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合同汇编13篇
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转让人、受让人经协商一致,对注册商标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1、合同标的类别:
2、权利义务
1)、注册商标转让人保证是上述注册商标的所有人;
2)、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转让人把注册商标有关证件交给受让人;由受让人办理有关注册商标转让手续及缴纳有关费用,经国家商标局核准后,该注册商标权正式归受让人所有。
3)、转让费:
3、违约责任
1)、商标转让申请经国家商标局批准后,如转让人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商标,应停止使用本商标,并承担赔偿责任;
2)、受让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注册商标转让费用,转让人有权拒绝交付注册商标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受让人解除合同。
4、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对转让人、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2)、按法律规定,注册商标权转让经国家商标局核准后生效,但如果注册商标转让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本合同自然失效;受让人应把注册商标有关证件退还给转让人,转让人应把受让人支付转让人转让费的有关费用由转让人、受让人各负担一半。
5、纠纷解决方式
首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一致,任一方均可向被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6、本合同一式四份,转让人、受让人、代理人和国家商标局各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注册商标转让方:(甲方)
注册商标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注册商标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的商标基本信息
(一)、转让的商标名称:
徐纯记+图形、商标注册号: 类别: (二)、商标图样:
二、商品质量的保证
注册商标转让方要求受让方保证该商标所标示的产品质量不低于转让方原有水平。转让方在转让商标的同时以及成功转让后,如原消费者或原有经销商及产品代理人主动联系受让方有关新产品的开发销售等事宜,转让方不得无故阻拦。转让方应不干涉受让方正常的市场开拓工作。此转让仅限于商标所有权的转让,并不牵扯任何有关产品配方或技术方面的转让。
三、注册商标转让的性质
转让方将该商标的申请权及商标注册成功后的所有权永久转让给受让方。
四、转让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转让协议签订后,由受让方向国家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转让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五、注册商标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甲方无偿将上述所有商标转让给乙方。
六、双方的违约责任
转让方在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约定,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商标,除应停止使用本商标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商标转让费用,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商标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受让方解除合同。
七、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两份分别提交公证机关进行合同公证、国家商标局办理转让手续,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但如果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责任由双方自负。
转让方:(签章) 受让方:
负责人: 负责人:
电 话: 电 话: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
(签章)
甲方:
乙方:
根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所涉及的商标权转让至乙方受让人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本合同所涉及的被转让商标详细资料如下(以下皆以商标注册证为准):
商标名称图样:
商标类别:类
商标注册号:商标所指定商品或服务项目:
二、商标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1、双方签订本合同所涉及的商标转让费为:元整(¥),此费用包括商标费用、商标公证费及邮费。
2、付款时间及方式: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元整(¥),甲方提供商标证扫描件、商标持有人执照扫描件、商标授权书给乙方;待乙方通知甲方办理商标转让声明公证后,甲方到公证处办理商标转让声明公证书三份,做好后扫描发给乙方,乙方确认后,付清尾款元整(¥),甲方在收到尾款的2工作日内配合乙方办理商标转让申请,同时寄给乙方所有手续文件(含:商标注册证原件1份、公证书原件2份、持有人企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授权书2份、转让申请书2份、委托书2份)。
甲方收款帐户: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本合同项下商标转让事宜的办理,甲方需配合全程跟进,直到该商标转让完成。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本合同生效后,至国家商标局核准商标转让申请期间,乙方指定的受让人可以按独占许可使用形式使用该被转让商标,直至被转让商标申请被国家商标局核准为止。
2、被转让商标在向国家商标局办理申请转让手续,并取得核准发布转让公告后,乙方指定的受让人成为该被转让商标的权利所有人。
五、双方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及商标持有人仍在继续使用、许可他人使用、质押或向第三人再转让该被转让商标的,应立即停止,并双倍赔偿相应的损失给乙方。
2、乙方支付定金以及全额付清转让费后,甲方及商标持有人另将商标转让给第三方或拒绝转让给乙方指定受让人的或不按时效配合补正手续,甲方应按合同金额,双倍赔偿给乙方;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回所支付的全部款项。
3、在公证后20个工作日内,乙方未付清全额商标转让费用,甲方有权拒绝转让该商标所有权并通知乙方协商解除合同,并将乙方已经支付款项作为违约金。
六、合同的解除
1、本商标转让手续由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办理,若因甲方或商标持有人原因或其他不可抗拒原因,导致商标转让不成功的,本合同自然失效。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全部商标转让费¥元整;乙方退还甲方该商标的注册证原件及该注册商标转让的一切相关证明材料。
七、其他约定事项:无。
八、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传真件与扫描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约人:签约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日期:
注册商标转让方:(甲方) 注册商标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注册商标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的商标名称:
二、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
三、商标注册号: 国别:
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
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
六、注册商标转让方保证是上述商标的注册所有人。
在本合同签订之前,该商标曾与签订过非独占(或独占)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本商标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原与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转由受让方为合同当事人,原合同所规定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所有权转让事宜由转让方通知。
七、注册商标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
1。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
2。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
八、注册商标转让的性质(可在下列项目中作出选择):
1。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
2。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
九、注册商标转让的时间: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或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注册商标正式转归受让方。
属非永久性商标权转让的,注册商标转让的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转让方将在本合同期满之日起收回注册商标。
十、注册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变更手续:
由甲方(或乙方)在注册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变更注册人的手续,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 方承担。
十一、商品质量的保证:
注册商标转让方要求受让方保证该商标所标示的产品质量不低于转让方原有水平,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该类商品的技术指导或技术诀窍(可另外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还可提供商品说明书、商品包装法、商品维修法,在必要时还应提供经常购买该商品的客户各单。
属非永久性转让的,转让方可以监督受让方的生产,并有权检查受让方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
十二、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受让方在合同期内及合同期后,不得泄漏转让方为转让该商标而一同提供的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
十三、转让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
十四、注册商标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1。转让费按转让的权限计算共 万元;
2。付款方式:
3。付款时间:
十五、转让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访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
十六、双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在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约定,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商标,除应停止使用本商标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商标转让费用,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商标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受让方解除合同;
3。其他……
十七、其他条款或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十八、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十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但如果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责任由双方自负。
转让方:(章) 受让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转让人拥有中国商标局注册使用于商品/服务国际分类第类等商品上的第号商标标示以及该商标设计图样的著作权(以下简称该权利),鉴于受让人希望受让权利,转让人和受让人签署商标转让协议如下:
1.转让人同意将该权利全部转让给受让人。
2.转让费、著作权金额为,其中商标权转让费用。
3.转让人保证该权利无任何瑕疵,包括未曾许可他人使用或作为抵押。
4.转让人保证在国际分类第类以及在其他类别的与第类有关商品类似的商品上,转让人没有任何与该权利相同的或近似的商标获得注册或提出申请注册。
5.转让人保证在本合同生效后,将不以任何方式谋求对该权利或与其类似的商标的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在内的任何权益,且上述所有权利均将由受让人行使。
6.转让人在签署本合同时同时签署该权利的商标专用权的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书,并同时将该商标商标注册证正本交受让人或受让人的代理人。
7.受让人在签署本合同时签署商标转让申请书,按法定程序办理该商标转让。
8.付款方式:在转让人签署本合同与商标转让申请书时,由受让人将转让费支付给转让方。
9.在本合同签署后,该权利中的著作权即完全归受让人所有,该权利中的商标专用权就完全归受让人所有;在商标局核准该商标转让后,转让人即丧失与该商标有关的所有权利,并保证停止使用该商标,并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对该商标提出撤销申请。
10.国家商标局核准该商标转让后,受让人即享有与该商标有关的所有权利。
11.如果该商标转让申请被商标局驳回,转让人应退回已付的全部商标转让费用。
12.转让人、受让人双方保证遵守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即便商标局不批准该商标转让,也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13.如遇严重的自然灾害或社会的动荡等因素影响了本合同的按时履行的,双方应在上述因素消除的三十天内履行合同。
14.转让人、受让人双方保证遵守本合同的全部条款,转让人不遵守本合同的规定的,由转让人向受让人支付违约金。受让人不遵守本合同规定的,由受让人向转让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全部转让费用的20%。在支付违约金后,本合同仍应履行。
15.受让方预先支付定金,余款必须在月日前支付。
16.本协议一式份,转让方、受让方、代理人和国家商标局各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甲方自愿将在中国注册的第号商标转让给乙方,达成协议如下:商标图样
一、 转让费为人民币整,以收款收据为准,付款方式,签合同时一次付清。
二、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签订之日至该商标核准转让之前乙方拥有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独占使用权。
三、 商标转让申请具体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转让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办理上述有效商标转让的一切文件,证件。并保证该等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该商标转让全过程中,转让人必须协助受让人办理过户所需的一切资料提供至该商标成功转让乙方名下为止。
四、 甲方保证转让的注册商标拥有的合法性及不存在权利瑕疵,具体地说:
(1)转让的商标在转让之日前没有给第三者办理过许可使用;
(2)转让的商标在转让之前不存在与第三方商标争议;
(3)转让的商标在转让之前不存在被第三者财产诉讼保全;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甲方应将自己在同一类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或申请中的相同或者近似的注册商标一并办理转让;
(5)要求一并转让的商标乙方不另支付额外费用。
五、 转让的注册商标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商标无效,要负责全额退还商标转让费。
六、 甲乙双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甲乙双方应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 违约责任,在签订此协议之前或者之后如甲方将上述商标卖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应负相关法律责任,赔偿乙方转让费十倍违约金。
八、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国家商标局备案一份。
九、 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解决,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双方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册商标让渡方:(甲方)
注册商标受让方:(乙方)
甲、乙两边经会商同等,对注册商标的让渡达成以下和谈:
1、让渡的商标名称:
2、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让渡方盖骑缝章)
3、商标注册号: 国别:
4、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候:
5、该商标获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办事的类别及商品或办事的详细名称:
6、注册商标让渡方包管是上述商标的注册扫数人。
在本公约签订之前,该商标曾与签订过非独有(或独有)的商标利用允许公约。本商标让渡公约见效之日起,原与签订的商标利用允许公约转由受让方为公约当事人,原公约所法则的扫数权力和任务由受让方享有和负担。扫数权让渡事件由让渡方关照。
7、注册商标让渡后,受让方的权限:
1)可以利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办事的类别及名称):
2)可以利用该商标的地区范畴:
8、注册商标让渡的性质(可鄙人列项目中作出选择):
1)长期性的商标权让渡( );
2)非长期性的商标权让渡( )。
9、注册商标让渡的时候:
在本公约见效之日起,或办好商标让渡变动注册手续后,该注册商标正式转归受让方。
属非长期性商标权让渡的,注册商标让渡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让渡方将在本公约期满之日起收回注册商标。
10、注册商标让渡公约见效后的变脱手续:
由甲方(或乙方)在注册商标让渡公约见效后,办理变动注册人的手续,变动注册人所需费用由方负担。
11、商品格量的包管:
注册商标让渡方要求受让方包管该商标所标示的产品格量不低于让渡方原有程度,让渡方应向受让方供给商品的样品,供给制造该类商品的技巧教导或技巧法门(可别的签订技巧让渡公约);还可供给商品阐明书、商品包装法、商品补缀法,在必要时还应供给凡是购买该商品的客户各单。
属非长期性让渡的,让渡方可以监督受让方的出产,并有权查抄受让方出产环境和产品格量。
12、两边均负担保守对方出产策划环境机密的任务;受让方在公约期内及公约期后,不得泄漏让渡方为让渡该商标而一同供给的技巧机密与贸易机密。
13、让渡方应包管被让渡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包管异国第三方具有该商标扫数权。
14、注册商标让渡的让渡费与付款方法:
1)让渡费按让渡的权限谋划共万元;
2)付款方法:
3)付款时候:
15、让渡方包管在公约有效期内,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区内策划带有雷同或类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访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
16、两边的违约责任:
1)让渡方在公约见效后,违背公约商定,仍在出产的商品上连续利用本商标,除应中断利用本商标外,还应负担补偿责任;
2)受让方在公约商定的时候内,未交付商标让渡费用,让渡方有权谢断交付商标的扫数权,并可以关照受让方清除公约;
3)其他……
17、其他条目或两边商定的其他事变:
18、公约胶葛的办理方法:
19、本公约自签订之日起见效。但如果让渡注册商标申请未做买卖标局承诺的,本公约天然失效;责任由两边自负。
让渡方:(章) 受让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点: 地点: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德律风: 德律风: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公约签订地点: 公约签订地点:
公约签订日期: 年月日 公约签订日期: 年月日
转让人:杭州飞迈德箱包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运河镇褚家坝村
受让人:李伟森台胞证号:(0 )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临平镇红丰南路毓秀家园三幢二单元102室
转让人和受让人签署商标转让合同如下:
一、转让人同意将其在商标局注册第号“
二、转让费用总金额为人民币一万元整;
三、转让人保证有关上述商标的所有知识产权无任何瑕疵,包括未曾许可他人使用或设定质押。
四、转让人保证在第18类以及其他类别类似商品上,未就与上述商标相同或近似的任何商标获得注册或提出注册申请。
五、转让人保证在本合同生效后,不以任何方式谋求对上述商标或与其相似商标的包括专用权、收益权在内的任何权益。
六、转让人在签署本合同时签署“
七、受让人在签署本合同时签署“
八、本合同第二项所涉及的转让费用由受让人在商标局发布公告、颁发有关证书证明核准上述商标转让后30日内以现金方式,向转让人支付。逾期应向转让人支付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九、商标局核准上述商标转让后,转让人即丧失与上述商标有关的所有权利,并保证立即停止使用上述商标;受让人则即刻起享有与上述商标有关的所有权利。
十、如果上述商标转让申请被商标局驳回,则受让人无须向转让人支付任何费用。
十一、如遇不可抗力影响了合同的按时履行,双方应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三十日内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二、本合同在双方签署后生效。
转让人:杭州飞迈德箱包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日期:
受让人:李伟森
日期:
转让人:公司
注册地址:
受让人:
注册地址:
转让人和受让人签署商标转让合同如下:
一、转让人同意将其在商标局注册第号“
二、转让费用总金额为人民币一万元整;
三、转让人保证有关上述商标的所有知识产权无任何瑕疵,包括未曾许可他人使用或设定质押。
四、转让人保证在第18类以及其他类别类似商品上,未就与上述商标相同或近似的任何商标获得注册或提出注册申请。
五、转让人保证在本合同生效后,不以任何方式谋求对上述商标或与其相似商标的包括专用权、收益权在内的任何权益。
六、转让人在签署本合同时签署“
七、受让人在签署本合同时签署“
八、本合同第二项所涉及的转让费用由受让人在商标局发布公告、颁发有关证书证明核准上述商标转让后30日内以现金方式,向转让人支付。逾期应向转让人支付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九、商标局核准上述商标转让后,转让人即丧失与上述商标有关的所有权利,并保证立即停止使用上述商标;受让人则即刻起享有与上述商标有关的所有权利。
十、如果上述商标转让申请被商标局驳回,则受让人无须向转让人支付任何费用。
十一、如遇不可抗力影响了合同的按时履行,双方应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三十日内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二、本合同在双方签署后生效。
转让人:公司
授权代表:
日期:
受让人:
日期: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订地址:签订地址: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鉴于甲方承是本协议附件一所列X的注册商标(以下简称该商标)的合法有效的所有权人,并且甲方同意将该商标的所有权依法转让给乙方。
为明确双方在该商标转让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商标定义
本协议中的商标指的是协议附件一(略)所列X的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详见附件二(略)。
第二条甲方承诺与保证
一、甲方保证其是该商标的唯一合法所有权人,保证该商标无任何法律瑕疵(质押或被司法查封),并保证与任何第三者对该商标不存在权属争议、诉讼或其他法律程序。
二、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生效后,不在其生产经营中继续使用该商标。
三、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订前,未曾许可第三人使用或独占使用该商标。
四、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承诺协助乙方办理该商标权的更名手续。
第三条乙方保证与承诺
一、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承诺按本协议的约定支付所有转让费用。
二、乙方保证自己符合法律规定商标注册人的有关条件,具有行为能力,能够承担质量担保责任。
三、乙方承诺按国家的规定依法使用该商标,维护该商标声誉。
四、本协议生效后,该商标的续展登记事宜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乙方承诺在使用该商标过程中不得使用甲方名称。
第四条商标转让费
一、双方议定该商标的转让费为元人民币。
二、双方同意上述之转让费按下列方式支付:。
三、乙方应在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将转让费汇入甲方指定帐户;指定的帐户如有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未及时通知该项变更而造成的任何迟延支付,乙方不负违约责任。
四、该商标转让后的续展注册费及其他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商标转让变更手续
一、本商标转让后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的变更登记事宜,由乙方于本协议生效后办理,甲方给予必要协助。
二、该商标转让后在依法办理变更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税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一切直接和可以预见的损失。
二、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转让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付费用的%支付滞纳金。
第七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八条不可抗力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本协议全部不履行、部分不履行或延期履行,双方免责;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可能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减少损失;未采取措施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责任。
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小时内将有关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在该事件结束后日内向另一方出示相关证据。
第九条补充和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一、本协议以及构成本协议组成部分的附件的解释、效力和补充,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有约束力的;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协议附件
一、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等各种法律文件。
二、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通知
一、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二、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X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三、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生效条件
一、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变更登记备案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
住址:住址:
XX编码:XX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日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注册商标转让方:(甲方) 注册商标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注册商标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的商标名称:
二、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
三、商标注册号: 国别:
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
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
六、注册商标转让方保证是上述商标的注册所有人。
在本合同签订之前,该商标曾与××××签订过非独占(或独占)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本商标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原与××××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转由受让方为合同当事人,原合同所规定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所有权转让事宜由转让方通知××××。
七、注册商标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
1.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
2.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
八、注册商标转让的性质(可在下列项目中作出选择):
1.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
2.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
九、注册商标转让的时间: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或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注册商标正式转归受让方。
属非永久性商标权转让的,注册商标转让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转让方将在本合同期满之日起收回注册商标。
十、注册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变更手续:
由甲方(或乙方)在注册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变更注册人的手续,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方承担。
十一、商品质量的保证:
注册商标转让方要求受让方保证该商标所标示的产品质量不低于转让方原有水平,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该类商品的技术指导或技术诀窍(可另外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还可提供商品说明书、商品包装法、商品维修法,在必要时还应提供经常购买该商品的`客户各单。
属非永久性转让的,转让方可以监督受让方的生产,并有权检查受让方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
十二、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受让方在合同期内及合同期后,不得泄漏转让方为转让该商标而一同提供的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
十三、转让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
十四、注册商标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1.转让费按转让的权限计算共万元。
2.付款方式:
3.付款时间:
十五、转让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访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
十六、双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在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约定,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商标,除应停止使用本商标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商标转让费用,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商标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受让方解除合同。
3.其他……
十七、其他条款或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十八、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十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但如果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责任由双方自负。
转让方:(章) 受让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转让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
经转让方、受让方双方协商一致,对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的商标名称:大华力特
二、商标图样:附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
三、商标注册号:
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20xx年8月6日。
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服务的类别及服务的具体名称:第0743和0749类按商标证原件所包括的内容。
六、转让方的保证
1.转让方保证该权利无任何瑕疵,包括未曾许可他人使用或作为抵押。
2.转让方保证在国际分类第 类以及在其他类别的与第 类有关商品类似的商品上,转让方没有任何与该权利相同的或近似的商标获得注册或提出申请注册。
3.转让方保证在本协议生效后,将不以任何方式谋求对该权利或与其类似的商标的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在内的任何权益,且上述所有权利均将由受让方行使。
4.转让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同时签署该权利的商标专用权的`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书,并同时将该商标商标注册证正本交受让方或受让方的代理人。
5.如果该商标转让申请被商标局驳回,转让方应退回已收的全部商标转让费用。
七、商标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
1.可以使用该商标的服务的类别及名称:第 类按商标证正本包括的内容。
2.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
八、商标权转让的性质: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九、商标权转让的时间:办理商标转让公证书后,受让方将商标商标注册证正本交受让方即为商标权转让生效时间。
十、转让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
十一、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1. 受让方支付转让费共零元予转让方,并自行负责国家商标局的办理转让手续。
2.付款方式:商标转让声明公证书生效后支付。
十三、双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在本协议生效后,违反协议规定,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商标,除应停止使用本商标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受让方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商标转让费的,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商标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受让方解除协议。
十三、声明及保证
转让方:
1.转让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2.转让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转让方履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转让方为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协议的签署人是转让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协议生效后即对协议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受让方:
1.受让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十四、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邯郸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协议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 转让方壹份,受让方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签字(盖章): 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公证处:
注册商标转让方:(甲方) 注册商标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注册商标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的商标名称:
二、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
三、商标注册号: 国别:
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
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
六、注册商标转让方保证是上述商标的注册所有人。
在本合同签订之前,该商标曾与××××签订过非独占(或独占)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本商标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原与××××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转由受让方为合同当事人,原合同所规定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所有权转让事宜由转让方通知××××。
七、注册商标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
1.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
2.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
八、注册商标转让的性质(可在下列项目中作出选择):
1.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
2.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
九、注册商标转让的时间: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或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注册商标正式转归受让方。
属非永久性商标权转让的,注册商标转让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转让方将在本合同期满之日起收回注册商标。
十、注册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变更手续:
由甲方(或乙方)在注册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变更注册人的手续,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方承担。
十一、商品质量的保证:
注册商标转让方要求受让方保证该商标所标示的产品质量不低于转让方原有水平,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该类商品的技术指导或技术诀窍(可另外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还可提供商品说明书、商品包装法、商品维修法,在必要时还应提供经常购买该商品的客户各单。
属非永久性转让的,转让方可以监督受让方的生产,并有权检查受让方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
十二、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受让方在合同期内及合同期后,不得泄漏转让方为转让该商标而一同提供的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
十三、转让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
十四、注册商标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1.转让费按转让的权限计算共万元;
2.付款方式:
3.付款时间:
十五、转让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访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
十六、双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在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约定,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商标,除应停止使用本商标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商标转让费用,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商标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受让方解除合同;
3.其他……
十七、其他条款或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十八、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十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但如果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责任由双方自负。
转让方:(章) 受让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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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合同签订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