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转让合同(锦集11篇)
甲方:(通常为著作权人)乙方:(通常为受让方)
甲乙双方就著作权转让事宜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同意在范围内出让作品《》的权,乙方同意受让。
第二条 作品《》已由出版社出版。甲方保证拥有本作品的著作权。
第三条 转让金额为人民币元整。
第四条 付款方式
双方约定按第种方式付款:
一、一次性付款。自合同生效后日内一次性付清。
二、分期付款:
(一)首付元,于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
(二)第二次付元,于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
(三)第三次付元,于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对上述作品仍保留署名权。
二、甲方有获取著作权转让金的权利。
三、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已转让给乙方的作品著作权转让第三方。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与义务。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对作品《》享有等权利。
二、乙方有按约定支付转让金的义务。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与义务。
四、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违约条款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将已转让给乙方的作品著作权转让第三方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向甲方要求赔偿损失。
二、根据第四条的约定,乙方如延期付款,按每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补偿金。如该项付款超过20日,乙方仍未付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自由使用著作权,不再受本合同之约束。已收取的款项不再退回。
第八条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按<<>>规定,对出版的每篇论文均要求作者签署一份正式的书面版权转让和出版合同。请填好下列空格并签字后将原件寄回<<>>编辑部。在收到经作者签字的本合同后,论文方能正式出版。根据中国<<电子签名法>> 作者可选用电子签名方式签字,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本合同寄回编辑部。 编辑部专用电子邮址为 。
作者与编辑部双方经协商,就在<<>>年度论文集上发表论文 (题目: ) 的版权转让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1. 作者保证上述论文是原著,以前从未出版过,也没有侵犯他人已有的版权。
2.如果仅由一位作者代表全部作者签字,签字的作者保证他(她)有权代表其他作者转让该版权。
3.作者允许编辑部使用上述论文的专有出版权、发行权。专有出版权、发行权指独家拥有以印刷品或光盘、数据库、电子书刊以及上网等形式出版、发行上述论文(以全文或文摘的`形式)的权利。不过作者在必要时仍享有在非纸化文本上不以盈利为目的地为宣传科普知识或交流学术思想而转载本论文的自由。但是作者保证在转载时注明已从<<>>编辑部获得本文的转载权。
4.根据《著作权法》第14条的规定,编辑部享有<<>>年度论文集和期刊整体的著作权,作者享有上述论文的著作权。
5.上述论文以电子书刊形式在<<>>年度论文集上出版或以其他方式出版后,编辑部不收取作者任何费用,也不支付作者稿酬。
6。中国作者如方便可以通过公证机关对所签署的本合同进行公证。但是根据国际学术刊物的惯例,<<>>对此一般不作严格要求。作者按中国电子签名法实行电子签名后,即能使本合同生效。
7. 其他未及事宜,若发生问题,均按照中国《著作权法》规定处理。
8. 该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按<<>>规定,对出版的每篇论文均要求作者签署一份正式的书面版权转让和出版合同。请填好下列空格并签字后将原件寄回<<>>编辑部。在收到经作者签字的本合同后,论文方能正式出版。根据中国<<电子签名法>> 作者可选用电子签名方式签字,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本合同寄回编辑部。编辑部专用电子邮址为 .
作者与编辑部双方经协商,就在<<>>年度论文集上发表论文 (题目: ) 的版权转让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1. 作者保证上述论文是原着,以前从未出版过,也没有侵犯他人已有的版权。
2.如果仅由一位作者代表全部作者签字,签字的作者保证他(她)有权代表其他作者转让该版权。
3.作者允许编辑部使用上述论文的专有出版权、发行权。专有出版权、发行权指独家拥有以印刷品或光盘、数据库、电子书刊以及上网等形式出版、发行上述论文(以全文或文摘的形式)的.权利。不过作者在必要时仍享有在非纸化文本上不以盈利为目的地为宣传科普知识或交流学术思想而转载本论文的自由。
4.根据《著作权法》第14条的规定,编辑部享有<<>>年度论文集和期刊整体的著作权,作者享有上述论文的著作权。
5.上述论文以电子书刊形式在<<>>年度论文集上出版或以其他方式出版后,编辑部不收取作者任何费用,也不支付作者稿酬。
6.中国作者如方便可以通过公证机关对所签署的本合同进行公证。但是根据国际学术刊物的惯例,<<>>对此一般不作严格要求。作者按中国电子签名法实行电子签名后,即能使本合同生效。
7. 其他未及事宜,若发生问题,均按照中国《著作权法》规定处理。
8. 该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签名:
日期:
委托代理人:
制片人:
一、作品的名称:
二、交付出版物,交付已发行的作品:
1.正式出版物,交付已发行的作品;
2.未出版的作品,交付誊清手稿或打印稿。
三、作品的字数:
四、交付作品的日期:
五、转让费的数额及支付的方式:
1.制片人以一次总付的方式支付转让费 元;
2.制片人支付转让费应采用现金。
3.支付转让费的期限:
六、转让的权利
作者同意,在制片人付给转让费的前提下,将作品的下列专有权转让给制片人:
1.为拍摄电影片而改编该作品;
2.复制所制成的影片拷贝或录像带;
3.以电影形式公演该作品;
4.以电影形式,通过广播电台或电视台,广播或播映该作品或其改编本:
5.以电影形式,发行该作品的电影拷贝或电视录像带;
6.以成册小说或连载形式出版改成电影的.改编本;
7.广播或传播演员现场演出该作品改编剧本的表演。
七、作者的担保义务:
1.该作品系作者自己创作,同时自己合法享有所转让的一切专有权,该作品不含有任何侵犯他人版权的内容;
2.该作品不包含任何诬告他人的内容;
3.所转让的权利未同时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也未曾作为抵押财产或其他财产转移给任何第三方,也未曾作为礼物赠与任何第三方。
4.在本合同生效后的 年内,作者未经制片人同意不得将作品付诸其他人公开表演;
5.作者对上述所列各项专有权,在未经制片人书面表示不接受之前,不得向第三方转让。
八、制片人对原作修改权的范围限制:
作者同意制片人为摄制电影目的而改动原作的题目、人物、情节和对白等,或将该作品与其他文学作品、戏剧或音乐作品相结合。
九、作者收回权利的条件:
如果制片人在合同生效后一定时间并未开始拍摄,或在商定的时间内虽开始拍摄,但未在商定的时间内完成,则作者有权要求收回所转让的权利。如果届时制片人已将其中部分或全部权利再转让给第三方,则由制片人负责先收回在第三方手中的权利。
十、制片人的义务:
1.根据作品制作成电影片;
2.以该作品为基础制成的影片发行后,按发行的拷贝数量支付一定报酬。
十一、制片人能否再转让改编权,由双方立法另行商定。
十二、制片人有权将转让著作权的部分从属权利,许可第三方使用,但不得损害作者的合法权益。
十三、违约责任:
1.作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交付稿件,制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作者的违约责任。
2.制片人在约定的时间内未向作者支付稿酬的,作者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制片人的违约责任。
十四、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由作者的住址所在地仲裁机构裁决。该裁决为终局裁决,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起诉。
十五、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代表:代表: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甲方:(通常为著作权人)
乙方:(通常为受让方)
甲乙双方就著作权转让事宜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同意在范围内出让作品《》的权,乙方同意受让。
第二条 作品《》已由出版社出版。甲方保证拥有本作品的著作权。
第三条 转让金额为人民币元整。
第四条 付款方式
双方约定按第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自合同生效后日内一次性付清。
2.分期付款:
(1)首付元,于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
(2)第二次付元,于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
(3)第三次付元,于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上述作品仍保留署名权。
2.甲方有获取著作权转让金的权利。
3.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已转让给乙方的作品著作权转让第三方。
4.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与义务。
5.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作品《》享有等权利。
2.乙方有按约定支付转让金的义务。
3.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与义务。
4.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违约条款
1.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将已转让给乙方的作品著作权转让第三方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向甲方要求赔偿损失。
2.根据第四条的约定,乙方如延期付款,按每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补偿金。如该项付款超过20日,乙方仍未付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自由使用著作权,不再受本合同之约束。已收取的款项不再退回。
第八条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作者姓名)甲方
第一作者身份证号码: 论文编号: 乙方:《》编辑部 甲、乙双方就著作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发表的论文题目为 (以下简称“该论文”)。
第二条 甲方保证该论文为其原创作品并且不涉及泄密问题和保密科研项目。若发生侵权或泄密问题,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对该论文的以下权利转让给乙方:(
1)汇编权; (
2)翻译权; (
3)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 (
4)网络传播权; (5) 发行权。
第四条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况外,甲方不得再许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本合同
第三条所述的转让权利,但甲方可以在其后继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译)该论文中的部分内容。
第五条 甲方若在 4 个月内没有收到乙方的稿件处理情况,经向本刊编辑部声明后可以另行处理该稿件,本合同即自动终止.若甲方收到的是退稿通知,则在甲方收到该通知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六条 该论文在乙方编辑出版的《北京邮电大学学报》(不论以何种形式)首次发表后,乙方将按下面第( )方式向甲方收取一次性版面费:
(1) 若甲方或甲方的.合作者(指导者)有科研经费,按每页 200 元收取;
(2) 若甲方为在校学生,又无合作者(指导者),可以申请减免版面费.减免版面费需提交减免报告,经核实并经主编批准可以部分减免。 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该论文,将不再收取甲方版面费。
第七条 该论文在乙方编辑出版的《北京邮电大学学报》(不论以何种形式)首次发表后,乙方将向甲方支付一次性稿酬,并赠送样刊和(或)10 册抽印本。付酬标准为 100 元篇。 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该论文,将不再支付甲方稿酬。
第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 甲方:(签字) 乙方:《》编辑部年月日于 市年月日于 北京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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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所签的合同是著作权转让合同还是许可合同
著作权转让合同是指著作权人将其著作权转移到合同相对方名下支配的合同。
著作权许可合同是指著作权人授权合同相对方以一定的方式、在一定时间内和一定地域范围内商业性使用其作品的合同。
对于许可合同而言,合同签订后被许可人仅仅取得了作品某些方面的有限使用权,而且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使用,在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无权将此权利转让或者再许可他人使用,如果相应的权利受到侵害,被许可人无权单独提起诉讼,只能要求著作权人提起诉讼或者与其共同提起诉讼。
在转让合同中,双方签订的是类似“买断”的合同,受让人可以取得让与人的全部著作财产权或者单独的一项(例如网络传播权),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使用时间和方式不受限制,有权再行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在相关权利受到侵害时受让人有权单独提起诉讼。
(二)明确合同内容明确作者的权益和义务
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保险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等,都是格式合同。
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有提示、说明的义务,应当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予以说明;
2、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
3、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如果著作权转让合同或者许可合同出现类似“本合同的权利范围的解释权归受让方”“出现争议时由受让方解释”的条款或者对作者规定了苛刻的违约责任条款但对自己的违约责任则只字不提的,都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
(三)转让著作权的相关法律规定
《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甲乙双方就著作权转让事宜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及境外范围内出让作品《》的全部著作财产权,乙方同意受让。
第二条 作品《》已由出版社出版。甲方保证拥有本作品的著作权。
第三条 转让金额为人民币元整。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款。自合同生效后日内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上述作品仍保留署名权。
2.甲方有获取著作权转让金的权利。
3.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已转让给乙方的作品著作权转让第三方。
4.甲方保证合法拥有转让作品的全部著作财产权。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作品《》享有等权利。
2.乙方有按约定支付转让金的义务。
3.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经过甲方同意可以对该作品进行非实质性修改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七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的标的作品著作权转让所产生的纳税义务和扣缴义务,按照法律规定执行,甲乙各自履行自己的纳税义务。
第八条 违约条款
1.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将已转让给乙方的作品著作权转让第三方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向甲方要求赔偿损失。
2.根据第四条的约定,乙方如延期付款,按每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补偿金。如该项付款超过20日,乙方仍未付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自由使用著作权,不再受本合同之约束。已收取的款项不再退回。
第九条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十年,自合同生效期算。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作者姓名)
甲方第一作者身份证号码: 论文编号:
乙方:《》编辑部
甲、乙双方就著作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发表的论文题目为 (以下简称“该论文”)。
第二条 甲方保证该论文为其原创作品并且不涉及泄密问题和保密科研项目。若发生侵权或泄密问题,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对该论文的以下权利转让给乙方:
(1)汇编权;
(2)翻译权;
(3)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
(4)网络传播权;
(5) 发行权。
第四条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况外,甲方不得再许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本合同第三条所述的`转让权利,但甲方可以在其后继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译)该论文中的部分内容。
第五条 甲方若在 4 个月内没有收到乙方的稿件处理情况,经向本刊编辑部声明后可以另行处理该稿件,本合同即自动终止.若甲方收到的是退稿通知,则在甲方收到该通知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六条 该论文在乙方编辑出版的《北京邮电大学学报》(不论以何种形式)首次发表后,乙方将按下面第( )方式向甲方收取一次性版面费:
(1) 若甲方或甲方的合作者(指导者)有科研经费,按每页 200 元收取;
(2) 若甲方为在校学生,又无合作者(指导者),可以申请减免版面费.减免版面费需提交减免报告,经核实并经主编批准可以部分减免。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该论文,将不再收取甲方版面费。
第七条 该论文在乙方编辑出版的《北京邮电大学学报》(不论以何种形式)首次发表后,乙方将向甲方支付一次性稿酬,并赠送样刊和(或)10 册抽印本。付酬标准为 100 元/篇。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该论文,将不再支付甲方稿酬。
第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作者姓名)
甲方第一作者身份证号码:
论文编号:
乙方:
甲、乙双方就著作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发表的论文题目为(以下简称“该论文”)。
第二条 甲方保证该论文为其原创作品并且不涉及泄密问题和保密科研项目。若发生侵权或泄密问题,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对该论文的以下权利转让给乙方:
(1)汇编权;
(2)翻译权;
(3)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
(4)网络传播权;
(5) 发行权。
第四条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况外,甲方不得再许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本合同第三条所述的转让权利,但甲方可以在其后继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译)该论文中的部分内容。
第五条 甲方若在个月内没有收到乙方的稿件处理情况,经向本刊编辑部声明后可以另行处理该稿件,本合同即自动终止。若甲方收到的是退稿通知,则在甲方收到该通知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六条 该论文在乙方编辑出版的《北京邮电大学学报》(不论以何种形式)首次发表后,乙方将按下面第方式向甲方收取一次性版面费:
(1) 若甲方或甲方的合作者(指导者)有科研经费,按每页元收取;
(2)若甲方为在校学生,又无合作者(指导者),可以申请减免版面费。减免版面费需提交减免报告,经核实并经主编批准可以部分减免。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该论文,将不再收取甲方版面费。
第七条 该论文在乙方编辑出版的《北京邮电大学学报》(不论以何种形式)首次发表后,乙方将向甲方支付一次性稿酬,并赠送样刊和(或)10册抽印本。付酬标准为元/篇。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该论文,将不再支付甲方稿酬。
第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甲方:
证件号码:
住所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信箱:
乙方:
住所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信箱:
甲、乙双方就论文版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的论文题目: (以下简称“该论文”)。
2.甲方保证该论文为其原创作品并且不涉及泄密问题。若发生侵权或泄密问题,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保证该论文没有一稿多投。若乙方发现甲方将该论文一稿多投,乙方有权追补甲方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4.甲方保证该论文的署名权无争议。若发生署名权争议问题,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5.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对该论文的以下权利转让给乙方:
(1)汇编权(论文的部分或全部);
(2)翻译权;
(3)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
(4)网络传播权;
(5)发行权。
6.本合同中第5条的转让权利,甲方不得再许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甲方本人可以在其后继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译)该论文中部分内容或将其汇编在甲方非期刊类的文集中。
7.乙方保证:在收到甲方稿件后 个月之内将处理意见通知甲方。若甲方在约定时间内未收到乙方的录用通知或甲方收到的是退稿通知,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8.校外作者向本刊投稿时,每篇论文需交审稿费 元。论文在乙方编辑出版的《 》首次发表前,乙方向甲方按乙方收费标准收取一次性版面费(校内稿件免收版面费,校外版面费从稿费中扣除)。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该论文,将不再收取甲方版面费。
9.该论文在乙方编辑出版的《 》首次发表后,乙方将向甲方支付一次性稿酬,并赠送样刊和(或)抽印本。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该论文,将不再支付甲方稿酬。
10.甲方授权乙方在出版该论文的期刊版权页上作如下声明:
“未经 编辑部许可,任何人、任何单位不能以任何形式转载、摘编本刊所刊载的作品。”
1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所约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在收到上述书面通知的 日内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 。( 圆整)并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任何名誉、声誉或经济上的、直接或间接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支出费用、律师费用、收入减损、预期收入等)。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于违约金外补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
如违约方继续违约或不履行其义务,守约方有权提前中止或解除、终止本协议。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甲、乙任何一方因单方面原因提前终止本协议,提出方需按每部作品人民币 元( 圆整)的方式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1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13.其他未及事宜,若发生问题,双方将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