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管理合同范本合集14篇
省市小区一期工程两栋粉色楼宇,于年5月1日起由开发单位委托中艺物业接管并提供相应的服务,年5月1日合同到期。关于续签服务合同并根据现有状况,在法律法规、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就物业服务管理达成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监督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
2. 根据本协议向乙方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3. 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4. 转让物业时,事先通知乙方,告知受让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
5. 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物业管理服务合同6. 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7.出现以下情形的,物业服务企业不承担任何责任。
(1)非因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2)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用公用设施设备等造成损失的; (3)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设备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对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治安协管、交通秩序等项目进行维修、养护、修缮的服务与管理。
2. 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该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甲方。
3. 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 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5. 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 根据本协议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7. 向甲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启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8. 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收取违约金等措施。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
(二)、交费方式 (本小区坐式收费)
1.甲方自购得房屋之日起,每年向已方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2.甲方首次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时间为月 年 月 日,逐年类推。
第三条 维修基金的管理与使用
一、根据规定,本物业建立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保修期满后的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维修基金。甲方在购得房屋时已向建设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缴纳购房款工程造价的5%的维修基金。
二、维修基金的使用由方乙提出年度计划,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
三、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甲方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
四、甲方转让房屋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约定,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甲方违反约定,使乙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缴纳每月物业管理费用5%的违约金。
第五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燃气泄露、漏电、火灾、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甲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六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七条 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体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处理。
第八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业主):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XX开发公司
乙方:吉安市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丙方:
经三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补充协议,本协议
就甲、乙方同意丙方承包XX小区进行物业管理服务,并明确三方有关法律责任。协议如下:
1、乙方与XX开发公司所签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是应丙方要求签订,乙方实际不参与该项目物业管理, 而是由丙方承包该项目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因此,丙方对该项目物业服务管理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吉房物业公司与XX开发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全部由丙方承担。XX物业服务小区的人员、财
产出现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都与甲、乙方无关。
2、该项目物业管理服务期间,丙方应主动维护甲、乙方信誉和形象,自觉加强安全生产和管理,聘请专业技术人员,遵守工作手则与操作规程,接受甲、乙方的指导和监督。如丙方违反此规定,且不改正,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或终止与甲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委托合同,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全部由丙方承担。
3、丙方承包XX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每年需向乙方支
付5万元的承包费。
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即20xx年5月30日始至20xx年4月30日止。如执行中遇到问题,三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
5、协议如需提前终止,须在终止日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6、本协议是三方真实意思的表达,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丙方一份。
甲方:
经办人签字:
乙方:
经办人签字:
丙方: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市区路(街道)号
占地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
第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五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
第六条 其它委托事项
1.。
第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
第八条 A、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业主委员会)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B、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1、在为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公约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1)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出全部费用;
(3)。
第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十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
2、设备运行:;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4、公共环境:;
5、绿化:;
6、交通秩序:。
第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调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向收取;
4、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按以下第项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费的万分之交纳滞纳金;
(3)。
第十二条 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
2、车库:;
3、。
第十三条 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十四条 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高层楼房电梯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
第十五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养护费用,由承担;大中修费用,由承担;更新费用,由承担;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小修、养护费用,由承担;大中修费用,由承担;更新费用,由承担;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用,由承担;大中修费用,由承担;更新费用,由承担;
4、公共绿地的养护费用,由承担;改造、更新费用,由承担;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引用,由承担;大中修费用,由承担;更新费用,由承担。
第十六条 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十九条 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二十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第二条 物业管理内容
一、保洁
1.公共保洁
A.公区域院内及外围卫生、南北生活区院内卫生
B.人员编制:人
C.保洁标准:
2.楼宇保洁
A. 主楼层 层走廊、卫生间、墙面玻璃及地面卫生; 楼电梯口; 层 地面及电梯间及楼面平台卫生;电梯、安全通道及消防通道卫生;一楼室外平台及两侧通道
综合楼两侧楼梯、楼走廊卫生间及玻璃卫生
群楼两侧楼梯、二楼卫生间及走廊、平台卫生
人员编制主楼人、综合楼及群楼人
保洁标准
二、绿化
1. 绿化范围:办公及外围区域、生活区域的草坪及树木管理
2.人员编制:人
3.绿化标准:
三、保卫
1.保卫范围:生活区域的安全及公共交通秩序
2.人员编制:人
标准:
四、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乙方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室外保洁:
2.室外保洁:
3.交通秩序:
4.绿化:
5.保安:
6.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
第四条 委托物业管理承包经营、自负盈亏形式
费用包括:
1.工资及福利费、管理费用、税费
2.保洁工具、保洁用品及劳服用品
3.保安器械及劳服用品
4.绿化工具及劳服用品
第五条 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六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本物业的委托物业管理费用为(大写)(小写)。
第七条 委托物业管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第八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及办公区域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员工宿舍平方米)
(3)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4)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6) 如有重大活动有权支配乙方人员,乙方人员必须服从安排;
(9) 对乙方人员有有任免权,如出现一个月内同一员工连续投诉三次有权要求换人
(5)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的关系;
(6)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定期向甲方报送财务报表公布管理费支出帐目;
(6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物业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九条 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招标书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本合同正式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4.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提请物业管理部门调解,或诉至人民法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时间:
编号:
甲方:
乙方:
根据深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培训管理程序》关于员工外送培训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同意就乙方参加培训,订立合同,共同遵守。
1、由于工作需要,甲方按照的要求,出资元送乙方参加的.培训。
2、乙方参加培训时间按正常上班处理。
3、乙方如不能通过培训考试,所有培训费用自理;如属补考通过,补考部分费用自理,补考时间如占用正常工作时间以事假处理,限补考一次。
4、乙方取得培训证书后,需为甲方服务满年。服务期满,培训费用由公司承担。如未满规定年限,乙方不在公司继续工作,需赔偿培训费,标准如下:
获证书后工作满,不满者,个人半数负担培训费(含培训期工资),获证书后工作不满者,由乙方全额负担培训费(含培训期工资)。
5、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深圳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
6、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份交。
甲方委托代理人:(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福田区车公庙数码城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甲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供电方)
乙方:(业主)
丙方:(承租人)
用电方因经营需要,自用/租赁大厦号商铺,使用由甲方管理的配电间专用变压器供应之电能,为明确供、用双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的相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基本情况
用电方用电地址位于大厦号店面房;用电类别为商业用电;用电容量为KW(A)。
二、供电方式
甲方从大厦配电间专用变压器以相380V/220V伏电压向用电方供电。
三、与用电方之间的供配电设施产权划分及维护管理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确定,甲方与用电方之间的供配电设施,其产权分界点在用户计量表计处,即: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由甲方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分界点负荷侧用电设施属用电方,由用电方自行运行维护和管理,用电方亦可以书面方式委托甲方进行管理维护,甲方根据实际情况与委托方协商收取相应费用。
四、用电计量
1、根据用电方不同类别的用电量,商铺安装有电计量装置。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甲方向用电方计算电量的依据。
2、用电方安装的计量装置为型安培电
电能表,该电能表需经法定计量单位检定为合格后方可使用。
3、按国家计量法规的规定,用电方计量装置应一律强制性周期检定,用电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用电方应支付检定费用。
五、电费收取
1、甲方按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和供电局向甲方收取当期电费电价,定期向用电方结算电费,并随电量征收电能损耗等有关费用。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发生电价调整时,按供电局实行电价执行。
2、电能损耗按用电方当期实际用电量的8%计收;公共照明用电按用电方建筑面积分摊计收。
3、甲方每月20日抄表,当月25日到次月10日向用户收取电费。用户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电费。用电方对用电计量、电费有异议时,应先交清电费,然后凭电费收据到甲方、或向供电部门查询,如确属有误,按多退少补的原则办理。
六、约定事项及违约责任
1、用电方若对甲方执行电价有质疑时,可向甲方、或向供电部门查询,若确属甲方有误,由甲方予以纠正。
2、甲方可不定期对用电方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用电方应予配合。
3、用电方的用电计量装置管理权属甲方,用电方不能私自迁移、拆装、锁封。用电方若对计量装置的计量有质疑时,可到法定计量单位检定校验。
4、签订本协议时,依据供电局与甲
方签订的“电费结算协议书”相关条款,甲方向用电方收取电费预缴金元,该款项在本协议终止、用电方与甲方结清所有电费后,全额退还用电方。
5、用电方应在供电方规定的期限内全额缴清电费。如用电方不能按期结清电费,甲方在约定用电方缴费期的最后二日向用电方发出书面催费通知,至最后期限仍未缴费的,甲方有权在催缴通知规定的日期中止向用电方供电,无须另行通知,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损失与甲方无关。本协议中的乙方为最终缴费责任人。
6、用电方不能按期足额向甲方缴清电费的,应承担电费滞纳金,电费违约金按每日2计算。用电方若无正当理由而拒缴电费及电费违约金,甲方有权中止供电并按法律程序追收电费、电费滞纳金;恢复供电前,用电方须结清相关费用。
7、严禁窃电和违章用电。用电方若有窃电及违章用电行为时,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中止供电。
七、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或参考《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相关条款办理。
八、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用电方无需使用甲方变电房供电、或本协议中的乙方、丙方自然人变更止。
九、其它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经各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丙方:
代表:代表:代表:
签约时间:年月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市区路(街道)号
占地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
第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五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
第六条 其它委托事项
1.。
第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
第八条 A、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业主委员会)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B、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1.在为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公约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1)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出全部费用;
(3)。
第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十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
2.设备运行:;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4.公共环境:;
5.绿化:;
6.交通秩序:。
第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调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向收取;
4.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按以下第项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费的万分之交纳滞纳金;
(3)。
第十二条 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
2.车库:;
3.。
第十三条 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十四条 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高层楼房电梯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
第十五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养护费用,由承担;大中修费用,由承担;更新费用,由承担;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小修、养护费用,由承担;大中修费用,由承担;更新费用,由承担;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用,由承担;大中修费用,由承担;更新费用,由承担;
4.公共绿地的养护费用,由承担;改造、更新费用,由承担;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引用,由承担;大中修费用,由承担;更新费用,由承担。
第十六条 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十九条 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二十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甲方:
乙方:北京XX公司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物业管理协议签订
1、甲方使用区域为座单元,本单元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此面积与甲方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租赁协议》中所提及建筑面积为同一面积)。
2、甲方应按照本协议,在与《租赁协议书》签约同时与乙方签订《创业大厦物业管理协议》,协议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物业费及其它
1、甲方根据本协议规定,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向乙方缴纳物业费(此费用不包含用户自用电费、电话费、网络费、工作时间以外空调使用费等在内),物业费收费标准为人民币0。5元建筑平方米日。
2、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即日将物业费(个月),计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元,及物业费保证金(相当于个月物业费)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元,共计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元,一次性支付乙方,并按乙方的要求办理各项手续。
3、物业费保证金在本协议终止后日内,并在甲方无违约的情况下,由乙方退还给甲方(不包含利息)。若乙方在协议期内扣除相应损失费或违约金,应书面通知甲方。若物业费保证金不足以抵偿损失费或违约金,乙方有权继续向甲方追偿。在合同期内,甲方在乙方自物业费保证金中扣除损失后,须立即将物业费保证金数额补齐至原数额。
4、物业费为每个月支付一次,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须于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日内将物业费交到乙方或指定银行帐号。
5、乙方开户行:
乙方账户:X000530X0177
6、其它费用:
甲方除须缴纳物业费外,还须承担下列费用:
(1)自用电费(1。0元度)
(2)电话初装费及资源占用费
(3)网络初装费及使用费
(4)工作时间以外的空调制冷使用费(详见空调加时收费标准)
加时空调收费标准
a、1300平方米以上按:每天(8小时)每平方米0。32元收费,但最高收费不超过3900元
b、1000平方米以上—1300平方米以下按:每天(8小时)每平方米0。1681元收费
c、1000平方米以下按:每天(8小时)1200元收费
d、无特殊情况加时空调开启时间为8:30分—17:30分
(5)其它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及乙方制定的一切有关该房产的规章制度的规定,使用该房产协议区域及按规定使用公共区域及公共设备。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各项管理规章的实施。
3、甲方有权向乙方投诉管理服务方面问题。
4、甲方有义务
服从乙方的管理,同时甲方须保证其雇员、访客及其受甲方许可进入大厦内的人员在使用、管理、维护该房产过程中遵守本协议及大厦的相关规定。甲方的雇员、访客及其受甲方许可进入大厦内的人员在使用、管理、维护该房产过程中的失责行为、违约行为、侵害行为,均视作甲方自身的行为,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5、甲方置于该房产内财产的相关保险事宜由甲方自行解决或委托乙方协助办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同意乙方(或乙方授权的代理人)在合理的时间内,经事先通知(或在紧急情况下,未经事先通知)进入该房产巡视,检查该房产内部各部分状态或处理紧急事项。需由甲方负责进行的维修,甲方应根据乙方(或乙方授权的代理人)的要求立即自行出资予以维修;否则乙方(或乙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代为维修,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甲方拒绝承担此费用,乙方有权从物业费保证金中扣除。需由乙方负责进行的维修,乙方应立即派人进行维修,由此对甲方置于该房产内的财产造成损坏的,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7、甲方进驻大厦后,不得私自改变建筑原貌,未经乙方允许不得在楼外及楼内公共空间、墙面张贴设置广告、标牌等,不得影响建筑物内外景观,不得以任何形式占用楼内公共空间。
8、如果甲方对使用单元进行装修,应提前向乙方申请,经审核通过,并与乙方签订相关的装修管理文件后,方可施工。
9、因甲方对该房产使用、管理、维护不当等原因而致他人财产或人身受到损害时,甲方应自行解决由此而引发的纠纷,并自行承担由此而导致的损失及后果。
10、甲方不得在大厦内进行非法活动,不得进行任何妨碍或侵扰其他用户的活动。如有上述行为,乙方有权终止与其的一切协议。
1、甲方有义务保持楼内整洁,不得在公共区域内堆放货物或杂物。如发生上述情况,经乙方书面警告2小时内不予清理,乙方有权予以制止、清理,并向甲方征收清除费。如甲方拒付清理费,乙方有权从物业费保证金中扣除。如甲方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占用公共空间,甲方须提前向乙方提出申请,得到乙方批准后,按乙方批准的物品存放地点和存放期限统一存放。
2、甲方不得在楼内存放任何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以及进行任何危害楼宇和人员人身安全,或引致投购保险失效或使保险费增加的活动。
3、未经乙方批准,甲方不行擅自更改、迁移或增大用电水装置或空调的负荷。用电量超过大厦提供的基本电量,甲方应交纳空调及超出部分的电贴费及相应的工程改造费用。
4、甲方须服从大厦广场管理人员的管理,按规定存放车辆。违反规定者,广场管理人员有权以纠正和制止。
5、甲方有义务爱护使用单元和楼宇内外的一切设备设施,因甲方的责任造成的损失和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入住时对房屋有装修要求,应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时报送装修方案,经乙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进场装修的施工队伍应具备合格资质条件,经乙方同意后方可入场施工,并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甲方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后,甲方退出房屋时,装修应保持完好,不得破坏或拆走,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7、由于甲方系统设备出现故障而对甲方设备财产造成的损坏或损失,由甲方自行保险承担。乙方不予负责。
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有权对大厦进行有效的管理,制定管理规章和收费标准、违约处理标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并根据日常管理运伯,建立一套完整的工作程序,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2、乙方有权检查、视察大厦。乙方(或乙方授权的代理人)在合理的时间内,经事先通知(或在紧急情况)可以进入该房产巡视,检查该房内部各部分状态或采取各种措施处理紧急事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阻挡。
3、如果甲方未征得乙方的允许私自装修,或装修时违反装修规定,要求甲方将装修单元恢复原貌,由此发生的修复费以及对乙方造成的损失费全部由甲方承担。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管理者,乙方有权终止与其签订的一切合同并无偿保留甲方所付物业费保证金及利息,甲方装修期间,乙方有权进入装修单元,检查装修是否按规定正常进行。
4、乙方负责大厦内部公共区域和外部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
5、乙方负责大厦的保卫、消防工作,定期组织有关方面的宣传教育,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乙方负责大厦公共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其中所有高档仪器设备由专人负责,制定标准的操作程序,对有关人员定期培训。非由大厦或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设备设施,乙方不负责其维护、维修。
7、乙方负责大厦的绿摆绿化,创造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
8、乙方有权清除、拆除任何不符合管理规定的建筑物、安装物以及公共区域摆放的货物或杂物,并向有关单位或人员征收清除费或违约金。
9、乙方负责控制和安排大厦广场内所有车辆的停放,并有权拖离所有违反规则停放车辆。
10、发生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时,乙方有责任采取应急措施,保障楼内员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各方面的损失,
11、乙方应认真对待客户投诉,凡属管理责任问题要及时解决,并将解决结果通知客户;凡近期无法解决的,乙方负责向甲方解释。
12、乙方应做好各项配套服务。
13、乙方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五、违约责任
1、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的各项规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费。
2、若甲方未能按期缴纳各项费用,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立即缴付。甲方逾期日未能缴付,甲方须按延迟缴纳天数,按每日1%的标准向乙方缴纳滞纳金;一个月未付,甲方的物业费保证金乙方不予退还。
3、甲方未经乙方许可,进行的装饰、装修造成了对原建筑物的改动,甲方须按原建筑物造成的2—5倍支付违约金。
4、甲方违约在公共区域堆放货物、杂物或加建建筑物,乙方除有权向甲方收取清理费。
5、若乙方在甲方未有违约的前提下,单方面提前终止协议,则乙方需向甲方双倍返还所收保证金;若甲方提前终止本协议,乙方不予返还甲方所缴纳的保证金及利息。
六、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暴雨、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情况,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而致影响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协议或不能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履行本协议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方式通知一方,并在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本协议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双方协议解决是否解除本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协议。
七、法律适用与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提交由所在地区法院解决。
八、附则
1、若本协议部分条款根据法律规定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则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不受影响。
2、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本协议及相关附件和乙方关于管理该房产和广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以中文为准。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北京XX公司
授权人:授权人:
日期:日期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物业服务作顾问(以下简称该项目)一事,达成本合同。
1、双方共识:
(1)、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作为该项目的咨询顾问。乙方是有资格接受甲方委托咨询顾问该项目业务的机构,其资格真实可信(执照编号为: )。
(2)、乙方在对甲方负责的总原则下,竭诚为甲方提供日常管理、保安保洁等顾问服务。
2、委托期限: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该项目终止。
3、委托内容:指甲方委托乙方:
4、委托费用:
5、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认真遵守,任何一方在未得到对方书面许可的前提下均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一方擅自解除合同或实施使对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行为,并经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后仍无法纠正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如甲方逾期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委托服务费用的,且逾期30天仍不能支付的,视同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6、争议的解决: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常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7、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1)、本合同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由双方合法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双方已透彻了解上述条文。如有未尽事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可形成书面意见,作为本合同附件。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期限为其中试用期为个月,到年月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部门从事工作。甲方可参照国家或行业定员定额标准制定工作任务,乙方应按质按量的完成任务。
第三条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生产安全、防止职业危害规定的劳动环境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提供必须的生产工具和工作场所,执行国家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甲方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乙方。
第四条劳动报酬
甲方依据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工资制度,月工资为元,并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工资的调整随国家现行政策由职代会或董事会决定。工资支付日期为每日。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第五条保险福利
甲方按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保险、福利待遇。
第六条劳动纪律
甲方依法制定企业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乙方应自觉遵守,服从甲方的管理。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奖惩。
第七条合同终止条件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是否续订,应于合同期满前日进行协商。到期即时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逾期未办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解除合同条件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符合《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二十六条、二十七条规定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符合《劳动法》第三十一、三十二条规定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符合《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
第九条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按每月元乘以未履行合同的月数,支付给乙方违约金。乙方违反国家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按每月元乘以未履行合同的月数,支付给甲方违约金。
第十条保守商业秘密
甲方依法制定保守商业秘密的制度,乙方应当遵守。乙方违反保密制度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其他协商条款。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及遇有国家有关政策调整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十四条双方因履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按有关规定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为了扩大市场,提高经济效益,塑造物业品牌,实现共同发展之目标。甲乙双方经坦诚、友好协商,就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承接物业管理服务业务。业务范围包括物业项目全委管理服务、单项物业服务及基于物业项目管理开展的多种活动。
二、甲方全力配合乙方基于业务开展而进行的参观调研、投标活动、发票开具、劳动合同办理等企业业务。
三、甲方同意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设立分公司,自主经营管理乙方开展的物业相关业务。
四、双方协商同意由甲方指派为乙方开展物业业务总协调人,授权其决策和处理乙方物业业务有关的全部事务。双方同意根据业务需要由甲方派驻项目经理及财务人员,所派驻人员由甲方指派总负责人协调安排。
五、甲方负责分公司工商注册、协助收费审批及行政部门手续办理,办理手续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六、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
1、负责所开展物业服务(分公司业务)的收支经营并自负盈亏。
2、负责支付所开展业务(分公司业务)向税务、工商等各类部门缴纳的税费和其他各类费用。
3、负责处理并承担所开展业务(分公司业务)物业服务有关的.全部经济纠纷、员工劳动纠纷和其他所有纠纷导致的经济责任。
4、甲方指派总负责人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派驻参与乙方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的工资等费用由乙方直接支付。
七、本合同签订后乙方自行承接本合同所述物业项目,乙方就具体物业项目服务内容及标的额自行决策,前期运作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投标后签署《物业服务合同》所约定期限内,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物业服务管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管理服务费用,甲方开具内部收据。
九、甲方为乙方服务项目独立设立财务账目,物业服务方将物业服务费支付甲方账户后,乙方需持与物业服务相关的正式发票向甲方支取其账户费用。
十、本合同双方严格按合同内容承担相应权利义务,不得擅自违约。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双方业务存续期间除以甲方名义同第三方签署的合同废止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擅自解除本合同方需向另一方支付物业服务费总额违约金。
十一、本协议的生效日期为年月日,双方业务存续期间有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年月日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为加强(物业名称)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第33号令《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管理内容
1.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
(2)座落位置:市区路(街道)号。
(3)四至:东,南,西,北。
(4)占地面积:平方米。
(5)建筑面积:平方米。
2.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内附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内的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二条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和住宅公共维修基金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委托乙方管理甲方的校园物业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校园
位置:
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
二、工作内容
(1)安保工作
(2)绿化工作
(3)清洁工作
(4)水电,门窗,桌椅,办公椅,小维修
三、委托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从
四、委托费用
甲方每月日前向乙方支付委托管理费人民币5万元。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审查乙方制定的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
(2)对乙方管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每学期进行一次全面考核;
(3)为乙方提供平方米的管理用房、工作所需的水电、工作所需的工具、材料存放处和临时休息座位;
(4)协调处理合同生效前遗留的.管理问题;
(5)负责收集整理校园物业管理所需的资料,并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复印件交付给乙方;
(6)甲方有权采取措施制止乙方工作人员的不文明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乙方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7)协助乙方进行宣传工作。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委托的范围和工作内容,制定各项管理措施、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工作标准,独立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但不得损害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得获取不当利益;
(2)不得将服务项目转包;
(3)向甲方提供派驻人员名册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4)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在我校服务的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和提供福利。职工工资不得低于的最低工资标准
(6)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
(7)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服从甲方的临时工作安排,及时落实整改要求;
(8)每学期向甲方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9)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每学期期末向甲方提交工作总结;
(10)乙方对造成甲方财产损失不承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七、违约责任
(1)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水、电故障)导致相关工作服务质量达不到标准,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2)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如果乙方因甲方违反本合同而未能完成规定的工作,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问题。逾期不解决的,相关损失由甲方承担;
(4)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如乙方逾期未整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剩余管理费无需支付,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八、补充规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
2.根据本协议向乙方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3.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4.转让物业时,事先通知乙方,告知受让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
5.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6.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7.出现以下情形的,物业服务企业不承担任何责任。
(1)非因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2)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用公用设施设备等造成损失的;
(3)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设备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治安协管、交通秩序等项目进行维修、养护、修缮的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该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甲方。
3.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5.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根据本协议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7.向甲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启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8.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收取违约金等措施。
(二)、交费方式(本小区坐式收费)
2.甲方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时间为日,逐年类推,费用为元。
第三条维修基金的管理与使用
一、根据规定,本物业建立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保修期满后的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维修基金。甲方在购得房屋时已向建设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缴纳购房款工程造价的5%的维修基金。
二、维修基金的使用由方乙提出年度计划,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
三、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甲方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
四、甲方转让房屋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约定,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甲方违反约定,使乙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缴纳每月物业管理费用5%的违约金。
第五条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燃气泄露、漏电、火灾、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甲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六条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七条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体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处理。
第八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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