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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租赁合同9篇

2024-02-16 18:00:39合同

商场租赁合同9篇

商场租赁合同 篇1

  出租人: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双方就租赁场地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经营管理的,面积约平方米,用于。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时分起至年月日时分止。

  第三条 续租

  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协议,租金标准同本协议。

  第四条 租金(先付租金后使用原则)

  租金共元,实行支付制,以现金为租金支付方式。

  第五条 保证金

  保证金由双方协商约定,乙方在交场地租赁费的同时一并支付保证金元。乙方商业活动结束后,甲方验收场地达到交付给乙方前状态后,保证金不计总金额退还。

  第六条 保险

  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为:公共责任险、火灾险。

  第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3、对场地进行管理,规划和控制,功能等区域的划分。

  4、对乙方商品及财物不承担任何保管、维护责任;若乙方商品发生倒塌、脱落等类似情形造成他人人身或财物有损害的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独自承担。

  第八条 乙方权利义务

  1、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自行办理场地商业活动的有关行政许可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2、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各项税票。

  3、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地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4、在租赁期限或在场地未完全交付前(包括在移交过程中),因电线、电缆、堆放物、障碍物等因素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法律责任由乙方独自承担。

  第九条 协议的解除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协议的,应提前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为理解除除租赁手续,并按照租金的30%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原因提前解除协议的,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并退还保证金。

  第十条 协议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日 年 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商场租赁合同 篇2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甲方将坐落在店铺出租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租期:年月日—年月日。租金为元整。(元)

  第二年租金按某地租金上适当增加部分。以后续租乙方有优先权。押金为万元(元)

  二、乙方拥有店铺经营、管理和使用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和侵犯。

  三、甲方以前的债权俩务等各种费用与乙方无关。

  四、乙方如需转包他人,应事先以书面报告甲方,甲方在接到报告后十五天内作出答复,并签订变更协议,转包他人仍按本合同条款执行。

  五、店里的装修损坏必须要赔。

  六、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必须共同遵照执行,任何一方不得违约或废止合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商场租赁合同 篇3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注册地址:/(身份证:)

  甲方是位于 市 区 路(街)某某商业广场 座首层 号铺(“商铺”)的产权所有人,拟将商铺出租给乙方,乙方同意承租,商场商铺租赁合同。现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商铺的位置、面积和用途

  商铺的位置和面积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出租和承租位于 市 区 路(街)某某商业广场(“商场”) 座首层 号铺(见本合同附件一图示),且甲、乙双方同意遵守某某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和物业管理规定。

  商铺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前述建筑面积为本合同所述物业管理费的计算依据和为本合同所述租金的计算依据。如果交付时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与上述面积不一致的,以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铺的用途

  乙方承租商铺只能用于经营(商品种类) 。

  非经甲方及某某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将商铺用于经营其他任何种类的商品和用于其它任何目的。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对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行为未及时制止并不表示对乙方行为的默认。

  第二条租期

  租期自 年 月 日(如商场开业时间晚于上述起租日的,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开始前甲方允许乙方进场装修,租期开始前的装修期称“免租期”,免收租金,免收物业管理费,但仍应缴纳水、电等能源费。其他情况下,乙方装修期间也应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具体装修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在商场确定的统一开业日前 日签订本合同的,则乙方应在统一开业日前正式对外开业,否则每延迟一日,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期租金总额1%的违约金。但是本协议签订日在商场开业日前的,如商场开业时间晚于上述租期开始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租期开始前甲方允许乙方进场装修,租期开始前的装修期称“免租期”,免收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但应支付水电等费用。开业日指商场具备对外营业能力时。乙方应按照商场确定的开业日对外营业。

  第三条租金

  租金

  乙方在前述租期内租赁商铺的租金为:

  3. 年 月 日前(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日起届满一年整)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小写) 元(大写) 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年 月(第一个月如果不是整月时)租金按日计付,租金标准为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3. 年 月 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日起届满一年后的第一天)至 年 月 日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3 年 月 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起届满两年后的第一天)至 年 月 日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支付期限和方式

  .1支付期限

  首期(即租期开始之日至 月月底)租金在进场装修前支付。除首期租金外,乙方须在 月的225日前向甲方交付下下 租金。

  .2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现金、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按该等方式支付的款项均以甲方或甲方银行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合同范本《商场商铺租赁合同》。所有因执行本合同乙方付款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均按照本条约定执行。

  第四条物业管理费

  商铺的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29元,月物业管理费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前述物业管理费包含商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费,公共区域保安、保洁、绿化美化的水、电等能源费以及商场所有区域的中央空调费等。物业管理公司可能会根据推广商场等经营需要适当提高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应由甲方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但在本租赁合同期间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承担,本合同终止后仍由甲方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物业管理费支付方式

  .1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承担。

  .2物业管理费按月支付。除首期物业管理费外,乙方须在每月的2二十五日前直接向物业管理公司万达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交付下下月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自租期开始之日由乙方承担。 乙方需在租期开始日前进场装修前向物业管理公司交付首期物业管理费(从租期开始之日至月月底)。

  .3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现金、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按该等方式支付的款项均以物业管理公司或其银行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所有因执行本合同乙方付款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物业管理公司指定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的所有款项均按照本条约定执行。

  第五条能源费

  乙方进场装修前应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能源押金元。商铺的水、电等能源费采取分户计量,乙方应当自行承担,从进场装修日开始计收。乙方应按物业管理公司书面通知直接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水、电路损耗等能源损耗按照出租商铺实际用电量占商场总用电量的比例分摊。租赁期内前180日(不含免租期)能源损耗的月平均损耗将作为计算剩余租期内能源损耗数的标准。

  第六条通讯设施租金及押金

   乙方租用商铺自行申请通讯设施如下:电话/传真__部,上网专线__条。

  乙方向相关部门支付前述通讯设施租金为电话/传真每月人民币____元/部,上网专线每月人民币____元/条。

   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前述通讯设施及押金为:每部电话/传真人民币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元;每条上网专线人民币____元/条,共计人民币____元。

   乙方所租用的通讯设施自行到相关部门支付租金。

   电话费、上网费等通讯费用(含月租费、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向电信部门支付。

  第七条保证金

  为确保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租金,乙方须于签订合同同时向甲方一次***付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租金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为确保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物业管理费,乙方须于签订合同同时向物业管理公司一次***付相当于两个月物业管理费的物业费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在本条中保证金指前述租金保证金和管理费保证金。

  保证金的扣除

  7.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或滞纳金,甲方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证金冲抵,其冲抵金额相当于乙方前述欠费。该等冲抵并不能免除乙方仍须支付前述欠费的义务。

  7.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能源费或滞纳金,物业管理公司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管理费保证金冲抵,其冲抵金额相当于乙方前述欠费。该等冲抵并不能免除乙方仍须支付前述欠费的义务。

  .3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任何条款,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均可分别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证金或管理费保证金,以抵偿由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的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七日内将保证金补足。未及时补足的,按欠费处理。前述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损失的,乙方仍应补足实际损失。

   本合同终止后,若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在甲方、物业管理公司直接折抵乙方未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违约金等应付款项后,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应在乙方归还甲方商铺后十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八条进场经营质量统一经营管理保证金

  乙方应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统一经营管理进场经营质量保证金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作为在商场经营期间遵守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的保证金。前述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损失的,乙方仍应补足实际损失。乙方违反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时,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没收全部或部分统一经营管理保证金,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七日内将保证金补足。未及时补足的,按照欠费处理。该项保证金的补足方式与本合同第七条关于保证金补足方式的约定一致在乙方出售的商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或有降低商铺所在广场的声誉时,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向消费者直接支付退货款和赔偿款。

  本合同终止后,如果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物业管理公司在乙方归还甲方商铺且清缴全部欠款后10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滞纳金

  本合同项下付款时间遇节假日均不顺延,所述“日”均指日历天,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乙方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通讯设施租金及押金、各项保证金等应当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的任何费用,每日应按照拖欠费用 33‰ 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缴纳滞纳金,从应付日至实付全部清偿之日止。

  第十条续租

  如果乙方愿意在租期届满后继续承租商铺,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但此申请须于租期终止日30日前、180日内提出。如果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未收到乙方的续约通知,视为乙方放弃续租,本合同自租期终止日自行终止。租期终止日前180日期间,甲方有权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带客户查看商铺场地,乙方应予配合。

   如乙方续租,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

商场租赁合同 篇4

  甲方(出租人):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人):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通过平等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经双方协商,乙方愿意租赁甲方在金塔水乡北岸4-15号商铺,商业使用,第一年房租5000元(伍仟元整),为一次性付清。第二年房租随行就市。

  二、一年租期未满,而乙方提出退房时,甲方所收房租不予退回乙方。

  三、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租用或不需继续租用,都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乙方若不继续租用,则需在租期满后一日内搬出,协商租期满后,要续租则房租涨价不超过20%。

  四、租房期内乙方要爱护房屋及室内设施,不得损坏不能随意改造,如需要对房屋进行改造和变更租赁用途,必须甲方同意,租期内乙方若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甲方。

  五、租期内属于该商铺水、电费用由乙方直接向自来水公司和电力公司缴纳,逾期不交而发生的滞纳金由乙方承担。有关物业费、卫生治安费、税费等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在租赁期内所容易损耗品自行更换,在租赁期结束退房时,必须保证易损品、墙面、地面及管道的完好。

  七、乙方在商铺租赁期内应保持周边环境整洁,注意安全,如发生被盗,被抢或者不可抗拒因素等造成他人或自身损失和伤亡,由乙方负责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责任。

  八、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利用铺面进行非法活动及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使用权,同时乙方需承担全部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九、在租期内甲方不得收回房屋,如强行收回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投资损失。

  十、租期内在不涉及更改原合同单价内容及伤害甲方利益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之后,可以转租或转让(半年之内不得随意转让,一年以后可转让)。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商场租赁合同 篇5

  出租商:

  地址:

  承租人:

  联系电话:

  本商场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本酒店有关规定,在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制订,租约条款如下:

  一、酒店将位于酒店内大堂二楼的商场(约平方米)租给租户营业使用,租期壹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其中租金已包括空调费和电费。

  二、经营范围

  古今字书、四大名绣、宜兴紫砂、金石雕刻、文房四宝、景德陶瓷、翡翠玉器、木刻雕件、字书装裱及各种工艺美术品。

  三、租户不得超出以上经营范围,同时不能和酒店经营或出租的商品有抵触,若违反,酒店有权收回经营地点,不另行补偿;酒店有义务保障租户的经营不受侵犯。

  四、承租人向酒店承诺以下各项

  1.租户需于每月日前将当月租金和其他应付费用一次性付给酒店,逾期不付,每逾期一天,酒店将收取3%的滞纳金。

  2.如客人用信用卡结算,则由酒店代收,酒店向承租人收取卡面额5%的手续费。

  3.营业时间在早上至晚上之间。

  4.如承租人要求安装酒店分机电话,酒店则按电信局标准收费。

  5.租户如欲更改场地的装修或悬挂对外宣传广告物品时,必须事先得到酒店书面同意后,才可进行,否则按违约处理。

  6.承租人必须维持承租区域的整洁和完好,并承担租赁区域的一切维修费用。

  7.承租人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服从酒店的管理,不得将任何非法物品及易燃品带入酒店。

  8.租户任何时间都不得在承租范围内制造噪音(包括公共广播、电视机、收音机)。

  9.租户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承租范围任何部分从事不合法或不正当行为。

  10.租户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酒店相关管理人员的协调管理。

  11.该承租范围不得分租或转租。

  12.如非因酒店有关人员的人为疏忽而造成租户任何财物损坏或损失,概由租户自行承担。

  五、酒店向租户承诺以下各项

  1.酒店为酒店大楼的安全管理负责,并提供承租范围内持续电力服务。

  2.租户每月可在本酒店购买饭票解决员工的膳食问题,饭票价格按每日元/人执行。

  3.酒店可提供制服洗涤服务给租户,收费按酒店对外价格的七折执行。

  六、押金

  在该合同签订后的七天内承租人应付给酒店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作为租用押金,合同期满或经双方友好协商提前终止时,如租户已付清所有租金,并遵守合同的规定,酒店将退回押金,但不付任何利息,押金不可以用作租金交付。

  七、违约责任

  承租人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酒店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或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从押金中扣除损失费用。

  八、合同终止

  1.租户如逾期十天不交租金,酒店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由租户所负责的一切经济责任。

  2.如酒店或租户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终止此租约时,必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终止方需负责对方的经济损失。

  九、续约

  1.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续约权,但租户应于租约届满时提前三个月向酒店发出续约的书面通知。

  2.租户如不续签租约,本合同至年月日即终止,届时租户必须搬出酒店,逾期不搬届时将按酒店酌情制定的租金标准计算场租,并需赔偿酒店一切有关损失。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商定后另行补充,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其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商: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日期:

  承租人: 身份证号码:

  签字盖章: 日期:

  20xx商场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签约代表:

  电 话:传 真: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商场租赁合同 篇6

  本店位于: ;现转租给乙方经营 ,经甲乙双方共同商议,自愿同意。协议如下:

  1、本店出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为止。

  2、租金支付:按季度支付。押金为一个季度的费用。租期满后,乙方无偿将房屋交还甲方。在无违法行为,甲方将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3、在店面经营期间,室内电、水及税收等等,由乙方经营者自己承担。

  4、租金每季度 元。但应在每季度的前3日内交清,在合同期间,乙方不得私自将店面转让或转租给他人使用,不得私自整改房屋结构,不得做些违规国家法律的`事,造成严重后果,一切由乙方自己承担。

  5、本协议经双方共同商议,自愿同意为原则。

  随后口说无凭,特立此书为据。

  甲方:

  乙方:

  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电话:

商场租赁合同 篇7

  甲方(出租人), 住址: ,联系电话: 。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xxxxx地下商城一事,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xxxxxx地下商城出租给乙方使用,面积平方米。

  二、用途:xxxx。

  三、租赁期限:五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

  四、租金:第一年xxx元(xxxx元),第二年xxx元(xxxx元),第三年xxx元(xxx元),第四年xxx元(xxxx元),第五年xxx元(xxxx元)。

  五、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时乙方交纳第一年的租金,以后每年的5月份前交清当年的租金,如逾期不付或者少付甲方有权随时锁乙方承租的商城大门和停止有关设施的供应,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同时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六、承租时乙方已对该地下商城的结构、设施、环境以及现有状况等均进行了全面的了解和查看,并完全接受,今后乙方不得以该地下商城的结构、设施、环境等不好为由找甲方的麻烦。

  七、租赁后该地下商城的改造、装修等全部由乙方负责,费用全部由乙方支付。合同到期后乙方的装修(包括乙方投入的固定资产)等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装修时如果需要甲方协调有关事宜的,甲方应给予协助。

  八、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xxxx共同使用小区南面的西门。

  九、乙方在租赁期间有独立自主的经营权,甲方不得干预。

  十、商城的消防手续以及水、暖、电等设施的接入及费用由甲方负责,其它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乙方在经营地下商城期间所产生的.债务、税费、水费、暖费、电费、物业管理费以及营业税、房产税等一切费用)。

  十一、如甲方将地下商城出租给乙方后自己成立了一个公司,乙方必须每月在甲方所成立的公司银行帐户内流动资金,资金流动数额每月不得少于xxxx元(xxxx元)。

  十二、合同期满后,乙方必须将所承租的地下商城立即腾出,并商城内部的一切设施设备(包括乙方在承租期间的装修以及投入的固定资产等),均完好无损交的与甲方,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十三、租赁期限届满,乙方继续租赁的应在届满前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如甲方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乙方。

  十四、双方应对本合同所涉及的对方的商业资料予以保密,该保密义务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 年内仍然有效。

  十五、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由违约方承担

  十六、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九、附商城平面图及四至界限。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xxxxx

商场租赁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20xx年扶风秋季汽车展销会浓情绽放,根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活动主办方扶风七星汽配物流城就相关汽车展位租赁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

  第一条:租赁展位

  乙方承租甲方汽车展位展位编号为: ,面积为: 平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两日。

  第三条:租金

  租金两日合计 元,签订本协议时交付定金 元,余下款项车展前一天付清。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车展整体策划、宣传、营销,制定展览现场的管理制度,并实施监督。

  2、为乙方提供展位及配套设施和展示条件,保证乙方正常展示。

  3、对现场展位进行管理,包括展位的规划和控制,功能区域的划分,现场协调。

  4、负责展区清洁卫生。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旅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指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监督管理。

  3、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地,造成损害的应当修复或者承担赔偿责任。

  4、活动开始前两天,乙方配合甲方全县新老区以及各乡镇的车展巡游,为巡游宣传活动提供试驾试乘车辆,试驾试乘车辆巡游安全乙方自己负责。

  活动开展期间,甲乙双方应诚实守信,友好合作,共同处理面临的问题,严格遵守本协议履行各自义务,任何一方严重损害对方权益的,有权向对方索赔。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订或盖章之日生效,即具有合同约束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拥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           承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商场租赁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场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地点与铺位面积。

  租赁地点:滑县道口镇路中段路南电器商场

  租赁面积:租赁铺位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十个月,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铺位等级、租金及交付。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按租赁铺位等级、面积及每月每平方元的价格,一次性向甲方缴纳总租赁面积十个月的租赁费共计元。

  第四条 甲方责任及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商场内消防设施、公共卫生、供水、供电设施的维修保养。

  2.甲方负责制定《商场管理规定》和其它管理制度。

  3.甲方依照本合同和《商场管理规定》及其它管理制度,对商场进行日常管理,维护商场内正常的经营秩序。

  4.乙方雇请聘用的营业员、导购员费用由乙方承担,但为统一商场整体形象,有利乙方经营,均委托甲方统一管理,乙方雇请聘用人员的基本工资及奖金(不包括销售提成),乙方应于次月5日前预交甲方,由甲方据《商场管理规定》及其它管理制度酌情增减、代为发放。

  第五条 乙方责任及权利义务。

  1.乙方完全自愿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商场管理规定》(见附件)和商场的其它管理制度,不得以贬低、诋毁其他商户品牌、信誉的不正当手段恶意竞争、不得与先期经营的品牌商户进行同类品牌竞争,以保证商场的正常运作和全体商户的整体利益。

  2.乙方承租商铺之后不得无证经营,应持有或办理工商管理部门的《营业执照》和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对商场内自己聘用或委托参与经营的人员和财产应自行办理相关的人身和财产保险。

  3.乙方要做好商铺的安全、防火、防盗工作,不能占用公共通道、场地作经营或堆放货物杂物之用。因乙方责任发生的失火、失窃等事故并因此导致商场和其他商户损失的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拆除铺位内现有的建筑结构和装修设备。乙方如需对所承租的商铺进行内部装饰、装修,应将装修设计方案书面报送甲方,经批准后方能施工。乙方迁出时,商铺内所增设的一切嵌装在建筑物结构内的附属设施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补偿。

  5.乙方负责保管,维护商铺内的设备、设施,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费用由乙方负担。

  6.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甲方对商铺、设备、公共设施的检修工作,不得妨碍检查和施工,更不得以此作为不交、少交或拖欠各项应交费用的理由。

  7.乙方经销的商品应执行国家关于产品质量和“三包”的相关规定。乙方在小区内张贴宣传品或设置广告,应按小区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服从甲方统一规划。

  8.乙方承租的铺位应按商场统一规划的经销品牌、项目区域,专一经营电器及附属配套产品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或经营其他商品,如有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五十的违约金。

  9.乙方租赁商铺的电费由乙方承担,乙方按租赁面积前三个月的均价于每月的20日前预缴交甲方,否则每逾期一天,按应缴总费用额的每日百分之五加收违约金,逾期二十天,除必须缴清所欠费用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商铺。

  10.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享有、承担。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优先承租权。

  1.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中途退租,但经甲方审核同意可转租给第三者经营。

  2.合同期内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则在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如继续承租,乙方须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双方签订新租赁合同。否则,甲方将另行安排其它租户。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铺使用性质和经营项目;不得将商铺作经济担保、抵押;更不得利用商铺进行非法活动。如乙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单方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五十的违约金。

  2.乙方如擅自改动、拆除铺位的建筑结构、装修,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甲方及其他商户的一切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五十的违约金。

  3.因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退还商铺,并将存放在铺位内的一切财物搬走,三天内不搬走,视乙方放弃该财产,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放弃财产进行处分,而不作任何补偿给乙方。

  4.乙方及其雇请聘用人员如违反商业小区综合管理规定,甲方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处理。如导致甲方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五十的违约金。

  5.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如有违约应赔偿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五十的违约金。

  第八条 其它规定及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经协商或见证律师调解仍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及律师见证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河南奥博律师事务所见证后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河南奥博律师事务所存档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