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租三方合同10篇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房子(207室)租给乙方()使用(身份证号:2320xxxx)。该房屋用途为:“食用菌”保健品销售使。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房屋租赁期自20xx年2月18日至20xx年12月18日,共计10个月。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15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租金标准: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租金支付方式: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房租先交元(大写五仟元),余下的元(大写陆仟元)出正月交齐,阳历3月10日交)
租赁期内,由甲方承担电费、供暖费、物业管理费。
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15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租赁期内乙方不可转租给他人。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15日的。
2、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4、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5、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2份,其中甲方执1份,乙方执1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房产所有人(以下简称丙方):
为保护三方合法权益,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位于租赁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年。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租赁期限届满前天,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需要向丙方提出申请,由丙方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三、租金:每年租金(人民币)为元。
四、付款方式: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次十个月租金,年月日至年月日。(人民币)元。其余每年租金,应分别于上年房租到期前一个月内交纳。如乙方房租到期后仍未交纳房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五、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在房屋租赁期间,水、电费等由乙方自行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六、在乙方办理工商执照时甲丙双方应积极的为乙方提供所需的房产相关文件等
七、房屋的合法使用和安全问题:乙方在经营期间,应合法经营,不得从事非法生产、非法活动等损害公共、国家利益的事情。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不退还剩余租金,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如经营不善,必须经由甲方同意之后可将房屋转租他人。
八、优先承租权及租赁期届满问题处理:租赁期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房屋,乙方想继续租赁房屋,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承租权。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要信守合同,不得违约。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争议。协商不成时,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如乙方在此合同期限内,甲方退租,或者转租,其甲方权益将自动转到丙方。丙方有责任履行此合同内(例乙方的全天候通道等)一切法律责任。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丙方:
电话:
年月日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见证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私人房产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对产权的声明
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市区(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所有权证书字第号。甲方为该房屋的现状负全责。该房屋的结构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 甲方对买卖权的声明
甲方保证该房屋是符合国家及市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上市交易。由于违反国家及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来承担。
第三条 乙方对购买权的声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款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购买上述房屋的完全产权之事签订本协议,并认可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 房屋售价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元。(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一)无须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 %的定金。
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 %房款。
(二)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 %的定金。
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房款。
3、银行贷款部分房款按银行规定由银行直接支付。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2.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第五条款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所应付房款的‰作为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
3.甲方应在获得全部房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款的‰向乙方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甲方违约,乙方可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条 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达成以下细目:
1)没有房屋欠帐,如电话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等;
2)没有固定不可移动装修物品的破坏;
3)房屋本身没有影响房屋使用或美观的破坏;
4)其它:
第八条 关于产权办理的约定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办理过程中由丙方先行垫付,在物业交验时提供相应票据。]
第九条 有关争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生效说明
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房屋所在区(县)交易所留存一份,见证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见证方:
年月日
南昌市房屋租赁协议
出租方:(以下筒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筒称乙方)
甲方将出租给乙方使用,经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店面包括二层租给乙方,租期为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租金为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分月份缴纳,每月租金为壹仟元整,乙方应在每月五日前缴清。
三: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租金,逾期未付清租金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店面,没收押金。
四:乙方必须对甲方的财产妥善爱护使用,并负责维修,若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五: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工商、税收、卫生、房屋出租税费等其它一切费用由乙方缴纳。
六: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装修在不影响整体结构和外观的前提下,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所需各种费用由乙方自付,租赁期满装修部分不得拆除。
七: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店面转让给他人使用,乙方-1-在租赁未到期间,需要解除合同时,甲方将没收乙方押金。如乙方找到他人出租,必须得先通过甲方同意,由甲方与他人签订合同后,再退还乙方押金。
八:乙方租赁期间满,必须将店面、房间完整无损交还甲方,所经营的商品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续租,乙方应在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向甲方告知,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九:本合同订立之日,乙方交押金壹仟元给甲方,合同期满,如果乙方没有违约,甲方将押金归还乙方。
十:本合同签订之前店面的一切债务由甲方自行负责,本合同签订之后店面的一切债务由乙方负责。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执行。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市街道小区X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X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年月日至年月 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X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地址:
证件号码: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地址:
证件号码: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经协商,于年月日订立本合同,并就以下各条款达成协议:
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
1、甲方同意将上海市路弄号室的房屋及其设施租赁给乙方,计租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甲方《房屋产权证》(产权证编号:)
2、乙方租用上述房屋作之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另作他用或转租。
第二条:提供设备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房内设备另立清单合同,清单合同与本合同同时生效等设施。
2、乙方使用上述设备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租赁期
1、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满后乙方若需续租,须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租约条件下,及在本合同租赁期内,乙方诚实履行本合同各项责任的前提下,则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但须重新确定租金和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
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如租期不满一个月,可按当月实际天数计算。
第五条:支付方法
1、租金须预付,乙方以每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乙方每个月支付一次,甲方在相关月份前十五天通知乙方付款,乙方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后,即在十五天内支付下个月的租金,以此类推。
2、乙方须将租金付给甲方抬头的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账号:
抬头:
3、乙方也可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
1、物业管理费由方按照物业管理公司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支付。
2、租赁场所内的清洁由乙方自行负责。
3、其他因使用该房屋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费等。
第七条:押金
1、为保证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个月租金的押金,押金不计利息,合同终止时,退还乙方。若乙方不履行合同,则押金不予返还;若甲方不履行合同,则应将押金全额返还并赔偿乙方壹个月的租金费用作为因租房造成的损失。但因市容整顿和市政动迁而无法续租的房屋除外,甲方可不作任何损失赔偿,此合同即可终止。
2、租借期内,无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得私自随意加减租金和更改终止合同租借期。
3、甲方有权向乙方查阅支付国际长途的费用,或乙方使用国际长途电话,可由甲方代买
4、租赁权转让或用作担保。
5、将租赁场所的全部或一部分转借给第三者或让第三者使用。
6、未经甲方同意,在租赁场所内与第三者共同使用。
第八条:维修保养
1、租赁场所内属于甲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维修保养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物业公司,甲方并及时安排维修保养。重要设备需要进行大修理时,应通知甲方。
2、上述维修保养费用由甲方承担,但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修理,则费用由乙方承担。
3、属乙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保养时,由乙方自行进行并承担费用。
第九条:变更原状
1、乙方如对所租的房屋重新装修或变动设备及结构时,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实施上述工程时,须与甲方及时联系,工程完毕后应通知甲方检查。
3、乙方违反本合同上述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第十条:损害赔偿
由于乙方及其使用人或有关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而对甲方、其他租户或者第三者造成损害时,一切赔偿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甲方免责:
1、因地震、水灾、或非甲方故意造成,或非甲方过失造成的火灾、盗窃、各种设备故障而引起的损害,甲方概不负责,但甲方有过错或重大过失的情况除外。
2、乙方因被其他客户牵连而蒙受损害时,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二条:乙方责任
1、必须遵守本大楼的物业管理制度。
2、必须妥善使用租赁场所及公用部分。
3、不得在大楼内发生下列行为:
(1)将超重、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带入楼内或实施其他有害于大楼安全的行为;
(2)给甲方或其他租户(业主)带来损害的行为,以及对整个建筑物造成损害的一切行为;
(3)违治安、和违法行为。
第十三条:通知义务
1、甲乙双方所发生的通知均采用书面形式。
2、任一方的姓名、商号、地址及总公司所在地、代表者若发生变更时,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十四条:合同终止
因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使大楼的全部或一部分损坏、破损而导致乙方租赁场所不能使用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五条:合同解除
乙方如发生以下行为之一时,甲方可不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1、租金及其他债务超过半个月以上未付;
2、租赁场所的使用违反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
3、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的;
4、违反本合同第八、第十四条规定的;
5、给其他租户(业主)生活造成严重妨碍,租户(业主)反映强烈的;
6、触犯法律、法规、被拘留或成为刑事诉讼(公诉)被告的,以及本人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等情况发生的;
7、有明显失信或欺诈行为的事实的;
8、甲方出现前述第3、4或第7项行为的,乙方有权不通知甲方而解除合同,如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遭受的损失。
第十六条:特别说明
1、除第十六条和第二十条所述原因外,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若遇特殊情况须解除时,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但不得收回押金。
2、合同签订后,租赁期开始前,由于乙方原因须解除合同时,乙方须把已缴的押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七条:租赁场所的归还
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场所内属于乙方所有的一切物品,包括内装修各类设备、材料全部撤除,使租赁场所恢复原状,并经甲方检查认可后由甲方收回,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八条:纠纷解决
对本合同的权力、义务发生争议时,如调解不成,可向有关管辖的房屋所在地的中国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九条:补充条款
中介方: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转租(甲方)
承租人(乙方)
第一条基本概述
分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转租并出租城市城市土地编号(门号)城市道路层),楼上所有平方米转租并人工租赁。
第二条转租期限
从年到年月天,年年。
第三条租金
1.每月租金为,在每月日前付清。
2.押金人民币 元在偿还租金时不计利息予以退还。
第四条使用转租的限制
1.此转租房屋仅供住宅使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其他变相形式转租,出借,放弃或使用分租房屋。
3.乙方应在转租期届满后搬迁该分租房屋,并且不得要求甲方支付搬迁费或任何其他费用。
4.分租房屋不得用于非法目的;或危险品的储存会影响公共安全。
5.转租房屋对于设施的改造是必要的。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自行安装,但不得破坏原建筑物。乙方在退还分租房屋时应负责恢复原状。
第五条危险负担
乙方应以良好管理人的方式使用分租房屋。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外,乙方的过失造成的房屋出租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应对因自然损坏造成的房屋维修。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约定方法使用分租房屋,或者拖欠租金超过两个月。如果甲方敦促在规定期限内付款但仍不付款,则甲方可在转租期限届满时终止租赁。
2.乙方不得在租赁终止或分租租赁期满后归还房屋。从租赁终止或转租期满之日起,乙方应按租金一次性计缴罚款。
第七条其他特殊事项
1.甲方负责租房的税费,乙方的水电费自负。
2.乙方搬出时,如不搬走剩余的家具,则视为已丢弃,可由甲方处理。
3.乙方有担保人的,乙方应向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4.本合同的转租期限不完整,并且一方打算终止租赁,并且需要另一方的同意。
第八条出租人应当同意转租,将租赁房屋和承租人转租。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和共同担保人各一份。
甲方(签名)
年月日
乙方(签名)
年月日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中介方:北京军港精汇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房屋租赁的法律及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位于北京市区 小区号楼单元 号的房屋及其设施(包括家具和电器),在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方为(商住两用 /办公 /居住 /库房)使用,出租房屋的建筑面积总计约为平方米。
二、租赁期
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及押金
3.1双方谈定的租金为每月
3.2为确保出租房屋及其设施完好以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如期结算,乙方应交纳相当于个月房租共元作为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乙方应与甲方共同清点室内设施。并付清本合同以下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乙方。
3.3乙方交纳房屋租金为个月支付一次。付款日期应在每(月、季、半年、年)号之前。付款方式可选择如下:
(1)汇至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2)以现金方式
(3)以支票方式
四、室内设施及费用承租
4.1租赁期间房屋有关物业费由承担;取暖费由
4.2电话费收视费按实际费用由乙方承担;
4.3房屋的冷热水、电、天然气消耗按每月查表实数、由乙方交付给相关单位或甲方;
4.4车位费按有关规定由方支付。
五、出租人责任和义务:
5.1甲方须按时将出租房屋及其设施以良好状态交付乙方使用。
5.2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收回出租房屋(本合同另有规定除外)。
5.3在乙方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及交付租金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在租赁期内拒绝甲方或其他人骚扰其安静使用出租房屋。
5.4非因乙方与乙方相关联的第三人的责任而致使该房产主要结构、地板、管道等固定装置和设备损坏时,甲方应承担相应的修理费用,并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安排修缮工作。
5.5甲方可在征得乙方事先同意的情况下,进入该房屋巡视,检查该房屋内部使用情况或处理紧急事项。
5.6甲方有权授权代理人并由甲方授权的代理人代为交付该房屋收回房屋、收取租金及行使甲方赋予的其它权利。
5.7甲方谨在此声明及保证甲方为出租房屋的合法拥有人并有合法地位出租此房屋于乙方出示相关证明。
六、承租人的责任和义务:
6.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
6.2事先未经甲方和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的结构作任何更改,亦不得将该房屋内的固定装置与设备擅自移动或拆除。乙方不得对该房屋的装饰应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
6.3乙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合法使用该房屋,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不应存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禁止的危险物品,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如因此发生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因给甲方造成损失而对甲方的赔偿。
6.4在承租期间,乙方对于出租房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抵押或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乙方所负的一切对外债务也无权及不得以房屋利益交换。
6.5乙方在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本合同时,原由乙方出资进行的室内装修及其他装备,除有关经营专用设备及办公用品等,其余整体装修部分不得拆卸或损毁(双方另有协议除外)
6.6乙方在租用期间,对租用房屋的结构需要重新装修,对甲方原有设施进行改变,必须经甲方认可方可进行。
6.7乙方应爱惜使用甲方的室内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原状,在无法修复的情况下照价赔偿。
6.8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使用该房屋的公共部分与公用设备,并保证完全遵守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公约》和《用户手册》上所载内容。
6.9因乙方对该房屋使用、管理、维护不当致使人身、房屋或财产受到损害时,乙方应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6.10乙方在未违反本租约的前提下,有权优先续租该房屋,如要求续租,须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再由双方另行商议续租事宜。
七、违约责任
7.1自签约之日起,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但乙方因特殊情况要求退租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并支付一个月房租作为补偿金,甲方应退还乙方未满期租金及保证金;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用,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退还乙方未满期约租金及保证金,并向乙方支付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补偿。
7.2当本合同期满同日,乙方应将该房屋及其设施依约完整(正常磨损除外)交还甲方,不得借故存留个人物品,如逾期不搬视为乙方抛弃其所有权,甲方可自行处理。
7.3若乙方未能依约按期向甲方支付租金和租赁押金,则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立即予以缴付。乙方逾期缴付租金或租赁押金,除应如数补齐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所欠租金总额的5%作为滞纳金。
7.4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
A、未得甲方同意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
B、无故拖欠租金超过十五天(另有协议除外);
C、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借、转让、抵押等。
八、使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应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并依据中国法律。
九、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甲、乙双方造成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证件审查
在本合同签订之时,甲乙双方均应出示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及授权委托书,并附于合同之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一、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应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效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出租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仲裁和诉讼期间,本合同争议事项之外的其他事项继续履行。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三、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反悔。
十四、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各执一份,另一份由丙方监督保存。
十五、丙方在本合同期内有监督本合同执行的义务,若双方发生纠纷,由丙方协助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手机:手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丙方:资质证号:经纪人签字: 资格证书号:公司电话: 代理人电话: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北京签订,甲方谨在此确认。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座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
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厨房、阳台、及其附属设施)。
第二条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购房款由乙方一次性支付。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全部钥匙同时,乙方应支付购房款 元(大写元整);剩余房款 元(大写元整)在甲方将房屋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后,在交付乙方房产证同时由乙方全部支付。
第四条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验收,乙方如
第五条房屋过户
房屋交付乙方后,甲方应尽快协助乙方内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将该房屋的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办理产权证相关手续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的承诺保证
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一、概述
房屋转租是房屋出租后,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再出租的行为。包括以联营、承包经营和合作经营等名义,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给他人使用,不参与经营而获得租金性收益的行为。
私房转租的前提是必须经原出租人同意,其具体表现形式可以是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人可以转租房屋,如房屋出租合同未明确这一点,承租人必须在转租房屋前以书面形式征得出租人同意,或者与出租人协商签订一份同意承租人转租房屋的补充合同。否则,属于承租人违约,不仅转租关系不能成立,而且出租人据此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可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二、注意事项
(一)首先要注意二房东是否有正式的租赁合同。
(二)如有,在签定租赁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签定租赁合同时一定要得到出租人(大房东)的书面同意。并且查看二房东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和大房东签定的租赁合同;
2、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能超过原二房东和大房东的合同(主合同)约定的期限;合同中约定事项不能超过主合同;
3、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4、明确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
5、应对能否转租做出约定;
6、要明确违约责任和违约的补偿标准;
7、入住前检查屋内家具、电器、其他设施的好损情况,并约定维修责任;
8、应对提终止合约情况做出约定。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就一事,经友好协商发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将北京市部分租给丙方办公使用,租用期限为年,房屋面积平方米,时间从至止。
二、房屋租金为每月元,每季度支付一次。
三、甲方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水、电、气、电话的正常运行,并尽可能提供方便。
四、水、电、电话费用由乙方负担,并保证不是对房屋的结构进行任何改动。
五、乙、丙双方应遵守物业公司的管理制度,三方对租房条款若有任何改动,需提前一个月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