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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精彩6篇)

2024-01-25 22:30:06合同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精彩6篇)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 篇1

  项目名称:

  受让方(甲方):

  让与方(乙方):

  本合同乙方将其拥有项目的技术秘密(使用权、转让权)转让甲方,甲方受让并支付相应的使用费。受让方与让与方(以下称双方)就转让技术秘密使用权和转让权事项,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鉴于乙方拥有的技术秘密,甲方希望受让该项技术秘密的(使用权、转让权)并相应的使用费。

  第二条乙方转让甲方的技术秘密内容如下:

  1.技术秘密的范围:。

  2.技术指标和参数:。

  3.本技术秘密的工业化开发程度:。

  第三条为保证甲方有效实施本项技术秘密,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技术资料(material):

  1.技术资料(material)内容:

  2.乙方提交技术资料(material)时间、地点、方式如下:

  1.提交时间:

  2.提交地点地点:

  3.提交方式方式:

  第四条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前实施使用或转让本项技术秘密的状况如下:

  1.乙方实施自行使用本项技术秘密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

  2.乙方转让他人本项技术秘密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

  第五条甲方应以如下范围、方式和期限实施本项技术秘密:

  1.实施范围:。

  2.实施方式:。

  3.实施期限:。

  第六条乙方保证本项技术秘密的实用性、可靠性,并保证本项技术秘密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他人的合法权利。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发生第三人方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秘密侵权的,应由乙方应当参与解决纠纷;如经最终法律程序确认甲方构成侵权,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本项技术秘密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的除外),一方有权并应在日内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八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保密范围:

  (1)人员:;

  (2)技术资料(material)和信息:;

  (3)技术成果:。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第九条双方确定,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本项技术秘密申请专利或以其它方式公开的,应当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就本项技术秘密申请专利并取得专利权的,甲方应享有免费的普通实施许可的依本合同有继续使用的权利。

  第十条为保证甲方有效实施本项技术秘密,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

  1.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的内容:。

  2.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的方式:。

  第十一条甲方向乙方支付受让该项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及支付方式为:

  1.技术秘密使用费总额为:;其中技术服务和指导费为:。

  2.技术秘密使用费由甲方(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

  3.双方确定,甲方以实施该项技术秘密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许可使用费的,乙方有权以适当的时间和方式查阅甲方有关的会计帐目。具体查阅办法为:。

  第十二条双方确定,乙方许可甲方实施本项技术秘密、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按以下标准和方式验收:

  第十三条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开始实施本项技术秘密;逾期未实施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予以正当解释,征得乙方认可。甲方逾期日未实施本项技术秘密且未予解释,影响乙方技术转让提成收益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本合同第条的约定,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第十四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得以下列方式限制另一方的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第十五条双方确定:

  1.甲方有权利用乙方让与的技术秘密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者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双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2.乙方有权对以让与甲方的技术秘密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乙方、双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第十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第十七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十八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九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双方确定的权利与义务履行完毕;

  2.双方经共同协商解除本合同;

  3.出现本合同第条、第条规定的情形;

  4.因发生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包括:。

  5.一方当事人有下列严重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

  本合同终止时保密期限未满的,(甲、乙)方仍应继续遵守本合同第七条有关保密的约定。

  第二十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补充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第二十二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material);

  2.可行性论证报告;

  3.技术评价报告;

  4.技术标准和规范;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6.其他:。

  第二十三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 篇2

  受让人:(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让与人:(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

  鉴于乙方持有设计、制造、安装以及销售的技术秘密,并有权向甲方许可上述技术秘密,甲方愿意利用上述技术秘密设计、制造、安装并销售合同产品,但不单售零部件。双方通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除非本合同中下文另有明确规定的含义,用于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定义的:

  a.技术秘密:指设计、制造、安装及销售合同产品所需的一切技术知识和经验,以及一切与之相关的秘密技术资料和实际技巧,包括已申请专利部分和未申请专利部分的一切所需资料。

  b.合同产品:指甲方根据乙方的技术秘密设计、制造的产品。

  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c.考核产品:指甲方根据乙方许可的技术所设计、制造的产品本合同附件五的规定进行考核验收的各型号的第一批中的任一合同产品。

  d.技术资料:指附件二中所列乙方用于设计、制造、安装、维修和销售合同产品技术资料、图纸、技术数据以及2方现有的一切有关的其他资料。

  e.补充技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进一步开发的与设计、制造、安装及维修合

  合同产品有关的技术。

  f.改进技术: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甲方开发的,对本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和维修技术作出的改进。

  g.净销售额:指从合同产品的总销售价中扣除运输费、包装费、保管费和保险费后所剩的金额数。

  第二条 合同的种类、内容和范围

  2.1 本合同为普通许可。甲方无权将该技术秘密透露或许可给任何第三方。

  2.2 乙方同意甲方享有在厂设计、制造合同产品的权利及在除港、澳、台之外的中国境内使用、维修和销售合同产品的权利。销售权不包括单售零部件。

  2.3 甲方承担义务不向国外及港、澳、台出售合同产品及零部件,如有违约,则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2.4 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提供所有有关的技术秘密资料,其具体内容和交付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5 乙方有责任对甲方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和技术指导,使甲方技术人员尽快掌握上述技术,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2.6 乙方将派遣技术人员赴甲方工厂进行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2.7 乙方授予甲方使用乙方商标的权利,合同产品的商标如下:

  第三条 费用

  3.1 入门费: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入门费元。该入门费包括资料交付前的费用及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各种技术服务和培

  训费。

  3.2 提成费: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内,甲方每销售一台合同产品,乙方从中提取使用费元。

  3.3 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使用费的计算方法为:第一年最低提成合同产品的数量为台;第二年最低提成合同产品的数量为台;第三年最低提成合同产品的数量为台。

  3.4 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第四个年度算起,甲方向乙方支付每台合同产品净销售额的%作为使用费。

  第四条 支付条件和支付方式

  4.1 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转帐支付。

  4.2 入门费元按下列方式和比例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a.合同生效后7日由甲方将入门费的20%即元支付给乙方。

  b.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附件二中所规定的第一批技术资后3日内,将入门费的50%即元支付给乙方。

  c.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附件二中所规定的最后一批技术资料后3日内,支付入门费中其余30%即元。

   根据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规定,考核产品验收后,从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甲方按以下要求支付使用费。

  a.每年12月31日后的15天内,甲方将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实际销售量和销售价通知乙方。

  b.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单据后15天之内向乙方支付使用

  4.4 在合同生效满3年后,第四年度开始,按下列要求支付使用费。

  a.在每一年度最后一日后的15天内,甲方将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实际销售量和销售价通知乙方。

  b.甲方在收到乙方对销售量和销售价的确认书以及该年度使用费计算书后15天内,向乙方支付使用费。

  第五条 技术资料的交付

  5.1 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技术资料交付时间和内容,通过邮局将资料挂号寄给甲方。

  5.2 甲方所在地所属邮局的落地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甲方在收到资料后7天内须将收到单据复印件寄给乙方。

  5.3 乙方在技术资料寄出后48小时之后,须将合同号、寄出资料的挂号单复印件、资料目录清单、件数用挂号信通知甲方。

  5.4 如技术资料在邮寄中有丢失、损坏、短缺等现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15天内,再次免费补寄给甲方。

  5.5 每包(箱)技术资料的包装封面上应写明:

  a.合同号:

  b.收货人:

  c.目的地:

  d.件号、箱号:

  5.6 技术资料包(箱)内须附详细的技术资料清单二份,标明序号、文件代号、名称和号码。

  第六条 技术资料的修改和改进

  6.1 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适合甲方实际生产条件时,在不影响合同产品性能的原则下,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并加以确认。

  6.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对合同产品的任何改进和

  发展,都有义务及时通知对方,免费把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交给对方,并向对方提供改进发展技术的处理意见,但其所有权属于提供技术的一方。

  6.3 未经乙方确认的技术资料,甲方保证不先实施于合同产品。

  6.4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凡属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合作研究所产生的改进和发展技术,其所有权归双方共有。

  6.5 甲乙双方对双方所取得的任何改进和发展技术,都享有优先使用权,所有方应提供各种帮助,使对方顺利实施其改进和发展技术,但如果没有得到所有方的同意,另一方不得擅自向任何第三者泄露改进和发展技术。

  第七条 考核与验收

  7.1 为验证乙方在技术资料的正确性、可靠性和考核甲方生产合同产品的能力,由甲方和乙方技术人员共同在甲方工厂对合同产品进行考核验收,具体办法详见合同附件五。

  7.2 经考核,合同产品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如符合乙方提出的要求,双方应共同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7.3 如考核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进行第二次性能考核。考核合格按7.2条规定双方签署合格证书。

  7.4 第二次考核仍不合格,如系乙方责任,例如提供技术资料培训、

  技术服务不正确等原因,乙方应承担第二次考核的全部费用并且自费派人参加第三次考核,如系甲方责任,则由甲方承担第二次考核的全部费用,并承担乙方技术人员参加第三次考核的全部费用。

  7.5 第三次考核合格,合同产品按7.5条规定签署合格证书,仍不合格,则双方应协商研究本合同进一步执行的具体问题。

  第八条 保证和索赔

  8.1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乙方实际使用的最新的、完整的、正确的技术资料,并保证按时提供。

  8.2 乙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时免费向甲方提供任何改进和发展技术资料。

  8.3 乙方如果迟交技术资料超过6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8.4 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充分实施该技术秘密,并严格按照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技术指导操作。

  8.5 甲方保证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所实行的任何改进和发展技术,都将免费及时地提供给乙方。

  8.6 甲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按时支付使用费。如超过规定的期限,则应在规定期满后的15天内补交使用费并加10%的利息。

  8.7 甲方保证,未经乙方同意,不将乙方提供的任何图纸和技术资料用于实施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目的。

  第九条 侵权和保密

  9.1 乙方保证是合同所述技术秘密和技术资料的合法所有者,并有权向

  甲方转让,如果发生第三方指控,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法律上和经济上的全部责任。如果第三方直接指控甲方,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仍由乙方出面交涉并承担法律上和经济上的全部责任。

  9.2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秘密与之相关的一切技术资料、图纸予以保密。

  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上述技术秘密及有关资料的泄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上述技术秘密及有关资料的泄密给任何第三方。同时还保证采取措施防止任何泄露情况发生。

  9.3 如果甲方发生泄密情况,乙方有权根据泄密的范围和程度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9.4 如果上述技术秘密的部分或全部由乙方或第三方公开,则甲方对已公开部分将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10.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均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专利局(处)调处,调处费由双方均摊。

  10.2 调处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

  10.3 除了进行调处或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余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及其他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

  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长期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1.2 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5天内,用电报或信件通知对方,并于15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关于该事故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提交对方确认。

  11.3 任何一方都无权以上述事故为理由终止合同,也无权向另一方提出因此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推迟履行的损失赔偿费要求。

  11.4 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在事故解除之日起15天内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继续执行合同的问题,逾期不能达成协议,本合同自动解除。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终止及其他

  12.1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12.2 本合同有效期从生效之日算起为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12.3 根据双方中任何一方提议,本合同可按双方满意的条件延期,并在本合同期满前6个月进行商谈。

  12.4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会计人员对合同产品的销售情况要单立账簿,在每台(批)合同产品的销售单据上,应对1.10款中所列的各项支出分别列项。对没有分别列项或项目不全的单据,将被视为已经扣除上述各项支出计算的单据。

  12.5 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发生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本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向债权人继续偿付未了债务。

  12.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甲方已经完成制造或接近完成制造的合同产品,应视为已销售的合同产品,并按规定支付使用费。

  12.7 本合同附件一至六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2.8 对本合同各条款及附件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须经双方友好协商,由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2.9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约束。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 篇3

  第一条 签约方

  甲方(委托方):

  乙方(开发方):

  第二条 合同性质

  本合同属于:

  1.委托开发合同□

  2.合作开发合同□

  第三条 签约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由上述签约方于 在签订。

  第四条 项目名称(用简明、规范的专业术语概括技术特征):

  第五条 技术内容

   技术主要组成部分: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技术开发手段:

   技术目标(包括技术指标和参数):

  第六条 研究开发计划

   阶段进度:

   总体计划:

  第七条 转委托

   开发方/合作双方是否可以将部分开发工作转委托给第三方:

  是□

  否□

   转委托的具体内容包括:

  第八条 保密要求

   保密范围:

   保密期限:

  第九条 权利保障

  签约方保证本合同涉及的全部技术内容具有权力的自主性和真实性,并不因本合同的履行而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 风险承担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现有技术水平和客观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造成的损失,其风险责任按如下约定承担:

   风险责任确认方式: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因素,除法律规定情形之外,还包括以下情形:

  第十一条 技术成果权益的归属和分享

   履行本合同产生的技术成果申请专利的权利归方所有;

   履行本合同产生的技术秘密成果有关权益约定如下:

  1.使用权归属: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

  2.转让权归属: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

  3.使用、转让所产生利益的分配办法:

   其他需要约定的内容:

  第十二条 成果验收

   技术成果交付载体、数量:

   技术成果交付时间、地点:

   技术成果验收标准、方式:

  第十三条 相关技术服务

   签约方确认,履行本合同是否需要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1)是□

  (2)否□

   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的内容、方式:

  第十四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费用总额为 。

  其中:(1)技术开发经费为 元;

  (2)购置相关设备等费用为元;

  (3)相关技术服务费为元。

   委托开发合同委托方费用,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

  (1)一次总付,支付的时间和方式:

  (2)分期支付,支付的时间和方式:

  (3)其他约定方式如下:

   合作开发合同签约各方确认按以下比例承担费用:

  (1)技术开发费:

  甲方元,支付时间和方式:

  乙方元,支付时间和方式:

  (2)设备等其他费用:

  甲方元,支付时间和方式:

  乙方元,支付时间和方式:

  (3)相关技术服务费的约定:

  第十五条 费用结算办法

  1 费用使用方式:

  (1)包干使用 □

  (2)按实际支出使用 □

  1 实际支出后的结余费用,签约方按如下约定处理:

  1 开发过程中购置的相关设备、器材、资料等财产按如下约定处理: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签约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第条、第条、第条、第条中的任何一条,按以下第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支付元违约金;

  (2)按合同总标的%支付违约金;

  (3)按实际损失支付赔偿金;实际损失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为:

  (4)其他计算方式:

  1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签约方约定本合同内容:

  (1)继续履行□

  (2)不再履行□

  (3)是否履行再行协商□

  第十七条 合同的变更

  签约方确认,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于具体内容需要变更的,由签约各方另行协商并书面约定,作为本合同的变更文本。

  第十八条 合同的解除

  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签约方可在日内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1)标的的技术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已由他人以公开,使本合同的履行已经没有意义或没有必要;

  (2)因对方违约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没有必要继续履行;

  (3)其他约定情形:

  1 合同解除后,由于履行合同给签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签约各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协商解决不成,签约方同意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纠纷;

  (1)申请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名词解释

  为避免签约各方理解上的分歧,签约方对本合同及相关补充内容中涉及的有关名词及技术术语,特作如下确认:

  第二十一条 补充约定

   签约方确定以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其他需要补充约定的内容:

  第二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到止。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盖章)

  住所地: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盖章)

  住所地: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认定登记事项:

  印花税粘贴处

  

  登记编号:

  认定意见:

  登记员(签字):

  登记机关(盖章):

  认定时间: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 篇4

  甲方(转让方):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技术秘密转让给乙方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合同法》有关技术合同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中相关名词和术语的定义如下:

  (1)技术秘密转让合同:是指合同的转让方将其持有的不具有专利权的技术转让给受让方,明确相互之间技术秘密使用权、转让权及受让方支付转让费所订立的合同。

  (2)技术秘密:指从事生产活动所必须的、未向社会公开的、可以通过秘密方式进行转让的技术知识、工艺程序、操作方法和管理经验等不具有专利权的技术。

  (3)技术资料:指实施转让的技术秘密所需的文字及图纸资料。

  (4)技术指导:许可方为被许可方使用技术秘密所进行的指导,包括许可方向被许可方讲授技术秘密和培训被许可方的有关技术人员等。

  (5)销售额:指被许可方销售实施技术秘密生产出来的产品的总金额。

  (6)净销售额:指从销售额中扣除包装费、运输费、税金、广告费、商业折扣等的金额。

  (7)转让费:因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实施技术秘密,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支付的费用。

  (8)入门费:指根据合同的有关规定,许可方将全部技术资料交付被许可方之前,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支付的费用。

  (9)提成费:指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由于被许可方使用技术秘密制造并销售合同产品,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支付的费用。

  (10)完整:指许可方交付的技术资料是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资料。

  (11)清晰:指图纸资料中的数字、文字等足以看清。

  (12)后续改进:指在合同的有效期内,一方或双方对技术秘密所作的革新和改良。

  第二条 合同标的基本信息

  1、甲方持有的技术秘密的名称为: 。

  2、甲方持有的技术秘密的技术特征为: 。

  3、甲方持有的技术秘密的内容为: 。

  4、甲方持有的技术秘密的应用效果: 。

  第三条 技术秘密权属状况

  1、甲方应当保证所转让的技术秘密是其合法所有的,且甲方享有处分权,如因实施该技术秘密引发侵权纠纷时,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2、在本合同订立前,甲方并未许可任何其他单位实施该技术秘密。

  第四条 技术情报和资料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如下实施该技术秘密所需的技术情报和资料: 。

  2、甲方应向乙方交付上述全部技术情报和资料,具体交付事宜约定如下:

  (1)交付时间: 。

  (2)交付地点: 。

  (3)交付方式: 。

  3、乙方收到甲方交付的全部技术资料后,应对资料予以认真的检查与核对,如发现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在收到技术资料后的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发出通知,甲方应在收到如上通知后的 个工作日内予以说明、补充或更换;技术资料符合要求后,乙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签发技术情报和资料验收合格确认书。

  4、甲方应向乙方保证交付的技术情报和资料,应当是完整的、清楚的。图纸资料的规格及绘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甲方提交的上述技术情报和资料应是能够体现该技术秘密的技术指标、参数及技术水平、性能的资料,以及有关的辅助性材料。

  第五条 转让方式、范围、期限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对转让范围内的技术秘密不可以再行转让,亦不得自己实施该范围内的技术秘密。

  2、经双方约定,甲方许可乙方在以下范围内使用本合同涉及的技术秘密: 。

  3、甲方许可乙方实施本合同涉及的技术秘密的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条 转让费

  双方约定采用一次性支付转让费的方式,乙方应在 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技术秘密许可转让费 元人民币(大写: )。

  第七条 技术指导

  双方就技术指导事宜达成以下约定:(1)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应向乙方提供技术指导,以保证乙方能够通过实施甲方转让的技术秘密达到合同约定的预期效果;

  (2) 从乙方试制技术秘密产品时起,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技术指导,直至试制出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标准的产品(因乙方原因不能试制出符合该标准的产品除外),并解答乙方在实施技术秘密的过程中提出的问题;

  (3) 甲方在乙方试制技术秘密产品期间,应派出技术人员到乙方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4) 甲方在乙方试制技术秘密产品期间,应负责培训乙方的.有关技术人员;

  (5) 乙方应为甲方的技术指导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及设备方面的配合,接受甲方培训的人员的条件和文化水平,应符合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

  (6) 乙方应为进行技术指导的甲方人员提供食宿,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验收

  1、乙方实施甲方许可使用的技术秘密试制产品完成后,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标准对该产品进行验收。

  2、乙方实施甲方许可使用的技术秘密试制完成的产品,应符合如下技术指标和参数:

  3、甲乙双方可以约定验收的方式,可以由双方委托的技术鉴定部门或者组织专家进行鉴定,也可以约定由乙方单方确认视为通过。但不论采用何种方式验收,验收的标准均应以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和参数为依据,并且应当出具书面验收证明。

  4、甲乙双方可以约定验收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或者甲方承担,也可以约定由双方共同承担。由双方共同承担的,应明确约定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设有约定,则视为由乙方承担。

  5、产品验收不合格时,双方应委派技术人员组成调查小组,调查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并依本合同约定确定双方的责任。

  6、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试制出合同产品,甲方应协助乙方再次进行试制;如仍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试制出合同产品,甲方无需退还转让费。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试制合同产品失败,甲方应查明原因,继续协助乙方试制合同产品,仍不能试制成功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转让费,并视具体情况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7、验收不合格,若原因在于甲方,甲方应提出技术措施消除缺陷,并承担相应费用;若原因在于乙方,乙方应协助甲方提出补救措施,并承担相应费用。具体费用计算方法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九条 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有关技术秘密需要保密的范围如下: 。

  2、甲乙双方约定上述技术秘密的保密期限为: 。

  3、甲乙双方应当遵守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不得将技术秘密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一方实施技术秘密超越合同约定范围的,或者擅自许可第三方实施该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向对方支付 元人民币(大写: )作为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2、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泄露技术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向对方支付元人民币(大写: )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已逾交转让费的 %作为违约金;逾期 个月不支付转让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和提供技术指导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 %作为违约金。甲方逾期 个月未交付技术资料和提供技术指导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返还转让费,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5、甲方转让的技术秘密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应当向乙方支付 元人民币(大写: )作为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6、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实施受让的技术秘密,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甲方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一条 后续改进

  1、在合同的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对许可实施的技术秘密所作的改进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可以协商其归属及使用。

  2、未经对方许可,一方无权实施对方单独完成的对许可实施的技术秘密的改进技术。

  3、一方对许可实施的技术秘密的改进技术,如未申请专利或未予以公开的,另一方应对改进技术承担保密义务,并无权擅自向他人转让或许可他人实施该改进技术,也无权申请专利。

  4、双方共同对许可实施的技术秘密作出的改进技术,专利申请权归双方共有。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另一方享有优先受让权。若一方放弃专利申请权的,在专利申请被批准后,可免费实施该专利。如果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另一方不得擅自申请专利。若该专利申请被批准,双方均有转让权及实施许可权。若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权的,另一方享有优先受让权。若一方放弃其共有的专利权的,可免费实施该专利。

  5、对于双方共同改进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双方均有使用权和转让权。一方转让其共有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另一方享有优先受让权。一方放弃其共有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可免费实施该技术。

  6、对于双方共同改进的专利技术或者非专利技术成果所获得的利益,由双方另行协商利益的分享办法。

  第十二条 风险损失承担

  1、在本协议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技术秘密转让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风险损失: 。

  2、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转让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 个工作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在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由双方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协议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风险责任由双方合理分担。

  第十三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履行、终止与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

  1、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中的未尽事宜,由协议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签字盖章日期不一致的,以最后签字盖章日期为准。

  4、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 篇5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接受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经营的“小辣椒川菜”餐厅,甲方因业务转型有意

  转让该餐厅,乙方有意接受该餐厅,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

  就“小辣椒川菜”餐厅转让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雁塔区杜城村 号的“小辣椒川菜”餐厅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的.范围:餐厅的内外装修、餐厅内全部的设备及经营用品、餐厅使用的空调、办公室及办公用品、库存货物,并保证其完好性、可用性。

  三、转让价格:在甲方完全履行本转让协议中条款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 元整),此转让金包括甲方交给房东的租房租金。

  四、协议签订后,双方再无任何经济纠纷。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月日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 篇6

  转让方:

  受让方:

  经转让方、受让方双方协商一致,对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的商标名称:

  二、商标图样:。

  三、商标注册号:;国别:中国。

  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20xx年7月13日前半年内续展。

  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第25类具体商品:1、服装2、领带3、T恤4、帽5、衬衫6、鞋商品截止

  六、转让方的保证

  1.转让方保证该权利无任何瑕疵,包括未曾许可他人使用或作为抵押。

  2.转让方保证在国际分类第25类以及在其他类别的与第25类有关商品类似的商品上,转让方没有任何与该权利相同的或近似的商标获得注册或提出申请注册。

  3.转让方保证在本合同生效后,将不以任何方式谋求对该权利或与其类似的.商标的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在内的任何权益,且上述所有权利均将由受让方行使。

  4.转让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同时签署该权利的商标专用权的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书,并同时将该商标商标注册证正本交受让方或受让方的代理人。

  5.如果该商标转让申请被商标局驳回,转让方应退回已付的全部商标转让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