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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起重机机械租赁合同14篇

2024-01-02 08:17:53合同

建筑起重机机械租赁合同14篇

建筑起重机机械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设备

  二、租赁用途和期限

  1、本租赁设备用于乙方施工;

  2、本设备租赁期限自约为个月。

  三、租赁费用

  1、押金:乙方在租赁设备进工地前应缴纳押金 赁设备使用完毕结算后,扣除租金及其他费用后,余额退还乙方;

  2、租费:从设备检测合格后开始计算至乙方通知甲方拆卸之日止 ,不足一个月的按天数计算。出租费在每月 30 日前付清,否则甲方有权将设备拆卸归还。拆卸费、运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本租赁设备的安装、拆卸、运输、进退场费每台人民币计整(其中安装、拆卸包括汽吊16吨以内,特殊环境条件塔拆超出部分差价按实际算,运费含设备标准独立高度以内,超出部分按实计算),均由乙方负责,设备进场后付清;

  4、设备基础预埋件费每台人民币计由乙方负责;

  四、设备使用及维修

  1、设备必须由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 若乙方擅自使用,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2、本租赁设备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上岗证。驾驶员由 乙方聘请,其报酬由乙方支付,对聘用的驾驶员的日常工作由乙方负 责管理,现场指挥人员及辅助人员由乙方配备(指挥人员需要配合 格人员担任);

  3、乙方委托甲方维护保养,养护费用每台每月元。

  4、租赁结束十天内付清所有租赁、保养、维修、配件的费用。

  五、双方责任

  1、设备基础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设备技术数据进行设计并施工,必须保证质量,因设备基础下沉、塌方所造成设备事故,其责任由乙方负责;

  2、因指挥人员指挥失误所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

  3、因工地现场及场地人员条件因数所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4、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因机械设备本身质量问题所造成的`安全 事故由甲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及维修、配件、保养等费用的,应向甲方偿付 违约金,以每日按欠费的千分之三计算。

  七、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协调补充,另见附件;

  2、如有争议协调不成,由甲方所在的法院管辖;

  3、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租赁完毕付清自行失效;

  4、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年月日

建筑起重机机械租赁合同 篇2

  出租单位:(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

  施工地点:

  第二条租赁期限

  进场时间: 月起用时间: 年 日合同期限: 月

  第三条租金计费方法及交纳期限

  1、塔机租赁合同签定后,在机械进场钱乙方需缴纳甲方押金(中途不抵冲租金)。

  2、塔机在进场安装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塔机进出场费税前价格,如需甲方开具发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3、塔机基础预埋件由乙方提供,或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支付

  4、塔机租金按日历天数连续计算,租金超出两月按实计天数计算,(本租金为税前价格,如需甲方开具发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5、塔机租金从塔机安装调试完毕后开始计算,1个月后,乙方支付甲方第1个月租金,以后每月结算一次,租金不受自然条件、社会因素的影响(包括节假日、放假、乙方生产安排不当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质量检查、劳动保护等部门停工等因故停机),乙方必须在合同日期5日内结账付清,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塔机作业,造成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过10日,应向甲方按所欠租金总额每日3‰支付利息,塔机退场前需一次性结清所有费用。

  6、塔机报停时,乙方需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具体停机时间由甲乙双方到现场共同确定,如因乙方未能结清塔机费用或现场不具备拆除条件造成甲方塔机不能退场,乙方需继续支付租金。

  第四条塔机租赁期间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合格完好的机械设备和所需的各种资料,符合有关部门的检验标准,提供基础图;

  2、对塔机进行安全检查,遇有乙方不能解决的重大故障,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应做到在最短时间内到现场排除。

  3、甲方在乙方整个使用周期中提供新主钢丝绳一根,再次更换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责任

  1、负责制作塔机基础,塔机进出场前应具备拆装运输条件,如“三通一平”接通电源,配备塔机专用配电箱,提供能满足25吨吊车施工作业的安装场地,如场地不能满足25吨吊车,由此造成的吊车费差价由乙方负责。

  2、负责施工现场勘测,保证基础土质符合本机承重要求,并承担因基础问题回填土及地下障碍不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包括机械、人身安全事故)及所有经济损失的赔偿。

  3、遇有各级主管部门检查塔机须积极配合,自觉遵守几点设备使用必须服从的安全原则,杜绝违反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对违反规定造成的塔机损害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完全责任。

  4、配备合格的机组人员,提供机组人员食宿,负责下班后和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如塔机及附件发生被盗和破坏,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施工人员未经同意,严禁上塔私自操作,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负责支付因违章使用造成设备损坏而检修的一切费用。

  5、配备合格的有证信号工,了解本塔机的起重性能和起重特点,严格遵守本塔机的有关使用规定,塔机使用过程中,钩头以下所有专用吊头由项目部安排专人经常检查,如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安全责任:

  开机工由工地负责安排与租赁单位无关,机械安装经有关单位检测合格后交由乙方到主管部门办理使用证后方可使用,使用期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通过原告方人民法院解决。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此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履行。

  第七条补充条款

  出租方(甲方盖章):

  承租单位(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建筑起重机机械租赁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公司的具体租赁条件,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

  一、租赁数量及型号:汽车起重机/品牌)。

  2.租赁期限:从(日期)至(日期)。

  三.工作地点: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重庆(及周边城市)相关工作地点和项目工作..工作地点可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变更。

  四.租金

  1.租金标准:

  汽车起重机每月租金(含操作人员工资)(大写:人民币元整/台)。日租写成:。

  2.租金的计算方法:

  租金按月计算(一个月按30天计算),自乙方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工作地点之日起至甲方通知乙方停止租赁之日止。

  租金按一个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3.乙方应按照甲方财务部门的要求完成所有签字手续并提供正式发票,然后于次月10日至15日支付租金。

  动词(verb的缩写)甲方的义务

  1.租赁期内,甲方负责汽车吊合理使用的所有柴油,其他油料由乙方负责。

  2.甲方应为乙方作业人员提供休息场所。

  3.甲方负责汽车吊作业的全面管理,并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

  不及物动词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派遣两名汽车起重机操作员(必须持有正规的.岗位操作证)。操作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积极主动配合甲方现场负责人的管理和调度工作,24小时随叫随到。并遵守甲方的操作时间和规章制度。

  2.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3.乙方负责汽车起重机的日常维护、修理和备件供应。

  4.乙方应保证汽车起重机能够连续正常运行,乙方可以每月安排两天对设备进行维护。

  七.其他协议

  1.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合理安排,真正做到安全高效。乙方应负责施工过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失和人员伤亡。

  2.乙方可以在每月2日安排设备的维护或修理,但必须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现场负责人的同意后方可实施。乙方应保证正常的维护和修理不会影响施工现场。超过2天维修期,离开现场维修的,扣除相应天数的租金。

  3.因乙方设备故障或性能原因,甲方连续3天或当月5天未能正常使用设备。

  4.发生事故时,责任划分的原则是乙方对钩上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5.如果乙方指派的操作人员不服从甲方的正常工作分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如果乙方操作不当造成材料浪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九.合同争议: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由补充协议完善,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在甲方付清乙方所有租金后自动终止..

  甲方:

  联系电话:

  手表的代代相传:

  年月日

  乙方:

  联系电话:

  代理人:年月日

建筑起重机机械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机械的数量、使用地点、工作内容

  1、租赁机械设备情况

  2、使用地点:

  第二条、租赁期限

  从起重机现场安装调试完毕,经乙方及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并交付给乙方之日起计算(以检测合格证书时间为准),至甲方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停机之日止。

  第三条、租赁机械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合同租赁机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机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对租赁机械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3、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将租赁机械转租给第三人,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四条、费用的计算和支付

  1、机械进场、退场的费用、安拆费用、运输费等由乙方承担,每台计 元(人民币大写:元整),一次包死,不在调整,该费用包括:进场时,从塔吊存放地运达施工现场的运输费及卸车费、安装和调试费;塔吊预埋件和基础的制作费用;出场时,塔吊的拆卸费以及由施工现场运出塔吊的装车费等。

  2、塔吊的保险费,调试、检测检验取证、操作和维修保养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3、塔吊正常工作月租金(含正常维修费):(不含税),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天数计取费用。

  4、计费时间:从起重机现场安装调试完毕,经乙方及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并交付给乙方之日起计算(以检测合格证书时间为准),至甲方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停机之日止。

  5、支付方式:塔吊进场安装完毕调试完成并取得使用合格证后,乙方支付甲方进出场费50%,即每台7000元,共计元(大写:元整),剩余进出场费50%待塔吊出场后支付。租赁期满,塔吊出场后,塔吊租赁费用根据租赁时间双方确定后,一次性付清,以支票或银行转账形式支付给甲方。

  6、设备进场时间:年月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第五条、承租方(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施工前乙方使用部门负责向甲方提供施工的内容及《作业指导书》等相关资料。并负责施工中的安全技术交底。

  2、负责按甲方的要求提供组装、试验、施工场地,并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负责对地下设施(如地下管道、电缆)空中障碍(如高压线)进行详细交底,必要时负责清除,使其具备施工条件。

  3、负责对甲方机械作业任务单进行签字确认,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租赁费。

  4、负责与施工现场周边关系的协调。

  5、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安装和拆除作业措施进行审查,但乙方的审查并不减少甲方的任何责任。

  第六条、出租方(甲方)的责任和任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交有关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料及其它条例规定合法、有效的证件,包括营业执照、企业代码、法人资格(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设备《安全检验合格》证、《安全检验报告》、《特殊工种操作证》等,并保证所提供证件的真实行,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2、甲方在塔机安装时应派人进行技术指导。并负责后期使用时的维修保养。

  3、甲方应保证所提供机械的质量及相应技术参数符合合同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安全装置齐全、准确、灵敏、可靠,确保安全使用。

  4、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抓紧时间抢修,及时排除故障,超过12小时,按天扣除乙方租赁费。

  第七条、安全施工

  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理》,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2、施工中,双方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准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于违章作业,指挥人员应立即制止,对于违章指挥,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坚持实施起重机作业十不吊。

  3、施工中若发生安全事故时,由双方及有关部门共同调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理》,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责任和任务进行责任划分并承担相应损失。

  4、由于乙方对施工现场或地下设施情况、吊装物品重量申报不清而造成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由于乙方指挥失误或安全措施未落实而造成的损失或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当不可抗力发生后双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付款,如预期,甲方除按所欠费用的%每天计收违约金,还有停止吊装或终止合同的权利,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市人民进行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条、未尽事宜:

  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本协议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章单位即可生效;使用完毕,租赁费付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建筑起重机机械租赁合同 篇5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设备特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QTZ80型塔式起重机 贰 台。

  二、本设备仅限于在中山市宏宇大厦工程作垂直和水平运输之用。

  三、甲方拥有对租赁设备的所有权,乙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租赁设备的使用权。

  四、甲方为该设备配备操作手贰人,食宿由乙方负责。

  五、设备的租赁费按每台/月(每台元/月)计算,每月根据操作手的.工作统计表,必须由乙方签字(盖章)方可生效。月底统一结算。

  六、设备每次的进场和出场费用全部由乙方负担。

  七、甲方收取乙方保证金伍万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八、本合同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建筑起重机机械租赁合同 篇6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出租机械(设备)概况。

  第二条、机械(设备)使用地点及工程项目:

  本租赁机械(设备)仅限于在 ,用于工程。

  第三条、租赁机械(设备)的所有权、出租权:

  乙方应拥有出租机械(设备)的所有权或依法享有出租权,因机械(设备)的所有权、出租权争议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租赁机械(设备)的约定条件

  1、机械(设备)操作:乙方为租赁的机械(设备)配备操作人员一名,操作人员根据甲方的指挥安排完成工作任务。操作人员的工资由乙方负责支付,该工资数额包含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租金中。

  机械(设备)运行:租赁设备的提供由乙方负责,乙方需保证机械(设备)配、构件齐全,在甲方要求的使用时间段内,应确保机械(设备)正常安全运行。

  第五条、租赁期限及租金结算方式:

  1、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或特别约定为: 工程完工]止。租赁期满,合同终止。

  租赁期满后 天内,甲方将机械(设备)交给乙方办理退场手续。若甲方需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 日内重新签定续租合同。

  2、租赁费的计算办法:甲方根据租赁设备的建筑施工面积支付乙方租赁费,具体为 元/平方。

  3、乙方操作人员或乙方每日与甲方核对当日完成的建筑施工面积,双方签字确认。

  4、租赁费每月结算一次,本月租金在下月 日前支付。

  第六条、租赁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机械(设备)在租赁期内由甲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的维修保养工作,做好设备故障排除、维修工作,使机械(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2、机械(设备)的进场费用、退场费用、运输费用、意外损坏灭失的风险由乙方负担。

  3、机械租赁期间所需的`各种油料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事故问题的处理

  1、因机械(设备)性能问题或质量问题造成操作人员、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因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失误,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由操作工作的管理、指挥方承担赔偿责任;

  3、因机械(设备)运行造成事故,如甲方需承担责任的。

  第八条、甲方的义务:

  1、因甲方原因造成机械(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但甲方的责任范围为保险理赔后的余额。

  2、甲方不得强迫乙方操作人员违章或超负荷作业。

  3、甲方对入场的乙方机械(设备)进行确认。甲方对机械(设备)的入场确认并不影响乙方对出租机械(设备)正常使用和安全性能所负的保证责任。

  4、甲方应按时支付租金。如甲方不能按时支付租金的,以迟延支付的租金为计算基数,按每日万分之 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乙方的义务:

  1、为甲方提供性能良好的机械(设备)。如提供的机械(设备)不能达到使用要求的,乙方应予以更换。

  2、设备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后,乙方操作人员应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乙方操作人员应按机械(设备)操作规程操作。

  4、在租赁期间,乙方将机械(设备)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应正式书面通知甲方,机械(设备)新所有权人即当然成为本合同的出租方。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除一方依法律或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赁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在租赁机械(设备)上随意增加和拆除部件,不得以租赁机械(设备)进行转租或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四十八小时内通知对方,在取得有关证明以后,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租赁设备使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且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承租单位(甲方):

出租单位:(乙方):

  日期:

建筑起重机机械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就甲方租赁乙方物料提升机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使用地点制造乙方制造的地脚螺栓和基础

  二.预计租赁期限:至(租赁期限不得少于5个月,不足5个月的按5个月收取)。租赁日期的天数是根据实际天数进行估计和最终计算的。

  三、机械设备租赁价格的确定原则、成本构成及结算方法

  机械设备租赁价格的确定原则:机械设备租赁价格包括主要设备、进出场费、拆装及配套服务、设备检测、售后服务和现场维修。

  费用构成:/天,单价为不含税单价;合同价格的极限高度不得超过该高度,所有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费用支付:

  3.租赁设备安装调试后,正式收取租赁费。

  3.租金当月结算,否则甲方有权收取5%的违约金或停机。乙方使用后通知甲方拆除设备时,应提前3天通知甲方,并与甲方结算后付清所有租赁费用,否则,甲方将不拆除设备,继续收取租赁费用,直至结算。

  四.甲方的工作

  甲方负责设备基础的技术指导和辅助工作以及相关机械部件的配置。

  机械设备移交给乙方使用前,甲方应对设备的工作性能和安全性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乙方安全正常使用;并向乙方提供所有设备验收资料,以确保乙方在项目中使用的设备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

  按照双方约定的进场期限提供设备及附件,进行安装调试(甲方必须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实施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乙方。保证乙方能在双方约定的时间正常使用。

  进入现场的机械设备应按有关协议提供售后服务,满足项目管理的要求,并按合同规定定期维修和回访,确保正常运行。

  甲方人员进入乙方现场时,应遵守现场规章制度,服从乙方的指挥和安排。

  根据施工现场的条件和乙方的要求,甲方应提供物料提升机的各种技术资料和安装、拆除方案,并负责设备测试和备案。

  在合同规定的维修期内,甲方必须及时维修租赁设备。甲方维修人员接到乙方通知后,必须尽快赶到现场进行维修。甲方必须在5小时内排除一般机械故障,在24小时内排除严重机械故障。不能排除的,扣除相应时间的租赁费,并承担乙方相应的损失..

  拆除过程中物料提升机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附墙除外)。

  乙方的工作

  负责机械设备的顺利进出,确保机械安装作业所需的工作面。路基和设备基础夯实,基础耐久性满足机械设备安全要求;

  负责机械操作人员的现场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及任务交底。

  提供现场机械设备所需的电源和操作箱与设备卷扬机之间的电缆。

  乙方在使用机械设备的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的要求使用机械设备,严禁违章操作。

  乙方负责协调施工现场分包商之间以及分包商与乙方之间在机械设备使用方面的关系。

  乙方进入、离开、安装和拆卸设备时,应人工配合;乙方应派现场塔吊配合设备安装。

  操作司机由乙方提供,并支付工资。驾驶员应当对设备进行定期维修和保养,并承担因维修、保养和安全不力、违章操作和丢失造成的损失。

  违约责任

  甲方的违约责任

  .1承担因设备自身责任(非运行原因)造成施工安全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乙方及任何第三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应承担因违反本合同第四条中甲方工作内容的各项条款而造成的损失。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乙方工作内容的各项条款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安全交底

  乙方应就本工程的施工要求向甲方进行书面交底,交底资料应经双方签字确认并附在合同中。

  甲方应向乙方现场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加强自身的安全检查。因甲方责任造成的所有安全事故均由甲方承担

  八、争议的解决

  双方应协商解决,否则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完成约定的工作并结清相关费用后终止。

  X.合同数量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建筑起重机机械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双方约定如下:

  一.设备型号及台数:

  QTZ660型1台。

  二.使用地点:

  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6 。

  三.租赁期限:

  自20xx年8月10日设备开始进场,使用时间按乙方开工单为准,停台时间按乙方停工单为准。

  四.设备的运输.安装及拆除:

  1.乙方负责设备进出场时的道路场地清理及设备安拆时的现场清理。

  2.甲方提供基础部分施工图纸,由乙方施工,甲方负责技术指导。

  3.甲方负责设备安装并交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乙方负责配备适合该设备的电源及电源箱,电源箱应靠近该设备(距离不超过三米)甲方负责电源以下部分的电缆及接线。本台自用电量不得小于40千瓦,如由于用电问题损坏塔吊电机,所造成的一切问题由乙方负担。

  5.设备基础定位由乙方负责,如出现偏差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6.设备租赁到期时,乙方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并负责清理拆除障碍物,费用由乙方负担。

  五.费用支付:

  1.进出场费按每台元支付(含安.拆.运输.检测验收手续费等),月租费元,包括日常维护保养的费用,1名司机的工资和故障的修理及设备固定费用(不包括水.电及占地等费用)由乙方支付,日工资为每天95元,加班另行计算,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必须使用,如不使用按半价收费。

  2.设备入场后,乙方应按全款的50%付给甲方,余额在塔吊拆除后一次性付清。

  3.从正式使用之日起计算,在租赁期达到三个月后,五日内结算上季度租费,如乙方无故拖延租赁费,甲方有权采取停台措施,不足一月按日结算。

  4.若因工程原因和其他原因造成设备停台五日以上由乙方提供书面材料向甲方报停台,停台期间收取50%台班费。其中春节停台30天.夏季停台15天.秋季停台10天不收取台班费.因塔吊自身原因不能工作的不收台班费.超过以上天数收取50%台班费。

  5.设备的基础费用及新塔吊的配重打灰费用由乙方负责。

  6.设备停台后,乙方应付清甲方租赁余款,并由甲方安排时间拆塔。

  7.设备进出场费及租赁费的领取由出租方(甲方)盖财务章生效,其它领取无效。

  六.租赁期间设备的维修与保养:

  1.甲方按规定,定期派维修人员检查和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2.每月应给予三天维修与强制保养时间,甲方应向乙方提出申请,乙方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提早安排。

  3.每月因甲方造成设备停台三天以上,超过的天数扣除超过天数的租赁费,以上规定三天不包括设备加节.加附着.更换钢丝绳.上级检查及风.雨天气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停台。

  甲方(盖章):乙方:

  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建筑起重机机械租赁合同 篇9

  出租单位:淮安市荣华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江苏宏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施工地点:

  第二条租赁期限

  进场时间:月起用时间:年日合同期限:月

  第三条租金计费方法及交纳期限

  1、塔机租赁合同签定后,在机械进场钱乙方需缴纳甲方押金(中途不抵冲租金)。

  2、塔机在进场安装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塔机进出场费税前价格,如需甲方开具发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3、塔机基础预埋件由乙方提供,或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支付

  4、塔机租金按日历天数连续计算,租金超出两月按实计天数计算,(本租金为税前价格,如需甲方开具发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5、塔机租金从塔机安装调试完毕后开始计算,1个月后,乙方支付甲方第1个月租金,以后每月结算一次,租金不受自然条件、社会因素的影响(包括节假日、放假、乙方生产安排不当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质量检查、劳动保护等部门停工等因故停机),乙方必须在合同日期5日内结账付清,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塔机作业,造成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过10日,应向甲方按所欠租金总额每日3‰支付利息,塔机退场前需一次性结清所有费用。

  6、塔机报停时,乙方需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具体停机时间由甲乙双方到现场共同确定,如因乙方未能结清塔机费用或现场不具备拆除条件造成甲方塔机不能退场,乙方需继续支付租金。

  第四条塔机租赁期间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合格完好的机械设备和所需的各种资料,符合有关部门的检验标准,提供基础图;

  2、对塔机进行安全检查,遇有乙方不能解决的重大故障,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应做到在最短时间内到现场排除。

  3、甲方在乙方整个使用周期中提供新主钢丝绳一根,再次更换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责任

  1、负责制作塔机基础,塔机进出场前应具备拆装运输条件,如“三通一平”接通电源,配备塔机专用配电箱,提供能满足25吨吊车施工作业的安装场地,如场地不能满足25吨吊车,由此造成的吊车费差价由乙方负责。

  2、负责施工现场勘测,保证基础土质符合本机承重要求,并承担因基础问题回填土及地下障碍不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包括机械、人身安全事故)及所有经济损失的赔偿。

  3、遇有各级主管部门检查塔机须积极配合,自觉遵守几点设备使用必须服从的安全原则,杜绝违反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对违反规定造成的塔机损害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完全责任。

  4、配备合格的机组人员,提供机组人员食宿,负责下班后和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如塔机及附件发生被盗和破坏,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施工人员未经同意,严禁上塔私自操作,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负责支付因违章使用造成设备损坏而检修的`一切费用。

  5、配备合格的有证信号工,了解本塔机的起重性能和起重特点,严格遵守本塔机的有关使用规定,塔机使用过程中,钩头以下所有专用吊头由项目部安排专人经常检查,如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安全责任:开机工由工地负责安排与租赁单位无关,机械安装经有关单位检测合格后交由乙方到主管部门办理使用证后方可使用,使用期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通过原告方人民法院解决。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此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履行。

  第七条补充条款

  出租方(甲方盖章):

  承租单位(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建筑起重机机械租赁合同 篇10

  出租单位:(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施工地点:

  第二条租赁期限

  进场时间:月

  起用时间:年月日

  合同期限:月

  第三条租金计费方法及交纳期限

  1、塔机租赁合同签定后,在机械进场钱乙方需缴纳甲方押金(中途不抵冲租金)。

  2、塔机在进场安装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塔机进出场费税前价格,如需甲方开具发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3、塔机基础预埋件由乙方提供,或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支付

  4、塔机租金按日历天数连续计算,租金超出两月按实计天数计算,(本租金为税前价格,如需甲方开具发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5、塔机租金从塔机安装调试完毕后开始计算,1个月后,乙方支付甲方第1个月租金,以后每月结算一次,租金不受自然条件、社会因素的影响(包括节假日、放假、乙方生产安排不当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质量检查、劳动保护等部门停工等因故停机),乙方必须在合同日期5日内结账付清,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塔机作业,造成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过10日,应向甲方按所欠租金总额每日3‰支付利息,塔机退场前需一次性结清所有费用。

  6、塔机报停时,乙方需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具体停机时间由甲乙双方到现场共同确定,如因乙方未能结清塔机费用或现场不具备拆除条件造成甲方塔机不能退场,乙方需继续支付租金。

  第四条塔机租赁期间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合格完好的机械设备和所需的各种资料,符合有关部门的检验标准,提供基础图;

  2、对塔机进行安全检查,遇有乙方不能解决的重大故障,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应做到在最短时间内到现场排除。

  3、甲方在乙方整个使用周期中提供新主钢丝绳一根,再次更换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责任

  1、负责制作塔机基础,塔机进出场前应具备拆装运输条件,如“三通一平”接通电源,配备塔机专用配电箱,提供能满足25吨吊车施工作业的安装场地,如场地不能满足25吨吊车,由此造成的吊车费差价由乙方负责。

  2、负责施工现场勘测,保证基础土质符合本机承重要求,并承担因基础问题回填土及地下障碍不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包括机械、人身安全事故)及所有经济损失的赔偿。

  3、遇有各级主管部门检查塔机须积极配合,自觉遵守几点设备使用必须服从的安全原则,杜绝违反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对违反规定造成的塔机损害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完全责任。

  4、配备合格的机组人员,提供机组人员食宿,负责下班后和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如塔机及附件发生被盗和破坏,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施工人员未经同意,严禁上塔私自操作,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负责支付因违章使用造成设备损坏而检修的一切费用。

  5、配备合格的有证信号工,了解本塔机的起重性能和起重特点,严格遵守本塔机的有关使用规定,塔机使用过程中,钩头以下所有专用吊头由项目部安排专人经常检查,如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安全责任:开机工由工地负责安排与租赁单位无关,机械安装经有关单位检测合格后交由乙方到主管部门办理使用证后方可使用,使用期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通过原告方人民法院解决。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此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履行。

  第七条补充条款

  出租方(甲方盖章):承租单位(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建筑起重机机械租赁合同 篇11

  承租方(简称甲方):

  出租方(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吊装需要租用乙方汽车起重机,配合甲方吊装,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作地点及车型、内容

  1、租用吊车类型及数量8吨汽车吊

  2、施工地点:马鞍山

  3、施工内容:吊装

  4、租车时间: 年 月— 年 月止,初计贰个月。

  二、租金和费用计算方式

  1、租鑫定万贰仟元/月(进出场费壹仟元),超小时按时另计收费。

  2、白天必须按八小时制作业计算,晚上加班按月租计时收费。

  3、乙方提供驾驶员壹人(上下车均会操作)。

  三、安全责任

  1、施工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甲乙双方均有权阻止对方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坚持实施吊车作业“十不吊”原则。甲方需配备合格的起重指挥,现场的安全管理由甲方负责。

  2、由于对施工场地面和地下设施情况申报不清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3、吊装作业前,甲方负责向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禁干超出作业方案以外的工程,甲方指派专人指挥作业,双方统一信号确保作业,施工过程中若发生野蛮作业,乙方吊车机组人员有权拒绝作业。由于指挥失误或因安全措施未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4、施工中若发生安全事故时,责任划分原则为:吊钩以上属于吊车机械设备引发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吊钩以下(钢丝绳、卸扣、捆扎、指挥等原因)引发的安全责任由甲方负责。

  5、路途安全由乙方负责。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出租期间内对出租吊车具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不得转让、转租、变卖或抵押乙方的设备,不得擅自转移作业地点,不得自行操作乙方吊车,如果因此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按时支付租赁费用。逾期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所欠金额×%/天),承担违约责任。

  3、吊车在工地上停置时,由甲方负责保管,如果由于保管不严而造成的损失,其损失由甲方负责。

  4、必须杜绝故意损坏或伤害乙方作业人员和设备的一切不良行为。

  5、甲方无偿提供机组人员的住宿和伙食。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机组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领导的指挥,并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2、车辆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保证运行正常,如果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应立即组织抢修,或更换其他设备。

  3、吊车所需液压油和润滑油、配件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向甲方提供吊车性能表一份。

  5、吊车在租用期间维护和保养时间每月为吊车在租用期间维护和保养时间每月为 天,原则上在无作业时保养。

  6、乙方吊车司机按日填写任务单,作为结算原始凭据。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1、设备进入甲方施工现场之日或设备离开乙方公司基地之日起计算租金,退场租金支付完毕之日停止计算租金,不足一月按实际天数计算。

  2、设备到场日或设备离开公司基地之日为起租日期,乙方提供有效票据,税金由甲方承担,租金以现金或银行汇总的方式均可。

  3、甲方必须每月按时支付吊车租金,否则乙方有权停止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七、车辆所需燃油由甲方无偿提供。

  八、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签合同,自双方签订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建筑起重机机械租赁合同 篇12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用途和期限

  1、本租赁设备用于乙方施工;

  2、本设备租赁期限自约为个月。

  二、租赁费用

  1、押金:乙方在租赁设备进工地前应缴纳押金、赁设备使用完毕结算后,扣除租金及其他费用后,余额退还乙方;

  2、租费:从设备检测合格后开始计算至乙方通知甲方拆卸之日止、,不足一个月的按天数计算。出租费在每月、30、日前付清,否则甲方有权将设备拆卸归还。拆卸费、运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本租赁设备的安装、拆卸、运输、进退场费每台人民币计整(其中安装、拆卸包括汽吊16吨以内,特殊环境条件塔拆超出部分差价按实际算,运费含设备标准独立高度以内,超出部分按实计算),均由乙方负责,设备进场后付清;

  4、设备基础预埋件费每台人民币计由乙方负责;

  三、设备使用及维修

  1、设备必须由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若乙方擅自使用,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2、本租赁设备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上岗证。驾驶员由、乙方聘请,其报酬由乙方支付,对聘用的驾驶员的日常工作由乙方负、责管理,现场指挥人员及辅助人员由乙方配备(指挥人员需要配合、格人员担任);

  3、乙方委托甲方维护保养,养护费用每台每月元。

  4、租赁结束十天内付清所有租赁、保养、维修、配件的费用。

  四、双方责任

  1、设备基础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设备技术数据进行设计并施工,必须保证质量,因设备基础下沉、塌方所造成设备事故,其责任由乙方负责;

  2、因指挥人员指挥失误所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

  3、因工地现场及场地人员条件因数所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4、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因机械设备本身质量问题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

  五、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及维修、配件、保养等费用的,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以每日按欠费的千分之三计算。

  六、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协调补充,另见附件;

  2、如有争议协调不成,由甲方所在的法院管辖;

  3、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租赁完毕付清自行失效;

  4、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年月日;20年月日

建筑起重机机械租赁合同 篇13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设备特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QTZ80型塔式起重机 贰 台。

  二、本设备仅限于在中山市宏宇大厦工程作垂直和水平运输之用。

  三、甲方拥有对租赁设备的所有权,乙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租赁设备的.使用权。

  四、甲方为该设备配备操作手贰人,食宿由乙方负责。

  五、设备的租赁费按每台/月(每台元/月)计算,每月根据操作手的工作统计表,必须由乙方签字(盖章)方可生效。月底统一结算。

  六、设备每次的进场和出场费用全部由乙方负担。

  七、甲方收取乙方保证金伍万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八、本合同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建筑起重机机械租赁合同 篇1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设备

  二、租赁用途和期限

  1、本租赁设备用于乙方施工;

  2、本设备租赁期限自约为个月。

  三、租赁费用

  1、押金:乙方在租赁设备进工地前应缴纳押金赁设备使用完毕结算后,扣除租金及其他费用后,余额退还乙方;

  2、租费:从设备检测合格后开始计算至乙方通知甲方拆卸之日止,不足一个月的按天数计算。出租费在每月30日前付清,否则甲方有权将设备拆卸归还。拆卸费、运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本租赁设备的安装、拆卸、运输、进退场费每台人民币计整(其中安装、拆卸包括汽吊16吨以内,特殊环境条件塔拆超出部分差价按实际算,运费含设备标准独立高度以内,超出部分按实计算),均由乙方负责,设备进场后付清;

  4、设备基础预埋件费每台人民币计由乙方负责;

  四、设备使用及维修

  1、设备必须由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若乙方擅自使用,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2、本租赁设备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上岗证。驾驶员由乙方聘请,其报酬由乙方支付,对聘用的驾驶员的日常工作由乙方负责管理,现场指挥人员及辅助人员由乙方配备(指挥人员需要配合格人员担任);

  3、乙方委托甲方维护保养,养护费用每台每月元。

  4、租赁结束十天内付清所有租赁、保养、维修、配件的费用。

  五、双方责任

  1、设备基础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设备技术数据进行设计并施工,必须保证质量,因设备基础下沉、塌方所造成设备事故,其责任由乙方负责;

  2、因指挥人员指挥失误所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

  3、因工地现场及场地人员条件因数所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4、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因机械设备本身质量问题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及维修、配件、保养等费用的,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以每日按欠费的千分之三计算。

  七、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协调补充,另见附件;

  2、如有争议协调不成,由甲方所在的法院管辖;

  3、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租赁完毕付清自行失效;

  4、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