期限: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保证对拍卖物拥有无争议的处分权,并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证明文件和拍卖物详尽资料。必要时,乙方可随时向甲方要求提供咨询,甲方不得拒绝。

  2.甲方可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确定拍卖物的底价乙方不得以低于该底价的价格进行拍卖,由此而造成不能成交的,甲方应承担责任。

  3.甲方在交付拍卖物时,应向乙方指出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拍卖物瑕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4.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受理费人民币元,用于对拍卖物进行估价,仓储保管、运输、保险和公告、广告等项费用开支,由乙方按实际开支多退少补。如乙方先行垫付该项费用的,在拍卖成交后,从所得价款中扣除。

  5.甲方应按成交总额的%向乙方支付佣金;该款项也可由乙方从拍卖所得价款中扣除。

  6.乙方应对拍卖物的底价保密,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参加竞价;亦不得委托他人进行拍卖。

  7.乙方对其保管的拍卖物负适当保管责任,并应将拍卖物的变动情况及时通知甲方;确因乙方的过错而造成拍卖物损失的,由乙方负赔偿责任。

  8.拍卖结束后,乙方在收齐全部应收款项后,应将拍卖所得价金一次全部付给甲方,不得延误。

  9.对需要征税的拍卖物,由甲方交付税金;经税务机关同意,税金可从拍卖所得价款中取得。

  10.拍卖成交后,由乙方按成交价金开给竞买人发票或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收据。

  第七条有关拍卖程序的中止和终止问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八条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向他方按拍卖物底价的%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除另有规定外,仲裁费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十条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1.;

  2.;

  3..

  第十一条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附件:

  有关拍卖物的证明文件及资料复印件共件:

  1、

  2、

  委托人(盖章)拍卖行(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地点:签订日期:

委托拍卖合同 篇6

  委托人(甲方)拍卖人(乙方)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深圳经济特区财产拍卖条例》和其他有关法规,甲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愿意委托乙方依法拍卖下列物品:

  序号

  名称

  规格

  数量

  质量

  用途

  占用状况

  存放地点

  第二条拍卖方式

  采用第()种方式拍卖:

  (1)估低价拍卖;(2)估高价拍卖;(3)无估价拍卖;(4)标卖

  第三条拍卖物保留价格

  第四条佣金和其他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拍卖成交的,甲方应按拍卖物成交总额%的比例向乙方支付佣金,佣金由乙方直接从拍卖价款中扣除。

  拍卖未成交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收取用于对拍卖物进行评估、鉴定、保管和图录等费用开支,以及双方确定的开支需支付的费用元。

  第五条价款结算

  拍卖成交的,乙方就在在收到全部款项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将拍卖成交款(扣除佣金)以方式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拍卖期限

  乙方承诺在年月日前在举行拍卖会,对甲方委托拍卖物进行拍卖。

  第七条拍卖物的交付

  甲方应于年月日将上述拍卖物交付给乙方,交付地点为,交付方式,因交会拍卖物所引起的费用由承担。拍卖物交付后,乙方应妥善保管,并应将拍卖物的变动情况及时通知甲方;确因乙方的过错而造成拍卖物损失的,由乙方负赔偿责任。

  第八条有关拍卖程序中止和终结的.问题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财产拍卖条例》第76条、77条之规定予以处理。

  第九条合同生效及违约责任

  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不得违约。否则,由违约方向他方按拍卖保留价的%支会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至年月日止。

  第十二条其他需要约定的条款

  附件:(略)

  委托人(盖章)拍卖人(盖章)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