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管运输合同【优秀8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竭诚合作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全椒丽阳兰庭钢管、扣件等货物运输业务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名称:
全椒丽阳兰庭1#、2#、8#、9#楼及地下车库
二、工程地点:
全县椒陵大道与南三路交叉口处
三、内容包括:
运输、装卸现场所有的钢管、扣件等
四、单价:
全椒———合肥(合肥邦富架业公司)
钢管扣件:数量320车(暂估),综合单价780元/车;合计元(大写:贰拾肆万玖仟陆佰元整)。
备注:1、以上单价含劳务公司3%的管理费,乙方配合装卸。
2、以上单价必须确保钢管每车不得低于3000米。扣件每车不得低于120——只。
3、具体推运车辆数以现场实际统计的车辆数为准。以上价格为综合单价包含装卸、运输等一切费用。
五、工期:
1、满足现场的进度需要。
六、付款方式:
运输费用每达到10万元时,经双方核对确认后支付其运输价款的70%,余款在运输全部结束后三个月内付清。
七、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费用自理,后果自负。
2、乙方签收好货物出场后一切事情均由乙方自行解决承担,途中货物丢失、损坏、盗窃均由乙方按原价赔偿甲方。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确定由承运方为托运方提供运输服务,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托运方义务与责任
1、托运方应及时将每批次货物的装车地点、装货时间、数量、规格型号等相关情况告知承运方,确保承运方能顺利装载货物。
2、托运方应按国家标准对货物进行运输包装捆扎,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或行业内公允的方式进行包装捆扎。
3、托运方需向承运方提供有效的目的地,以及收货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4、承运方按时将货物完好无损送至托运方指定收货地点后,托运方按约定及时支付承运方运输费用。
二、承运方义务与责任
1、承运方应保证其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提供运输服务的全部法定资质,并保证其提供的运输车辆及相关工作人员满足国家规定的安全运输要求。同时向托运方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运输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承运方公章。
2、每批次货物运输前,承运方应及时向托运方提供派车单,派车单所涵盖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运输车辆的车牌号、行驶证号(发动机号)和对应车辆的司机姓名、身份证号、驾驶证号、联系电话。同时应向托运方提供承运车辆的行驶证和司机的身份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并确保相关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因上述证件虚假或不齐备,造成运输途中货物被扣押或逾期交货,给托运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由承运方全部承担。
3、收到托运方的发货明细信息后,承运方应及时组织车辆运送货物。如因承运方未及时安排运输车辆从厂商的仓库将货物提出,给托运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运人全部承担。
4、在货物装车时,承运方必须督促司机当场点清货物件数、支数和块数,核对过磅重量和单据重量是否相符,并要求司机当场在发货明细单上确认签字。如因司机未履行此项义务造成的货物短少损失由承运方负责承担。
5、在货物装车时,承运方必须督促司机对货物的锈蚀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货物锈蚀严重,应当拒绝装车,并及时将详细情况告知托运方,便于托运方协调解决后续事宜。如因承运方未较好履行此项义务,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承运方全部承担。
6、货物装车后,承运方必须对货物进行紧固,并做好防雨、防潮、防火、防盗等措施,货物从装车后到交付指定收货人签收之前发生的毁损、灭失以及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承运方全部承担。
7、承运方应严格按照托运方指定的地址送货,如未经托运方同意擅自变更送货地点的,按造成的实际损失对托运方予以全额赔偿。
8、承运方必须将货物准时送达托运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因承运方责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货物延迟送达,导致收货单位拒收货物或退货,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经济损失由承运方全部承担。
9、承运方对货物从启运地到目的地的全程承担运输义务,运输途中产生的过路、过桥、摆渡、仓储、吊装、保险等一切费用均由承运方承担,承运方同时承担运输途中的一切风险。
10、合同有效期内,承运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托运方托运的货物,如出现此情况,承运方应承担扣押货物价值贰倍的违约金,并返还托运方被扣押的货物,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承运方全部承担。
11、需要承运方携带的货物明细单、发料单、过磅单和材质证明书等相关纸质单据文书,承运方应随车携带,并交给指定接收人。因承运人原因造成上述单据凭证的遗失损毁,给托运人带来的经济损失由承运人全部承担。
12、如收货人验收合格,承运方应要求收货人在托运方出具的.随车发货明细单上签字予以确认,以此作为收货凭证。承运方应保证将收货人签字的收货凭证及时交付托运方。因承运人原因造成收货凭证的遗失损毁,给托运人带来的经济损失由承运人全部承担。
13、如承运方出现运力不足、车辆调配不及时等情况,导致无法完成运输任务时,托运方有权临时选择其他承运人,承运方不得对此提出任何异议。
三、运输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启运地、目的地、运输期限及验收
1、本合同项下的运输货物均为各种钢材制品,规格和数量以每批次货物发货明细单为准。
2、运输线路: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的运输线路。
3、运输期限:每批次货物限 小时之内送达托运方指定收货地点。
4、验收内容:包括包装是否完好,数量、重量是否短少,货物是否出现锈蚀变形等问题。
四、结算单价、结算重量、结算方式和履约保证金
1、结算单价: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商定各线路运价。运价确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如因市场行情波动、天气变化等原因需要调整运价,必须经过双方协商同意。
2、结算重量:
3、结算方式:每月一结,结算周期为上月21至本月20日。承运方应于每月24日(含)之前,将本月20日(含)之前的运费对账单及时发送给托运方,托运方核对无误后,承运方开具 11% 的运输发票并送达托运方财务部门,托运方收到税票后,三个工作日之内,通过银行汇款方式向承运方支付运输费用。
4、履约保证金:第一次进行运费结算时,托运方将留下 万元整的履约保证金,至本合同最后一次结算时,将一并支付给承运方。
五、合同效力及期限
1、本合同经双方签章,托运方收到承运方的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年 月 日自动失效。合同期满后,若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可按本合同条款续签新合同。
2、本合同一式两份,运托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运托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提出,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为长期运输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托运方有货物要通过以上线路运输,可根据实际情况通知承运方及时安排组织运输车辆。一旦承运方接受托运方的委托,承担该批次货物的运输任务,则视为承运方同意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办理各项事宜。
5、合同生效后,如因承运方未较好履行上述义务和责任,给托运方造成重大损失时,托运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重新选择其他承运人。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运托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在托运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运输车简称乙方)
身份证及地址:
由甲方负责施工的蛮耗至金平至金水河口岸二级公路2合同段沙衣坡段二工区路基工程因工程建设需要增加运输车辆,经乙方察看施工现场,熟悉了施工场地后,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运输协议:
一、工作内容及范围:
钢材转运约5000吨,蛮耗至工地现场。
二、运输单价:
钢材运输85元/吨,含车辆保养、维修、轮胎更换、人工工资、利润等。
三、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1、甲方协调项目部的关系。
2、乙方必须完备车辆运输及安全等方面的手续,确保运输安全和人生安全,运输过程和进出场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违章违规、交通事故等,均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3、乙方增强安全意识,及时保养车辆,“病车”不能工作,不能疲劳驾车。
4、乙方根据甲方工程需要,自行组织车辆满足甲方材料进度要求,如果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自行增加车辆。如乙方阻扰或人为制造矛盾,甲方可以拒付任何款项,且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5、为了保证整个项目的进度或发生紧急情况,需要调用乙方的车辆,乙方无条件服从,费用另外协商。
6、运输钢材时,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不能推诿。
7、如果甲方不按时支付,乙方有权停止运输。
四、付款方式:
每两个月的运输款结清一次。
五、违约处罚约定:
1、本协议未定事项协商解决,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2、本协议从签字之日起生效,结清款项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托 运 方 货 主 托运单位
(托运人) 电话
地 址 包装形式
货物名称 件 数 重 量 价 值
起运地点 运住到达收货人 电话
收货地址
中介方 见证单位 地址
见 证 人 电 话 手 机
承运方车主 承运单位 电 话
司机姓名 地 址
身份证号码 车 号
发动机号码 车架号
货物运输交接协议书
1、 承运方必须按托运单位要求指定路线按时运抵目的地,并办好交接手续,如因手续交接失误所引起的经济问题作骗货,由承运方自负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2、 承运方在装货前应就托运方提卸货时间,根据自己的车况作确定并在天内将货物准时安全到达目的地,如有因延时到达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运方自负。
3、 在全程运输中因货物手续不全所造成的罚款费用以及由于包装缺陷所造成货损均由托运方承担,承运方必须对所装货物负全责,如有货物破损、受潮、腐烂、短少、缺件等货物损坏由承运司机负责按价赔偿。
4、 承运方在路途运输车辆出现故障或遇险有任何损失必须立即报案,在短时间内无法恢复运输的情况下,应立即通知托运方,并由承运方负责转车将货物完好地运送到卸货目的地,且由此所引发的有关费用及其损失由承运方承担赔偿。
5、 不管托运方是否有人押车,运输过程中货物安全及承运方自己的所需有关一切费用及其他事项由承运方面负责。每吨运费元。总运费计万仟佰拾元(¥:元),起点预付元,终点余款下货前付清元。
6、 补充条款。
7、 托运方承运声明中介方属于货运配载信息中介,调度车辆带车配货,货物承运后,托运方和承运方应共同遵守协议,中介方不承担任何风险和法律责任,只起调度作用,不负责赔偿,货到目的地结清运费后即合同自然终止。
8、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向法院起诉按《经济合同法》处理。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自愿接受8条内容完全理解后签字生效。
承运方(签字): 托运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竭诚合作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全椒丽阳兰庭钢管、扣件等货物运输业务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名称:全椒丽阳兰庭楼及地下车库
二、工程地点:全县椒陵大道与南三路交叉口处
三、内容包括:运输、装卸现场所有的钢管、扣件等
四、单价:全椒———合肥(合肥邦富架业公司)
钢管扣件:数量320车(暂估),综合单价780元/车;合计元(大写:贰拾肆万玖仟陆佰元整)。
备注:
1、以上单价含劳务公司3%的管理费,乙方配合装卸。
2、以上单价必须确保钢管每车不得低于3000米。扣件每车不得低于120只。
3、具体推运车辆数以现场实际统计的车辆数为准。以上价格为综合单价包含装卸、运输等一切费用。
五、工期:
1、满足现场的.进度需要。
六、付款方式:
运输费用每达到10万元时,经双方核对确认后支付其运输价款的70%,余款在运输全部结束后三个月内付清。
六、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费用自理,后果自负。
2、乙方签收好货物出场后一切事情均由乙方自行解决承担,途中货物丢失、损坏、盗窃均由乙方按原价赔偿甲方。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托运方(简称甲方):
承运方(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包装要求: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二条 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第三条 货物承运日期
货物运到期限
第四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五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六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七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第八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托运方:承运方:代表人: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
年月日订
托运方(甲方):
承运方(乙方):
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xx高速公路建设工程项目xx标段土方运输作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运输任务
由乙方负责xx高速公路建设工程项目标段土方运输作业任务,乙方承担的运输量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运输数量计算,
土石方工程运输合同。
甲方将根据工程项目所确定的作业时间、作业地点、工作面、工程进度和运输数量的要求,对乙方运输任务进行统一分配、管理、调度和指挥,乙方必须服从。
第二条合同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运输起止地
起始地:到达地:
第四条运输
乙方提供自卸式工程运输:辆,牌号:,行驶证号:,载重量:吨。需配备防尘、防抛洒装置。
第五条运费结算
运费按元/吨公里计算。
因本合同土方运输所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支付的运费,乙方应出具运输费发票。
按月结算。于每月日前对上一月运费进行结算支付。
第六条运输质量和安全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进度、作业时间、工作面、运输起止地和运输数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确保运输安全。如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燃油供应
乙方运输所需燃油按照国家定价由甲方提供,燃油费由乙方承担,由甲方从乙方运费中扣留支付。
第八条合同保证金
第九条运输管理
1、乙方运输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交通规则,积极维护施工现场交通秩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的畅通和运输安全,不得乱停、乱靠、乱装、乱卸,不得争道抢行,不得超速超载。运输过程中,运输不得对周边造成扬尘污染、路面污染和噪声污染。
2、乙方应当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3、乙方的食宿和停放场地由乙方负责,费用自理。
5、乙方运输的运输作业时间由甲方统一安排,建立按时作业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因检修或其他特殊原因确需暂停运输作业的,应提前一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暂停运输作业。
第十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规定解除事由或本合同约定解除事项以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终止本合同义务的履行。否则,守约方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并且,甲方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终止合同义务的履行的,须返还乙方合同保证金;乙方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终止合同义务的履行的,已交合同保证金将不予返回。
2、合同双方均不得采用虚假记录、虚假计量或其他方法在运输数量上弄虚作假。否则,除虚假部分的运输数量不得作为运费计算依据外,还须按虚假部分运输数量的`运费的拾倍计算违约方应予承担的违约金。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运费。否则,除及时支付乙方运费外,还须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向乙方支付未结算部分运费的利息。利息计算时间自甲方违约付款之日起至欠款实际支付清结之日止。
4、乙方运输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内进入施工现场,开展运输作业,不得延误。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合同保证金不得要求返还。
5、合同期限届满后,乙方的运输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内撤出施工现场,不得延误。否则,乙方所交合同保证金不得要求返还。
6、乙方对自己提供的运输应当具有合法的所有权,已取得国家道路营运和土方施工的许可权,并已依照国家法律政策规定购齐有关。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合同保证金不得要求返还。
7、乙方运输不服从甲方的统一分配、管理、调度和指挥,妨碍施工现场交通运输秩序的,按每查处一次处以违约金伍佰元人民币(¥:元)的标准,由甲方从乙方的运费或合同保证金中扣留支付。
8、乙方运输必须按照甲方的指令要求,定点装卸,不得乱装、乱卸。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非定点装载部分的运输量不予结算,从乙方运输台账中剔除;如属非定点卸载的,还须由乙方负责将非定点卸载部分的土方进行清理,装运至指定地点卸载。
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如发生车次以上(含三车次)非定点装载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合同保证金不得要求返还。
9、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燃油,乙方必须保证用于本合同土方运输任务,不得另作其他用途。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的燃油供应。
10、乙方运输非经甲方批准,擅自停止运输作业时间累计达个小时以上(含小时)的,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未结算部分运费将不再结算支付,乙方所交合同保证金不得要求返还。
11、乙方运输在运输作业中造成周边环境扬尘污染、路面污染或噪声污染,被有关部门处以行政罚款的,由乙方承担。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追偿时可从乙方的运费或合同保证金中扣留支付。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合同争议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本合同经合同双方或其签约代表签署后生效。一式两份,由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托运方(签字):承运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本着双方长期合作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 乙方根据甲方业务需要,负责将甲方生产的钢材由甲方所在地(西安市灞桥区吕家堡村)送往甲方客户所在地(具体地点根据客户情况而定,甲方所需车辆以乙方派车单上的车号为准)。
二、 乙方货车司机每次装货时必须向甲方提供可以证明本人身份的身份证、驾驶证的复印件。
三、 运费:每次货物运费单价根据市场行情而定,不得高于市场行情,具体情况每次装货时甲乙双方再补签一份运输合同,乙方货车车主或司机必须签字确认,证明乙方认可运输货物重量及运费单价,每次补签的运输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法律效力,直至乙方把该批货物送到甲方客户处冰结算清所有费用为止。
四、 结算方式:乙方支付甲方公司每车每次货运信息费壹佰元,每半月结一次,根据甲方出示的货物运输合同份数为车次依据。乙方将货物运送到甲方客户所在地,由甲方客户按实际收到货物的重量计算并支付运费。每车重量允许误差15%以内,误差超过规定的部分,乙方按市场行情最高价格赔偿甲方损失。
五、 货物运输过程中,若发生货物丢失及其他意外(如运输途中调换、掺假、偷盗等)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六、 乙方在运输过程中,若发生交通事故及车辆行驶违章等其他意外问题以及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全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 乙方所运输的货物运输到位后,甲方却未收到货物款项时,乙方有责任有义务听从甲方安排(甲方通知乙方可以卸货),乙方不得私自卸货。
八、 若因乙方私自卸货给第三方,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作经济赔偿。特此约束!
九、 本合同期限暂定为壹年。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如有一方要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15天通知对方。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