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销售合同(锦集11篇)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电话: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电话:
为促进甲、乙双方共同发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委托乙方为甲方产品销售商事宜,订立以下条款,具体细则如下:
一、经销区域:销售区域为: 。
二、经销类别:---产品
三、经销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续签的优先权。
四、产品价格及返利条件:
1、如遇原材料上涨或下跌,按甲方的实际成本调价,产品价格按甲方调整的统一出厂价计算。
2、返利条件:乙方12个月内销售甲方产品达到销售目标 吨,可享受每吨 元返利,另每超过目标量10%增加元返利。
五、权利及义务:
甲方:
1、甲方应以公平合理的统一价格向乙方供应质量合格的产品;
2、甲方有权不定期检查乙方销售工作并要求乙方不定期汇报其销售进度。
3、甲方有权在乙方违反合同条款的情况下终止乙方经销权。
4、甲方若无故停止供货,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
乙方:
1、在协议产品的经营活动中,乙方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甲方
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
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冲击经销区域以外的市场,若因发展需要,欲向未
开发地区销售,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签订经销合同。
3、为了更默契地合作,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汇报销售情况(每月一次)。 如发现乙方有违规跨地区销售现象,乙方负责补偿被冲货地区的相应损失。如乙方属故意冲货,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经销权。
4、乙方不得以低于甲方规定的市场底价出售,如违反,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经销权。
5、乙方不得有影响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 ,否则需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影响本产品销售的责任负责。
6、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销售与甲方同类或相似的产品,如违反,甲方有权
终止乙方经销权。
六、货款结算:
货款结算方式为月结,每月5日为对账日,当月的账需在次月5日之前全部对清楚,本月的所有货款,乙方必须在次月10日之前,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帐号。对账凭据及时间以甲方在货运部发给乙方的发货单为准(未结清的发货单均为乙方欠甲方的货款,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如有返利金额产生,返利金额可直接从年底汇入甲方指定帐号的总货款中扣除。
七、发货及运输:
1、乙方每次订货需提前7天报计划给甲方,在没有现货的情况下,甲方在收到订单后7个工作日内安排货源发货(特殊情况除外)。
2、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货物运输出现索赔情况的过程中,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理赔受益归乙方;乙方在收货时应认真检查,如发现破损情况,应要求承运部门出具证明并向运输部门索赔、并把处理意见反馈给甲方。
八、质量要求验收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按厂方标准,如有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实行三包(不包括运输过程及人为造成的损坏)。如因质量问题更换产品,需先退后补,保质期限为6个月,所有退货货款按九折进行结算,退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免费提供一般的易损配件,部分配件需要收取相应的成本费; 乙方需将不良品退回;
3、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样品验收,整批货物异议期限为20天,需书面提出。
4、如对我公司产品的质量以及售后服务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话,可直接与我司销售部联系,联系电话:---------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在经销甲方产品过程中应守法经营,如有违法经营行为,其造成的经济损失、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负。
2、双方严格遵守以上条款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除遇不可抗拒因素的情况外,违约方应按条款规定承担全部责任,(不可抗力是指自然灾害、禁运、 国家政策及战争等本协议当事人不可预见其发生的结果)。
十、争议及裁决:双方的一切争议与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商议无效,双方均可向所在地法院申诉。
十一、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每份二页),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代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甲方(需方):公司
乙方(供方):分公司
甲方根据日常使用需要对常用药品进行年度采购,乙方为甲方提供药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购销方式
甲方根据日常使用需要发出订单,乙方确认订单并进行配送,甲方收到乙方配送药品后进行确认并按规定时间付款。
第二条质量保证
1、乙方向甲方提供《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合法有效证件。
2、乙方对所售药品质量负责,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
3、乙方须提供所售药品的生产批件和产品合格证,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
4、进口药品需附有该批药品的《口岸检验报告》和《进口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的复印件,并加盖质量管理部门印章。
5、药品有效期在1年或1年半以内的,乙方所供药品不低于有效期限12个月,有效期在2年或2年以上的,乙方所供药品不低于整
个有效期的18个月。
第三条药品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国家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如非整件则须附有加章的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
3、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产品损坏和变质由乙方负责更换或赔偿损失。
第四条药品检验
1、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产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产品乙方应及时更换,不得影响甲方的用药。因乙方交货不符合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2、甲乙双方对药品质量存在争议时,应送甲方所在地药检部门检验。如送检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据此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购销合同的履行;如送检药品无质量问题,合同继续履行,检验费用由双方各负担50%。在药品送检期间,甲方用药暂由其他同类品规药品替代。
3、乙方配送的药品如在使用过程中多次(三次及三次以上)出现不良反应时,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中止该品规
药品采购合同的继续履行,退回剩余药品,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4、为保证药品质量,避免造成药品的浪费,甲方对已购进的药品应妥善储存和管理。如因乙方药品质量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甲方库存条件不符合药品正常储存,造成的药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5、甲方在购进药品3个月内可向乙方要求换货;超过3个月甲方仍须向乙方换货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除双方书面约定外,失效药品不能退换。
第五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从20年11月30日至20年11月30日,采取供需双方一次签约、分批供货、分次付款的办法实施。合同期满,双方无异议可顺延一年。
第六条交货时间、地点
1、药品配送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药品配送商负责。甲方根据用药计划向乙方发送批次采购计划,乙方据此配送。乙方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一般药品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七个工作日。
2、乙方交货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伴随服务:(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2)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失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4)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第七条合同价款及结算
1、合同药品价款为30万
2、如果国家有关部门调整药品价格,药品价格原则上就低不就高,因此造成药品积压,甲方有权退回积压药品或修改合同,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结算方式:大批量采购(一次药品价款5万元以上)实行批次据实结算,平常零星采购实行季度末结算,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据。
第八条合同解除和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乙方对甲方的损失进行赔偿:
(1)乙方提供的药品存有质量问题。
(2)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3)乙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影响甲方的正常使用。
(4)乙方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
2、如甲方未按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本合同。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按1000元/日标准向甲方交纳违约金,违约金的限额是合同总价的20%,甲方根据乙方违约情
况有权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2、乙方提供药品存在质量问题,由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或引起事故,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根据乙方违约情况有权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3、甲方预期支付货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标准为每逾期一天,支付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五。逾期十五日扔未支付的,乙方有权在发出书面催收通知五日后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4、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无故中止履行经催告后不及时改正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第十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无法控制、不可预见、不能避免的事件或状况,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疫情等。
2、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甲方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销售生产的有机鸡产品销售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照执行。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销售产品价格及数量
产品名称:冰冻冷鲜鸡肉。
品种:
规格:1500克左右/只。
单价:200元/只。(按照实际价格计算)
数量:万(只)。
合计货款金额万元大写:
第二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第三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20年月日开始发货。
2、运输方式:冷冻
3、运输费用的承担:乙方承担
4、保险费:甲方承担
第四条验收:
乙方收到产品应立即核对规格、数量、外包装等情况,如与本合同约定不符,乙方应妥善保管货物并在收货后二天内告知甲方以便及时协商解决。
第五条货款支付:
按照第一批实际总数量的%预付资金,款到甲方账户后发货。剩余货款在日内付清。
第六条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诉讼解决。诉讼发生的律师费、交通住宿费由违约方承担。
第七条其它事项:
1、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合同条款
1、本合同系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自愿达成的,双方对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均清楚明确。
2、本合同以及本合同相关联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付款协议、承诺函等)必须加盖甲方合同专用章;其他条款更改、涂划必须在更改、涂划处另加盖合同专用章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甲方不予认可。未经甲方书面授权,甲方不认可任何分支机构或员工与乙方达成的任何协议。
3、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天内将合同约定的定金支付给甲方,未能按期支付的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4、本合同未注明的配置以甲方企业的标配为准。
5、乙方需确保所购车辆正常使用,不得闲置,年运营里程须达到3万公里以上要求,并保证不对车辆进行改装、拆解等,确保车辆整车配置状态与出厂时保持一致。
6、出现下列情况,交货时间自动顺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①乙方的配置有特殊要求,如有待定项需约定确认日期而未按期确认的;②因故要求变更合同,并书面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执行的;
③乙方未能按期足额付清约定款项的;④乙方未在甲方要求签订的相关法律文书上签字盖章的。
7、乙方所购车辆自提的或授权第三方自提的,车辆交付前的风险由甲方承担,车辆交付后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所购车辆委托送达的,车辆交付承运人后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8、乙方应在车辆交付后10日内在当地完成车辆上牌手续,并将行驶证、机动车发票复印件等补贴申报材料提供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9、乙方对于甲方销售的汽车产品保修规定已经充分理解、接受,在该车出现故障后,乙方应按此汽车产品的保修规定进行。乙方未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服务条款、售后质保要求对车辆进行正确使用、操作和维护保养而导致车辆损坏、交通事故或其它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双方对于质量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应由汽车生产地的技术监督行政机构进行鉴定。乙方如有指定或自行提供的部件非甲方标准配套体系相应部件的售后服务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10、乙方自行或授权申报的新能源客车地方补贴,无论何种原因造成补贴取消或未能及时足额发放,乙方应自提车之日起三个月内将款项一次性足额支付到甲方帐户,乙方未能按时支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款项的同时,按年利率24%收取逾期利息。
11、上述补贴由甲方申报的,乙方应积极配合,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未能积极配合甲方申报,未能确保所购车辆正常使用运营(闲置、年运营里程未达3万公里以上要求)或对车辆进行改装、拆解、脱离新能源监控平台、过户等行为】导致上述补贴未能足额发放或取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一次性补足补贴款项或付清相应全部款项。
12、本合同签订后,如遇国家中央财政补贴金额调整,导致中央财政补贴金额减少,乙方承诺该减少的金额由乙方在10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13、付款方式为分期付款时,须附《分期付款协议》或《付款承诺函》。乙方未付清全部货款前,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甲方所有,但车辆使用中的风险仍然由乙方承担。
14、付款方式为银行按揭(融资租赁)时,乙方应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并签订《承诺函》。
15、新能源纯电动客车的续航里程因受驾驶习惯、道路状况、自然天气、使用年限增加后电池容量衰减等因素的影响,实际线路运行续航里程与标准工况续航里程有差异,甲方提供的标准工况续航里程参数仅供参考。
16、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甲乙双方在此确定:双方在合同中书写的地址和电话均为有效地址和电话,双方或法院针对该地址寄送的法律文书均视为有效送达,不论是本人签收还是他人代为签收;如果任何一方的联系地址、电话及传真发生变化,应及时书面告知给对方,如没有及时履行告知的义务而发生的无法联系的状况,将由未履行告知义务的一方承担由此而带来的法律后果。
18、本合同一式三份,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个人按手印)之日开始生效,甲方保留二份,乙方保留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盖章)
单位名称:
代理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单位名称:
代 理 人:
单位地址: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住址:
邮编: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在经过友好协商签订(合同号:),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及费用清单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元)合计(元)总金额(大写)
第二条包装:由乙方按国家标准进行包装。任何因包装不善所致之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交货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验收合格之日止天。
第四条交货地点和方式
1、交货地点:。
2、交货方式:乙方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乙方负责办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包括保险和储存在内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第五条付款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在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作为预付款;
2、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合同总价的全额销售发票,甲方在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合同全部余款。
第六条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乙方承诺所提供甲方的产品质量具有可追溯性,产品质量保证期为天,自交付之日起计算。
2、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免费维修或更换;如属甲方人员使用不当不能正常使用,乙方也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但甲方应承担乙方人员的差旅费和材料成本费用。
第七条合同的修改
任何对本合同条款的变更、修改均须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书。变更后的内容与本合同(被修改部分除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期交货、甲方延期付款,除双方协商同意免责外,均按未交付/未支付本合同价款日的%承担违约责任第九条争端的解决
甲方:
乙方: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供乙方台,型号:。主要功能:,各项技术指标以合同内容为准。
一、甲方应按所签合同内容,如实提供给乙方台,并根据乙方要求提供所需的;等。
二、价格:元/台,共计元。
三、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使用说明书,合理操作使用,不要自行改造或不合理操作。
四、提货方式:甲方负责办理托运和托运费。
五、结算方式:先付款后提货。
六、如乙方验收不付合要求,甲方应按民法典通则执行退款,如发生纠纷应通过当地法院判决处理。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下载、复印有效),签字付款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结算货币:人民币
第二条交(提)货日期:按需方要求供货安装日期供货安装。
第三条质量标准:执行《木质门》国家行业标准,若提供安装,需按《木质门安装规范》执行。
第四条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非人为原因所造成的损坏,供方自交付之日起12个月。
第五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纸箱,不回收。
第六条随产品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无第七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
第八条标的物所有权自需方供清全部货款时起转移,但买方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供方所有。
第九条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十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供方
第十一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时间:检验按照质量标准,交货地点拆包后检验。
第十二条付款方式、时间:
签订本销售单需方预付50%(下生产订单),供方生产完成发货前,需方支付另外50%余款。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无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定制产品,由于客户原因违约,定金概不退还。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节;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七条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在销售甲方或甲方总代理产品,在未征得甲方同意下,不得转嫁第三方销售。
二、甲方所提供商品必须出自正规厂家(必须提供厂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产品检测报告)商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收货。
三、进店费用如下几种方式
1.乙方不收进店费用。
2.乙方要收进店费用,进店费用形式为:。
四、结帐方式分为三种
1.现结(货到验收无误后当时结帐)甲、乙双方指定结帐联系人。
2.压批结(每次货到验收后结上一批货款)甲、乙双方指定结帐联系人。
3.月结:甲、乙双方约定月结帐期为30天,对帐时间为每月,结帐时间为每月
如遇特殊情况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且约定结帐期,如乙方连续二个帐期未给甲方结帐,甲方有权停止供货,且有权提请法院判决
五、乙方必须提前24小时向甲方订货,以电话或传真方式详细说明所需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
六、甲方按乙方要求提供商品,严格保证商品质量和供货时间,如甲方所供商品在销售当中出现质量问题,经确认后,甲方有义务进行调换和回收。
七、甲方根据乙方要求自费将商品送至乙方指定的接货地点,经乙方指定收货人验收无误后,在甲方送货单上签字认可,双方的债权债务随之产生,在结帐时以乙方收货人签字的送货单为结算凭证,甲方任何无签字送货单的人员都无权与乙方进行帐务结算。
八、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出现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与消费者的纠纷或因国家有关部门(卫生监督部门、工商部门)抽查而产生的问题,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且有甲方派人协助乙方处理,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处理,甲方不承认处理结果。
九、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若甲、乙方双方如有一方倒闭、破产或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另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遗留帐务一次性结清。
十一、本合同有限期为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若双方续约,可在合同期满前15天协商决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本合同如有补充条款,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有效。
甲方:
乙方:
买受人(甲方):
卖出人(乙方):
买受人签订地点:
卖出人签订时间: 年 月日
为加快农村经济快速健康规模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出卖人在年月以前(或月旬内),向买售人交售板栗(茶叶、生姜、板栗、高山蔬菜、灵芝、蚕种、)斤。(张、担)。
2.所售绿色农产品最低价格(保护价) _ 元/斤(张、担),市场行情上涨时,有收购单位按市场价格进行收购。
3.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斯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双方另行达成新的协议。
第二条 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绿色农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买卖双方协商确定,或按样品标准定价(样品由双方妥善保管,甲方验收)。
2.绿色农产品的包装,由买卖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第三条 交货方式、验收、结算方式
1.实行送货到收购点,货物由买受人当面验收。
2.货款由买受人支付给出卖人,现金结算,钱货两清。不得打白条或代扣其它税费。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买受人在合同履行中退货的,应偿付出卖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5-25%)的违约金。
2.买受人无故拒收绿色农产品,应向出卖人偿付被拒收货物总值(5-25%)的违约金。
3.买受人未按合同规定收购绿色农产品的,应按少收部分的总值(5- 30%)支付违约金。
4.出卖人交货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按少交数量价值(1-20%)支付违约金。
5.出卖人在交售绿色农产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买受人有权拒收,出卖人同时承担(5-25%)违约金。
6.出卖人的包装不符合规定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乘人重新包装,损失有出卖人承担。
第五条 不可抗力
1.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在提供相应证明后,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此时出卖人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2.绿色农产品因受气候影响早熟或晚熟的交货期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提前或推迟。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受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建议后,应在十日内做出答复,此时逾期不答复视为默认。
2.合同期满,买、卖双方可根据对下一年供应的预测,重新签订合同。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一、商品名称、型号、规格、颜色、数量、价格及其他
尊敬的客户:您好,非常感谢选购我们公司的门,在这里我们将为您提供最优质的产品和最完善的售后服务,定单时请详细阅读。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自愿订立,根据本合同规定条款,乙方同意购买,甲方同意销售下列产品。
二、付款方式:
1、乙方购买甲方的门,确定好款式、颜色、质量后,需支付甲方30%定金,合计元,货到后再付50%,合计元,才进行安装,安装完毕后付清余款合计元。
2、安装完成:在甲方给乙方规定的时间(一般安装完三天内)或者以扣押资金的方式及其他理由未能付清款,视为拖欠费,由乙方另行付给甲方门款每日20%的违约金和经济损失费。
3、本栋楼共五层,按每层为一个结算单位,门框门扇安装完毕后付工程量总款的90%,验收合格后付余款的10%。
4、门已安装好在乙方房内,乙方未付清之前门的所有权归甲方,甲方有权强行拆走已安装好的门,且不退还已付的款,以作为甲方的损失费,如乙方损坏门乙方也要赔偿,甲方拆门时对乙方墙体产生的损坏以及乙方故意阻止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三、安装、保修
1、安装时根据甲方的安装方式进行安装,乙方不能要求甲方改变安装方式,如乙方要求甲方根据乙方的方式进行安装,则产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甲方不给予保修。
2、保修时间为1年,从订单之日起一月后计算,终生免费维(维修时需出具资料证明,只收取材料成本费)五金、锁具不属于保修范围,因用户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不保修。
3、安装时间,门在乙方房内如遇到其它原因对门产生的损坏,非甲方人员所为,应由乙方负责。
4、安装完成,乙方必须马上验收,如有质量问题提前通知甲方,以备善后处理,若乙方验收后,有不合格的,一天之内没有通知甲方,则甲方视为已合格,以后甲方只按合同规定实行。
5、安装时出现的细微问题,甲方不予追究。
6、乙方不按规定时间付款,或者未付清款不给保修,出质量问题甲方不负责。
四、货物装卸、运输
1、自订单之日起30天左右到货。
2、如遇天灾、地震、车祸、冰冻等不可抗拒灾害产生的延迟,甲方在一周内通知乙方,并在一个月内提供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乙方不得追究甲方责任。
3、货运到乙方房内,由乙方详细检查收货,如被盗或受其他损失由乙方负责。
4、生产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运输中出现的细微问题(如点滴痕迹、凹凸等)不予追究,重大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但必须在收货时提出,安装后提出的甲方不予认可。
5、若运输中对门造成的损失和货运部的失误等各种因素导致的延期,乙方不予追究,乙方只能要求甲方重做,但时间需根据合同的规定自延长,若乙方将就收货,安装完成就要付清余款,否则视为拖欠处理,乙方若选择退货,但定金不能退,以作为甲方的损失。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通过方式,取得北京市区(县)地块的土地使用块,土地面积为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经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北京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为。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房屋,房屋用途为。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分摊的土地使用面积转让给乙方。双方经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宜,订立本契约。
第一条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房屋状况详见附件,土地面积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产权过户之日起至年月日止。上述面积已经房地局测绘。
第二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元,价款合计为(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乙方预付的定金元,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乙方同意在本契约签定日内将购房价款全部汇入甲方指定银行。
甲方指定银行:
银行帐号:
第四条甲方同意在年月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时,甲方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并办妥全部交接手续。交付地点:。
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五条乙方同意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六条双方同意在签定本契约后三十日内,持本契约和有关证件到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办理上述手续时发生的税费,由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
第七条本契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万分之(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契约。契约终止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约终止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人民币计算。
第八条本契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契约约定付款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价款的万分之(大写数字)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契约。契约终止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甲方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本契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本契约的附件和双方签定的补充协议,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契约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大写数字)种方式解决纠纷。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契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壹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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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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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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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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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
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