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屋装修合同(最新12篇)
委托方:
承接方: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房屋进行地砖、墙砖铺设,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地点:区街单元室
二、形式结构:层式,室厅厨卫
三、工程项目:
1、四个房间地面铺设瓷砖,打地角线,要求平整;厨房,卫生间墙面铺瓷到顶,留出吊顶空间,边角打磨,地面铺瓷砖,要求平整;个阳台地面铺设瓷砖,要求平整。
2、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四、承包方式: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和施工期间的午餐供应,乙方负责施工。
五、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六、工程造价: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元人民币。
七、付款方式:为确保工程质量,暂扣元押金,年月日至年月日内无任何问题,将全额返还乙方。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付清乙方人工费,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字: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20年月日20年月日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层(式)室厅厨卫
1、室,计平方米;
2、厅,计平方米;
3、厨房,计平方米;
4、卫生间,计平方米;
5、阳台,计平方米;
6、过道,计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计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
5.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6.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元;
2、人工费元;
3、设计费元;
4、施工清运费元;
5、搬卸费元;
6、管理费元;
7、税金(%)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常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付款百分比
按付款方式表进行(略)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装潢工程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六)《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姓名)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第十条:争议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签章)乙方(签章):
住所地址: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签约地址:签约日期: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为一楼门面二个、一楼住房一套、三楼住房一套及一楼后面的空地。
2、该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十年。
3、甲方同意乙方租赁该房屋可作开办幼儿园、居住、办公、仓库使用。一楼门面为框架结构,甲方同意乙方根据需要可以改变门面的内部结构。
4、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回,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5、该房屋租金为第一年至第三年每月元,第四年至第六年每月元,第七年至第九年每月元,第十年每月元。
6、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每季度支付一次,乙方必须在每季度前十日内支付租金给甲方。
7、租赁期内,乙方承租该房屋所产生的水电费、有线电视费、宽带费等,由乙方自行负责。
8、在租赁期内,甲方同意乙方转租该房屋,但乙方不得把该房屋转租给进行违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的承租人。
9、违约责任:为保证甲、乙双方的权利,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因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0、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11、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13、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人:
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层(式)室厅厨卫,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
5、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6、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元;
2、人工费元;
3、设计费元;
4、施工清运费元;
5、搬卸费元;
6、管理费元;
7、其他费用(注明内容)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剩余%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责任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责任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住房装修,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装饰施工地点:。
2、住房结构:房型房厅套,施工面积平方米。
3、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装饰施工内容表》。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5、工期: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天。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详见本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
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1)第一次,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支付元订金,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2)第二次合同签定后开工前支付工程总造价%合计元。
(3)第三次施工过程中工期进度过半支付工程总造价%合计元。
(4)第四次竣工验收当天支付工程总造价%合计元。
(5)工程保修期年。工程款全部结清后,甲、乙双方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三、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为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四、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同意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5、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6、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五、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并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天,甲方付乙方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天,支付元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纠纷处理方式
双方如对合同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以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十、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房主):乙方(承包方):
一、乙方给甲方装修房屋。面积为平米,地址:。此装修包工包料,一切材料由乙方提供,甲方验收后才能使用,如不属合甲方的要求,必须马上停工,更换材料,必须达到甲方的满意。
二、装修总费用¥万元,大写:万仟元整。为其余款项在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付总价款的%。剩余款在甲方使用三月后没有发现任何质量问题后付清%的`款项。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做到保质保量。如发现质量问题,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三、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见证人:
年月日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住房装修,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 装饰施工地点:
2、 住房结构: 房型 房 厅 套,施工面积 平方米。
3、 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5、 工期: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共天。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详见本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
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1)第一期: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支付工程总造价的 %,即¥ 元作为订金;(2)第二期:合同签订后开工前支付工程总造价的 %,即¥ 元;
(3)第三期:施工过程中工期进度过半时支付工程总造价的 %,即¥ 元;
(4)第四期:竣工验收合格后 日内支付工程总造价的剩余 %,即¥ 元。
三、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根据乙方提供的需求按时提供自购材料。甲方自购的材料自行负责将该装修材料搬运到施工场地内。
(5)清除装修场地内影响到乙方施工的障碍物。
2、乙方责任: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设计方案现场交底,并负责向具体施工人员传达甲方设计方案和施工效果。
(2)乙方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负责人,全权负责合同履行。
(3)乙方在装修期间全程承担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等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工期及施工现场安全负责。
(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乙方负责人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装修工程,负责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单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施工人员;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疑议,乙方应无条件更换。
四、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和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组织施工,由于保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施工工具;乙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二《装饰用料单》。乙方应严格按照附件二《装饰用料单》中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等内容和设计施工要求供应材料、设备;未指定品牌的材料应达到国家、行业规定的质量标准;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质量、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承包的所有材料应自行搬运入户。
5、为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七天书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并同时提供所需材料的损耗数量。以便甲方按计划进行采购材料。甲方应一周内向乙方提供甲方自购材料的时间、数量的计划书。以便乙方正常进行施工。
五、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10号文《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家装行业施工规范、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乙方提供设计施工方案。乙方负责按规定的施工规范工艺进行施工。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本工地在施工期间和保修期间内如因施工质量问题所引起的周围邻居的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修复及赔偿;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必须提前与乙方联系,经甲乙双方确认签字施工图与报价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6、若部分工序由甲方材料供应厂家免费安装或由甲方安排其他单位安装,甲方应事先安排时间并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并避免造成整体工期的延误。
7、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工程每一节点,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8、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9、工程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确认之日起算。对竣工验收后由乙方安装的隐蔽工程(水、电)保修期十年(注明:若水、电工程属于改位工程,则此工地原已安装好的水电工程不属于乙方保修范围内),其他保修期贰年。
10、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和乙方提供材料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材料费用。因上述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保修期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直至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可酌情收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负责长期为甲方提供维修服务,直至甲方重新进行该房屋的装修工程。
六、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要求应同乙方协商,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装修指南,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否则,乙方应负责修复和赔偿。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协商,经确认后施工。
3、乙方应注意煤气使用安全,确保登高施工的安全保障等各类安全保证,并提醒施工工程人员注意安全,产生任何事故的责任完全由乙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除顺延工期外,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应支付乙方 元,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该期应付款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工期顺延。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逾期 天仍未能竣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5、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6、工程关键节点未办理验收,乙方提前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7、乙方未按照附件二《装饰用料单》中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等内容和设计施工要求供应材料、设备,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8、如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工程和材料质量问题以及各类应由施工工程队承担的责任,甲方只向乙方追究赔偿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双方如对合同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以提交装修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条款。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3、如由于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提出中止装修,并与乙方协商共同解决。如协商不成甲方可以提出终止合同。
十、其它事项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 把交乙方施工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负责提供新锁 套,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双方签认的装饰工程报价单、施工图及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其它具体问题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附件二:《装饰用料单》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 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方(简称甲方):xxxxx身份证:xxxxxx
承包方(简称乙方):xxxxx身份证:xxxxxx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xx装修,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装饰施工地点:xx市xx区xx街xx小区xx楼xx号
2.住房结构:xx
3.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工期:自20xx年xxxxx月xxxxx日开工,至20xx年xxxxx月xxxxx日竣工,xxxxx工期xxxxx天。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总价款:xx元,大写(人民币):xxx详见本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
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1)第一次,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施工方进场支付xx元订金,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2)第二次施工过程中工期进度过半支付工程总造价xx%合计xx元
(3)第三次竣工验收当天支付工程总造价xx%合计xx元
(4)第四次竣工后xx个月工程无质量问题,剩于xx%甲方支付乙方合计xx元
(5)工程保修期xx年。工程款全部结清后,甲、乙双方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三、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为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四、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xxxx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xxxx《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xxxxx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同意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5.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6.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xx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xx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五、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并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付乙方xxxxx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支付xxxx元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xxxx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纠纷处理方式
双方如对合同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以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十、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xxxxxx乙方(签章):xxxxxxx
电话:xxxxx电话:xxxxx
签订日期:20xx年xx月xx日签订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甲方(发包人):
电话:
乙方(承包人):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内装饰装修有关事宜(以下称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的承包方式。
第二条 甲方工作
1、开工前5天,全部或部分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已经包清理的除外),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3、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费,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第三条 乙方工作
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扫做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 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通畅。
4. 对于施工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5.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6. 工程竣工前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
1. 工程期限 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2. 因甲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物料供应不及时、不按期支付工程款等)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因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 因为如下因素影响而导致不能完成工作的,工期顺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遭遇严重影响施工的恶劣天气、停水、停电、等不可抗力的;
(2)经双方同意的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经甲方同意的属新材料或新工艺采用而导致的工期拖延或试验时间浪费;
(4)经甲乙双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五条 关于质量和验收
1. 由于甲方擅自指挥乙方所属人员或
第三方人员进行施工所导致的工程质量,由甲方自行负责。由乙方负责返工的,返工费用由甲方负责。
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3. 乙方承诺自竣工日期起,为工程项目保修年。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
4. 工程未验收的,甲方不得先行使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第一次(时间),支付 元;
第二次(时间),工程验收后天,支付余下工程全款约 元。
2. 双方同意工程的结算方法为固定价格,本工程总价款为元进行结算:
3. 特别费用的约定:
(1)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
(2)物业管理机构收取超过正常的物业小区内运输费用的,由甲方负责交涉或向乙方补贴差额。
4.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发包人接到资料后 天内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按照该资料进行工程结算,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按照前述期限约定付清乙方工程款。
第七条 责任与罚则
1. 施工调度、安全管理等事务由乙方负责,其他人事包括甲方均不得无理干涉。甲方擅自指挥工人或亲自进行任何操作,由此引起的损失和事故由甲方负全责。
2. 因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 的违约金。
3. 因甲方及其代理人(代表)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人工费损失。
4. 甲方不能按照前述约定期限足额支付乙方工程款的,应当按照 支付乙方延期付款违约金。
5.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负责。
6.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7. 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否则,应当对造成的损失扩大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双方如对合同的执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提交人民诉讼。
第九条 附 则
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个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2.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年个人房屋装修合同范X
(五)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层(式)室厅厨卫,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3.施工内容:。
4.委托方式:。
5.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6.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
1、材料款元;
2、人工费元;
3、设计费元;
4、施工清运费元;
5、搬卸费元;
6、管理费元;
7、其他费用(注明内容)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所有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 日),甲方即
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剩余%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 甲方责任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或部分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责任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电话: 电话:
时间: 时间: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安装任务,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和造价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住房结构:房厅
4、 建筑面积:,施工面积: 。
5、 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7、 总价款:元,人民币(大写):元。 其中:设计费: 元,管理费: 元。
材料费: 元,人工费:元。
税 金:元,其他费用 :元。
工程施工安装内容以双方签订的工程报价单中项目为准;施工费用以双方签订的工程报价单中单价为依据。按实际工程质量结算,增减项目需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后生效。
8、 工期:
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为 天。
二、甲方工作
1、开工前,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楚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居,陈X等应采取保护和安放措施,若因甲方不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安放措施而造成家居、陈X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施。
3、协助乙方办理施工申请,审批等手续,并负责缴纳物业管理处报批的一切费用。
4、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办理验收结算。
5、甲方指派人员参与或监督工程施工的,甲方所派人员的行为,甲方应予以承认。
6、及时履行乙方的其他协助义务。
三、乙方工作
1、乙方派出专职工地工程监理,负责合同的履行,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对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负责。
3、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图纸或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
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施工成品进行保护。
四、工程价款及结算
工程款付款方式:
工程款付款按下表支付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双方同意以《报价单》为本工程单价及数量的基础约定,结算时以实际工程量为准。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
五、关于双方责任的约定
1、甲方责任:
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工期相应顺延,并承担c、d、e、f条款原因造成乙方的的损失;
a、不能按期、按时供时供水电;
b、不能保证每天由10小时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
c、不能按期提供自购的材料、设备;
d、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质量或规格造成反工;
e、不能按期付工程款
f、变更设计及因变更设计造成的材料、人工的浪费;
g、逾期验收;因甲方原因终止合同,而施工工程质量未过半,乙方除收取已施工项目的费用外另收工程设计费;非乙方造成的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
2、乙方责任:
a、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
b、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两年内发现的属于乙方施工安装的质量问题,乙方维修;
c、乙方施工过程中违反操作常规造成的人员伤害,责任由乙方负责;
d、由于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损坏,乙方应予以修复或赔偿;
e、由于乙方违反物业管理处规定所造成的罚款和赔偿,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工程质量及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签订的图纸施工安装。
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设计,增减项目,应及时通知乙方。
3、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由乙方通知甲方到场验收,甲方两天内不验收,乙方可自检后隐蔽并如实填写隐蔽记录,甲方应予以承认。
4、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两天内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验收,需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承认第一通知时间为竣工日期。
5、工程竣工,甲方付清工程尾数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乙方同时提供竣工图,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除顺延工期外,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应支付乙方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预付工程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的 %加付滞纳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
3、工程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已实际验收。
4、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八、双方签订的装饰工程报价单、施工图和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其它具体问题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据、具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风险告知:检查装饰公司的手续是否齐全,一个合法经营的装饰公司,营业执照是必要的;装修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应的文本,所以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候要先对各方面进行了解。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层(式)室厅厨卫,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
5。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6。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元; 2、人工费元;
3、设计费元; 4、施工清运费元;
5、搬卸费元; 6、管理费元;
7、其他费用(注明内容)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风险告知:将装修设计方案和装修预算都确定下来以后再签订装修合同,以防落入装修公司的合同陷阱。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装修合同中对装修具体要求和完工日期是否表达清楚。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 甲方责任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责任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风险告知:明确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出现的所有违约情形,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措施,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的履行应当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业主): (签章) 乙方: (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2 工程内容: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3 承包范围;装饰装修人工费用;
4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总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 个工作日。
第二条 合同价款
1 装饰装修人工费用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壹拾叁万贰仟元;¥:。
2、签订合同当日甲方支付装饰装修工程人工总费用的30%;¥:。
3、装修装饰工程完成80%,甲方第二次支付费用40%,¥:。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支付装修装饰费用25%,¥:。
5、乘于的5%做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的一年内支付,¥:。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 指派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材料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和其他事宜。
2 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3 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负责协调与周围的邻里关系。
4 开工前应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
5 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 指派为承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 严格按照图纸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
3 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4 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 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第五条 材料供应
1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2 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3凡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第六条 安全责任
1 发包人提供确认的图纸施工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规定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2承包人进行装饰装修活动,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3 由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
第七条 质量验收
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效果图、作法说明、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 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人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承包人可自行验收,发包人应予承认。
3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验收通知两日内应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
第八条 工程变更
1 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均应及时沟通签证,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并以此为依据相应变更价款及工期。
2 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变更设计方案和材料的换用,必须经设计师、发包人同意方可变更方案。
第九条 工程保修
1 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工程(保修一年)。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停工或窝工一天,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1000元。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5%支付滞纳金。
2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1000元违约金。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扣除工程总价的%。
3 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4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人负
5 承包人向发包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
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7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2 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发包方电话 承包方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