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洁版委托管理合同10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账户委托日期从年月日到年月日结束。为期个月(周),客户如自己操作失误等自身原因造成中途停配或退配,不足一月(周)仍按月(周)收取管理费。
一、甲方提供帐户(证券账号),委托乙方进行交易和操作。
二、帐户交易赢利部分全部属于乙方所有,同样,乙方承担全部交易风险,甲方不承担交易风险。乙方交易如果产生亏损,在乙方向甲方交纳的风险保证金里扣除。
三、为了确保甲方的帐户资金安全,控制风险,乙方须交一定比例的风险保证金本帐户原始资金人民币(大写),其中甲方原始出资人民币(大写) ,乙方原始出资人民币(大写)。乙方须支付甲方所提供的配比资金(大写)管理费给甲方,分别按周平均扣除。因停牌甲方照常收取管理费。如停牌时间超过配资协议期限,乙方须支付延期管理费,按周收取,不足一周算一周。
四、乙方须注重资金操作风险,在风险保证金亏损达到60%时必须是半仓以下操作,注意主动止损或者甲方出一部分资金,75%的时候甲方有权强行平仓,如果乙方产生亏损超过所交保证金,甲方有对乙方资金的追溯权。
五、如果交易中乙方资金风险达到警戒线以下,乙方应该主动平仓或者及时追加保证金后方可继续交易,如果甲方强行平仓后乙方在没有追加保证金的情况下再行继续开仓 ,赢利部分将全部扣除(该笔交易),亏损自行负责。
六、由于网络及交易所的原因或者不可预测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交易受阻,甲方不承担责任。
七、甲方可根据乙方的交易具体情况,如乙方个人方面原因不能如期或不能履行本协议时,甲方有权随时解除与乙方合作关系;终止合作时甲方应扣除乙方应付给甲方的管理费后及时退还乙方此时所剩有的风险保证金和赢利。如乙方出现违约的行为,所余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甲方提供帐户的密码乙方无权修改,如果擅自修改密码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无条件地收回帐户,所余保证金不退,停止合作。
九、交易费,其它费用如印花税等,由证券公司标准收取,乙方自已承担。
十、客户不得进行以下操作,否则视违约行为如:
1、当日跌幅超过8%或跌停板不可进仓。
2、有连续跌停的股第一次打开不可进仓,或盘中跌停的如果再打开也不可进仓。
3、流通市值小于人民币15亿元的股不可进仓。
4、st股不可进仓。权证不可持仓过夜。
5、持仓过夜的资金额不可超过乙方自已现余保证资金的5倍。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字即为生效。
甲 方: 乙 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日 期:
委托保(以下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方参加----------项目的投标,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以下简称“人”)提供投标担保。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所称投标担保是指乙方向招标人保证,当甲方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投标人义务时,由乙方代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
第二条 保证的范围及额
2·1乙方保证的范围是甲方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投标人义务,给招标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乙方在甲方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责任: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即年月日后至年月日内未经招标人许可撤回投标文件。
(2)中标后因中标人原因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
(3)中标后不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履约保证。
(4)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支付的其他情形。
2·2乙方保证的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
第三条 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风险提示:
保证责任方式分为连带清偿责任和一般保证。
保证的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时,既可以要求履行,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担保责任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而一般保证只有在债务人不能履行(与不履行有区别)债务时,才承担保证责任。
因此当事人应根据担保目的的不同来确定保证方式,降低风险。
3·1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风险提示:
现很多担保公司对于担保期间的设定并不重视,有的保证合同不设定保证期间,有的设定早于主债务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的期间,这种设定都是被视为未约定保证期间。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因此,在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情况下,债权人的权利实现期间就会大大缩短,极易因一时疏忽而使债权无法得到实现。
3·2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保函生效之日起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届满后日,即至年月日止。
3·3投标有效期延长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函的保证期间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 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风险提示:
违约责任条款的设定通常情况下是为了促使合同各方当事人信守约定、严格履行合同的保障性举措,但是,对债权人而言,它又是变通、确保债务人不履行时,对合同借款期限届满后超出法律规定利息部分实现的重要手段和杠杆。
违约责任即可以强化债权人的权利。
但约定不当的,也可能使债权人受偿范围受限。
4·1乙方根据招标人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
(1)代甲方支付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元。
(2)如果招标人选择重新招标,乙方支付重新招标的费用,但支付金额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保证金额。
第五条 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 。
5·3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第六条 反担保
甲方必须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 乙方的追偿权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一次性支付。
第八条 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日内,向招标人出具《投标保函》。
8·2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
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写明机构名称)提起仲裁。
第十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
。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委托方:(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餐厅委托管理事宜经共同协商,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经营方式
1、甲方提供厨房、餐厅、厨具、厨房设备、材料费及经营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2、乙方方管理期间厨房设施、设备中、大修及换件由甲方负责。
3、乙方所用的各类厨具和设备,如由乙方人为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甲方按月支付乙方管理费用每月元。
5、乙方全权管理甲方餐厅、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条、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
2、甲方对乙方进菜、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第三条、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负责食堂的定时餐饮供应,具体包括菜肴的搭配与制作、就餐环境卫生等。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卫生的标准,严禁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保菜肴的新鲜和卫生。
3、乙方必须按时供应甲方工作日餐,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好。
4、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
5、食堂的残渣剩饭由乙方处理,但不得扔在甲方的厂区内。
第四条、结算方法
1、甲方应及时结算,并以现金或现金支票付款。甲方按协商规定的管理费用每月结算一次餐费。
2、若有一方有意中止合作关系,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3、若甲方有用餐人数变动,需提前告知乙方。
4、若乙方有特殊情况无法供餐时候,需提前告知甲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均有保质期,在保质期内,因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的,由乙方直接与保质单位联系,双方协商解决,甲方积极配合。因质量问题而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保质单位负责;因乙方管理或使用不当造成的,由乙方负责。保质期满后,房屋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设备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风险告知:明确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第六条、委托期限
委托服务经营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即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未履行合同、不遵守承诺或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第七条、争议解决
1、凡在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的诉讼管辖地为有管辖权的法院。
3、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律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4、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风险告知: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可以选择到有管辖权法院诉讼或者选择仲裁,二者的本质区别是若约定仲裁解决仲裁一裁终局,约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两审终审。
第八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甲方:(签章)
代表: 代表:
年月日 年月日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委托人因被告人涉嫌一案,特委托律师事物所律师出庭辩护,现经双方协商,兹订立下列条款:
一、律师事物所指派律师担任被告人第审辩护人,依法出庭辩护。
二、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的有关规定,委托应向律师事物所支付辩护费人民币元整。
三、本委托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审终结时止。
四、辩护律师的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五、被告人必须如实陈述案件事实,否则辩护律师有权拒绝出庭辩护,所收辩护费不予退还。
六、本委托合同如需补充、变更,应另行协议。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被委托人:(盖章)
主任律师:(签字)
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王辉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王辉 联系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东方商厦”项目委托经营管理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项目
位于新将北路华山公园对面,项目总面积约平方米。“东方商厦”项目,
若“东方商厦”名称发生变化,不影响本合同执行。
甲方委托乙方对该项目进行商业经营管理,乙方愿意接受委托。
二、项目实施原则:
1、全程合作:从招商阶段及后期的商业经营管理阶段由乙方全程规划和实施。 团队组建以及管理:
三、经营管理顾问的主要工作内容、合作期限和管理费用:
(一)合作内容:
招商阶段由商业经营公司公司全程负责,包括市场调研,招商策略的制定、招商对象的选择及招商执行。
开业最初的3个月为开业调整期阶段,调整、修正各运营环节中的偏差,协调商户,测算各项运营指标。
乙方履行项目商业经营管理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职能,努力实现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各项经营指标。
乙方履行“制定公司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
(二)合作期限:
双方约定合作期限为3年,从年 月日(预计开业之日起计)至 年止。
(三)人员配置:
乙方根据项目体量设立公司组织架构包括但不限于:营运总经理、人事及培训专员、招商负责人、营运负责人,甲乙双方确认合作意向后7日内,乙方出各部门职能内容,以及负责当地招聘的各部门相关人员。拟定各公司薪资框架。
(四)合作方式:
开业前的合作方式:
招商阶段由甲方全程委托乙方,包括市场调研、招商策略的制定、招商对象的选择及招商执行,并且所有工作内容需有详细的文字报表呈报甲方负责人,乙方严格按照拟定时间计划完成招商相关工作任务,甲乙双方确认合作意向后7日内,乙
2、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工作计划(附件一)出工作计划内容。
开业后乙方负责甲方完成商场五年营运测算
一、第一年营业收入预测(万元其中租金收入万元) 第一年营业收入测算资料见下表。
一楼:20xx年(楼梯口等公用部分做特卖)
二楼:20xx年
3
三楼:20xx年
四楼:20xx年
4
五楼:20xx年
将乐东方商厦一至五楼总合计:
面积:8000 平 总销售2736不含租金:2;毛利: 平均扣率17%。
二、营业税金预测()税费由商家出财务代扣或可以租赁的形式形成定税
1、营业税:租金收入×5%= 2、增值税:联营毛利×17%=
3、城建税:(营业税额+增值税额)×7%= 4、教育费附加:(营业税额+增值税额)×5%= 三、费用预测(万元)
1、人员工资(万元)
在部门设置和定员定编基础上,人员编制约在46人左右,20xx年-20xx工资总额 万元,20xx年-20xx年每年递增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餐厅委托管理事宜经共同协商,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经营方式
1、甲方提供厨房、餐厅、厨具、厨房设备、材料费及经营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2、乙方方管理期间厨房设施、设备中、大修及换件由甲方负责。
3、乙方所用的各类厨具和设备,如由乙方人为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甲方按月支付乙方管理费用每月元。
5、乙方全权管理甲方餐厅、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二、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方依法经营,认真履行合同,同时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
2、甲方对乙方的采购、配菜、服务水平及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3、甲方负责餐厅的营销和客源的稳定。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表现较差的工作人员。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全权负责餐厅的各项管理,具体包括人员配备、采购、配菜、制作、厨房、餐厅的环境卫生等管理事项。
2、乙方人员必须每天做好厨房餐厅的环境卫生打扫工作,厨具、餐具的清洁和消毒工作。
3、乙方托管期间,对菜的卫生、个人卫生、厨具、餐具的卫生和环境卫生,实行量化管理,以保证达到甲方的要求。
4、乙方必须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依法经营,认真履行合同。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结算方法:甲方应及时结算,并以现金或现金支票付款。甲方按协商规定的管理费用每月结算一次餐费。
2、甲乙双方都有终止合同的权利,但必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履行各项合同期内权利和义务。如一方违约,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三、其他事项
1、在餐厅委托管理过程中,若发生不在本合同内的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抵触的,则按有关法律条款办理。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年月日
乙方:(签章)
年月日
甲方:名城左岸公寓业主委员会
乙方: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名城左岸公寓小区,主要为小区值班和卫生管理,具体约定详见下方。
一、乙方义务
1.每天24小时保证值班室每天有人值班;
2.负责本小区楼梯口、大平台、通道口及大楼周边卫生;
3.修剪大平台花草和浇水等管理;
4.管理自行车棚,保证车棚卫生及门户安全,每天保证车棚门人走上锁;
5.不做与小区管理无关的事务(如养鸡和做一些有损小区形象的事件);
6.对非小区的闲杂人员进行管理,做好防火、防盗,保证小区安全;
7.积极协助甲方收取物业管理费;
8.保证小区道路畅通;
9.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意外、生病等伤害与本小区无关;
10.如果乙方在工作期间,表现不好,造成住户反映强列,甲方可予以辞退。
二、甲方义务
1.每月10日支付乙方工资1600元整;(押金为1600元,次月支付)。
2.保证乙方正常生活使用水电、住宿;
3.乙方遇到麻烦的情况下,甲方应积极给以支持和协助。
三、合同工期
本合同签订有效期为三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月1日至。如乙方违约,扣除押金1600元。
四、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日期:
乙方:日期:
委托人: 以下简称为“甲方”(项目公司)。
受托人: 以下简称为“乙方”。
甲、乙双方均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法人,并依法存续。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甲方开发的项目事宜,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甲方开发的项目: XX
二、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一)前期顾问咨询
为获取项目所进行的信息收集、信息费用、对项目可行性进行研究,提出投资方案、设计投资模式,为项目公司成立前标的公司的政策、经济、技术、法律等方面问题的解决方案,向项目公司收取前期顾问咨询费。
(二)工程管理
1、为甲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工作,具体工作包括产品研发、概念性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手续办理、项目建设管理、交竣工办理等。
2、为甲方制定项目经营计划;
3、按照国家规范和制度工作,确保经营计划顺利完成。
(三)销售招商管理
1、为甲方制定项目销售计划和费用计划;
2、代表甲方选择合格代理商,负责管理代理商工作;
3、代表甲方办理销售的相关事务;
4、监控销售费用使用,确保在计划范围内使用。
(四)、物业管理
1、代表甲方选择合格物业服务公司,负责管理物业服务公司工作; 2、监控物业服务质量和费用使用。
(五)、其他
甲方委托乙方的其他事项
三、委托管理服务费用
1、前期顾问咨询服务费取费标准按所投资项目的建筑面积计算,按100元/平方米收取。
2、项目管理服务费按项目预计总投资额的2%提取,包干使用,包括: ①管理团队直接管理费:主要为管理团队薪酬,包括管理团队人员工资、奖金; 交通费补贴、通讯费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大病保险、公积金 等。 ②其他管理费用:包括管理团队的日常办公费用、低值易耗品、人员培训费、办公设备费、差旅费、交际费、日常维修费等。
四、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
1、前期顾问咨询服务费在甲方获得项目所有权之后3日内支付; 2、项目管理服务费根据项目开发周期折算,按月支付。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积极如实提供各项文件,密切配合乙方开展工作; 2、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费用;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工作,听取乙方工作进程报告的权利。 4、甲方可外聘审计机构定期对乙方工作成果实施相关审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2、乙方应当如实报告甲方工作进展情况; 3、乙方有权依照约定收取相关费用的权利。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一方违约应当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实际损失。
七、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双方各自承担责任。
八、通知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任何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7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九、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或者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天津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住所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甲方(受援学校):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支援学校):
联系方式:
地址: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为促进全市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经甲方与乙方共同协商,双方就委托管理(合作办学)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管理(合作办学)性质及方式
本协议所谓委托管理(合作办学),即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市教育局领导和支持下,乙方支持甲方办学,由乙方向甲方选派具备资质的优秀管理人员和师资队伍,并根据本协议规定,双方分别享有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共同推进甲方实现优质发展。
二、委托管理(合作办学)期限
1、委托管理(合作办学)期限为年。
2、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3、甲方所属区教育局每年对委托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或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协议不能执行的,双方协商后予以解决。
三、委托管理(合作办学)目标
乙方支持甲方,双方共同努力,用年时间,促进甲方办成一所办学理念明晰、管理水平较高、教育教学质量突出、办学特色鲜明、社会认可度高的优质品牌学校。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主动发展愿望强,干部、教师有促进学校优质发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2、积极配合乙方开展委托管理工作,为乙方实施委托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3、拥有对学校资产(包括校园、校舍以及甲方投资形成的各类教学设备、设施)的所有权。甲方负责学校校舍及办学设施设备日常维护、改造费用。甲方负责完成各项设施设备的配置,确保所需资金。办学标准如有特殊需求,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申请立项由甲方予以解决。
4、按照相关规定,提供项目所需专项经费,确保该专项经费用于支持委托管理工作。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具有支持、帮助甲方优质发展的高度使命感和责任心。
2、协议有效期内,选派并保证有名以上优秀管理人员或教师定期或不定期在甲方工作,且管理人员不少于人。
3、按照相关规定,有获取合理报酬的权利。
4、帮助甲方提升办学理念,探索建立现代学校制度,规范学校治理行为,提升学校治理水平。
5、指导甲方开展基于学科、课堂、校本的各项研修活动,健全研修制度,加强学科建设,深化教学研究,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及教育科研能力。
6、依据甲方教师队伍建设需求,为甲方学校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相应的培训与指导。
7、利用自身资源支持指导甲方开发开设特色课程。
8、指导甲方开展教育改革实验,推进甲方品牌学校建设,打造特色学校。
9、利用自身资源为甲方学生提供校外活动场地设施,协助开展学生实践教学活动。
五、委托管理项目履行的计划、进度
1、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帮助甲方项目学校完成。
六、经费管理与使用、报酬的支付方式及时限
1、补助委托管理工作专项经费每年元,由甲、乙双方共同管理与使用,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甲方及时向乙方支付委托管理工作报酬,采取方式支付。
七、解除协议
1、如一方提前解除协议,须提前个月告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并报市、区教育局同意后方可解除协议。
2、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本协议内容,如有违反本协议实质内容的即视为违约。
八、其它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或者在履行过程中遇到其他问题,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有必要,可签订补充条款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甲、乙双方主管区教育局各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法人代表人: 公司注册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 法人代表人联系电话:
受托方:武汉聚品阁品牌运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法人代表人: 公司注册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 法人代表人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方双方本着自愿、平等、顺畅合作、互利共赢的经营原则,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全权委托乙方进行煎饼王子品牌招商事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宗旨
乙方以专业的商业运作模式为基础,依托完整的市场定位体系,优势资源,专业团队,提升项目的市场价值,保持良好的市场竞争优势,确保本项目可持续性发展,最终达到双赢的局面。
第二条 委托事项范围:
1、甲方为 商标的唯一合法持有人,并
将 品牌全权独占许可委托给武汉聚品阁品牌运营有限公司运营,在委托招商期间甲方不得将 品牌系列商标,注册号: 商标 许可第三方使用,并附商标注册相关文件。
2、业务范围:无限制;
3、委托期限:20年 月 日至20年 月 日,共计2 年,合作期满,双方协商可在期满前1个月续签2年;2年后可按同等条件无限次续约。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成立 品牌运营项目部,本项目的运营,招商权归乙方所有。
2、乙方提供该项目所需的办公设备、场地以及运营人员。项目招商所需要的广告费用、营销费用、人员工资由乙方承担。
3、乙方使用百度竞价,百度网盟,网络招商平台,对应的门户网站广告,地面推广等各种渠道推广 品牌。(不同阶段使用不同方式)
4、加盟店技术培训,货品供应由甲方负责。
5、相关资质办理由乙方协助甲方完成,费用由甲方承担。
6、如甲方因供货质量问题,导致招商工作停滞甚至终止,乙方不予退还前期所有收益,并享有追偿损失的权利。
第四条 利益分配:
1、加盟店的加盟费和代理费由乙方计提70%作为招商服务费(次月5号结算)。
2、自营店的营收款由乙方计提5%作为运营服务费。(次月5号结算)。
3、供货利润乙方不参与分配。
第五条:后续发展约定事项和收益分配
1、协议签订后三个月内乙方需完成招商店面不低于3家(不包含甲方现有自营店,也不限定甲方自行开设自营店.),如果乙方在此期间没有完成新增店面3家,甲方有权利要求提前终止本协议。
2、当该项目店面数量在本协议期内超过100家,甲方可选择解除招商协议。但需分配10%的该项目股权给予乙方作为整体运营酬劳。(该操作须在协议解除之前完成)
3、若乙方运营团队在本协议到期后未完成拓展100家店面的指标。则甲方根据双方协商可解除本协议,且无需分配股权。
第六条 本协议正常解除的条件:
1、协议时间到期,或符合第五条所述条款。
2、出现非人为不可抗拒因素(天灾,国家政策调控等)。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第七条 甲、乙双方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本协议约定相关工作,甲
方可即日终止支付相关费用及分成。
2、乙方在委托运营管理期间甲方不得将“ ”品牌系列商标,注册号: 商标 许可第三方使用,如若许可第三方使用,乙方可以视情况解除协议,甲方应一次性赔付乙方违约金30万元。
第八条 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代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协议签署地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协议未作规定的,由双方友好协商,生成补充协议,作本协议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协议解除或终止,双方另行协商,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定,本协议书一式 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人(章): 受托人(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电话: 电话:
签约地: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