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租赁合同合集7篇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人):
甲方租赁
一、酒店概述:
酒店位于产权归所有。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一年,从20到20。
三、租赁费和支付方式:
年租金人民币元整(¥),分两期支付。首付款7500元,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二笔付款7500元,20年4月中旬一次性付清。甲方应在收到款项后向乙方开具收据凭证。
四、双方的责任:
(1)乙方的责任:
(1)保证酒店房屋、室内设施、家具电器完好,如有损坏按价赔偿(附实物清单)。
(2)乙方如需装修或改造房屋,应先征得甲方同意,合同终止后,乙方有权自行拆除投入的设施。
(3)酒店只能由乙方自行经营和使用,不得分包给第三方。
(4)乙方应保证酒店在租赁期内的正常运营。乙方如需开展其他业务,必须先征得甲方同意、、
(5)在租赁期内合法经营,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6)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承担酒店发生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电话费等一切费用,并按期支付。
(二)甲方的责任:
(1)酒店出租前产生的.一切债务及其他纠纷,由甲方负责并承担。
(2)负责协调处理酒店与甲方单位的关系,确保甲方单位不干扰乙方正常的业务活动,协助乙方收集甲方单位的业务索赔。
(3)合同期满后,甲方应保证乙方在与第三方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续租酒店的权利。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如果一方单方面要求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支付人民币20元的违约金。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饭店概况
甲方拥有饭店一处()其中包括厨房主、餐厅、雅间,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
租期及租金支付方式
1、经甲乙双方协商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就上述资产全部租给乙方使用,租期为年。
2、每年租金为人民币5万元。租金交付方式协议签字时付清第一年租金(另出收条)。在租用期间甲方对乙方租金五年保持不变一年到期后付第二年租金,一次类推到租期满。
3、合同到期后,甲方应保证在第三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得到该饭店的续租权。
三、房屋设施的是用保护要求
甲方承担保证饭店正常经营的义务,甲方自乙方无偿提供饭店用水,乙方在租用期间做到:
房屋建筑主体不随意拆建和改建。
对房屋内装修及设施保证正常使用,如有损坏照原样修复。
合法经营,但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与甲方无关。
保证饭店及外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定期打扫清理垃圾。
四、乙方租用期间经营所生的费用自付,如工商管理费,所有税费、卫生、防疫、电等。
五、乙方在租用期间属自己增值的物品、财产由自己保管使用,到期后自己带走,属于乙方更换的易损、易耗物品不得带走。
六、合同变更和解除
本协议签订后,双方都保证积极严格履行但遇双方不可预见之自然灾害及政策性因素的情况本协议可依法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追究责任。但因一方故意或非正常程序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按实际损失赔偿守约方。
七、上述条款双方共同遵守,互相尊重,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协议补充,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同意将自己的房屋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榆阳区镇川镇中街xx官店巷1号,临街房屋商铺共二层(一层为商铺,二层可以房屋租住)。
二、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房屋租期为3年,自20xx年02月13日起至20xx年02月13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经营及犯罪活动的;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由双方协商后作适当调整。
四、租金及交纳方式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xx,大写:xx捌万伍仟元整。(元)
2、承租方以现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暂定为每年支付一次,并必须提前一个月时间,每年的2月20日前交至出租方。
五、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出租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六、各项费用的缴纳
1、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度,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2、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3、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方将饭店出租于乙方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饭店概况:
该饭店位于市路号,两层小楼,房屋六间。产权归所有。
二、租赁期限:
租期一年,自XX年月日至XX年月日。
三、租赁费用及付款方式:
全年租赁费人民币壹万五仟元整(¥),款项分两次支付。第一次付款7500元,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付清;第二次付款7500元,XX年4月中旬一次付清。甲方收款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
四、双方责任:
(一)乙方责任:
(1)保证饭店房屋及室内设施、家具用具等完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后附实物清单)。
(2)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应先征求甲方同意,合同终止后乙方有权拆除自己投入的设施。
(3)该饭店只限乙方本人经营使用,不得转包第三方。
(4)乙方在租赁期内要保证饭店的正常营业。乙方如想开展其他经营业务要先征求甲方同意。
(5)合法经营,承担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6)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该饭店发生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电话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按期支付其费用。
(二)甲方责任:
(1)该饭店出租前发生的一切债务和其它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和承担。
(2)负责协调和处理该饭店与甲方所在单位的关系,保证甲方单位不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协助乙方催收甲方所在单位的经营债权。
(3)合同到期后,甲方应保证在第三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得到该饭店的续租权力。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如有一方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向对方告之,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XX元。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双方签字:
甲 方: 乙 方: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一、出租房屋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坐落在本市(区县) 路聆波苑区室,房型室厅卫阳台,房屋用途为(纯办公纯住家商住两用)
二、出租房内配备设施情况:
电话空调煤气灶具热水器淋浴器电视机
其他
三、房屋租金及付款方式:
1、房租每月元,年租金元
2、按(月季度半年年)支付;
3、水电押金元,大写,退房时结清水电费用,设施完好,押金如数退还
四、使用费用的支付及双方的权利、义务。
1、水电、有线、电话、物业等(指涉及)费用有承租人承担
2、承租人在承租期间应提前一个月交纳下一个(月、季、年)的租金,承租人如果要求退房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出租人。
3、出租人不得干涉承租人的正常起居。
4、承租人要合法在住,在租赁期间不得从事违法活动,否则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后果自负。
5、承租人可在承租协议生效当日更换租赁房屋门锁。
6、承租人在承租期间,如不居住不得另行转租,如转租也需经过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否则后果自负。
7、乙方不能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害的`将给予甲方相应的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配合甲方及时修复。
五、违约责任:
若甲、乙方责任而引起的协议终止,其后果有责任方承担,如策方面原因等不可抗拒的意外因素而引起协议终止,其造成的损失,其造成的损失由双方个人承担。
六、合同日期:20年月日至20 月日
七、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本饭店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本饭店有关规定,在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制订,租约条款如下:
一、饭店将位于租给租户营业使用,租期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金为每年人民币 元整,空调费、电费、水费等日常费用乙方自负。
二、乙方向甲方承诺以下各项:
1、乙方必须维持承租区域的整洁和完好,并承担租赁区域的一切维修费用。
2、乙方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服从商贸区的管理,不得将任何非法物品及易燃品带入饭店。
3、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承租范围任何部分从事不合法或不正当行为。
4、乙方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饭店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饭店相关管理人员的协调管理。
5、可以转租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6、如非因饭店有关人员的人为疏忽而造成甲方任何财物损坏或损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担。按市场价格赔偿(其中包括房屋装修桌椅板凳等物品)
三、押金:
在该合同签订后乙方应付给甲方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作为租金,另加伍仟元押金,合同期满或经双方友好协商提前终止时,如乙方已付清所有租金,并遵守合同的`规定,甲方将退回押金,但不付任何利息,押金不可以用作租金交付。
四、违约责任: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乙双方不得违反合同如有违约则赔偿对方五年的租赁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整,并恢复原状。
五、合同终止,乙方如在租赁期满前30天不交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由乙方所负责的一切经济责任。
六、续约:
1、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但乙方应于租约届满时提前三个月向甲方发出续约的书面通知。
2、甲方如不续签租约,本合同至 年 月 年%;
机械设备:元,折旧率为每年%;
专用工具:元,折旧率为每年%;
原材料:元;
土地征用补偿费:元;
专利权:元;
商标权:元;
技术成果:元。(应注明技术检验标准,可否再行转让)
乙方投资额:
投资缴付日期:
(投资中包括固定资产、物资和专利权、商标权等的,须按期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以土地使用权参加联营的,须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证书。按期将该项土地征用补偿费用为出资份额转入公司名下。)
第四条联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
乙方:。
第五条纳税、利润分配与风险承担
公司所得,在依法纳税和提取储备基金、生产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奖励基金后,其余为红利,按股分配:
甲方:%;
乙方:%。
(所在地不同的联营成员,按商定的比例分配利润后,向自己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纳所得税。)
公司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联营成员对公司债务在出资范围内,按出资和分红比例承担亏损。
第六条联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董事会决定公司的以下重大事宜;
1.决定生产项目、经营方针、长远发展规划;
2.审查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3.决定公司级干部的任免、奖惩、职工待遇和临时人员的聘用、解雇;
4.审定技术改造措施,决定处理重大事故的方案;
5.听取经理的工作汇报;
6.决定联营合同的变更或中止;
7.决定经理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的问题;
8.确定董事的报酬,有权吸收和撤换董事。
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
董事会成员任期年,董事会成员如有临时变动,可由该董事的原单位另派适当人选接替,但应经董事会认可。
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或其他职务。
公司设经理一名、副经理名,由董事会聘请,任期年。
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条劳动管理、职工的人数、工资、培训及福利。
第八条违约责任:
1.联营成员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第三条依期如数支付投资额时,每逾期(时间),违约方应向公司缴付出资额的%,作为违约金。
2.由于联营成员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除应按出资额的%支付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中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合伙人:
姓名,性别,年龄,住址。
合同编号:
甲方(出租方):
園项目)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身份证号:
委托经办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商铺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东乡县火车站正对面金碧世家号楼号(共间)商铺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该商铺建筑面积平方米,(商铺为毛坯房,实际面积以房管局产权处测量为准,其中租金多退少补)。
第二条、该商铺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包括“免租期”个月,乙方无权提前终止该合同。
第三条、该商铺要求主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经营范围。
第四条、租金及租赁保证金
1、为了扶持乙方经营,甲方给予乙方免收租金24个月优惠,每月租金标准为租赁期满后,如乙方续租则按当时市场行情重新确定租金收取标准。同时乙方于签订本租赁合同的同时或之前向甲方支付起租年度首个季度应缴租金及租赁保证金。
2、租金为季度支付,先付后用,乙方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季度租金人民币仟佰拾元(¥元)。租金可以用现金或转帐方式支付。
3、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书时,应向甲方交付一年租赁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大写)万仟佰拾元(¥元)。租赁期满,如乙方不再续约并无违约行为,甲方在15天内将保证金返还乙方(乙方所交保证金不计息)。
第五条、行为约定
1、乙方装修商铺,应严格遵守有关商铺装修的规定,接受东乡县商铺装修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管,接受甲方对商铺装修的监督、管理,并在办理装修许可证、交纳装修预赔金、装修余土清运费后进行装修。乙方装修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结构和商铺内固定的水电、通讯设施,因乙方原因造成商铺及附属设施的损毁,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乙方装修无违反市场装修及有关房屋装饰工程管理的规定,装修保证金在乙方装修完毕甲方检测后1个月后退还。
3、乙方禁止将货物靠商铺内墙体堆放,如因挤压墙体发生的事故,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应爱护和合理使用商铺及附属设施,并负责铺内水电、通讯设施的维修保养。因乙方使用不当或过失造成商铺及附属设施的损毁,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5、乙方租赁期满且不续租,其附着于租赁房屋的装饰部分原则上不能拆除,乙方坚持要求拆除的,必须将商铺恢复原状,否则,甲方有权扣除相应预赔金;扣除预赔金仍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接受甲方对商铺经营管理和物业管理以及其他有偿服务,并交纳相应费用。
7、乙方在承租期内有转租时,仍由乙方全部支付房租费用,甲方不对其他方发生业务来往。
8、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在商铺外及商铺外建筑物上乱搭乱建、任意书写、张贴广告及宣传画。
第六条、租赁期间用水、用电按分户表计量,按商业用水、电计价,乙方在每月的5日向甲方或主管部门缴交当月的水、电费。
第七条、乙方经营需安装电话、有线电视、宽带上网可直接向甲方申请,甲方负责协助开通,由此产生的开通费、使用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该商铺租赁期满,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续租权。乙方如需续租,应于租赁期满前90天书面通知甲方,以取得甲方的认可,并按新的租赁条件签订续租合同。
第九条、违约认定及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单方违约收回商铺,应赔偿乙方相关所有损失。
2、商铺因工程质量问题无法使用,甲方又未及时修复缺损,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停业期间的店租。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天灾、地震)导致商铺无法使用,甲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无违约的情况下,乙方单方要求终止合同;
2、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时间交付租金和有关费用的;
3、未经甲方批准,擅自改变商铺结构、用途、经营范围及违规装修的;
4、违法经营或在商铺内进行其他违法活动,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抵押商铺的;
6、无故关闭商铺达半月之久;
7、装修标准基本要求:地面贴砖、墙面刮瓷、顶部吊顶、门头店招。
8、乙方自签订租赁合同自日起,必须开始进入装修阶段,并且保证3个月之内完成装修,开始营业。
9、乙方必须保证正常营业的同时生源达到满场,(如星期一至星期五出现上述第1款情况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乙方还需承担与合约保证金相同金额的违约金;出现上述第2款情况时,乙方除补交应交纳的费用,还应向甲方支付每日1%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15日未缴足应交纳的相关费用及违约金,甲方另有权停止该商铺的水电供应,如逾期30日仍未缴足,甲方另有权要求乙方一次性付清合同余下期限的所有租金并没收保证金;出现上述3、4、5、6、7、8条款情况时,甲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承担甲方所有损失。
9、如因甲方未提供商铺房产证,而导致乙方无法办理营业执照,甲方承担乙方一切损失、
第十条、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本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营业执照注册号: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