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精选13篇)
出租人(甲方): 。
证件类型: 。
证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通讯地址: 。
收款账户(银行账户或网络支付账户): 。
承租人(乙方): 。
证件类型: 。
证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通讯地址: 。
收款账户(银行账户或网络支付账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和乙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住房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的情况及居住要求
(一)房屋坐落: 区 行政街(镇) 路(街、巷、里) 号(门牌) 房 部位(分租),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使用面积 平方米。(附《出租房屋平面图》,如分租,须标注分租部位)
(二)房屋权属状况: 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有关房屋来源证明文件,填写参考: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编号:,须附相关附件)。
(三)房屋居住人数限 人,不得安排人员在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居住。
第二条 租赁期限、租金及押金
(一)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租赁期限 | 月租金(人民币) | |
小写 | 大写 |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 万 千 百 拾 元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 万 千 百 拾 元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 万 千 百 拾 元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 万 千 百 拾 元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 万 千 百 拾 元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 万 千 百 拾 元 |
(二)租赁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甲方继续出租该房屋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但应在租赁期满前 30 日内与甲方协商一致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三)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在每月的第 日前结清本月租金,甲方应出具收据。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单方上调房屋租金。
(四)押金: 元(注:目前市场惯例为2个月租金额),乙方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结清相关费用(包括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以及房屋附属物品、设施损毁赔偿金等)并按期搬出时,甲方应同时将押金无息返还给乙方。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清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将押金用于抵扣相关费用,剩余部分应返还给乙方;不足以抵扣的,乙方应据实予以补足。
第三条 房屋交付、返还及腾退
(一)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双方经房屋交验,在《房屋交接及设备清单》(附表1)中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房屋交付前的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应按照原状和《房屋交接及设备清单》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煤气使用等情况进行交验,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甲方返还押金、乙方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房屋腾退完成。
(三)乙方在腾退房屋前应对房屋中属于乙方的物品进行搬离处理,乙方腾退房屋后,乙方遗留在房屋中的物品,视为乙方放弃其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第四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
租赁期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上网费由乙方承担,房屋租赁税费、室内设施维修费由甲方承担。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五条 成交方式
本房屋租赁通过下列 方式成交:
(一)甲乙双方自行成交。
(二)甲乙双方委托同一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机构名称: ,经纪服务合同编号: ,经纪人姓名、电话: 。
(三) 。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环保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租赁期内,乙方应遵守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按照规定的房屋用途合理使用房屋。
(二)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乙方不得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及设施,不得增加外墙荷载,不得超载使用,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不得擅自装修。
2.若乙方需要对房屋进行室内装修或者增加设备的,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且甲方有权对工程进行监督。
3.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3 个工作日内启动维修。逾期不启动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维修方案经甲方同意后,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减少影响天数的租金或增加相应天数的免租金期限。
4.对于灯泡等易耗品因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由乙方负责维修、更换。
5.因乙方保管或使用不当,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甲方同意转租的,乙方应当确保第三人完全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并应当将转租情况以书面方式告知甲方。第三人对房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第八条 优先购买权
合同期内,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 30 日书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应当在收到出租人书面通知后 30 日内回复出租人是否愿意在同等条件下购买该房屋,逾期未回复的视为放弃对该房屋的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通过向本合同填写的甲方通讯地址邮寄送达《解除合同通知书》的方式单方解除本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
3.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通过向本合同填写的乙方通讯地址邮寄送达《解除合同通知书》的方式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
1.欠缴租金或各类费用逾 日的;
2.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改变房屋用途或拆改变动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3.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等相关情形的。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迟延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按照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迟延交付房屋超过 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当月2倍租金的金额支付违约金,乙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金计至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之日止。
(二)甲方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在房屋交付后 日内提出;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当按照当月2倍租金的金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甲方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乙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当月2倍租金的金额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按照当期应付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当月2倍租金的金额支付违约金,甲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计至乙方付清租金之日止。
(五)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改变房屋用途、拆改变动损坏房屋主体结构,或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当月2倍租金的金额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房屋损坏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下列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裁决;
(二)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一)甲乙双方自行签订合同后30日内,由甲方办理租赁合同备案手续。甲方或者受托人可以通过下列 方式,办理租赁合同备案。
1.房屋所在地的备案受理点;
2.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
(二)房屋租赁经营机构出租房屋,由经营机构办理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手续。
(三)经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促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由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办理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手续。
第十三条 双方约定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附件共 份,具体为 。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签署地点: 省 市 区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出租人【甲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承租人【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甲方同意将坐落在区路街(巷、里)号房号的房地产(房地产权证号码)出租给乙方作用途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积平方米,分摊共用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三条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月租金额(币种:)元
租赁期限小写大写
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月日至年月日
注: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在每(月、季、年)的第日前按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纳(币)元保证金(可以收取不超过三个月月租金数额),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退回乙方、抵偿租金)。
第五条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个月(不少于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
4、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八条其他约定
第九条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给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证件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证件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甲方管理的上列房屋作为使用,双方议定遵守事项如下:
房屋座落:区楼单元号房屋使用面积:平方米。
一、本租约为乙方取得承租房屋使用权的凭证。甲、乙双方均有遵守国家有关住宅法律和本市房屋政策、法令的义务。
二、房屋租金数额因房屋条件或租金标准变动时,其租额得予调整,每月租金,乙方应于日前交清。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终止租约,收回房屋:
(1)把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或私自交换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改变承租用途的;
(3)无故拖欠租金个月以上的。
四、甲方根据修缮标准检查,维修房屋和设备,保障安全、正常使用。甲方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碍施工。在正常情况下,如因检查不周,维修不及时,以致房屋倒塌,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时,由甲方负责赔偿。
五、甲方鉴定房屋危险,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腾出时,乙方应按期迁出,其居住房由甲方解决。如乙方籍故拖延不迁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对乙方承租的房屋进行翻建大修后,乙方有优先承租权,但事先应签订协议。
七、乙方对承租的房屋及室内装修设备,应负责保管,爱护使用,注意防火、防冻。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楼梯间、门道、走廊等公用房屋和设施,乙方应爱护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损坏。
八、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增添房屋或设备。如属必需时,应事先取得甲方同意或另行签订协议后方可动工。否则,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
九、乙方退租房屋时,应于日前通知甲方,并办清以下手续:
(1)交清租金和应交纳的赔偿费。
(2)按照租约负责保管的房屋及装修设备。
(3)撤销租约。
十、乙方承租甲方代管、托管的房屋在发还原主时,甲方得终止租约。
十一、乙方承租的房屋因国家建设,特殊需要必须腾让时,甲方得终止租约。乙方所需房屋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本租约自立约日起至年月日止有效。一或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解决。
十三、其他。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坐落:
二、房屋租期为壹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租赁房屋作为居住使用。租赁期满,甲方有权利收回出租的房屋,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日一个月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在交清全年租金的同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如果乙方不再租房,须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
三、为保证本合同的执行,乙方须向甲方一次交付押金元整。
四、本合同的租金按年支付,支付方式为现金,先付后用。乙方须一次向甲方交足全年租金玖仟陆佰元整,租金交付日为年月日前。
五、在租用期间所发生的水费、电费、物业费、取暖费、天然气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存续期间均无权单方终止履行合同,如有异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本条第四款情况除外)
2、乙方在居住期间应维护好房屋结构、设备、物品和门窗的完整。如有损坏,需在合同期满日之前恢复原貌,由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设备、物品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3、乙方在租房期间,应保持屋内整洁,不得使用煤作燃料;应注意各方面的安全,如有不安全隐患或由此引发任何后果均由乙方一方承担。
4、乙方在租住期间不得把此房屋转借、转租给他人使用,不得改变租赁用途或利用此房屋进行违法犯罪等性质的活动,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和损坏房屋。如有上述情况发生,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的执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
5、租赁的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和改建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此而终止合同时,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6、双方电话号码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手机:手机:
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甲方同意将坐落在区路街(巷、里)号房号的房地产(房地产权证号码)出租给乙方作用途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积平方米,分摊共用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三条 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月租金额(币种:)元
租 赁 期 限小写 大写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期限超过 20 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在每(月、季、年)的第日前按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纳(币)元保证金(可以收取不超过三个月月租金数额),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退回乙方、抵偿租金)。
第五条 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个月(不少于 3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
4.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 6 个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八条 其他约定
第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给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签章)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年月日
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备号予以登记备案。
经办人: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年 月 日
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备号予以登记备案,但该房屋具有《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第条第项情形,或出租人未履行第条款义务,予以注记。
经办人: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年 月 日经审查,该房屋的出租人已按照《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规定整改完毕,符合出租条件,注销注记。
经办人: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年 月 日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终号予以注销登记备案。经办人: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年 月 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租借甲方座落于。
二、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每月租金为元整(仟佰拾元整),其它费用方承担。
四、付款方式为。如拖欠房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五、乙方应注意爱惜房屋内部设施,如有损坏需照常赔偿。
六、乙方支付押金元(仟佰拾元整),合同期结束后,甲方对以上三、四、五三点没有异议,应立即退回乙方;
七、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收回。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设施、设备:
1、家具型号及数量:。
2、燃气管道。
3、房子状况:。
十、水表起用吨数,电表起用度数,燃气表起用度数,暖气方。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 甲方同意将坐落在区路街(巷、里)号房号的房地产(房地产权证号码)出租给乙方作用途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积平方米,分摊共用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三条 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
│
│月租金额(币种:
) 元
│
│
│
│
│ 租 赁 期 限
├───────┬─────────┤
│
│ 小 写
│ 大 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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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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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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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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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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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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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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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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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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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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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注: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在每(月、季、年)的第日前按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纳(币)元保证金(可以收取不超过三个月月租金数额),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退回乙方、抵偿租金)。
第五条 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个月(不少于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
4.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八条 其他约定
第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给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备号予以登记备案。
经办人:
出租人(甲方):?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广州市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最多不超过?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来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元整(¥:?)。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付,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二)押金:人民币元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标准版)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标准版)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合同解除
(一)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出租方
身份证地址:
电话号码:
承租方
身份证地址:
电话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路弄号室;房型规格;居住面积平方米;
2.室内附属设施:
电器:电话沐浴空调冰箱彩电洗衣机微波炉吊扇音响
家俱: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2.房屋租金:每月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支付,另付押金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第一次付款计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天;
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说明:
出租方:承租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甲方(房主):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人):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
2。房型规格:面积平米,两室两厅。
二、租期
年,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为止,必须一次性付清租金后使用。
三、房屋租金
月租金元,年租金为人民币元,租赁期内的取暖费和物业管理费、水、有线电视、电、煤气、宽带费等由乙方支付;乙方在租用期电卡、煤气卡和水表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或更新。以上缴费收据请乙方自行保存,以备查对。
四、保证金
1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2、本协议作为本期保证金收据,请妥善保管;当本期保证金转入下期租房协议后,本协议作为保证金收据的功能自动作废、同时按新协议条款执行老协议自行作废。
五、乙方租用后应注意以下事项
1、乙方应遵纪守法,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责任。
2、乙方应注意居住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拖、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如乙方措施不当造成的所有损失,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给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处理,由乙方全额赔偿对方。并按违约处理
3、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不能擅自与人合租、转租或借给他人,也不能改变其用途,否则属于违约。如有此类情况发生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收回房屋。
4、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如须装璜。需经得甲方同意;使用中如有损坏或管道堵塞,应予修复、疏通,费用自理。
5、甲方不分担乙方在租房期内对其自身造成的损失和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经济、经营和法律责任及损失。
六、有关退租、转让的条款
1、协议期内,乙方履行本协议所有条款后,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发生甲方能力范围之外的不可抗事件和乙方违约的情况下除外)。
2、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另要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3、协议期内,乙方如果出现以下任何情况:退租、转让、及由于乙方违约原因造成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任一情况下,乙方都必须按协议缴清所有应付款项。
4、甲乙双方欲在租赁期满后不再续租,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5、转让交接,水、电、设施及有关经济费用问题,乙方需要提供相应收费票据,如有遗留问题,续租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七、有关续租的事项
1、租房者在遵守前期协议的情况下,可以获得优先续租权,但必须在原租期结束日前一个月与甲方重新签订租房协议,租金在前期协议租金基础上由双方协商决定。
2、在原租期已到期,新的续租协议还未签订的情况下,甲方将收回房屋,不再签约续租。
八、本协议经甲乙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名盖章后生效,签订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期;所有条款必须执行、本协议内所涉违约的违约金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凡乙方违约将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外同时甲方收回房屋并且乙方根据本协议条款缴清各种费用所有应付款。
九、本租房协议为甲乙双方的正式协议,以原件为准(复印件不能作为正式协议使用)。
十、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十一、本协议壹式两份,每份肆页,甲乙各方各执壹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出租人:
承租人: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 甲方同意将坐落在号座房号的房地产出租给乙方作用途使用,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三条 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租赁期限月租金额元小写大写注: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在每月的第日前按转入个人银行帐号的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纳元保证金,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退回乙方。
第五条 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房屋结构性问题。
3、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
4、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个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负的修缮责任:房屋非结构性问题。
3、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八条 其他约定乙方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等其他费用需另行缴交。乙方的物业管理费从年月日开始向物业管理处缴纳。若甲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甲方需赔偿乙方壹个月租金若乙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乙方需赔偿甲方壹个月租金。
第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给街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广州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甲方同意将坐落在区路街(巷、里)号房号的房地产(房地产权证号码)出租给乙方作用途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积平方米,分摊共用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三条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月租金额(币种:)元
租赁期限小写大写
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月日至年月日
注: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在每(月、季、年)的第日前按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纳(币)元保证金(可以收取不超过三个月月租金数额),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退回乙方、抵偿租金)。
第五条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个月(不少于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
4、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八条其他约定
第九条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给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证件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证件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第一条合同当事人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甲方同意将坐落在区路街(巷、里)号房号的房地产(房地产权证号码)出租给乙方作用途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积平方米,分摊共用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三条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租赁期限
月租金额(币种:)x元小写
大写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注: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在每(月、季、年)的第日前按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纳(币)元保证金(可以收取不超过三个月月租金数额),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退回乙方、抵偿租金)。
第五条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个x月(不少于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
4.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x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八条其他约定
第九条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给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委员会申请。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备号予以登记备案。
经办人: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xx年xx月xx日
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备号予以登记备案,但该房屋具有《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第条第项情形,或出租人未履行第条款义务,予以注记。
经办人: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xx年xx月xx日
经审查,该房屋的出租人已按照《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规定整改完毕,符合出租条件,注销注记。
经办人: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xx年xx月xx日
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终号予以注销登记备案。
经办人: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