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股份合同精品5篇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于20年1月18日共同购买“贵E01030”柳特神力牌汽车一辆。其中甲乙双方对“贵E01030”柳特神力牌汽车股份股权各持有50%,并共同享有管理、经营、支配、收益、所有权等权利。购车至今,因甲方(包华友)本人无力对该车进行管理经营,自愿将该车管理、经营、支配、收益、所有权等个人所属的50%股份股权转让给乙方(杨昌华)本人所有并管理经营。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贵E01030”柳特神力牌汽车一辆与车辆所属煤矿(含:振兴、佳顺、兴隆、兴利、水井湾、祥隆共六个煤矿押金)共计人民币贰拾万元(小写:元)整。现甲方(包华友)将其持有的50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杨昌华),并由乙方支付甲方股权转让款人民币拾万元(小写:元)整,归甲方个人所有。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后日起到日内按第1项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银行转帐或现金方式分 次(或一次)支付给甲方。乙方付清转让款后即具有“贵E01030”柳特神力牌汽车的所有股份股权。
二、有关“贵E01030”柳特神力牌汽车所产生的费用(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签订前,该车所发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承担。(注:本协议签订前该车所欠款已由甲方(包华友)从该车经营、收益中全部结清并支付给乙方(杨昌华)本人。)
2、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该车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乙方在经营中应履行的相关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杨昌华)本人负责承担。甲方(包华友)对该车所产生的费用不承担如何责任。
三、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贵E01030”柳特神力牌汽车在经营中所发生交通事故等违法行为一律由乙方(杨昌华)本人全权负责,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方(包华友)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争议解决:若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生效:对本协议内容经甲乙双方审阅无异议后自愿签字摁手印后即生效。
六、备注: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中证人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个人股份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个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姓名:
转让方(个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姓名:
受让方(个人)(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码:
姓名:
甲方系九瑞大道大润发广场蓝钻中心四楼正砭堂美容养生馆股东,占养生馆总股份的45%(以下简称合同股份),甲方自愿将其经营的正砭堂美容养生馆10%的股权转让给丙方,丙方愿意受让。
乙方系九瑞大道大润发广场蓝钻中心四楼正砭堂美容养生馆股东,占养生馆总股份的35%(以下简称合同股份),甲方自愿将其经营的正砭堂美容养生馆10%的股权转让给丙方,丙方愿意受让。
现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股份的转让及价格
甲方乙方同意将合同股份转让给丙方。丙方承诺以现金受让合同股份。经甲、乙、丙三方协商,现甲方将其占正砭堂美容养生馆10%的股权以叁万四千元万元)转让丙方。乙方将其占正砭堂美容养生馆10%的股权以叁万四千元万元)转让丙方。
二、付款期限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于 年 月 日之前,丙方向甲,乙方一次性支付股份转让款。
三、有关合营盈亏(含债券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和亏损。
2、如因甲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丙方有关合营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丙方在成为合营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丙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3、丙方只享受公司对应股份的分红,不参与经营管理。
四、生效
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
五、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10% 的违约金。
六、争议的解决
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时,提交正砭堂美容养生馆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七、除名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八、股权转让
①丙方 年之内未经甲方和乙方允许,不得辞去本店的职务,否则股份将无偿收回。 ②丙方未经甲方和乙方允许,不允许转让股份。
九、备注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转让方(甲方):
转让方(乙方):
受让方(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出让人) ,性别:,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受让人) ,性别:,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现就广西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在广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股份以万元价格依法转让给乙方。
二、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转让的股份。
三、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股份转让款给甲方。
四、在股份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股份转让有关的费用(如工商变更登记等),由方承担。
五、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份转让款给甲方,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 %的逾期违约金。
六、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皆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订后,双方依据本合同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股份的变更登记手续。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公司各执一份,其余报备相关部门。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为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股权转让行为的正确和顺利实施,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出让人
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住址:
受让人
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住址:
年月日于市签署
鉴于:
1.出让人系有限公司的股东,出资额为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下称合同股份
2.受让人愿受让有述股份;
经友好协商,双方立约如下:
一、合同股份的转让及价格
出让人同意将合同股份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以现金受让合同股份。经双方协商,合同股份定价为元/股,股份收购总价款为元。
二、付款期限
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年月日之前,受让人向出让人一次性支付股份转让款。
三、交割期
双方确定,本合同自签署后之日起日内为交割期。在交割日内,双方依据本合同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合同股份过户手续。
四、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有限公司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五、税费
合同股份转让中所涉及的各种税项由双方依照有关法律承担。
六、出让人的陈述与保证
1.不存在限制合同股份转移的任何判决、裁决。
2.出让人向受让人提供的一切资料、文件及所作出的一切声明及保证都是完全真实、完整、准确的,没有任何虚假成份。
3.出让人保证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受让人的陈述与保证
1.受让人保证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应当由受让人履行的其他义务。
2.受让人保证完整、准确、及时地向出让人以及相关机构提供其主体资格、业务范围以及其他为核实公司受让合同股份资格条件的证明资料。
八、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九、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昌都地区澜沧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出让人签字:年月日
受让人签字:年月日
转让方:(甲方)
住所:
受让方:(乙方)
住所:
1、甲方系烟台好帮手商贸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出资额为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下称“合同股份”);
2、乙方愿受让有述股份;
经友好协商,双方立约如下:
一、合同股份的转让及价格
甲方同意将合同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以现金受让合同股份。经双方协商,合同股份定价为元/股,股份收购总价款为元。
二、付款期限
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年月日之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股份转让款。
三、交割期
双方确定,本合同自签署后之日起日内为交割期。在交割日内,双方依据本合同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合同股份过户手续。
四、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有限公司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五、税费
合同股份转让中所涉及的各种税项由双方依照有关法律承担。
六、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不存在限制合同股份转移的任何判决、裁决。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文件及所作出的一切声明及保证都是完全真实、完整、准确的,没有任何虚假成份。
3、甲方保证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保证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应当由乙方履行的其他义务。
2、乙方保证完整、准确、及时地向甲方以及相关机构提供其主体资格、业务范围以及其他为核实公司受让合同股份资格条件的证明资料。
八、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
九、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