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品购销的合同书汇总12篇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订购水产品,订购水产品的品种名称、数量、质量标准。
第二条 订购水产品需要检验、检疫的,甲方提供抽样标本,由甲方委托南阳市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检验、检疫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订购水产品收购价格按照渔船到港时的市场价计算。
第四条 交货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条 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甲方将所订水产品送到乙方所在地的渔港码头,交货日期以乙方书面签收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货物验收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验收地点:送货以货物接受地为验收地点;提货以提货地为验收地点;贩运的以海上交易地为验收地点。
(二)验收时间:乙方在收到货物的当日验收完毕,乙方对水产品的质量、品种、数量等有异议的,应当日书面向甲方提出。
(三)验收标准:按照所属鱼类单体重量以及新鲜鱼进行验收。
(四)自然损耗:所订水产品自然损耗应在10%以内(含10%)。
第七条 乙方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预付款元。合同履行时,预付款冲抵甲方应付货款。
第八条 货款结算按下列第二项执行:
(一)现金结算,验收合格后钱货当场结清。
(二)银行结算。乙方在验收合格后10日内,把剩余货款汇入甲方指定开户银行: ,帐号: ,户名: 。
第九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按协议执行。达成协议之前,仍按本合同执行。
当事人一方因因遭遇台风等不可抗力事由可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甲方拒绝交付所订水产品的.,按合同总价款的1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原因造成所订水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按收购日市场价格交付水产品;乙方不需要的,甲方自行处理。
(三)乙方拒收所订水产品的,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愈期支付货款的,应结清货款,同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愈期部分的利息、并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由南阳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项解决:
(一)交南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商部门备案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总价款(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为在交货地点安装就位后的含普通税收最终价款。
第二条:甲方所需产品和价格如下表:
第三条:乙方承诺提供的产品保用期为一年。
第四条:交货时间:年月日
第五条:交货地点:
第六条:验收方式:甲方所购产品全部到达后,由乙方向甲
第七条:甲方所购产品全部到达并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乙方开具发票后付款,一次性付清。
第八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0%的违约金。
第九条:乙方提供的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与约定不相符,甲方可以不收货,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按规定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数量和质量全部交货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为难乙方,如有此行为,视甲方违约,按约定由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并支付乙方全部货款。
第十一条:乙方在运输安装过程中发生的损坏及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讼。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四条: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合同编号:
出卖人: 签订地点:
买受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标 的
品 种
计 量
单 位
数 量
单 价
金 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
第二条 质量标准: 。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及费用负担: 。
第四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
第五条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 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 所有。
第六条 交(提)货方式和地点: 。
第七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运输费用负担: 。
第八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
第九条 检疫单位、方法、地点、标准及费用负担: 。
第十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
第十一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
第十二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旅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
出卖人: 买受人:
出卖人(章): 买受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书,海产品购销合同范本。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订购水产品,订购海产品的名称、品数、量质量标准及要求:
品种名称
数 量(KG)
单 价
金 额
备 注
第二条 订购的水产品收购价格,按照渔船到港时的市场价格协商计算。
第三条 交货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乙方到甲方所在地的`渔港码头称重,交货日期以乙方书面签收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第五条 货物验收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 验收地点:以渔港交易地为验收地点。
(二) 验收时间:乙方在货物验收称重完毕的当日验收完毕,乙方对水产品的质量、品种、数量等有异议,当日书面向甲方提出。
(三) 验收标准: 。
(四) 自然损耗:所订水产品自然损耗应在 %以内(含 %)。
第六条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预付款 元。合同履行时,预付款冲抵押款甲方应付货款
第七条 货款结算按下列第 项执行“
(一) 现金结算,验收合格后,钱货当场结清。
(二) 银行结算,乙方在验收称重完毕后 日内,把剩余货款汇入甲方指定开户银行。
账号:
第八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按协议执行。达成协议之前,仍按本合同执行,当事人一方因遭遇台风等不可抗力事由可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甲方拒绝交付所订水产或乙方拒收所订水产品的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逾期支付货款,应结清货款,同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的利息,并按合同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经过协商,确认根据下列条款订立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水产品的品种名称、数量、质量标准及要求
品种
数量(千克)
单价(元/千克)
质量要求
合计金额(元)
合计人民币(大写):
二、质量与技术标准和产品包装
1、质量与技术标准:
购销水产品需要检验、检疫的,卖方提供抽样标本,由卖方委托市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检验、检疫费用由卖方承担。
卖方已知悉上述标准,并确认采用该标准的产品能满足买方对产品的要求。
2、产品包装:
买方在渔港交易地进行货物验收及称重,验收完毕后由买卖方双方共同对货物进行包装封存。
买方分批次提取订购的货物后,未提取部分由卖方安排保管储存,相关费用由买方负责。
三、收货事项
1、本合同设备的到货日期为:合同生效起个工作日内。
2、本合同实际支付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3、甲方给乙方的付款方式:
4、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后正式生效,付款方式:。
5、甲方未付齐货款全款(100%)之前,货物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6、定金:
四、包装、运输、交货、验收及异议的提出
1、货物包装由买卖方双方共同对货物进行包装封存。
2、货物的运输和运输过程中的保险由方负责办理,费用由方承担。
3、乙方负责在将货物交付给甲方。
甲乙双方应对水产共同验收,送货以货物接受地为验收地点;
提货以提货地为验收地点;
贩运的以海上交易地为验收地点。
验收标准:按照所属鱼类单体重量以及新鲜鱼进行验收。
自然损耗:所订水产品自然损耗应在10%以内(含10%)
交货后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4、买方发现收到的货物与规定的不符,应在货物到达验收的当日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卖方在收到异议后应在合理期间内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协助买方解决,直至验收合格。
买方怠慢行使该该项权利,视为产品验收合格。
五、免责条款
1、双方约定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台风、战争、海关检查、进口手续及厂商供货延迟,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或适当履行)的,免除相应的违约责任。
2、受到上述免责事项影响的一方,应在天内通知另一方。
3、如果受上述免责事项的影响,使本合同只要义务之履行延迟的时间超过天,则任何一方均有权接触合同而不承担任何后果,也可有双方协议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拒绝交付所订水产品的,按合同总价款的1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因甲方原因造成所订水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按收购日市场价格交付水产品;
乙方不需要的,甲方自行处理。
3、乙方拒收所订水产品的,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愈期支付货款的`,应结清货款,同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愈期部分的利息、并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交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由败诉方承担,交通费等相关合理费用。
八、其他
1、甲、乙双方应保守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取的对方之商业及技术秘密,包括本合同文本,相关技术文件、相关数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
2、就本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的问题或与本合同有关的问题,一方作出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加盖本方公章,且向对方送达,对方应个工作日内回函,否则视为无效。
3、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双方签署的相关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以传真形式签字盖章后文件同样有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就农产品配送事宜经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为甲方提供厨房所需的各种农产品配送(即蔬菜、水果、粮油、家禽等农副产品)。
2、供货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合作期间双方应本着自愿、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合作。
一、双方权力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按照配送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
2、甲方可对乙方的配送要求、服务水平及卫生情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不良之处。
3、甲方所需商品必须在前一天晚上12点前通过电话或者传真的方式报给乙方,给乙方提供采购依据和时间。
4、乙方提供的商品经双方协议在当月30好结算确认后。货款在次月的5日前,由甲方一次性用现金或转账方式付清。
5、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贰拾万元(元)的蔬菜质量和单价保证金,保证金在第一次结账货款里扣出,甲方须填写收据并盖上单位公章,乙方妥善保管收据,合同终止甲方反还乙方的保证金。
(二)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的环境和卫生标准,严禁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确保菜肴的新鲜和卫生。
2、乙方员工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不得私自携带甲方物品离开。
3、乙方所有商品价格需每十天报价一次,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供应。
4、乙方的商品必须按甲方所规定的配送时间到货或提前半小时到货,到货后需协助甲方的工作人员过称进库。
3、合同期满或中途解除合同,甲方必须在合同终止日一次性结清乙方的所有款项。
二、违约责任
1、因乙方提供不洁食物造成甲方在销售过程中造成客户中毒的,经相关部门鉴定封样后,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甲方未按时结清乙方账款的,应承担违约金(比照银行逾期付款处理)。
3、如乙方因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如乙方仍不能达到其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任何一方要终止合同都应提前60天通知对方并协商,如未按规定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三、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甲方: (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甲方为乙方提供水产品原料原产地XX:
1、大带鱼数量430 吨规格500g以上/条,单价X元/T,计人民币X万元。
2、中带鱼数量150吨规格200g-500g/条,单价X元/T,计人民币X万元。3、大鳗数量X吨规格1500g/条以上,单价X元/T,计人民币X万元。合计人民币X万元。
第二条:甲方必须保证原料的鲜度、质量,交货时间为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地点:XX ,如原料不符合质量要求,乙方有权退货。
第三条:货款结算及支付方式: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或汇款方式支付。X年X月X日前先预付定金10%,余款在鱼货验收合格,交货前付清。(甲方开户行:XX 帐号:XX)
第四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有一方当事人发生违约,按《经济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时发生争议或纠纷,应本着双方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当事人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裁决。
第六条:合同中未约定的事项,经双方共同协商可以达成补充合同。
第七条:合同一经签定具有法律效力,不能因销售市场及价格因素变动而解除。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合同经双方代表签章之日起生效。
单位盖章(甲方) 单位盖章(乙方) 代表签章代表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根据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书。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订购水产品,订购海产品的名称、品数、量质量标准及要求:
品种名称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第二条订购的水产品收购价格,按照渔船到港时的市场价格协商计算。
第三条交货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乙方到甲方所在地的渔港码头称重,交货日期以乙方书面签收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承担。
第五条货物验收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验收地点:以渔港交易地为验收地点。
(二)验收时间:乙方在货物验收称重完毕的当日验收完毕,乙方对水产品的质量、品种、数量等有异议,当日书面向甲方提出。
(三)验收标准:。
(四)自然损耗:所订水产品自然损耗应在%以内(含%)。
第六条乙方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预付款元。合同履行时,预付款冲抵押款甲方应付货款
第七条货款结算按下列第项执行“
(一)现金结算,验收合格后,钱货当场结清。
(二)银行结算,乙方在验收称重完毕后日内,把剩余货款汇入甲方指定开户银行。
账号:
第八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按协议执行。达成协议之前,仍按本合同执行,当事人一方因遭遇台风等不可抗力事由可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第九条违约责任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甲方拒绝交付所订水产或乙方拒收所订水产品的按合同总价款的%,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逾期支付货款,应结清货款,同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的利息,并按合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时间:
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甲方为乙方提供水产品原料原产地中国:
1、大鱿鱼数量30吨规格200g以上/条,单价元/kg,计人民币万元。
2、小鱿鱼数量10吨规格100g―150g/条,单价元/kg,计人民币万元。
第二条:甲方必须保证原料的鲜度、质量,交货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地点:东港,如原料不符合要求,乙方有权退货。
第三条:货款结算及支付方式: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或汇款方式支付。20年10月18日前先预付定金10%,余款在鱼货验收合格,交货前付清。
第四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在一方当事人发生违约,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时发生争议或纠纷,应本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裁决。
第六条:合同中未约定的事项,经双方共同协商可以达成补充合同。
第七条:合同一经签定具有法律效力,不能因销售市场及价格因素变动而解除。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合同经双方代表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订购水产品,订购水产品的品种名称、数量、质量标准及要求如下:
品种名称数量(千克)质量标准及要求
第二条订购水产品需要检验、检疫的,甲方提供抽样标本,由委托检验、检疫,检验、检疫费用由承担。
第三条订购水产品收购价格按照渔船到港时的市场价计算。
第四条交货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条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甲方将所订水产品送到乙方所在地的渔港码头,交货日期以乙方书面签收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承担。
第六条货物验收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验收地点:送货以货物接受地为验收地点;提货以提货地为验收地点;贩运的以海上交易地为验收地点。
(二)验收时间:乙方在收到货物的当日验收完毕,乙方对水产品的质量、品种、数量等有异议的,应当日书面向甲方提出。
(三)验收标准:。
(四)自然损耗:所订水产品自然损耗应在%以内(含%)。
第七条乙方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预付款元。合同履行时,预付款冲抵甲方应付货款。
第八条货款结算按下列第项执行:
(一)现金结算,验收合格后钱货当场结清。
第九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按协议执行。达成协议之前,仍按本合同执行。
当事人一方因因遭遇台风等不可抗力事由可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第十条违约责任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甲方拒绝交付所订水产品的,按合同总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原因造成所订水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按合同总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按收购日市场价格交付水产品;乙方不需要的,甲方自行处理。
(三)乙方拒收所订水产品的,按合同总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愈期支付货款的,应结清货款,同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愈期部分的利息、并按合同总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项解决:
(一)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商部门备案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订购水产品需要甲方提供抽样标本。
第三条 交货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 付款方式: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全额支付货款元。多退少补,为便于结算,甲乙双方约定将款项转入乙方指定结算账户,户名:,开户银行:,账户:。
第五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按协议执行。达成协议之前,仍按本合同执行。
第六条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支付对方总价款的违约金。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书。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订购水产品,订购海产品的名称、品数、量质量标准及要求:
品种名称:,数量(KG):,单价:,金额:,备注:
第二条 订购的水产品收购价格,按照渔船到港时的市场价格协商计算。
第三条 交货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 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乙方到甲方所在地的渔港码头称重,交货日期以乙方书面签收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承担。
第五条 货物验收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 验收地点:以交易地为验收地点。
(二) 验收时间:乙方在货物验收称重完毕的当日验收完毕,乙方对水产品的质量、品种、数量等有异议,当日书面向甲方提出。
(三) 验收标准: .
(四) 自然损耗:所订水产品自然损耗应在%以内(含%)
第六条 乙方于 年 月日前向甲方支付预付款 元。合同履行时,预付款冲抵押款甲方应付货款
第七条 货款结算按下列第 项执行
(一) 现金结算,验收合格后,钱货当场结清。
(二) 银行结算,乙方在验收称重完毕后 日内,把剩余货款汇入甲方指定开户银行。
账号:
第八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按协议执行。达成协议之前,仍按本合同执行,当事人一方因遭遇台风等不可抗力事由可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甲方拒绝交付所订水产或乙方拒收所订水产品的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逾期支付货款,应结清货款,同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的利息,并按合同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