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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输承包合同(优秀15篇)

2024-01-24 17:42:14合同

货物运输承包合同(优秀15篇)

货物运输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全权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为充分有效地发挥甲乙双方各自优势,提高货运市场竞争能力,根据铁道部有关文件精神和甲方与上海铁路局运输管理处签订的次五定班列包车运输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双方合作并由乙方承包 次五定班列宁波北XX点事宜,共同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作承包式

  甲方将次五宝班列宁波北XX点每日的四节车皮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发站宁波北(含余姚),到站棠溪等广东境内铁路部门允许的到达站,车种为棚车和敞车,货物品类为5号及其以上运价号的货物(危险品除外),承包期限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 考核基数和费用支付

  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甲方对乙方每日考核基数为两车(节)车皮。乙方必须于当日装车后按考核基数向宁波北XX缴交铁路运费及装卸费,并向甲方支付合作管理费每辆元,每日元。如乙方当日装车不足两辆的按考核基数两辆支付铁路运费、装卸费和管理费。如乙方当日装车超过两辆的(以四辆为限),按实际装车数支付铁路运费、装卸费和管理费。乙方多装车的管理费,在承包期届满时,可以冲抵少装车的管理费。

  第三条 保证金

  为保证协议的履行,乙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证金计人民币叁拾万元。在承包期满时如乙方无违约责任时,甲方在日内如数退还保证金。

  第四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保证乙方为次班列宁波站点的独家合作承包人,如将宁波北XX点车辆再发包给他人经营的,承担支付双倍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2、协调上海铁路局、宁波北XX及广州各列站的关系,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继续承包经营的,按本协议承包期限每少日赔偿乙方损失元。

  3、发生班列晚点、甩车及货损时,甲方有义务代乙方向铁路部门进行索赔。

  乙方责任:

  1、严格按装运规定组货装车,不得装运危险品和禁运品,不得隐瞒重量及匿报货物品名,违者依铁路规定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及时支付铁路运费、装卸费及管理费,连续拖欠三天不交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按本协议承包期限每少日赔偿甲方损失 元。

  3、自觉遵守铁路货场规定,协调好宁波北XX及广州各列站的关系。发生货损时,及时提供相应材料。

  4、如乙方擅自终止本列的履行,甲方有权不退还保证金并在日付清拖欠的运费、装卸费及管理费。

  第五条 其他约定

  1、如遇铁道部、上海铁路局调整班列运费价格时,则本协议运费价格相应调整。

  2、乙方与甲方考核时间与铁路部门同甲方的考核时间同步进行,并享受铁路部门与甲方同等的优惠待遇。

  3、本合作承包期限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取得年度次班列的承包权,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约权。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全仅代表和乙方各执一份,送交甲方董事会和宁波北XX各一份。

  本协议经甲方全权代表和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

  全权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货物运输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 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月日为止。

  二、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包装形式、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如下:

  货物名称:

  发货地点:

  到货地点:

  收 货 人:

  运费单价:元/方。

  运输期限:按甲方通知时间。

  三、甲方的义务:

  1. 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乙方要安全运输,保证承运的货物安全,保证货物按时运到。

  3.乙方只承运货物,货物质量、数量与乙方无关,与此有关事宜由甲方与供货方磋商。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 (土方数量/或按吨公里)折算。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后,一个月结算一次,当月底结清当月费用。乙方出具公路

  运输发票。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乙方确保货物按期运达。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乙方不承担责任。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办理。发生诉讼纠纷时管辖权属于乙方所在地法院。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共两页。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时间:年 月 日 时间:年 月 日

货物运输承包合同 篇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货物运输代理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代理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货运代理,进行货物运输。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为甲方代理,办理有关代理事项。

  二、甲方义务

  1、甲方应于提出的发运日期前5日向乙方提供有关详细资料,包括:收货人(或发货人)名称、联系方式、详细地址,货物名称、海关编码、数量、重量、发运日期、运输期限等。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货物,甲方应将有关部门审批、检验的文件一并提供乙方。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货物资料真实、完整准确,与实际货物相符,若包装没有破损,发货人对货物的真实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货物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导致的一切责任及经济后果由甲方承担。单证及随车文件,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货物内容和数量,由甲方自行负责;

  3、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或货物需要变更时,应在装车3日前通知乙方。

  4、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费用及相关费用。

  三、乙方义务

  1、在甲方授权范围内,根据甲方委托的代理事项和提供的资料,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完成代理事项。乙方只有在完成转关手续,将有关单据和货物转交到收货人手中才算完成乙方的义务。

  2、及时向甲方报告货运代理业务的进展情况,并交付有关单据。

  3、对甲方提供的各种文件、资料及有关的商业信息予以保密,对乙方需要的文件和资料要及时和准确的告之甲方。在甲方发货前提供的所有单据,乙方应仔细核查是否正确和有遗漏情况。

  4、因自然灾害、铁路停限装等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使代理事项不能顺利完成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5、甲方负责将货物运到指定站,乙方保证把货物交运到甲方的收货人指定站点。甲方货物如属于易碎易潮物品,如因乙方代理过程中过失原因造成货物的损坏,甲方有权进行索赔。

  四、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费用。双方同意根据委托的`代理事项,按人民币结算运杂费等费用。

  2、结算日期和方式。甲方于发货前5日将上述费用交付乙方。

  3、费用结算后,乙方将有关票据、单证完整、及时交付甲方。

  4、货物保险运输或保价运输费用,由甲方自行交纳或由甲方联同运杂费一并交乙方结算。

  五、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不实或遗漏重要情况,或者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有关资料和货物,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含因甲方责任造成口岸转关时的滞留费)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及时、全面完成甲方委托的代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乙方原因使货物发生毁损、灭失,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下列原因乙方不承担责任:

  (1)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灾害铁路停限装国家政策调整等);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甲方的过失;

  六、合同生效时间和代理期限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代理期限为20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继续执行时,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甲乙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

  2、若双方同意合同解除,甲乙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合同解除后的有关结算和清理等事宜。

  八、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北京仲裁委员会或所属法院诉讼。(仲裁、诉讼只能选择一项,否则无效)。

  九、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将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解决。

  委托方受托方:代表人:代表人:

  签署时间:签署时间:

货物运输承包合同 篇4

  订立合同双方:

  托运方:;

  承运方:。

  托运方详细地址:

  收货方详细地址: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

  规格

  数量

  价款

  第二条 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 货物承运日

  货物运到期限

  第五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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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 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 承运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月日

货物运输承包合同 篇5

  甲方:

  身份证: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

(车队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保证施工中道路、取土、装车、卸土的畅通。乙方负责运输。

  二、运输地:

  三、要求乙方车辆:部(解放、东风王平头、斯太尔);车箱长米、车箱宽米、车箱高米。

  四、运距:

  五、运费:

  六、结算方式:按车次结算,24小时结算一次(以现金方式结算)。

  七、此协议双方认同,在约定时间内于年月日乙方将施工车辆安排到现场。

  八、甲方负责联系住宿地方,乙方车队自己交房租。

  九、甲方安排乙方工程项目收取合理的管理费:工程总费用的%。

  十、违约罚金:乙方车队按约定到达后甲方如无工程安排,违约方应付给乙方违约金每车元/天。乙方车队没按约定到达工地并施工,违约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元/天。

  十一、此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定后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货物运输承包合同 篇6

  发包方(甲方):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承包方(乙方 ):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土石方工程运输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承包的土石方运输工程位于萨拉齐北,主要是由甲方指定工作地点,由乙方负责运输土石方。

  二、甲方以乙方应完成的工程土方量为结算工程款依据,具体为每车17至18立方(虚方),折合吨位为26至28吨,折合现金110元。在施工期间甲方随时检查指导,如出现一切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三、乙方的工程机械进入施工现场后,如因机械导致的人员伤害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四、付款方式:运输工程款按月结算,每月底结账,先结90%,其余10%三个月后一次性结清,具体付款为每月结清帐务后的

  第二个月10号前必须以现金付清,否则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结算方式以现金结算,以乙方给甲方所打的收款收据为准。

  六、特别约定:

  1、乙方在甲方的指定地点负责运输,运输距离从运输始发地到目的地不得超过公里,否则超过距离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到达工作地点后由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住宿,水电等生活必须条件。

  3、乙方到达工作地点后,可向甲方提前预支部分工程款作为乙方所有人员的生活费用,该部分预支款将来由甲方从乙方的工程款中作相应扣除。

  4、乙方工作期间车辆所需燃油由甲方提供,待工程款结算后由甲方从乙方的工程款中作相应扣除。

  5、乙方所挖土石块标准暂定为40-70厘米(误差10-15厘米),超过标准的由甲方负责破碎,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甲方若到期拖欠不给工程款,由乙方凭借此合同要求甲方双倍支付未付款,还需每日承担按工程未付总价款3%计息的违约金。

  八、双方未尽事宜协商解决,若发生争议,任何一方都可向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捺印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货物运输承包合同 篇7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甲方委托乙方按下表所列

  标的物送达目的地:

  托运货物规格起运地到达地行车里程运费单价(元/吨公里)备注

  一、乙方按甲方要求,待产品具备装车条件后,乙方应将车辆到达指定地点,甲方装载货物后,乙方应及时将货物运达指定地点。

  二、甲方应及时组织货物的装卸,不得延误,如不能及时卸载,乙方将按天收取 元的延期费。

  三、违约责任:乙方应保证货物的安全完整,保证品质,发生丢失或损毁,照价赔偿,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四、运费及结算方式:

  五、其他约定: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货物运输承包合同 篇8

  甲方:长村凹家岭采石场

  乙方:

  因甲方石料运输的需要,经乙方对运输道路现场考察和试运。经甲乙双方共同平等协商,甲方同意将碎石的运输承包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承包期限

  自签订协议生效日开始至宜凤高速公路长村凹家岭采石场送料路段完工为止。

  二、运输路程及价格

  1、运输路程以长村凹家岭采石至宜凤高速塘家寮搅拌站,全程5公里。

  2、运输价格定为元/吨、元/方(吨位与立方按高速公路核定比例计算)。

  3、如因甲方的需要运输道路延长,以6公里之由不予调整价格,6公里以外则按元/吨/公里计算另被运费。

  三、付款方式

  甲方每天将销售量与乙方核定,每月月初核算上月运输总量,并按结算价格结算,于每月10号前付给乙方,上月总运输费的80%进行付款,剩余20%一直扣到6万元为止作为押金,押金待宜凤高速完工和甲方石料全部运输完后一次性付给乙方。

  四、权力和义务

  1、合同签订生效后,在整个合同期间运输价格不给予调整,(包括周边关系协调和燃油上涨等因素)。不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停止营运或不按甲方调度和安排,由乙方因素造成停运,停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2、甲方须在乙方正常运输五天后,提供每天运输车辆燃油预付款,(燃油预付款按营运车辆当天运输费1/3计算预付,在当月结算付款中扣除)。

  3、甲方必须保证运输道路路面的'维修和保养,使乙方能进行正常营运。

  4、乙方生活、住房、车辆停放及保管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概不负任何责任。

  5、承包期间,乙方运输车辆必须做到安全运输,确保周边车辆、行为的安全,如在运输中出现安全事故,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6、乙方运输在未经甲方同意私自销售或中途卸货,甲方将按其运输中运输当中质量最重的货价款进行5倍罚款,并取消其车辆的营运资格。

  7、乙方必须按甲方的需要进行营运或停运,在停运期间乙方车辆可从事外运,甲方不给予陪偿,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并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20年十一月八日

货物运输承包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承包运输过程中承担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运输顺利完成。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并同意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工程内容

  运输土石方,甲方将根据工程项目所确定的地点、工程进度和运输数量的要求,对乙方运输任务进行统一分配、管理、调度和指挥,乙方必须服从。

  第二条:工程承包运输时间价款及付款方式

  1、工程时间为一年,即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2、单价以本工程单趟运距为 1500米以内,按每立方3元人民币计,(此为完税价)。

  3、每次结算以计量验收单为准,路程以双方共同核实实际路程为准。

  4、付款方式:日清月结。土石方运输合同

  第三条:燃油费用

  甲方负责提供充足的燃油,乙方结算燃油的费用,甲方提供的燃油不得高于市场价格。(燃油必须符合车辆出厂要求及工作环境的要求)。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工程爆破。

  2、甲方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

  3、甲方无条件负责乙方司机的住房问题。

  4、甲方在每月前给乙方制订当月的土方量。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当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土石方运输任务。

  2、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

  3、违章开车等,造成大小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六条:其他责任

  1、乙方车辆进场后,甲方必须在当天安排开工,如拖延工期,挖机甲方按1800元/天赔偿、汽车按300元/天赔偿乙方损失。(每月双方可有3天的停工日)

  2、甲方在正常工作中不得随意停产,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误工,乙方不属违约并且甲方应按1800元/天标准补偿乙方的损失。

  3、在工程作业中,甲方爆破造成人员伤亡的,乙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确保完成爆破任务,不得影响每台挖机每天1500立方的工作量。

  5、乙方可根据甲方工程量的要求增加车辆。

  6、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第二条约定及时支付乙方运费,如未能按时支付运输款,乙方有权利停工,造成的误工,由甲方承担一切后果与责任。

  7、乙方车辆在进入甲方工作区域内,甲方先付乙方托用费元整。

  8、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工作期限,如提前解除乙方的工作期限,甲方必须无偿支付乙方的托运费,并承担一定的补偿费(补偿费由双方协商拟定)。

  9、在正常工作中,车辆出现需维修问题,费用由乙方自理。在维修期间,延误甲方工程不得算乙方违约。

  10、甲方制订的工作量每月不得小于18万方、不得大于24万方,如增加或减少工作量,甲乙双方必须提前一月协商解决。乙方如不能完成甲方制订的工作量,甲方有权不付乙方当月的工程款。

  第七条:其他约定

  1、 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规定解除事由或本合同约定解除事项以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终止本合同义务的履行。

  2、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合同争议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4、 本合同经合同双方或其签约代表签署后生效。一式两份,由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货物运输承包合同 篇10

  托运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的家具装饰材料需以零担或整车方式发全国各地,乙方是从事汽车货物运输公司,双方结合实际,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过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一、货物的种类、名称、性质

  甲方主要生产家具装饰材料,需要运输材料以板材和部件为主,其货物性质属于普通材料,不需要特殊包装,不属于“三危”物品,本协议签订前,乙方已派员到甲方查看货物及包装,认为可以装运,今后每批货物装运前,乙方除应按甲方的发货单上数量清点外,还应对包装是否符合运输条件进行验收,如果发现不符合运输要求,应时提出,甲方应及时更正,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长期、不定时的运输合同,期限暂定一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间双方合作较好,可在期满前一个另签订合同,继续合作,

  甲方每次发货时,至少提前4小时通知乙方,如货物重量到达二吨时,甲方派车到甲方厂内装货,否则,甲方派车运到乙方指定地点装货,货物交给乙方前的装运费,由甲方承担,

  合同期间,甲方必须将自己的货物运输全部交给乙方运输,乙方必须保证提供优质、高效和中等单价的服务,

  乙方除自己直接运输外,可以转由其它运输单位运输,也可采用铁路、水路运输方式,但乙方应对甲方和收货人负责,不因其它运输人的责任而减少或免除责任,

  三、货物发往地、运价及到货时间

  序号发往地货运单价(元/kg)到达时间(天)备注

  1福州、晋江、厦门、漳州

  2广州、深圳、佛山、东莞6

  3台州、温岭、杭州、温州6

  1、上列单价是乙方提供的运输费用的单价,乙方必须保证此表单价是成都市五城区内的中等单价,今后如遇单价调整,乙方应提前局面通知甲方,如果甲方收集到本市的两个以上同距离的零担运价高于上表单价的10%以上时,可以提出调整要求,在这种情况下,乙方提出两以上同等距离零担运价证明上列表运价的正确,双方可根据双方提供的运价之平均数协商运输单价,如达不成协议,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上表上“发往地”以指的行政区划,甲方的指定的收货地点在表内标明的地点的行政区划内,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均不再增加运费;如果收货地点不在表内所标明的地点,参照表内的最近地点协商运费单价,也可参照最近地的公里数单价乘以实际运输公里,计算运费,

  3、上表内的运输费单价,包括过路过桥费以及运输过程中停车费等全部费用,到达目的地的下车费由收货人承担,

  4、到达时间天,是指甲方将货交给乙方后的次日起至乙方将货物交给收货人为止的期限,此期限已充分估计了乙方运输过程的各种情况,

  5、运输费乙方在交付货物时,直接向收货人收款

  四、收货人及目的地

  乙方每次承运甲方货物时,应根据甲方的(发货单)或(提货单)填写(运单),并标明货物价值,乙方(运单)上的条款与本协议相抵触时,以本协议为准,甲方应将货物交给乙方时,还应将(发货单)或(提货单)的会计联、结帐联和随货同行交给乙方,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除将(发货单)或(提货单)的随货同行联交给收货人外,(发货单)或(提货单)的会计联和结帐联应交由收货人签字盖章后返回给甲方,收货人是个人时,应附收货人身份证复印件;收货人是单位时,应附单位的介绍信,实际收货人不是(发货单)或(提货单)本人时,实际收货人应持收货人的委托书,并附收货人与实际收货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收货人不符合上款之条件时,乙方的工作人员应与甲方联系如何处理,甲方应及时与收货人联系,此期间超过8小时的,除不计算乙方逾期交货外,收货人或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条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与收货人未在三日内协商好收货事宜,或根据甲方指意,可将货物运回,由甲方按单程运费的1,5倍支付运费,乙方未按本条规定交结货物,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按(发货单)或(提货单)所标明的价值及其它相关费用全额赔偿,

  五、货物保价及保险

  本合同之运输均为保价运输,所保货物之价值为甲方(发货单)或(提货单)上所记明的价值,运输途中的保险费,由乙方缴纳,

  六、货物安全及赔偿

  乙方在运输甲方货物时,应保证货物的安全,凡发生在运输途中的货物灭失、损坏按下列方式处理:

  1、收货人在收货时,应当即对货物数量按照甲方的(发货单)或(提货单)上数量、规格进行验收,如果发现货物灭失、短少或损坏,乙方应按照(货运规则)填写(货运事故记录)(一式叁份),由收货人签字,并交给收货人一份,

  2、货物灭失、短少,按甲方在(发货单)或(提货单)所记明的价值,并减出灭失、短少部份的运输进行赔偿;货物损坏,按损失的程度和可利用的.情况,由双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3、货物灭失、损坏之索偿权,一般由收货人行使,在收货人不行使的情况下,由甲方行使,乙方在接到索赔人的(赔偿请求书)后的十日内,应提出赔偿方案,乙方未提出赔偿方案,视为同意索赔人提出的赔偿请求,并应在二十天内作出赔偿,

  七、违约责任

  1、收货人逾期支付运费或逾期提货,按日承担100元的违约金,并由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乙方逾期运到和逾期赔偿,按日承担100元的违约金,

  上述之违约,应以违约责任的本金为限,逾期运到是因为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战争造成的,免除承运人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以诉讼方式解决,根据便于诉讼和惩罚违约的原则,任何一方起诉,均可选择原告经营所在地或被告经营所在地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根据(合同法)、(公路货物运输规则)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2、双方为履行本合同之通知行为按以下方式处理:对于能及时履行,按本合同记明的电话通知对方;不能及时履行的,按本合同记明的地址用特快专递方法通知对方,也可采取本合同记明的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对方,

  3、双方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是本合同的附件,

  4、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托运人(甲方):

  承运人(乙方):

  年月日

货物运输承包合同 篇11

  托运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的电器设备需以零担或整车方式发全国各地,乙方是从事汽车货物运输的物流公司。甲方通过邀标议标选定乙方作为20年度下半年运输合作伙伴,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过双方深入沟通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守:

  一、货物种类、性质

  甲方主要生产高低压电器开关设备,部分设备有少许超高,运输性能要求较高,设备不允许碰撞、挤压,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装运,不得擅自改变运输方式。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暂定半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间双方合作较好,可直接续签合同或重新参与新一年的招标,继续合作。

  三、货物交接

  1、甲方每次发货时,省外项目提前2天通知乙方,省内提前1天通知乙方找车,乙方在运输甲方货物时,应保证货物的安全。

  2、乙方至甲方厂内装货,在发货时应根据甲方的《送货单》进行清点,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3、乙方将货物送达目的地时,要求收货方根据《送货单》清点货物并签收,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将签收后的送货单于10日内交回甲方。

  四、结算方式

  乙方垫付资金为10万元(作为保证金),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运输发票及《送货单》回单进行结算,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不支付现金。

  五、乙方承运范围及运价

  1、地区及单价(整车):省外零担货物另行协商。 湖北 元/吨〃公里 广东 元/吨〃公里

  注:长沙、株洲、湘潭整车100公里以内按上述价格,100公里以上按参照岳阳价格。

  2、上列单价为本合同固定单价,包括过路桥费以及运输过程中停车、保险费等全部费用。如因国家有关政策致油价波动10%以上等产生运输价格改变,双方另行协商,但涨价幅度不超过油价增长比率。

  3、上表上“发往地”指的行政区划。甲方的指定收货地点在表内标明行政区划内,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均不再改变单价,只根据实际里程计算终远价(米按10吨计,~米按12吨计,15米以上车位按15吨计)。

  六、违约责任

  1、若乙方因价格等原因擅自终止合同,按本年已发生运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余下运费。

  2、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按时将货物安全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凡发生在运输途中的货物灭失、损坏均应按实际价值进行赔偿。

  3、乙方每延期一天,罚款500~1000元。若发生两次以上不及时发车、不按时到货,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若因运输延期交货给收货方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4、若乙方擅自另外配货引起设备损坏或延误交货时间,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发运人(甲方): 承运人(乙方):

  托运人名称(章): 承运人名称(章):

  xxxx年xx月xx日:

货物运输承包合同 篇12

  承包货物运输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甲方拟在龙冈地区设立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理处)并交由乙方承包经营,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经营授权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在区(包含区各乡镇,市区除外)开展危险品运输业务洽谈工作。

  甲方授权乙方在区(包含区各乡镇,市区除外)开展普通货物运输业务。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的标志标识。

  分理处承包利润分配方式采取保证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欠收自补的原则。

  二、优惠条款

  甲方批准给乙方元每月的专业物流

  交易网会员资格(在甲方与物流交易网合作期内)。

  乙方分理处一年内完成业务量达成万以上并且安全无事故或纠纷的,甲方在乙方的上交管理费中提取20%作为对乙方的奖励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公司宣传资料。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在分理处的前期业务开展进行全面的指导并给以大力的支持。

  乙方积极宣传推广甲方分理处业务,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业务接洽时必须以甲方分理处员工身份来进行交流。

  在乙方接到长期运输业务或批量的运输业务后,由乙方起草合同,甲方给予审核,签定合同时加盖甲方合同章。具体的运输由乙方实施,责任亦由乙方承担。

  分理处在招聘员工时必须经过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任用。

  合同期内分理处的各项支出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为经营者也是分理处的负责人。

  乙方有权根据企业的经营管理需要设置分理处的内部机构。

  乙方有权按规定任免分理处中层干部。

  乙方有权决定企业工人工资的分配方式。

  乙方不得私自承接零散业务或单次运输业务,乙方所承接的业务必须以甲方分理处名义。

  所有承运乙方业务的危险品车辆,必须经过甲方审核并与其签定承运合同和责任状,同时按照甲方规定办理各种保险。乙方不得私自寻找车源,由此造成的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分理处办公场地的先期开办费用.人员工资及水电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资金结算方式

  甲方依据运输合同和派车单与乙方结算。

  乙方按照运费总额的7%上交利润给甲方。

  结算时间按月计算,每月的3号前结清上月费用。

  五、违约责任

  甲方必须全力支持乙方的合法工作,全力协调所需危险品车辆,如因甲方故意行为有损乙方利益的,甲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在接到乙方业务报审申请时,必须在一周内作出审核意见,如因甲故意拖延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客户运费采取汇至甲方账户的,甲方必须按时按标准支付给乙方,不得无故截留或挪用,否则,甲方承担10%赔偿。

  如乙方私自承接单次运输业务,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并要求乙方给予本次运输费用的10倍赔偿。

  乙方不得擅自超出授权范围开展业务,确因特殊情况的,乙方可在征得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方可开展。否则,乙方承担预接洽业务总额的5%的罚款。

  乙方必须加强人员及车辆的管理,确保安全规范操作,因违法违规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第一年的业务基数为万元,如未完成,上交部分由乙方补足,如连续两年无法完成的当年基数的,甲有权利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乙方必须对甲的各种资料及数据保密,否则甲方有权追偿乙主的损失。

  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或变象以分理处员工以外的身份承接业务,本协议因任何原因未能履行到合同约定期限而终止后,乙方在三年内不得从事与甲方业务同样或类似的经营活动。

  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在双方认可的前提下,在双方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在本协议期满时,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乙方必须因乙方原因导致

  六、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地址: 身份证号:

  电话: 地址: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货物运输承包合同 篇13

  ┌──────────────────┐

  │本合同经托运人与承运人签章后即行生效│

  │,有关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的权│

  年

  月度水路货物运输合同 │利、义务和责任界限,适用于《水路货物│

  │运输规则》及运价、规费的有关规定。 │

  └──────────────────┘

  编号:

  ┌───┬─────┬──────┬───┬─────┬───────┐

  │

  │ 全 称 │

  │

  │ 全 称 │

  │

  │

  ├─────┼──────┤

  ├─────┼───────┤

  │托运人│地址、电话│

  │承运人│地址、电话│

  │

  │

  ├─────┼──────┤

  ├─────┼───────┤

  │

  │银行、帐号│

  │

  │银行、帐号│

  │

  ├───┴─────┼──────┼───┴─────┼───────┤

  │  核定计划号码  │

  │  费用结算方式  │

  │

  ├─┬─┬────┬┴───┬──┼──┬──┬───┴┬──────┤

  │货│包│重量(吨)│ 体积 │起运│到达│换装│ 运价率 │

  收货人 │

  │名│装│

  │(立方米)│港 │港 │港 │(元/吨)├───┬──┤

  │ │ │

  │

  │

  │

  │

  │

  │ 全称 │电话│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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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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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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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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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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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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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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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特约事│

  │

  │项和违│

  │

  │约责任│

  │

  ├───┴─────────────┬────────────────┤

  │托运人签章

  │承运人签章

  │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说明: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承托双方各执1份,副本若干份。

  2.规格:长21厘米,宽30厘米。

货物运输承包合同 篇14

  托运方(甲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承运方(乙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同意甲方托运货物,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吨船舶一艘,船名,编号,船舶有吊装设备,应甲方要求由港运至港号码头,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第二条 货物包装要求

  乙方将货物用材料包装,每包体积米,重量吨。(或型号包装集装箱。)

  第三条 货物集中与接收时间

  甲方应年月日至月日内将货物集中于港号码头。由乙方联系港口接收集货,货物由甲方看守。

  第四条 装船时间

  乙方于年月日将船舶抵达港,靠好码头,于月日时至时将货物装完。

  第五条 运到期限

  乙方应于年月日时前将货物运达目的港码头。

  第六条 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电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元由方负担。

  第七条 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目的港码头,自下锚时起于小时内将货物卸完。

  第八条 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派员监装,指导照章操作,保证安全装货,装完船封好舱,甲方派押运员人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

  第九条 运输费用

  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元,全船运费为元。

  第十条 运费结算办法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向乙方预付运输费用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甲方应于年月日付清运输费用。

  第十一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集中货物,造成乙方船舶不能按时装货、按时起航,每延误一小时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元。

  2.甲方未能按时卸货,每延迟一小时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元。

  3.甲方未按时付清运输费用,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未付部分运输费用%的违约金。

  4.甲方如不履行合同或擅自变更合同,应偿付乙方元违约金。

  第十二条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期将货物运达目的港码头,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甲方违约金元。

  2.乙方船舶起航后未电报通知甲方准备卸船时间,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违章装、卸造成货物损坏,应赔偿实际损失,并向甲方偿付损失部分价款%的违约金。

  4.乙方不履行合同或擅自变更合同,应偿付甲方元违约金,并退还甲方的预付款。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在装、卸货物过程中,因气候影响装、卸作业时间,经甲乙双方签证,可按实际时间扣除。

  2.因级以上风暴影响,不能按期履行合同,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可按下列第()项解决:

  1.申请仲裁机关裁决;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货物运输承包合同 篇15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相互协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在满足自备车辆运输的前提下,将所需托运的货物交由乙方承运。甲方托运的货物须包装完好,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运。

  二、货物运输方式:门到门,即起运地点为甲方指定仓库,到达地点为甲方送货单所注明的收货单位及其地址。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对所托运的货物保价金额的4收取保价费。甲方选择货物保价运输时,报的货物价值不得超过货物本身的实际价值。托运的同一批货物每件之间价值不同,应分别保价并在合同上另行注明。不分别保价的,按保价总金额平均计算出每件货物的保价金额,其中每件货物内装有小件的,按单件货物保价金额和内装数量平均计算出每小件货物的保价金额。对于价值较高的货物,保价费收取标准可以另行协商。

  三、乙方应安排专人并持有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与甲方储运部门衔接工作。

  四、乙方应保证在接到货运通知后及时提供安全适载的车辆到指定地点装货,要求车况良好、手续齐全、无漏湿现象,车厢干净卫生、无毒无污染。

  五、乙方在装载货物时,必须轻拿轻放,按规定装载,并按要求办理交接手续:

  1.货物装载高度规定:从装载安全及保证产品质量考虑,产品装载高度从货厢底部算起,不超过

  米。篷车原则上不揭蓬装货,若需揭蓬,其装载高度从货厢底部算起,不超过

  米。

  2. 在运输过程中因乙方过错导致货物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标准为:若甲方选择保价运输,乙方最高赔偿限额为甲方对该损毁、灭失货物的保价金额;若甲方选择非保价运输,乙方最高赔偿限额为该毁损、灭失货物运费的两倍。乙方的赔偿范围仅限于货物本身的损失,乙方对于甲方(或收货人)遭受或者可能遭受的其他损失和间接损失不予赔偿。

  3.在货物装车过程中,甲乙双方当事人应在现场清点货物及随货同行票据,乙方确认无误后应在甲方送货清单上签字,办理货物及票据交接手续。

  4.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承运人应与收货人在现场清点货物,并要求收货方按甲方的规定在送货清单(或委托书)上签字盖章带回。若发生拒收货物,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并要求客户注明退货原因。

  5.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签字盖章(如为保障客户的商业秘密,要求收货方只能在委托书上签字盖章,承运人不能将带有产品价格的送货清单交收货方签字盖章等情况),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与收货方完善交接手续。若未按要求签字盖章而导致甲方商业秘密泄露,乙方需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另处以500元次以上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