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买卖合同(必备8篇)
售车方(甲方):
身份证号:
购车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将自己所有的一辆色牌二轮摩托车(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行驶证登记人:)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交易金额为人民币元,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一致协议:
(一)自协议签订,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乙方向甲方支付购车款起,该车所有权归乙方,乙方有使用、出售、转让及报废等权利。
(二)该摩托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以后,所出现的一切问题(损坏、维护修理或被盗)与售车方(甲方)无关。
(三)该摩托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日期(时间)以后,购车方(乙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而产生的本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售车方(甲方)无关
(四)该摩托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以后,购车方(乙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售车方(甲方)无关;
(五)该摩托车在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之前,售车方(甲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购车方(乙方)无关;
(六)售车方(甲方)向购车方(乙方)提供该车辆的一切真实、有效、合法的手续、票据和证件,并对车辆来历及所有手续、票据和证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事后如调查发现售车方(甲方)提供的该车辆的手续、票据和证件系虚假、伪造证件,或车辆来历不明,购车方(乙方)有权退回车辆给售车方(甲方)并要求售车方(甲方)退回购车款。同时因伪造证件而给购车方(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及产生相关的法律责任均由售车方(甲方)承担。
(七)该车以后办理年审、保险等事宜,由甲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协助乙方完成车辆各种手续,但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该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双方均不得违背以上各条款。
(九)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售车方(甲方)签字:
购车方(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二手车交易和完成相关事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当事人及车辆情况
一、甲方基本情况:
身份证明名称:
身份证明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经办人:
身份证号码:
二、乙方基本情况:
身份证明名称:
身份证明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经办人:
身份证号码:
三、车辆基本情况:
号牌号码:
车辆类型:
使用性质:
厂牌、型号:
车身颜色:
初次登记日期:
登记证书编号:
车辆识别代号:
发动机号码:
表显里程:km
使用年限至年月日
车辆检验有效期至年月日
本车出险次数次
累计车损金额元
车辆购置税完税/免税证明编号:
车船使用税缴纳截止期:
车辆通行费缴纳截止期:
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
第二条车辆价款和支付方式
本车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元)。其中车辆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车辆额度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元,其他交易费用为人民币元。
乙方应于合同签订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大写元);自转移登记手续完成日内,应再向甲方支付车价余款元(大写元)。
第三条车辆交付、过户手续
一、车辆交付时间:。
二、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备齐车辆相关材料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对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的合法性负责。
二、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车辆基本情况,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对转出本市的车辆,乙方应确认买受车辆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
四、双方应对其提供的车辆转移登记所需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逾期支付车辆价款的,应每天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逾期交付车辆的,应每天按车辆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所需材料,致使合同延期履行的,违约方应每天向守约方支付元违约金。任何一方因提供车辆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致使无法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赔偿。
四、甲方无车辆所有权或处置权而与乙方签订合同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五、因乙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入籍手续的,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乙方改变车辆入籍地的,甲方应协助配合。
六、甲方提供的车辆基本情况不真实,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第六条其它约定。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八条附则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手车交易市场留存一份。
甲方:乙方:
代理人(签名):代理人(签名):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
车 主: 买方(承买人):
车主地 址:买方地 址:
车主电 话:买方电 话:
车主根据《旧机动车辆交易管理规定》,与买方就下列车辆的交易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情况
车类型号:车身颜 色:
车牌号码:行驶公 里:
发动机号: 燃料:
车架号码:初次入户时间:
二、车辆具备下列证件及备件(在方格里打“√”为示):
□行驶证正、副本 □购置税(费)证 □路费收据 □车船使用税标志(发票)
□ 机动车辆登记证书 □定编证(使用证) □营运证 □备胎 □千斤顶 □钥匙
三、确认所购车辆的目前实际状况,不得以车况为由中途退车。
四、车主保证该车的来源合法,手续齐全、真实有效,并承担因该车和手续不合法引起的法律责任。
五、成交价人民币(大写)元整(¥元)。
六、付款方式(在方格内“√”为示:)
a) 本协议签订后,买方一性付清全车款;办理车手续。
b) 本协议签订后,买方付购车定金人民币(大写)(¥元).在(¥天内,买方付清余款人民币 (大写) 元整(¥元)后办理提车手续。
七、办理过户:买方应主动积极按卖方的要求备齐过户所需资料,由卖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办,取得过户受理;回执或行驶证(取证时间以车管所受理回执所规定的时间为准,包括顺延时间)。
八、违约责任:
1.卖方在收到买方购车款项后,将积极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手续,如未能将车辆过户手续办妥(车管部门造成的延误除外,届时双方协调解决),买方有权提出退车,但应维持该车交付时的状态,卖方将已付的购车款如数退还给买方。
2.买方应在提车后日内卖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如逾期未办理,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元。
3.如买方逾期未交清余款,卖方有权将该车另作处理不须通知买方,买卖合同范本。所收定金不再退还。
九、该车在200 年月日时 分以前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原车主或转让人负责, 该车在20年 月日时 分以后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承买人负责。
十、补充条款:
十一、当该车从车方名下过户到买方名下,买卖双方办理完移交手续后,本协议即执行完毕。
十二、纠纷解决方式: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沧州仲裁委员会(任丘办事处)仲裁解决,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十三、本协议一式贰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交易后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方: (签章) 卖方: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第一条甲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二手车:
号牌号码:;厂牌型号:;初次登记日期:;发动机号:;车架号:。?
第二条车款及交验车
1.车款为 元;大写: 。
乙方应于年月日同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现金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付清。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甲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乙方应按照约定与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甲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相关的收款凭证。
5、该车辆自交付给乙方即日,所有权即发生转移,交付后因该车所发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如:违法处罚、交通事故给第三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6、因该车辆所发生的一切过户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提交巴林左旗人民法院审理。
第五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买方:
电话:
卖方:
电话:
年月日
买方: 身份证号: 电话:
卖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一、卖方自愿将一辆 汽车,出卖给买方,该车基本信息如下:车牌号为 ,发动机号码: ,车架号码: ,年审有效期至 年 月 ,交强险至 年 月止,商业险至 年 月止,保险金额: 卖方承诺:该车辆来源合法,无遗留经济抵押和交通责任,所有证件资料税费真实完备,符合法定过户条件。如有证件资料不齐或遗留交通违章,卖方应在约定时限内及时办理完毕并自行负担相关费用。
二、车价款(不含税费)人民币(¥),买方应于登记机关受理车辆转移登记资料当天支付人民币(¥),余下人民币(¥),于车辆转移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后当天支付。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含税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之日,交付车辆及证件给买方。
三、卖方应保证合法享有车辆完整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车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转移手续。卖方确认本协议第一条所列的车辆基本信息正确无误,并按约定交付车辆及证件。卖方承担和负责处理车辆交付前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规费不齐、违章或违法行为;卖方应如实向买方告知车辆的实际车况,若有车辆维修及保险出险事故记录的,应在本协议第七条其他约定中明确注明,若无明确注明,视为卖方未向买方告知车辆维修及保险出险事故记录。
四、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车辆信息不真实,或与本协议第一条所列的车辆基本信息不相符,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购车款20%计算。卖方未按合同约定将本车及其相关凭证交付买方,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支付违约金壹万元。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转移手续的,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购车款20%计算。卖方未向买方告知车辆有维修及保险出险事故记录的,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购车款20%计算。
五、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本合同在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七、其它约定:
买方: 卖方: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签订时间:
甲方(出售方):
乙方(购买方):
甲方现有一辆色车。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码记日期乙方已现场核对一致。
于年月日时,有偿转让给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本车价款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成交,甲方向乙方提供一切过户手续后,乙方将车款次性付清,过户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需对本车的真实性、合法有效性负全部责任,如因来路不明或被抵压查封等其它因素给乙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由甲方承担。
三、本车甲方不做任何质量保证;由乙方现场鉴定认可购买,成交后双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四、自签字成交前与此车有关的一切事宜(交通违章;事故债务纠纷等)由甲方负责。签字成交后,一切事宜(交通违章;事故;债务纠纷等)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六、如签字后有一方违约,由法院判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为了明确旧机动车时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自愿同意签定以下协议:(售车方简称为甲方,购车方简称为乙方)
售车方(甲方):
购车方(乙方):
一、甲方将车主的轿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 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大写人币: ) ,小写:。
二、甲方应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负责(包括该车在 年月日前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该车自交车之日起(时间 年月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该车若须办理过户事宜,过户费由甲方方承担,过户时双方应主动配合办理转户所需手续及车辆。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包括养路费、年审费及保险费)。
四、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五、备注(未尽事宜双方约定处理):
六、该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再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售车方(甲方):购车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 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车主名称:;号牌号码:;厂牌型号:;初次登记日期:;发动机号:;车架号:;养路费缴付有效期从至;最近一次年检时间:;行使公里数:;车辆使用性质:□客运、□货运、□出租、□租赁、□非营运、□其他;车辆上(是/否)存在抵押权。其他状况:。
第二条 车款及交验车
1、车款为(不含税费)元;大写:。买方应于年月日在(地点)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现金、支票、汇票)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日内向卖方支付车款的%,待办理完过户手续后再即时支付剩余车款。
2、卖方应在收到第一笔车款后日内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协助买方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
3、相关文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养路费缴付凭证、□销售旧机动车委托书、。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卖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买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卖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合法、规范的收款凭证。
5、买方应持有效证件与卖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6、车辆交付后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利并有确实证据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卖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车款%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4、买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剩余车款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备案机关一份。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买方:
卖方:
年月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