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薪留职合同合集12篇
甲方:公司
乙方: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原系甲方市场部助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乙方自愿申请停薪留职,经与甲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停薪留职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共为三个月。如因特殊情况而延期的双方另行商定。
第二条停薪留职期间,甲方应保留乙方的国有企业职工的工籍,并连续计算其工龄。
第三条停薪留职期间,如遇工资,按工资调整政策予以评定,评定的附加条件是乙方履行本合同,如符合条件,甲方应予乙方升级,待合同期满后,乙方回原单位工作时,按调整后的工资级别执行。
第四条停薪留职后,乙方可以从事各种正当的经营活动。需要办理的手续,由本人自理;如确需甲方出具证明的,甲方可以证明其实属停薪留职人员。
第五条停薪留职后,乙方不享受工资、奖金、社会保险等待遇。
第六条停薪留职期间,如乙方因病、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甲方按退职办法予以处理。
第七条停薪留职期间,乙方必须遵纪守法,如从事活动,甲方有权按规定予以开除。
第八条停薪留职期满,乙方愿意回原单位工作,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以便甲方按时予以安排工作,停薪留职期满后一个月内,乙方未申请回原单位的.,甲方可以按自动离职予以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他条款如与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有抵触的,按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规执行。
第十条本合同自停薪留职期限起算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司
乙方:
甲方:(单位)
代表人:职务:
乙方:性别出生:年 月 日
根据国家劳动人事部[1983]61号《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合理安全企业过剩人员,准许部分职工停薪留职,自谋职业,从事有益于社会的劳动。乙方自愿申请停薪留职,另谋职业,经与甲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停薪留职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共为年。
第二条停薪留职期间,甲方应保留乙方的国企职工的工籍,并连续计算其工龄。
第三条停薪留职期间,如遇工资调整,按工资调整政策予以评定,评定的附加条件是乙方履行本合同,如符合条件,甲方应予乙方升级,待合同期满后,乙方回原单位工作时,按调整后的工资级别执行。
第四条停薪留职后,乙方可以从事各种正当的的经营活动,需要办理的手续,由本人自理;如确需甲方出具证实的,甲方可以证实其实属停薪留职人员。
第五条停薪留职后,乙方不享受工资、奖金、劳动福利、医疗费等待遇。
第六条停薪留职后,乙方按其工资的.向甲方缴纳劳动保险基金元,每月日前缴纳。逾期六个月连续不按期缴纳,甲方可以对乙方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七条停薪留职期间,如乙方因并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甲方按退职办法予以处理。
第八条停薪留职期间,乙方必须遵纪守法,如从事非法活动,符合《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的开除条件,甲方有权按规定予以开除。
第九条停薪留职期满,惭方愿意回原单位工作,须在一个月前提出申请,以便甲方按时予以安排工作;停薪留职期满后一个月内,乙方未申请回原单位的,甲方可以按自动离职予以处理。
第十条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合同条款如与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有抵触,按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执行。
第十一条其他
。
本合同自停薪留职期限起算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了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
代表人:
停薪留职是80年代初的事物,《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停薪留职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年。停薪留职期间,不升级,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因病、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可按退职办法处理。停薪留职人员在从事其他收入的工作时,原则上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劳动保险金,其数额不低于本人原工资的20%。
停薪留职,是“中国特色”之一,准确地说,它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转型的产物。在计划经济时代,包括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内的一群人,手里端的是摔不破的“铁饭碗”;而当市场经济大潮来临之时,其中一些人辞职下海了,或由于其它原因离开了原来的工作岗位。可由于转型没有完成,计划与市场仍处于交汇期,于是这些人的“铁饭碗”还被保留着,计划与市场两头好处都占着,虽然停了薪水却随时可以“上岸”,重新端起“铁饭碗”。
而现在的.情况已大不相同。现在各行各业的“铁饭碗”已被打破,企事业单位用人实行的是合同制,党政机关用人也在逐步推行聘任制,这两项制度意味着,在其岗必获其薪,一个萝卜一个坑;而不在其岗,则不仅要“停薪”,而且要“去职”,没有空余的岗位虚位以待,供“停薪留职”之用。实际上,“停薪留职”使得很多人虽不在某个岗位上工作却长期占着这个岗位,占着人员编制,大有“占着茅坑不拉屎”之嫌,对于那些无岗可上的人显然不公平。在就业压力如此之大,岗位竞争如此激烈的现实情况下,“停薪留职”理应被叫停;在经济体制已逐步从计划过渡到市场的今天,“停薪留职”理应退出历史舞台。
实际上,三资企业、民营企业的用工制度,从一开始就完全按照市场模式运作,根本没有“停薪留职”之说。而在某些国有企业,“停薪留职”制度目前还保留着,特别是一些事业单位和党政部门,“停薪留职”现象依然集中。这与这些单位或部门的“铁饭碗”没彻底打破(甚至有的至今没有打破“铁饭碗”)有着直接关系。
从根本上说,“停薪留职”是计划与市场共同产下的一个怪胎,它不仅有违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而且它让一部分人享有了特权,制造了社会不平等。“停薪留职”退出历史舞台是时代所迫,也是大势所趋。
(单位)领导:
本人系 (单位)(岗位)员工,于 年 月 日进入 岗位,现因 (企业经济效益差,企业富余人员太多,身体较差,等等) ,按 文件的规定, 为自找职业解决生活出路问题(等等) ,决定停薪留职,停薪留职期限为 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停薪留职期间的其它事项,按停薪留职协议履行。特此申请,请予以批准。 此致 敬礼
年 月 日
停薪留职合同范本
订立协议双方:
甲方:(单位)
代表人:职务:
乙方:,性别,出生年月.
根据国家劳动人事部〔1983〕61号“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合理安排企业过剩人员,准许部分职工停薪留职,自谋职业,从事有益于社会的劳动.乙方自愿申请停薪留职,另谋职业,经与甲方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停薪留职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共为年.
二,停薪留职期间,甲方应保留乙方的国营职工的工籍,并连续计算其工龄.停薪留职期间,如遇工资调整,按工资调整政策予以评定,评定的附加条件是乙方履行本协议,如符合条件,甲方应予乙方升级,待协议期满后,乙方回原单位工作时,按调整后的工资级别执行.
三,停薪留职后,乙方可以从事各种正当的经营活动,需要办理的手续,由本人自理;如确需甲方出具证明的,甲方可以证明其实属停薪留职人员.
四,停薪留职后,乙方不享受工资,奖金,劳保福利,医疗费,粮食副食补贴等待遇.
五,停薪留职期间,乙方按基本工资的%向甲方缴纳劳动保险基金元,每月日前缴纳.逾期六个月连续不按期缴纳,甲方可以对乙方作自动离职处理.
六,停薪留职期间,如乙方因病、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甲方按退职办法予以处理.
七,停薪留职期间,乙方必须遵纪守法,如从事非法活动,符合《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的开除条件,甲方有权按规定予以开除.
八,停薪留职期满,乙方愿意回原单位工作,须在一个月前提出申请,以便甲方按时予以安排工作;停薪留职期满后一个月内,乙方未申请回原单位的,甲方可以按自动离职予以处理.
九,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协议条款如与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有抵触,按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执行.
十,其它:.
本合同自停薪留职期限起算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代表人:职务:
乙方:,性别,出生年月。
根据国家劳动人事部〔1983〕61号“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合理安排企业过剩人员,准许部分职工停薪留职,自谋职业,从事有益于社会的劳动。乙方自愿申请停薪留职,另谋职业,经与甲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停薪留职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共为年。
二、停薪留职期间,甲方应保留乙方的国营职工的工籍,并连续计算其工龄。
二、停薪留职期间,如遇工资调整,按工资调整政策予以评定,评定的附加条件是乙方履行本合同,如符合条件,甲方应予乙方升级,待合同期满后,乙方回原单位工作时,按调整后的工资级别执行。
三、停薪留职后,乙方可以从事各种正当的经营活动,需要办理的手续,由本人自理;如确需甲方出具证明的,甲方可以证明其实属停薪留职人员。
四、停薪留职后,乙方不享受工资,奖金,劳保福利,医疗费,粮食副食补贴等待遇。
五、停薪留职期间,乙方按基本工资的%向甲方缴纳劳动保险基金元,每月日前缴纳。逾期六个月连续不按期缴纳,甲方可以对乙方作自动离职处理。
六、停薪留职期间,如乙方因病、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甲方按退职办法予以处理。
七、停薪留职期间,乙方必须遵纪守法,如从事非法活动,符合《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的开除条件,甲方有权按规定予以开除。
八、停薪留职期满,乙方愿意回原单位工作,须在一个月前提出申请,以便甲方按时予以安排工作;停薪留职期满后一个月内,乙方未申请回原单位的,甲方可以按自动离职予以处理。
九、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合同条款如与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有抵触,按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执行。
十、其它:
本合同自停薪留职期限起算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交主管部门,······各留存一份。
甲方:单位
代表人:
乙方:
年月日订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单位)
代表人:职务:
乙方:,性别,出生年月.
根据国家劳动人事部〔1983〕61号“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合理安排企业过剩人员,准许部分职工停薪留职,自谋职业,从事有益于社会的劳动.乙方自愿申请停薪留职,另谋职业,经与甲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停薪留职期限:从一九年月日起到一九年月日止,共为年.
二, 停薪留职期间,甲方应保留乙方的国营职工的工籍,并连续计算其工龄.
二, 停薪留职期间,如遇工资调整,按工资调整政策予以评定,评定的附加条件是乙方履行本合同,如符合条件,甲方应予乙方升级,待合同期满后,乙方回原单位工作时,按调整后的工资级别执行.
三, 停薪留职后,乙方可以从事各种正当的经营活动,需要办理的手续,由本人自理;如确需甲方出具证明的,甲方可以证明其实属停薪留职人员.
四, 停薪留职后,乙方不享受工资,奖金,劳保福利,医疗费,粮食副食补贴等待遇.
五, 停薪留职期间,乙方按基本工资的%向甲方缴纳劳动保险基金元,每月日前缴纳.逾期六个月连续不按期缴纳,甲方可以对乙方作自动离职处理. 六, 停薪留职期间,如乙方因病、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甲方按退职办法予以处理。
七, 停薪留职期间,乙方必须遵纪守法,如从事非法活动,符合《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的开除条件,甲方有权按规定予以开除.
八, 停薪留职期满,乙方愿意回原单位工作,须在一个月前提出申请,以便甲方按时予以安排工作;停薪留职期满后一个月内,乙方未申请回原单位的,甲方可以按自动离职予以处理.
九,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合同条款如与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有抵触,按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执行. 十, 其它:. 本合同自停薪留职期限起算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交主管部门,(如经公证,应交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代表人:(盖章)
乙方:(盖章)
一九年月日订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
家庭住址:
邮编:
居住地址:
邮编:
为合理安排企业过剩人员,准许部分职工停薪留职,自谋职业,从事有益于社会的劳动.乙方自愿申请停薪留职,另谋职业,经与甲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停薪留职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共为年.
二、停薪留职期间,甲方应保留乙方的国营职工的工籍,并连续计算其工龄;停薪留职期间,如遇工资调整,按工资调整政策予以评定,评定的附加条件是乙方履行本合同,如符合条件,甲方应予乙方升级,待合同期满后,乙方回原单位工作时,按调整后的工资级别执行.
三、停薪留职后,乙方可以从事各种正当的经营活动,需要办理的手续,由本人自理;如确需甲方出具证明的,甲方可以证明其实属停薪留职人员.
四、停薪留职后,乙方不享受工资,奖金,劳保福利,医疗费,粮食副食补贴等待遇.
五、停薪留职期间,乙方按基本工资的%向甲方缴纳劳动保险基金元,每月日前缴纳.逾期六个月连续不按期缴纳,甲方可以对乙方作自动离职处理.
六、停薪留职期间,如乙方因病、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甲方按退职办法予以处理。
七、停薪留职期间,乙方必须遵纪守法,如从事非法活动,符合《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的开除条件,甲方有权按规定予以开除.
八、停薪留职期满,乙方愿意回原单位工作,须在一个月前提出申请,以便甲方按时予以安排工作;停薪留职期满后一个月内,乙方未申请回原单位的,甲方可以按自动离职予以处理.
九、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合同条款如与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有抵触,按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执行.
十、其它:.
本合同自停薪留职期限起算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交主管部门,(如经公证,应交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以下无正文)
(合同签署页)
公司(签署或盖章):
员工(签署):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甲方(单位):
代表人:
职务:
乙方:,
性别,
出生年月。
据国家劳动人事部〔1983〕61号“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合理安排企业过剩人员,准许部分职工停薪留职,自谋职业,从事有益于社会的劳动。乙方自愿申请停薪留职,另谋职业,经与甲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停薪留职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共为年。
第二,停薪留职期间,甲方应保留乙方的国营职工的工籍,并连续计算其工龄。
第三,停薪留职期间,如遇工资调整,按工资调整政策予以评定,评定的附加条件是乙方履行本合同,如符合条件,甲方应予乙方升级,待合同期满后,乙方回原单位工作时,按调整后的工资级别执行。
第四,停薪留职后,乙方可以从事各种正当的经营活动,需要办理的手续,由本人自理;如确需甲方出具证明的,甲方可以证明其实属停薪留职人员。
第五,停薪留职后,乙方不享受工资,奖金,劳保福利,医疗费,粮食副食补贴等待遇。
第六,停薪留职期间,乙方按基本工资的%向甲方缴纳劳动保险基金元,每月日前缴纳。逾期六个月连续不按期缴纳,甲方可以对乙方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七,停薪留职期间,如乙方因病、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甲方按退职办法予以处理。
第八,停薪留职期间,乙方必须遵纪守法,如从事非法活动,符合《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的开除条件,甲方有权按规定予以开除。
第九,停薪留职期满,乙方愿意回原单位工作,须在一个月前提出申请,以便甲方按时予以安排工作;停薪留职期满后一个月内,乙方未申请回原单位的,甲方可以按自动离职予以处理。
第十,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合同条款如与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有抵触,按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执行。
第十一,其它
本合同自停薪留职期限起算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交主管部门,(如经公证,应交公证机关)双方各留存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代表人:(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订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单位)
代表人:职务:
乙方:,性别,出生年月.
根据国家劳动人事部〔1983〕61号“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合理安排企业过剩人员,准许部分职工停薪留职,自谋职业,从事有益于社会的劳动.乙方自愿申请停薪留职,另谋职业,经与甲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停薪留职期限:从一九年月日起到一九年月日止,共为年.
二, 停薪留职期间,甲方应保留乙方的国营职工的工籍,并连续计算其工龄.
二, 停薪留职期间,如遇工资调整,按工资调整政策予以评定,评定的附加条件是乙方履行本合同,如符合条件,甲方应予乙方升级,待合同期满后,乙方回原单位工作时,按调整后的工资级别执行.
三, 停薪留职后,乙方可以从事各种正当的经营活动,需要办理的手续,由本人自理;如确需甲方出具证明的,甲方可以证明其实属停薪留职人员.
四, 停薪留职后,乙方不享受工资,奖金,劳保福利,医疗费,粮食副食补贴等待遇.
五, 停薪留职期间,乙方按基本工资的%向甲方缴纳劳动保险基金元,每月日前缴纳.逾期六个月连续不按期缴纳,甲方可以对乙方作自动离职处理. 六, 停薪留职期间,如乙方因病、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甲方按退职办法予以处理。
七, 停薪留职期间,乙方必须遵纪守法,如从事非法活动,符合《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的开除条件,甲方有权按规定予以开除.
八, 停薪留职期满,乙方愿意回原单位工作,须在一个月前提出申请,以便甲方按时予以安排工作;停薪留职期满后一个月内,乙方未申请回原单位的,甲方可以按自动离职予以处理.
九,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合同条款如与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有抵触,按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执行. 十, 其它:. 本合同自停薪留职期限起算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交主管部门,(如经公证,应交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代表人:(盖章)
乙方:(盖章)
一九年月日订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单位)
代表人:职务:
乙方:,性别,出生年月。
根据国家劳动人事部〔xx〕61号“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合理安排企业过剩人员,准许部分职工停薪留职,自谋职业,从事有益于社会的劳动。乙方自愿申请停薪留职,另谋职业,经与甲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停薪留职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共为年。
二,停薪留职期间,甲方应保留乙方的国营职工的工籍,并连续计算其工龄。二,停薪留职期间,如遇工资调整,按工资调整政策予以评定,评定的`附加条件是乙方履行本合同,如符合条件,甲方应予乙方升级,待合同期满后,乙方回原单位工作时,按调整后的工资级别执行。
三,停薪留职后,乙方可以从事各种正当的经营活动,需要办理的手续,由本人自理;如确需甲方出具证明的,甲方可以证明其实属停薪留职人员。
四,停薪留职后,乙方不享受工资,奖金,劳保福利,医疗费,粮食副食补贴等待遇。
五,停薪留职期间,乙方按基本工资的%向甲方缴纳劳动保险基金元,每月日前缴纳。逾期六个月连续不按期缴纳,甲方可以对乙方作自动离职处理。
六,停薪留职期间,如乙方因并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甲方按退职办法予以处理。
七,停薪留职期间,乙方必须遵纪守法,如从事非法活动,符合《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的开除条件,甲方有权按规定予以开除。
八,停薪留职期满,乙方愿意回原单位工作,须在一个月前提出申请,以便甲方按时予以安排工作;停薪留职期满后一个月内,乙方未申请回原单位的,甲方可以按自动离职予以处理。
九,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合同条款如与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有抵触,按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执行。
十,其它:。
本合同自停薪留职期限起算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交主管部门。各留存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代表人:(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甲方:(单位)
代表人:
职务:
乙方:
性别:
出生年月:
根据国家劳动人事部〔1983〕61号“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合理安排企业过剩人员,准许部分职工停薪留职,自谋职业,从事有益于社会的劳动。乙方自愿申请停薪留职,另谋职业,经与甲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停薪留职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共为年。
二、停薪留职期间,甲方应保留乙方的国营职工的工籍,并连续计算其工龄。
三、停薪留职期间,如遇工资调整,按工资调整政策予以评定,评定的附加条件是乙方履行本合同,如符合条件,甲方应予乙方升级,待合同期满后,乙方回原单位工作时,按调整后的工资级别执行。
四、停薪留职后,乙方可以从事各种正当的经营活动,需要办理的手续,由本人自理;如确需甲方出具证明的,甲方可以证明其实属停薪留职人员。
五、停薪留职后,乙方不享受工资,奖金,劳保福利,医疗费,粮食副食补贴等待遇。
六、停薪留职期间,乙方按基本工资的%向甲方缴纳劳动保险基金元,每月日前缴纳。逾期六个月连续不按期缴纳,甲方可以对乙方作自动离职处理。
七、停薪留职期间,如乙方因病、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甲方按退职办法予以处理。
八、停薪留职期间,乙方必须遵纪守法,如从事非法活动,符合《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的开除条件,甲方有权按规定予以开除。
九、停薪留职期满,乙方愿意回原单位工作,须在一个月前提出申请,以便甲方按时予以安排工作;停薪留职期满后一个月内,乙方未申请回原单位的,甲方可以按自动离职予以处理。
十、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合同条款如与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有抵触,按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执行。
十一、其它:.
本合同自停薪留职期限起算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交主管部门,(如经公证,应交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
代表人:(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订
甲方:
乙方:
职工自愿的`原则,结合我站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职工吴春艺停薪留职。具体合同如下:
一、乙方从年月日起至月日止为期一年的停薪留职。
二、乙方在停薪留职期间,甲方停发乙方工资、奖金,但保留缴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三、乙方在停薪留职期间,如遇调资、升级,甲方应按人事部门的规定办理。
四、乙方在停薪留职期间: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其在外发生的一切责任事故与甲方无关。
五、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违反合同条款,否则,责任自负。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由财务存),乙方执一份。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签名:
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