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合同精品6篇
发包方:
承包方:
第一条工程概况
1.装潢施工地点:
2.住房结构:砖混结构;房型房厅套,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3.承包方式:
4.装饰施工内容:甲方住房的水电改造工程,墙体改造,墙体拆除,墙面及地面拆除,地砖、瓷砖铺贴,吊顶安装,门窗拆除,包水管,顶面、墙面涂料,厨具、洁具、灯具安装,隔断制作,搬运工程等其他装修工程中应包含的所有工程。。
5.总价款:元,乙方已拿走甲方的冰箱及暖气片价值元,抵工程款元整,剩余工程款元。大写在装修期间承担施工工程队负责人的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工期负责。乙方全面承担联络甲方,提供材料需求,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等职责。如在施工过程中,产生质量问题和各类应由施工工程队承担的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只针对乙方提出赔偿。
2.乙方在装修过程中,需保证全程在现场进行施工和管理。
3.乙方负责人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装修工程。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疑义,可以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
第三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全部工程用装修材料均由甲方提供,装修施工设备、工具由乙方提供。
2.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组织施工,由于保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必须负责进行材料的搬运上楼工作。
4.为了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一周书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及协助甲方进行材料采购,以便甲方于周末采购材料。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由于甲方提供材料延误,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大致精确的所需材料的数量。由于乙方材料估算错误过大而导致的材料重新购买或材料退回的交通费用将由乙方承担,或者由乙方负责运输退回供应商。
5.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协议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第四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31/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5.若部分工序由甲方材料供应厂家免费安装或由甲方安排其他单位安装,甲方应事先安排时间并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并避免造成整体工期的延误。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书面办理验收确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8.工程保修期一年,从竣工验收确认之日起算。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材料费用。
第五条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要求及与乙方协商,且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装修指南,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面荷载,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协商,经确认后施工。
3.乙方应注意煤气使用安全,确保登高施工的安全保障等各类安全保证,并提醒施工工程人员注意安全,产生任何事故的责任完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经双方认可,工程款付款时间表如下:
协议签订完毕,水电改造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元整
所有瓷砖铺贴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元整
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后,甲方支付乙方元整
剩余元作为质量保证款,甲方入住三个月内支付。
合计元整。
第七条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甲方应在开工当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工作:
参加甲方召集的现场交底。
全权负责协议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情况下更换人员,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时间付款的,逾期部分在逾期期间按同期活期银行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天后,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
3.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5.工程关键节点未办理验收,乙方提前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尽量协商。或若协商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协议约定向:
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协议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条款。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协议协议,解除本协议。
3.如由于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可以无条件提出中止协议,而无需获得乙方的认可。
第十一条附则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负责提供新锁套,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2.本协议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住址:住址:
电话:电话: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委托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接方(乙方):
身份证号: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3、施工内容:。
4、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5、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 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
第三条 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浙江省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剩余%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甲方付清工程价款,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七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由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份。
甲方(业主):
乙方(承接):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发包人:
营业地址:
委托代理人:营业执照号:
电话:法定代表人:电话:
承包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场所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预算表。施工图纸)。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详见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元(详见预算报价单)。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三条 发包人义务
开工前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场所,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四条 承包人义务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保护好原场所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装饰装修工程增减项目单)。
第六条 材料的提供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七条 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支付方式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
第一次 开工前三日 支付 元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 支付 元
第三次 双方验收合格 支付 元
工程进度过半指:
(2)其他支付方式: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 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算工程尾款。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自双方签字之日起 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附则
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部门份。
1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签字) 承包人:(签章)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工程承包给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信守和履行,门窗装修合同书。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及方式:包工包料,制作安装。
四、施工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计天。若出现停电或气候原因影响施工,工期可做相应顺延。
五、工程价款:本工程实行固定单价元/平方米,工程量平方米,总造价约元。工程交工时,以实际发生并双方测量认可的工程量结算。
六、付款方式:乙方进场甲方付工程款;门窗框安装完甲方付工程价款的;工程完工甲方付工程款。
七、质量要求:
1、材料要求:型材玻璃:钢衬。
2、安装要求:按国家和行业现行质量评定标准、施工技术验收规范、甲方提供的施工图标准。
甲方对乙方产品的加工及施工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乙方必须予以配合。
八、工期保修:该工程的保修期为壹年,保修期从竣工综合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证之次日算起。
九、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对该工程检查、质量认可、工程量确认的权利。
2、甲方有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的权利。
3、甲方有提供乙方施工图纸并且及时提供设计变更的义务。
4、甲方有协调乙方与楼体施工队的工作协调的义务。
5、甲方有提供给乙方施工电源、水源的义务。
6、甲方有对乙方所报送的样品和分部工程及时确认及验收的义务。
十、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按合同的规定催要工程款的权利。
2、乙方有按合同内容及相关标准按时进行施工的义务。
3、乙方有自行承担现场材料和成品的维护、安装后工程的安全保管的义务,且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4、乙方有在保修期内及时进行维修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十一、工程变更:
1、甲方有对门窗进行变更的权利,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如果因甲方的变更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该费用由甲方承担。
3、因甲方提供的设计变更若造成工期延长,则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十二、违约与争议:
1、甲、乙双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计划进度实施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解决结果形成书面纪要。
2、若争议双方,协商不成可申请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方(甲方):。
承办方(乙方):。
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装修客厅。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概述
1、项目地点:
2、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同意采用以下(1)种承包方式:
(1)乙方应承包劳务和所有材料;
(2)乙方承包工程和部分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工作由乙方承担,材料由甲方承担。房屋装修合同
3、总价:
4、开工日期
第二条:质量要求
1、项目所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和名称须经双方认可。
2、双方同意工程验收标准参照国家相关规定。
3、在施工过程中,如甲方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对增加的费用进行确认并签订补充合同。
4、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和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负责,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如甲方自行聘请工程监理,应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方便工作衔接。
第三条:材料供应
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规定,对本合同中使用的所有材料进行明确标记。甲方提供的材料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饰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被挪作他用,乙方应赔偿甲方被挪用物资的双倍价款。
2、如果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不同,则不得使用。如果已经使用,给项目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和供应,材料和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误到货,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进行处罚。甲方提供材料总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因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四条:支付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支付工程款的30%;其余70%在甲方接受工程竣工后结算。
甲方未按期付款属于违约,乙方有权停止施工。工程价款验收后未结算的,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有工程增减或变更,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乙方负责施工变更单,并通知施工现场负责人。增减工程价款,当场结算。
3、如果甲方未能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预付工程价款,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未付工程价款的1%。
第五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因对方擅自解除合同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当赔偿。
第六条:有效合同
1、本合同及其附件应由双方盖章签字。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业主):
乙方: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签署日期:年月日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地点:
2、居室规格:
3、工程期限天,开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4、双方商定,本工程的价款为人民币元(肆拾捌万元整)。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一年。双方应在验收合格签字后,即填写工程保修单。
7、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 15 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
8、凡因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市有关政策,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9、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10、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发包人(签字):
承包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