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个人土地租用合同经典范本11篇
甲方:
乙方:
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增加经济社收入,由乙方承租甲方石龙路红星段(土名石决、帮石)土地一块。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地块地点
位于区路红星段(土名石决、帮石)。
二、地块面积
甲、乙双方确认该地块的实际面积为平方米。
三、使用期限
乙方使用该地块的时间为三十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场地使用费用以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计价。以后每三年递增%。
五、缴交租金时间:每年的月日至月日一次性缴交当年租金。
六、违约责任:甲方不得中途停止租赁关系,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必须赔偿。逾期不缴交租金,罚乙方%的滞纳金。
七、乙方在租用期内,如遇国家征用该土地时,甲方不作任何补偿给乙方。国家有补偿时,土地补偿归甲方收入,机械、生产经营搬迁等补偿归乙方收入;建筑物厂房补偿按年限分摊,则建筑物补偿总金额除以三十年,已使用的年限补偿归甲方收入,未使用的年限归乙方收入,甲方收取乙方的租金至征用日的那个月止,多收部分退回乙方。
八、协议期满时,乙方所建的一切建筑物不得拆除并无偿归甲方所有。如已方继续租赁,租赁形式、价格再行商定。但在同等条件下,必须优先续租给乙方,甲方只出租土地,其他事情由乙方负责。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红星经济联社一份,该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合作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用途
出租的土地用于发展粮食生产,不得空闲、撂荒和种植其它作物,更不能挪作非农建设。
二、租赁土地地点及面积
租赁土地地点位于,面积亩。其中田亩、土亩。
三、土地租赁期限
土地租期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土地租金及支付方式
土地租金每亩元(小写元/亩)。
五、其它事项:
1、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存档一份。
3、乙方负责提供土地证复印件1份作生效依据。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1、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自愿将位于,面积亩农用耕地承租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西至,北至,南至。(具体以合同附图为准)
2、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为。
(2)承租形式:家庭承租经营。
3、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及承租金交付
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年,自年至年。每年租金为元/亩,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十年的承租金,共计人民币元。
4、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5、合同的转租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将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人,无需征得甲方同意。
6、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本土地租赁合同自行解除。甲方应按照实际未履行的承租期限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承租金。同时甲方还应支付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租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4)本合同期满,如继续出租,乙方有有权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签订未来承租合同。
7、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照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额的%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本合同转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租合同不能履行,给转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8、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9、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份
出租方:(签字)承租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东大河村东侧河滩地亩。每亩元。共计元,租赁给乙方。
二、租赁时间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交款方式:合同签定之日起,交一年的租赁费,以后每年按此日期交款。
四、土地上杨树棵,每棵元,共计元。合同签订之日,一次交清。
五、土地上的鸭棚间,每间多少元共计元。合同签订之日,一次交清。
六、土地租赁期间,乙方可自由的选择经营项目,甲方不得干涉。
七、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八、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土地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其他未尽事益及国家政策变化需做调整的由双方协商解决。以上协议在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否则后果由造成方负责。
十、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乙方在经营期内可同他人联营,可转租他人经营,但租赁期不超过协议期限。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各人所有的农用耕地租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自愿将位于乡村面积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农用耕地承租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西至,北至,南至。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为农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培训、服务及农业种植和养殖。
2、承租形式:个人承租经营。
三、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
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地上物的处置
该地上有,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无偿使用并加以维护;待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按使用的实际状况与所承租的土地一并归还甲方。
五、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租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元,承租金每年共计人民币元。
2、每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租金。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水、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租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自来水,并给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乙方可在承租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租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租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租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租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租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租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租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租合同。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转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租合同不能履行,给转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份。
出租方:(签字)
承租方:(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社员代表人: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租赁土地情况
甲方自愿将位于村的田以有偿的方式租赁给乙方作用途使用,该田地总面积为亩(具体以土地承包使用登记卡为准)。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交付时间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将土地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土地的现状承租。
四、租金计算、付款方式
1、租金计算:甲、乙双方约定,以每亩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年租金总额为元(大写:)。从第年起每年租金根据市场行情调整。
2、租金支付: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后年内缴当年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开付收款收据。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不得中途退租且必须按时缴交租金。如逾期未交租金的`,则视乙方单方违约,因此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及纠纷由乙方自负,乙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2、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土地出卖、抵押给第三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否则,即属乙方违约。
六、合同期满及终止的处理
1、合同期满,乙方在该地块上所建设的基础设施归集体所有。
2、租赁期满,如乙方要求续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续租,并重新签订合同。
七、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八、合同生效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份,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甲方:区镇村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同意将位于屯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双方具体协商如下.
一.乙方在甲方土地面积,面积位置在村北大道东一块土地,共平方米.
二.租赁时间为40年.即自20年5月1日起至20年5月1日止,交款方式:合同签定之日起全部一次性付清.
三.土地租赁费按每平方米6元计算,总额为陆万元整.如果乙方改变用途,需要办理各种手续,甲反出手续乙方承担费用.
四.土地租赁期间,可自由的选择经营项目,但不影响东面耕地,乙方所经营的项目必须向国家交税(必须在本镇交纳).
五.租赁期内,甲方人事等其他的任何变动不会影响此协议的执行,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影响协议的执行,否则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造成方负责全部责任,乙方在经营期内可同他人联营,可转租他人经营,但租赁期不超过协议期限.
六.租赁期满后,土地归村集体所有,此合同自行作废,不发生法律效益,若乙方需继续租赁,甲方优先于乙方,如不租乙方投入的资产甲乙双方按国家法律处理.
七.其他未尽事益及国家政策变化需做调整的由双方协商解决.以上协议在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否则后果由造成方负责.
公章位置村委会
甲方:市区镇村
乙方: 20/05/01
甲方:
乙方:
根据甲方与乙方就XXXX项目于XXXX年XX月XX日签署的《XX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双方就该合同未尽事宜(或特定事宜)经共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条款如下:
一、合同条款变更内容
(本条内容项下分款列明需补充或变更的条款内容)
二、其他事项说明
本补充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签订的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完全继续有效。
三、协议生效
协议订立时间:XXXX年XX月XX日
协议订立地点:
本协议双方约定 签字或盖章 后生效
四、本补充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日
甲方:**洪县孙园镇土只头居民委员会
乙方:许江
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甲方将位于芦沟河以东,青临路以南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从事民用建筑的.生产和销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以下合同。
一、租赁面积:12亩(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
二、租赁用途:乙方租赁后,从事民用建材的生产和销售,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三、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15年,自20xx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四、租赁金额:每亩地850元,以后若有调整按全镇统一租赁价格标准执行:签订合同时交清第一年租金,以后租金于每年的 月 日之前交清。
五、双方要求:
1.租赁期间涉及到土地争议使用等纠纷由甲方处理,甲方确保乙方正常生产。
2.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土地随意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六、合同相关事宜:合同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租赁,应与甲方重新签订合同,土地租金按当时市场价格为准。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由于甲方搬迁外出,长期不在家中,因为人力、财力等方面的因素致使其在本村的承包土地闲置,为了有效利用土地资源发展经济,在征得土地发包方同意后,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由甲方自愿将在本村的承包土地经营权有偿转让给乙方,现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土地是处甲方的承包土地及荒山、荒滩,总面积亩,其中号土地承包经营证书中确定的承包耕地为亩,另外亩为未开发的荒山荒滩(四址为东靠、南靠、西靠、北靠的地埂)。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期限为永久性一次转让,自年月日起。
三、根据当地土地每年的经济收入,由乙方支付给甲方有偿使用转让金元,支付方式为由乙方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四、乙方取得该土地经营使用权后,生产经营权完全属于乙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予以干涉,否则将根据乙方所投入予以倍赔偿。
五、乙方取得该土地经营使用权后,如果由于甲方人为原因造成乙方经济损失,仍然由甲方根据乙方所投入资金予以倍赔偿。
六、乙方在使用该地过程中,。由于他人阻挠干预,将由甲方协调处理。
七、本协议是在双方完全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的,任何一方违约,均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八、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捺印并经发包方同意及农业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土地发包方、农业主管部门、公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根据甲方与乙方就XXXX项目于XXXX年XX月XX日签署的《XX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双方就该合同未尽事宜(或特定事宜)经共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条款如下:
一、合同条款变更内容
(本条内容项下分款列明需补充或变更的条款内容)
二、其他事项说明
本补充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签订的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完全继续有效。
三、协议生效
协议订立时间:XXXX年XX月XX日
协议订立地点:
本协议双方约定 签字或盖章 后生效
四、本补充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