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厂房租赁合同14篇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 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 ,租赁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厂房类型为 , 结构。
二、 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 个月,自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 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 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年租金为 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3%—5%.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 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 元。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 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 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 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 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 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 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 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 门电话。如需 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
6、 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 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 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 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 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 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 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 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拥有的厂房400平方左右出租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于给乙方。
2、本合同租赁期为五年。
3、租金第一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因厂房建设一次性缴清全年租金整,从第二年起按半年性支付,半年租金为,每半年最后一月交纳下半年租金时限。
4、在租赁期限内,因租赁内所产生的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5、甲方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将上述厂房钥匙交付乙方。
6、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水、电、路通及厂房的安全与维护。
7、正常生产情况下,如果甲方及附近居民提出无理要求,由甲方解决,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8、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9、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后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自愿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厂房宿舍租赁给乙方使用,面积约平方米。
二、乙方租用该厂房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前30天为装修期,装修期内甲方免收租金。正式起租时间为年月日。
三、厂房与宿舍每月租金共计为人民币玖仟元(¥元)
四、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元和第一个月的租金元。合约期满乙方付清租金及一切费用之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五、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
六、甲方将厂房出租给乙方作生产用途使用。如乙方用于其他用途,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手续。
七、甲方为乙方提供用电用水。电费按供电公司标准收取。水费按自来水公司标准收取。
八、乙方应保持厂房和宿舍的原貌,不得随意拆改建筑物、设施、设备。如乙方需改建或维修建筑物,须经甲方同意方能实施。
九、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并负责租用厂房内及公共区内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如发生违法行为,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按国家政策法令正当使用该物业,并按要求缴纳工商、税务等国家规定的费用。
十、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或甲方、乙方有新的规划时,双方应配合新的规划执行,甲方须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对方都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十二、如发生自然灾害、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动解除。
十三、本合同期满后,乙方需继续租用的,应于有效期满之前三个月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厂地出租给乙方使用,就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出租厂房厂地:
1、甲方将座落在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馒头营乡黑麻胡村西北的《张北县金顶奶牛养殖区》所有厂房厂地租赁给乙方使用。
2、甲方厂房厂地概况:
一)圈舍平米的基础上增建棚舍平米。彩钢结构栋建筑面积平米
砖混结构1栋建筑面积平米
砖混结构1栋建筑面积平米
二)附属工程平米其中:
大厅1栋建筑面积平米,增设大厅栋平米青储池平米增建青储平米
饲料库平米饲料库及加工车间平米
草料拌合车间平米
饲草棚1处平米
生活办公用房餐厅等平米
医务室平米
锅炉房平米
泵房平米
消毒房平米
机械车库等平米
粪污处理区和病蓄隔离区平米
砖混结构栋建筑面积平米
总建筑面积平米
合作社总占地面积余亩,其中厂房厂区占地亩。
二、租期:
1、厂房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赁期为年。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如乙方需继续租赁或合同延续,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合同。
3、因乙方在经营中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应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三、租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厂地租赁金额为每年人民币壹佰万元(万元)整,共计万元人民币,租赁金额在合同签定之日起,年月日前付清,年月日前付清,年后每年月前付清,直至租赁期满。
2、乙方每年都应在合同所定之日期间付清当年的租金。最多可延长天。如不付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厂房厂地,对乙方不予补偿。
四、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如乙方人为损坏应给予修理赔偿。
2、乙方自建厂房自行维修管理。
3、乙方在租赁期间,甲方的厂内财物代为保管,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在租赁期满后,属乙方投资的厂房、机械及其它附属设施属乙方所有,甲方需按评估折价回收。
6、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附属设施非乙方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甲方承担。
五、厂房的出租及归还:
1、租赁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进行非法经营,如发现,甲方收回厂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租赁期间厂房因政策动迁、修路及其它行为,赔偿款属甲方投资的厂房厂地属甲方所有。属乙方投资的厂房机械及生产损失由乙方所有。
3、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不能破坏原貌及主体结构,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其它条款:
1、乙方在租赁期间的所有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2、乙方在租赁期间,任何事故与甲方无关。
3、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以任何甲方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后果,甲方概不负责(如贷款、税费等)。
4、乙方在租赁结束后,应将厂房完好无损无条件的交给甲方,不可抗力除外。
5、乙方不得在租赁期间进行转租,否则本合同中止,甲方予以收回。
6、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7、乙方租赁厂房厂区的地形地貌、四至、批准文书及使用甲方的物品详见清单。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因乙方生产需要,租用甲方新建厂房一栋作为车间生产,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 乙方租用甲方厂房一栋作为生产车间,大约三千多平方米, 大棚外8米内及厂房外宿舍院子一套都归乙方使用。
二、 租用时间四年,从20xx年2月1日起至20xx奶奶1月31日止。
三、 租金为每年贰拾玖万八千元整(、00元)。
四、 付款方法:每年公历二月一日前一次性付清。
五、 合同到期后,乙方在合同期内所盖建的建筑归甲方所有。(如四年内国家征用乙方所盖建的建筑的赔款归乙方所有)。
六、 乙方在租用期间,其所需生产生活用水用电再现乙方不变更用电负荷的前提下甲方必须给予保障,如有变更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其生产、经营所需的.相关手续:(如执照、税务证件、安全、消防、排污、环保、用工等)均由乙方自己负责办理,与甲方无关。
七、 乙方在租用期间,对甲方所提供的厂房包括公路负责保护和维修。
八、 合同期内,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同时,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生产和经营。
九、 合同到期后,乙方享有优先租用权。
十、 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共同遵照执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而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全额赔偿。
十一、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 ,租赁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厂房类型为 结构。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 个月,自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年租金为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3%-5%。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元。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 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门电话。如需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
6.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 日
乙方:(盖章)
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地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地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地座落在,租赁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厂地类型为,结构。
二、厂地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地装修日期个月,自月日起,至月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地租赁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地,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地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年租金为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3%-5%。
四、其他费用
租赁期间,使用该厂地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五、厂地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地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地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地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地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地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地的影响。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地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地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租赁期满后,该厂地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地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厂地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壹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 租给乙方使用,面积 平方,库房产权为甲方所有,乙方拥有使用权。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对库房支配权。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月日止。
第三条:库房租金:自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每年以现金方式支付甲方租金,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 元),库房租金每年年租金上涨壹万元,
第四条:乙方负责库房的地平和屋顶的修护费用,如乙方租赁使用期未满两年,甲方需给乙方补贴元.如使用期超出两年甲方不给予乙方补贴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双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应严格遵照合同约定执行。
2、双方若在租赁期间违约,违约方向另方赔付元损失。。
3、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力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地址:
承租方(乙方):
代表人:
根据国家法律及有关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下述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并达成如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中心内房屋号为的房屋,房屋面积为平方米面积平方米的库房面积平方米的场地(以下均简称出租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甲方保证乙方对其承租物业拥有使用权。
第二条乙方租期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出租房屋的租金每套元;仓库元;场地元,合计金额:元(大写:元)。先付后用。
第三条甲方交付出租物业时,向乙方收取人民币元(大写:元)的租赁保证金,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第四条签订合同时,乙方需提供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并交复印件各一份给甲方存档。
第五条甲方出租物业给乙方作为物流业务用途使用。乙方将承租的物业用于其他用途时,须书面申报经甲方书面同意,并保证在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物流中心管理规定。
第六条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外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侵权、损害赔偿、被侵权、被损害、纠纷、诉讼等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将承租物业及原甲方所有设施、物品私自向任何单位及个人进行抵押、担保、转借,否则除上述行为无效外,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追偿损失。
第七条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即成为承租物业区域的消防责任人,并按消防部门的要求,配齐消防设备器材,对承租物业的消防负有法律责任。乙方应做好防火、防盗、防损工作,自己看管好货物,如有失盗与甲方无关。不允许在仓库内存储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如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乙方所租房屋及室内的配套设施,在甲方交付房屋时如有损坏,乙方应即时告知甲方,在保持原有建筑结构的前提下,由甲方负责修理,因维修所需的材料费和人工费由甲方负责,否则将由乙方自行负责维修或承担因维修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需对承租物业进行装修时,须在不破坏承租物业结构和不影响承租物业外观的情况下,事先书面申报,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须遵守甲方有关装修管理规定。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恢复原状,并予以相应处罚。合同期未满因乙方违约等原因导致合同提前解除,乙方对承租物业的`装修不得破坏、拆除,归甲方所有,并不退还保证金给乙方。
第十条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承租物业及其附属设施出现损坏或影响他人,因此遭受损失时,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补偿。乙方拒不维修,由甲方代为维修,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租物业全部或部分转租于他人。如确因需要,须事先书面申报,经甲方同意,乙方方可转租承租物业,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租赁合同约定之期限。
第十二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形,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甲方退还给乙方已交的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三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因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单方解除本合同,没收乙方租赁保证金,收回出租物业,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从事违法经营或违法活动的;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承租物业用途的;
(3)因乙方原因致使承租物业或其附属设施严重损坏,或因此造成他人经济损失,且拒不承担维修责任、不支付维修费用或不予以相应赔偿的;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承租物业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的,乙方除立即停止转租外,还须向甲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元(大写:元);
(5)乙方拖欠租金超过日以上或空置半个月的;
(6)乙方私自搭建或占用公共场所;
(7)乙方违反甲方有关治安、消防、车辆交通、停车、装饰装修、清洁卫生等管理规定达三次以上的;
(8)乙方经甲方同意后转租,其承租者三次违反甲方前款管理规定的。
第十五条乙方合同期内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不退还乙方已交的租金及租赁保证金。
第十六条因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十三条规定所列情形,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在甲方通知解除合同后日内不向甲方返还房屋,继续占用承租房屋的,甲方有权将乙方余留在承租房屋内的物品予以清理,并将该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及由此导致甲方支付的费用和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十七条乙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将所承租物业打扫干净,保证原承租物业及附属设施完好。然后持所签当前租赁合同原件、承租物业钥匙、乙方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书)及所交保证金收据原件,经甲方验收出租物业合格后,甲方退回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给乙方。乙方应在本合同期满之日搬清其承租物业内的物品,逾期未搬清其物品的,视为乙方放弃该等物品之所有权,该等物品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以任何方式处置,而无需向乙方作任何补偿。
第十八条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时,应于有限期届满之日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需将出租物业继续出租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应重新订立书面合同。
第十九条本合同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迁离承租物业,如有多间房屋打通使用或拆除楼梯等情况,必须恢复原状,由甲方验收合格后返还甲方。如乙方拒不恢复或维修的,甲方代为修复或维修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承租物业的,超期半个月至一个月的按双倍月租金收取;超期一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强制收回出租物业,没收租赁保证金并暂收出租物业内的物品。
第二十条乙方须自觉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按照甲方划定的区域范围界线内停放车辆、装卸货物;乙方无论任何原因都不得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和公共交通通道。乙方须教育司乘人员服从甲方人员的现场交通指挥,确保园区的安全和交通顺畅;乙方应保持所租房屋内地面及墙面及天花板的清洁,自觉保持库房及园区内的清洁卫生,应对水路电路气路等设备设施的安全及维护负责。乙方违反本条款中的任何一项,甲方可对乙方处罚100元次,违反本条款中任何一项达三次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乙方租赁保证金,收回出租物业,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补充,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居间方(丙方):南宁三联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鲁班路93号瀚林华府8栋A014号商铺 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互利的弎上,经平等协商,现双方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 、租赁物业
甲方自愿同意将座落于南宁市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结构为 房屋(铺位)及其屋内设施(飓家俱家电清单)在良好的状态下租给惭方。甲方保证对该房产拥有合法出租的权利,出租该房产并没有侵犯第三人的权利,并保证本合同所载有关该房产之情给乙方。甲方保证对房产拥有合未能出租的权利,出租该房产并没有侵犯第三人的权利,并保证本合同所载有关该房产之情况以及所有提分期分批 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致的一切责任,同时乙方已实地察看该房产,对该房产的座向、面积、楼齡、间隔、质量、装修、抵押情况、产权情况等均予以认可。
二、房屋用途
雇心屋使用用途为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用途。
三、租赁期
1、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日。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物业,乙方应如期归还;如甲方将该物业继续出租
或是出售,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3、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租,必须事先得到甲方的同意,否则不得擅自转租、退租,不得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否则,不退还押金,并按相关违约条款论处。
租金
1、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元。、
2、租金支付方式:每三个个交款周期,应在前个交款周期最后一个月的乙方支付下一个交款周期租金给甲方。其中,每一个交款周期租金人民币 元。一年的收视同费陆拾元(¥元),共计人民币 元。要求在签合同当日交付。
四、押金:
1、本合同签订当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人秘由
2、合同期满,如乙方不再续租,甲方应将押金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退还时间为甲乙双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及结清相关费用当日。
3、如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和房屋使用费,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抵押所欠金额。如押金不足以抵所欠金额,乙方应于接到甲方书面付款通知起五日内补足。
五、房屋使用的费用
在租赁期间房屋的管理费、清洁费、水费、电费、电话费、数字电视收视费、电梯使用费、维修基金等房屋作用费均由乙方承提一,并按物业管理处规定交付的时间支付。
六、双方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以约定状况(详见该物业设施清单)交给乙方使用,并保证该物业设施清单所载房屋设施完好无缺。
2、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乙方应遵守国家和法律及公共道德规范,不得放违林海、易燃、易爆物品i得从事非法活动(如传销等)。
3、乙方须爱护房屋及室内设施,如因人为原因(含 电器使用等其他原因造成火灾)造成房屋及室内设施损坏,乙方应负责修缮或赔偿,如因自然原因损坏则由甲方负责修缮,乙方不承担责任。
4、乙方必须按时交纳租金及房屋使用费用,如拖欠租金超过10天或拖欠房屋使用费超过壹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物业,乙方无条件立即迁出该物业且须承担违约造成的全部损失,及负责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甲方:乙方:日期:
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场地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场地租赁情况
1、甲方同意将一楼超市无购物通道西侧平米场地租给乙方使用。
2、乙方经营项目:。
3、租赁时间为期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4、场地租金每年元,租金缴纳方式为上打租,每半年付一次。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水、电、取暖等设备条件。
2、甲方对乙方从业人员有培训、指导、管理的`权利。
3、甲方负责乙方店内产品广告宣传事宜。
4、对于乙方不能服从甲方管理的从业人员,甲方有权按规章制度进行处罚,并建议乙方调换或辞退。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
2、按时向甲方缴纳租金。
3、依法经营,明码标价,不出售过期伪劣产品,确保质量,如因商品质量问题引发投诉或遇职能部门检查不合格处以罚款时,所涉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享有对场地的使用及维护权利,但不具有所有权,不得擅自更改甲方硬件设施。
5、乙方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范要求,文明服务,礼貌待客,如因服务不周引发投诉和纠纷,按甲方有关条例处理。
四、其它事宜
1、遇有不可抗拒的政治事件、市场变化不能正常经营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合同自行解除,合同期满后,乙方需再续合同要经双方协商后再行签订手续。
2、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要认真履行合同,如出现任何一方中途私自终止合同行为,由违约方向对方赔付元违约金。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五、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如下租贷协议:
一、租赁期限及付款方式:
1.甲方现自愿将桂平市给乙方,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期年。
2.双方议定每年租金元整,在签本协议时乙方应予一次性付清。
二、双方应尽的义务与所得的权利:
1.租赁期间,乙方应负责按时缴交一切税收、经营费用(包括:税务、治安、卫生、市场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等),逾期不缴交造成的一切罚款和其他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不得私自将商铺转租,若要转租必须先与甲方商量妥当,方能转租。
三、其他事项:
1.甲方将房屋租给乙方经营,房屋内所有所有设施等,乙方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损坏,乙方应予赔偿。
2.乙方应做好安全防火工作,若由乙方引起灾害,其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赔偿。
3.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下一年的优先租赁权。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甲方将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合同如下:
一、 出租厂房情况
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位置
2、 厂房租赁自20xx年12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1日止,租期2年。
3、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二、 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 甲方双方约定,该厂房含办公楼租金以2年一次性付清,付清的金额是人民币壹拾壹万整(¥元)此合同生效。
2、 租期期间,使用该厂房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期满后如续租,租金按每年5%递增。
3、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
4、 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5、 厂房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不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6、 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租,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7、 厂房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8、 厂房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乙方所交的租金不予退还。
三、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四、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为出租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为承租方
以下合称为双方
在下列条件和条款下,就租赁出租方位于的租赁场地设臵临时活动场地的事宜,出租方同意向承租方出租,承租方同意向出租方承租:
一、租赁场地
1、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在出租方内设立临时活动场地。
2、如果承租方撤出租赁场地,承租方应将租赁场地恢复原状。
二、租赁期间
本协议的租赁期间是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经营范围
1、承租方的经营范围是。不论暂时或长期,承租方将全部或部分活动场地做任何不同于上述的活动或用途且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均被视为对本协议造成实质性的违约,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并以此视为违约。
2、承租方保证活动场景搭建方的合法性与资质认可,并承担现场布置与搭建等的一切安全问题,若因承租方及其供应商布置与搭建现场所造成的安全问题,由承租方全权负责,并承担事故发生的所有费用。若出现违章搭建行为,出租方有权立即停止合同。
3、承租方保证对活动的形式、内容的`合法性,以及在活动中所陈列或销售的商品使用合法的商品名称、商标、商号(或公司名称)及服务标志。
4、承租方保证已经得到活动以及活动中所销售商品的著作权、商标权、肖像权、专利权或相应的合法使用授权,并应主动向出租方出示相应的证明文件。若承租方在该专柜签约的经营活动中侵犯了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肖像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权利,承租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与出租方无涉。]
5、因承租方的经营活动导致侵权纠纷的,承租方应负责解决,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6、承租方不得进行违法的商业活动。如发生上述情况,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本租赁协议,所收款项不予退还,并保留向承租方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承租方放弃对出租方的抗辩权。
7、如果,承租方举行的活动与经营的商品被相关机构或被出租方确认为有上述违约行为的,出租方有权书面通知承租方终止本协议,则本协议自通知之日起终止。
四、租金支付方法
1、承租方同意,在租赁期间支付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
2、承租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将所有租金付给出租方。
五、规章制度
1、每天按照的营业时间开始营业,并遵守经营的时间。
1、承租方应保持租赁场地的整洁,且不许在租赁场地和的其他区域扔垃圾,但指定的垃圾区除外。
六、特别条款
1、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租赁场地或专柜转让或转租给第三方或与他人合作。如果承租方发生上述行为,将被认为是根本违约,出租方有权书面通知承租方终止本协议,且有权没收出租方已经缴付的所有款项,则本协议自通知表明的日期起终止。
2、承租方同意,如其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搬离租赁场地和撤销专柜,则在租赁场地和专柜的所有物品均视为是遗弃物品,出租方有权清理、搬走或以任何出租方认为适当的方式进行处理。
3、如果出租方认为需要翻修或重新设计、布置,出租方有权调整承租方租赁场地的位置、面积和形状。如果承租方不同意接受调整,则任何一方有权提前个工作日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协议,则本协议自通知截止日起终止,则出租方应将余下的租金剩余款不计利息地返还承租方。
4、承租方同意在以下情况下出租方无责任:
(1)在租赁场地和专柜内的偷盗或损坏或损失。
(2)非因为出租方的原因导致的任何水,煤气或电的中断供应。
(3)非因出租方的原因导致的承租方所拥有或占有、使用的物品的损坏、损失。
(4)与内其他承租方、其雇员、代理人及其他为其工作的人员造成的损害或损失。
七、法律和管辖
1、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甲、乙双方就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以中文作成,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3、双方经认真阅读,充分了解本协议的内容,并已见证签署文本的日期时的签名和签章。
4、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签字盖章)
承租方:(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