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证合同6篇
委托方(全称):
治理方(全称):
根据《民法典》;《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20xx)、《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20xx),委托方与治理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家居污染治理工程效果保证合同》。
一、内容和范围
1.治理项目为:。
2.治理前的超标情况:。
3.委托方提供室内空气初检的正式报告,治理方据此提出治理方案、治理产品并负责施工。
4.本工程涉及的治理空间为:
5.治理前的室内装修、陈设详情:
6.达标要求:保障本治理工程完工后,室内环境质量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参见本合同后附的条款说明第2款)。
7.委托方保证治理验收时,本工程涉及的室内空间的物件与初检时的名称、数量相同。
8.治理效果检测验收时间:由双方协定为在治理完工之后天,以保证治理工程的长期效果。
9.检测机构:双方共同认可具有资质(已通过省级以上实验室计量认证)的机构:陕西省室内空气监督检测站进行本次室内环境质量检测。
10.验收监督:双方检测监督人共同监督检测(验收)过程,并对检测结果签字确认。
11.本次检测的委托方为方。
委托方的检测监督人为:
电话:
通讯地址:
治理方的检测监督人为:
电话:
通讯地址:
12.通知到场:本次检测的委托方应提前2天通知双方的授权监督人携委托书到场监督检测(验收)过程。此通知可以普通信函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或者传真,双方的授权监督人接到通知后应当到场;甲乙双方有任何一方不到场的,视为自愿放弃相关现场监督权利,检测验收照常进行,测量结果视同双方认可。
13.验收证书:由合同第9款所确定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检测(验收)结果证明文件,双方认可其合法性和证据力,如无充分理由不得提出再次检测(验收)的要求。
14.责任承担:依据本合同指定的检测(验收)证书,不达标的,治理方必须在天之内重新治理达标,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其他损失,包括:;如第二次检测仍不能达标的,甲方有权选择:□:不需支付治理费用;□治理直至检测达标;□解除治理合同;□其它:。若治理后造成二次污染的,由治理方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方式为。
15.复检费用:由治理方承担。
16.双方约定的其他有关事项:
二、本合同主要依据条款说明:
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20xx)之3.1.1;3.1.2;3.1.3条款规定:
3.1.1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包括砂、石、砖、水泥、商品混凝土、预制构件和新型墙体材料等,其放射性指标限量应符合表3.1.1的.规定。
表3.1.1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放射性指标限量
3.1.2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包括石材、建筑卫生陶瓷、石膏板、吊顶材料等,进行分类时,其放射性指标限量应符合3.1.2的规定。
表3.1.2无机非金属建筑装修材料放射性指标限量
注:A类装修材料使用范围不受限制;B类不可用于Ⅰ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饰面;
3.1.3空心率大于25%的建筑材料,其天然放射性核素镭Ra-226、钍Th-232、钾K-40的放射性比活度应同时满足内照射指数(IRa)不大于1.0、外照射指数(Iγ)不大于1.3。
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20xx)之表6.0.4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和浓度限量:
注:Ⅰ类民用建筑工程包括(住宅、医院、老年建筑、幼儿园、学校教室等);
Ⅱ类民用建筑工程包括(办公楼、商店、旅馆、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公共交通等候室、餐厅、理发店等)
3.《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章第四百八十七条“装修人委托企业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装修人可以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装饰装修企业应当返工,并由责任人承担相应损失。”
委托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治理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
合同范本说明:
1.本合同系陕西省室内环境检测联盟之成员单位:陕西省室内空气监督检测站主拟。
2.有关检测专家和法律专家根据有关国家法规和以往纠纷处理的经验拟定本合同。
3.本合同作为装修合同的附件使用。
4.本合同文本为推荐性文本,不具强制性,具体事项和条款签约双方应认真协商确定。
5.本合同将根据消费者和服务方、商家的反馈意见和有关新法规的出台不断更新。
验收检测须知
1.应选择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获得省级实验室计量认证)进行检测。
2.应当提前与检测机构预约检测时间。
3.应当向检测机构提供检测地的平面图。
4.复检时的室内空间物件的名称、数量应与初检时的相同。
5.检测采样须在封闭门窗一小时后进行。(复检的封闭时间应与初检一致)
6.验收费用参考价格:1200元(五项全套检测,两房两厅,4个采样点,每点基本最少测四项,西安市区内,以验收机构报价为准。)
甲方:
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工程承包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对工程施工质量作以下规定,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甲方负责对所有人员进行工程概况、图纸设计要求、施工规范标准、工程质量目标等技术指标进行交底,使其对工程进度、质量情况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
2、甲方负责提供合同范围内的机具设备及合格原材料、半成品。
3、乙方自开工之日起,严格按图纸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精心组织.精心施工,各分项工程的合格率达到100%,最终实现与甲方的质量目标承诺。
4、甲方检查中发现乙方使用了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施工工序上出现严重的质量通病,在有关人员核准区段、标高及详细部位后,由项目质监员向乙方发出“质量整改通知单”,乙方在接到“质量整改通知单”后,必须及时组织有关施工人员对整改部位按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作出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报质监员复查。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组织好有关人员做好施工日记和其它的有关施工记录,及时填报各种相关资料表格。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保质保量地完成甲方分包的各项施工任务,甲方按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条款进行奖励;乙方如在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对国家和企业造成一定的或重大的经济损失和产生不良的社会后果,甲方根据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条款,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7、本合同一式两份,项目部、乙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乙方办理合同手续后生效。
甲 方:
甲方代表: 年 月 日
乙 方: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方义务:
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甲方单位公章。
二、甲方销售的药品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
2、应有法定的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
3、包装标识符合有关规定和储运要求;
4、一般应发出三个月内的药品,并附合格证,首次经营品种必须附出厂检验报告单;
5、同一品种每次发货的批号,10件以内不能超过1个批号,100件以内不能超过2个批号;
6、中药材要标明产地。
三、甲方如提供进口药品时,必须每次将该批号口岸药检所的检验报告单、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加盖甲方质量管理机构红印章给乙方,复印件应清晰可辨。
四、甲方对提供的药品承担全部责任,如果药品质量不合格,应承担检验费、没收罚款及处理等一切费用。
乙方义务:
一、乙方也应向甲方提供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乙方单位公章。
协议说明:
一、本协议适用于书面购货合同和不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货合同。
二、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三、本协议经双方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将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编号:
需方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本协议为《采购合同》的附件之一,适用于正常采购到货产品及索赔到货产品的质量要求,与该合同有同样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
甲乙双方以相互信任、相互合作的态度,对该协议的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1 产品标准:
乙方应严格按照前期甲方测试确认可以接受的样品性能、以及《技术协议》,进行本产品的生产和向甲方批量供货。
2 检验方法:
样品封样:在第一批供货之前,乙方提供两个产品,由甲方研发部、质量检验部和乙方共同签字确认后,作为此产品的封样样品,以后的来料检验将以封样样品为检验的标准之一。
检验依据:《技术协议》规定的所有内容和要求、封样样品、甲方的交验标准、相关国家标准、甲乙双方承认的测试报告为依据进行检验。
检验数量:按照国家标准《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中的抽样方案进行抽样。其中,甲方在来料检验中执行一次抽样方案,检查水平为,重缺陷AQL值为,轻缺陷AQL值为.
3 技术支持:
乙方在第一批供货前五个工作日需向甲方提供必要的出厂检验标准。
甲乙双方开始合作后,乙方的技术工程师应对甲方的相关人员进行本产品的技术、检验、维护、服务等知识的培训。培训需求由甲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后实施。
4 信息沟通
甲方在来料检验中,发现不合格产品,需对乙方开具《供应商质量问题通报》,乙方需在两日内对《供应商质量问题通报》中质量问题的形成原因、纠正预防措施、措施实施时间等内容,以书面形式进行回复。对于甲方退货批次,乙方还需向甲方提供退货批次的处理方式和相关质量记录。
乙方每月需对甲方来料检验、生产制程和客服返还的需要索赔的产品进行分析,并在每月30日前向甲方提供分析报告。
甲乙双方定期召开品质沟通会议,会议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5 问题解决及违约责任
乙方对本协议第4条所列条款执行不利,且在甲方提出改进要求后乙方仍无改进迹象,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合格供方资格。
乙方应保证到货的型号规格与《采购合同》和《技术规格书》一致,并完全按照《技术协议书》中的标准供货。对由于到料与《技术规格书》中的标准不一致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换货,并按采购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乙方应承担交货至甲方运输过程中出现的来料损坏、丢失、外包装破损等损失。
甲方在来料检验时对来料批判定为不合格批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派人进行确认。
当产品在检验、生产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工程师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半个工作日内做出反应。
批量供货时, 来料检验出现连续批不合格;制程淘汰率连续三个月超标(5000 PPM);出现二级批量质量事件(批次同种故障5%<故障率<10%)或重大质量投诉。乙方产品出现以上任何一种情况,甲方有权采取库存相关产品退货、罚款、暂停乙方供货,限期整改等措施。
批量供货时, 在来料检验连续出现批不合格;制程淘汰率连续四个月超标(5000 PPM);出现一级批量质量事件(批次同种故障的故障率在10%以上)或重大质量投诉。乙方产品出现以上任何一种情况,甲方有权采取库存相关产品退货、罚款、取消乙方合格供方资格等措施。
当来料出现质量问题,甲方需要挑选使用时,乙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一系列费用,相应费用规定如下。检验人员费用用电及检测用工装损耗费用、运输、场地及其他费用
来料检验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批,甲方需要降级接收时,甲方将根据问题严重程度,酌情降低乙方产品本批采购价格。
0 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用户多次投诉,影响甲方产品声誉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每次质量事故的严重程度支付500-5000元的违约金。
1 由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甲方产品售后批量质量事故,经甲乙双方调查确认后,乙方应承担甲方的全部实际损失。
2 在来料检验中及用户使用中,由于乙方产品技术、质量等原因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时,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3 甲方采用乙方产品生产出的成品,可能会接受国家、各地方质量监督部门、特殊客户等第三方不定期的抽检,如抽检中发现由乙方产品未达到国家标准而引起的甲方成品的任何不合
格(如CCC等),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乙方应承担第三方的检验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同时甲方保留因此而造成对甲方名誉损害和经济损失对乙方进行索赔的权利。
4 甲方为提高产品质量,会不定期对甲方的产品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抽检(如CCC认证条件检测等),如发现由乙方产品未达到国家标准引起的甲方产品的任何不合格,甲方将有权对乙方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6 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 其他
甲乙双方如有对本协议的补充和说明,双方应另行协商。
本协议为《采购合同》的附件之一,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双方协商签订新协议或停止合作时止。本协议壹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电话: 电 话: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时间: 年月日
协议签订地: 协议签订地:
(需方)公司名称:
法人(签章):
(供方)公司名称:
法人(签章):
供需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产品质量法》及有关规定,双方本着质量第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和不断提高,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 不合格产品、滞销产品的处理
第一条 乙方对甲方产品不合格的统计范围,包括乙方入库检验、客户出售过程中、用户质保期内使用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
第二条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现的甲方产品中的不合格,有权自行选择更换或退货,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不合格通知后 3日内更换或退不合格产品,否则承担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后,同时甲方仍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
第三条 乙方若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可向甲方提出换货或退货,但要确保产品不污、不损、包装完整方可退换货物,其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乙方在验收产品中发现甲方产品中的磨损产品且影响乙方销售,有权自行选择更换或退货,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磨损产品通知后 3日内更换或退磨损产品,否则承担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后,同时甲方仍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
第五条 乙方在验收产品中发现甲方产品中的包装破损和包装缺少等情况,有权要求补给相应产品包装,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3日内给出答复或发出相应产品包装,否则承担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仍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
第六条 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 3 个月内如遇滞销产品时,甲方应即时更换或者退货,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 3日内为乙方调换乙方确认或指定的其他产品。乙方需要保证滞销品的包装完好,不影响甲方的再次销售。
第七条对于甲方提供的产品及配件、附件、宣传材料等存在或涉嫌存在(如涉及诉讼或仲裁等)损害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情况的,乙方有权根据情况选择退货或换货,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3 日内更换或退货,否则承担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因该产品给乙方造成的经济和名誉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第八条对于甲方提供的产品及配件、附件、宣传材料等为假冒产品的,或存在虚假宣传的,乙方有权根据情况选择退货或换货,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2日内更换或退货,否则承担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因该产品给乙方造成经济和名誉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第九条 对于第 至第 条所述的情况,更换或退货的全部往返运费由甲方承担。
二、 质量保证金
第十条 甲方向乙方缴纳 倍本批次产品货款作为产品质量保证金,以确保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
第十一条 由于质量、供货等原因,双方欲终止合同,乙方有权扣除甲方%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以作为支付乙方出售产品因甲方产品不合格造成的部分损害和质量处罚,限期 5年,余额返回甲方。
三、 质量管理
第十二条甲方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以确保提供给乙方稳定、合格的产品,这些制度至少应该包括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进厂验收和管理制度,工序检验和控制管理制度,出厂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质量岗位责任制度,质量奖惩制度等等。
第十三条 甲方应不断改进其品质,愿意配合乙方不断提高各自的品质管理体系,达到品质目标。
四、 质量责任约定
第十四条 乙方在组织入库验收时发现,产品磨损率超过 %,乙方有权全数退货,并要求甲方做出全额赔偿。
第十五条 乙方在组织入库验收时返现,甲方提供的产品为返修品,乙方有权全数退货,并要求甲方做出全额赔偿。
第十六条 如果产品质量问题率达到或超过 %,乙方要求甲方派工作人员到乙方现场检验,甲方应在接收到通知后 24小时内作出明确答复。如甲方未能在24小时内作出明确答复,乙方超出部分按50元/小时扣除罚款。
第十七条 甲方产品若出现大批量质量事故,产品质量问题率一旦达到 %,乙方将要求全数退货,承担来往运费,并要求甲方做出赔偿,具体赔偿方式如下:
(1)产品质量问题率达到 %,乙方将要求全数退货,赔偿额度为,该批次货品价值的 倍金额;
(2)产品质量问题率达到 %,乙方将要求全数退货,赔偿额度为,该批次货品价值的 倍金额;
(3)产品质量问题率达到 %,乙方将要求全数退货,赔偿额度为,该批次货品价值的 倍金额;
(4)产品质量问题率达到 %,乙方将要求全数退货,赔偿额度为,该批次货品价值的 倍金额;
(5)产品质量问题率达到 %,乙方将要求全数退货,赔偿额度为,该批次货品价值的 倍金额;
第十八条为了防止退回甲方的不合格品混入合格品中再次送货,如乙方发现甲方把退回不合格品(或其他同类不合格品)混入合格品中再次送货时,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负责,并作出5倍货款额度赔偿。
第十九条甲方产品在乙方发生质量或管理问题时,乙方将发出《扣款通知书》。甲方接到《扣款通知书》后应在两个工作日内签字盖章回传给乙方;甲方如有异议,请务必在48小时内书面想乙方提出,乙方将进行调解处理,并出具异议回复。如甲方无异议则乙方在到达通知处理期限后直接进行扣款。
第二十条 若甲方在乙方书面通知或异议回复后不予理会,而在期限到达并实施扣款后再提出异议的:若异议提出时间在扣款日起超过30天内,乙方同意复查的,甲方必须向乙方缴纳500元管理费用;若异议提出时间在扣款日起超过 30天,乙方可不予理会。
五、 保修条款
第二十一条 对于乙方售出的甲方产品,甲方按国家规定负责办理保修,并承担全部费用,乙方给予必要的协助。
第二十二条 甲方提供乙方售后方面的特殊政策,产品的延长质保。
六、附件
第二十三条 处理意见,协商不成时,可提交需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二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供需双方签字盖章视为认可,即日起执行,双方各执一份,传真有效。
(需方)公司名称:
(供方)公司名称:
为提高企业产品质量,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增强企业产品竞争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经 (甲方)与
(乙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标准组织生产,不断提高其产品质量,对其产品有检验需求时应主动与乙方联系,可自行送样或委托乙方抽样,以便完成对甲方产品的检验、鉴定等活动。
2、甲方委托乙方检验的产品应真实、有代表性。成批产品应按国家标准要求抽取样品。
3、按协议要求及时缴纳服务费。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在接到甲方样品或对甲方的产品进行委托抽取样品后应及时进行委托检验、鉴定等活动。
2、乙方应科学、公正、准确、及时地出具检验报告。
3、乙方接受甲方对其检察人员的培训委托。
三、对甲方提供的产品乙方无法检测的,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可送上一级部门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自愿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服务费 。
五、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协议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协议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