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借款合同必备9篇
甲方:(借款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电话号码:
乙方:(借款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号码:
为明确甲方和乙方的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
二、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借款人必须按时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直至借款人清偿完债务为止。
三、甲方将借款本金以现金的方式交付予乙方(大写人民币)元,乙方;(签字以上已付清。)
四、乙方承诺在借款期间将本人所有的(汽车登记证号抵押给甲方。抵押权利价值。
五、抵押期间,抵押物由甲方无偿使用,甲方应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检查。如甲方在使用抵押物时所造成的撞车,撞人等一切后果均由甲方独自承担。
六、借款到期日乙方应一次性偿还甲方的.本金。如乙方不按本协议的约定偿还本金及利息,甲方有权依法处理抵押物,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款项用于清偿本协议项下乙方的全部债务,所得款项超过甲方债权部分,归乙方所有;所得款项不足弥补本协议项下乙方的全部债务的,甲方继续对乙方行使追索权。
七、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各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商不成则向兰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共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协议抵押情况说明,备注为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抵押情况声明:
抵押物:
名称:
抵押物的所有权号码
备注:
对以上陈述,本人保证是真实的。如因陈述不实,导致抵押无效、抵押不足值等情形,致使抵押权人权利受损害的,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特此声明!
抵押人签字:
年月日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乙方因生意需要向甲方请求借款,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现经当事人各方平等协商,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借给乙方:
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元整;
二、借款利息: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按月计息,月息为%。
三、借款用途:一切合法用途。
四、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五、借款归还日:乙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向甲方归还全部借款本息。
六、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20xx年7月5日之前向甲方归还全部借款本息。
2、乙方应严格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将借款用于非法用途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皆由乙方自己承担);
3、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提前归还借款,利息按借款实际天数计算。
七、承诺保证条款
1、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资质、资信、财务、经营状况等所有信息、证照、契据证件等真实、准确、合法、完整、有效;
2、乙方保证在遭遇诉讼、仲裁、重大行政处罚及其财务资信状况发生任何可能危机还款的不利变化等情况时,应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违约责任
1、借款到期不能依约还款的,违约期间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利息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借款总额的40%;
2、借款到期乙方不能依约还款,甲方为实现自己的债权聘请律师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自愿接受对甲方律师费的强制执行,并放弃对甲方要求其支付律师费的抗辩权。
3、在乙方遭受诉讼、仲裁、行政处罚以及财产与资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进而影响其还款义务的履行等情况出现时,甲方有权单方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并同时行使本合同赋予的各项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依约归还借款本息),除非乙方为此另行提供担保并经甲方书面同意。
4、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的.承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本合同,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九、公证条款
1、本合同甲方、乙方均同意向北京市方正公证处申请对本合同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的公证。若乙方到期不依约还款,甲方有权向北京市方正公证处申请执行证书并凭执行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而乙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依法强制执行,并自愿放弃抗辩权。
2、本借款合同所需的公证费由乙方承担。
3、执行金额的确认:甲方向公证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公证机关有权通过乙方预留的地址和电话以邮政特快专递(EMS)或以电话对执行金额向乙方进行核实确认,乙方接到公证处的《确认函》或核实电话时,如对执行金额有异议应于三日内持有效证据材料原件向公证处提出书面异议,如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持还款证据材料原件向公证处提出异议,公证处即可依据申请人申请的金额出具执行证书。如公证处无法按乙方预留的联系方式联系到乙方,亦或乙方改变本合同中预留的联系方式未及时通知甲方及公证处,则不论乙方是否接到公证处的《确认函》或核实电话,均视同乙方自愿接受强制执行并放弃对强制执行金额的抗辩权。
4、乙方接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债务范围包括:万元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等所有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所产生的各种费用负担。
5、借款到期乙方不能依约还款,愿意单独作为被执行人接受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6、甲方确认联系电话为: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为:
7、乙方确认联系电话为: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为: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本合同所有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十一、本借款签订合同之日起,通过银行放款,放款日期以银行转账票据为准。
甲方:乙方: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
(为抵押方,以下简称借款人)向 (为受押方,以下简称放款人)借入外汇人民币经双 方协商,借款人同意将其抵押给放款人,双方确认财产抵押的条件如下:
一、借款人同意将全部(或部分)抵押给放款人。 在贷款期间(指贷款本息未全部清偿前,下同)抵押品归放款人所有,借款人只能在正常营业下,运用抵押品进行经营管理,无权对抵押品进行出售和转让。借 款人在运用抵押品的过程中,应注意维修和爱护使用,避免不应有的损失。
二、借款人在贷款期间,抵押财产必须全部向中国人民公司投保财产险,抵押品的保险单的受益人应转让给放款人(保险单应交放款人保管)。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本息清偿前,对抵押品按期续保,保险费由借款人负担。一旦发生险灾,保 险赔款应先归还放款人的贷款本息(包括逾期)。
三、放款人对借款人来说是第一人,未经放款人同意,借款人不能将抵押品再抵押给第三者,或将抵押品转让、变买处理,也不得将放款人的应收款和任何物抵押给第三者。
四、借款人如果未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及逾期罚息,或因违反贷款协议及财产抵押契约的各项规定,给放款人造成经济损失,放款人有权不必征询借款人的意见,可以自行处理抵押品,包括将抵押品再抵押出去,或将抵押品变卖处理,抵押品 价值原则上按原值的%作价,但为照顾到借款人的利益,经放款人同意,借款人可自行变买抵押品,处理抵押品的收入,优先归还贷款的本息及逾期罚息,剩余部分交借款人处理。
五、本契约的各项抵押条件是连续的,在贷款未清偿前一直有效。在此期间如借款人地址、名称、机构等发生变化,本契约应继续执行。
六、在执行本契约的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执,经友好协商不能解决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的规定,双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契约由双方法定代表报经借款人所在地公证机构公证(公证费由借款人负责)后生效,成为对双方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八、从放款人收回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罚息)之日起,本财产抵押契约即告失效,原移交给放款人的财产保险单应退交借款人。
九、本契约一式三份,借款人、放款人及公证机关各执一份。
借款单位放款单位
代表法人代表
公证机关
年 月 日
出借人 (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借款人: (以下简称乙方) 证件号: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典当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典当物状况
1.房地产座落位置: 房屋所有权证: 字第 号,共有权证: 字第 号,土地使用权证: 字第 号。
2.结构类型: ,建筑面积: 平方米,使用功能:
3.土地面积: ,使用性质:
4.乙方向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明晰,无任何权属纠纷或争议。
第二条 典当内容
1.估价:经甲乙双方商定,上述房地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对此估价,双方予以认可。
2.抵押典当金额:甲方按乙方认可的估价折当,折当后的典当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3.抵押典当期限为:个月,即自二零零年月日起至 二零零年月日止,抵押典当期满前乙方如欲续当,应于典当期满前日内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办理续当手续,本合同对续当合同继续有效。超期续当或赎当每日加收典当金额%的综合费用。
4.典当利率:甲方月利率为,乙方续当或赎当时按日计收。
5.实付金额: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以典当金额的,按月收取综合费用,并一次性在应付乙方当金中先予扣除,扣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即典当实付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乙方如在典当期间提前赎取当物,甲方不退还综合费。
6.绝当:典当期满日内,乙方不办理续当或赎当手续,甲方有权按绝当处理,甲方有权对该抵押典当物进行拍卖或做其他处置。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对乙方的.抵押典当物、契据证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毁损。否则,补办手续费用由甲方承担。
2.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本息及综合费用后,甲方应将典当物及契据证件交还乙方。
3.典当期间该典当物发生毁损或灭失(不可抗力除外),由甲方负责赔偿。本条款适用于甲方封存管理的抵押典当物,甲方未封存的抵押典当物除外。
4.典当期内,乙方欲将房地产出租,除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外,同时乙方须与承租人订约由承租人出具承诺书,阐明乙方违反本抵押典当合同时,接到甲方通知后三十天内承租人即须迁离该典当房地产。
5.乙方违反本合同,甲方行使权利时,有权要求该房地产使用者(不论是抵押人自用,或他人租用)限期三十天内迁出,使用者如向甲方要求补偿搬迁费用,乙方必须赔偿甲方因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主动还本付息并缴纳综合费用。
2.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典当物契据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在典当贷款期内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典当物转让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处置,不得对房屋进行翻建、修建、扩建;抵押物如有灭失或毁损,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其它抵押担保,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偿还当金,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典当期内,乙方必须缴交有关部门对典当房地产所征收的有关税费,并保障该房地产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诉讼。如遇国家征地拆迁,应与甲方重新签订典当抵押合同。
4.典当期间,乙方如发生当票遗失或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办理挂失手续和承担手续费。挂失前该典当物被他人赎走,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承诺声明:本合同抵押典当物一旦发生绝当,乙方无条件、无偿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产权交易过户手续,房屋拍卖金额不足甲方本息及综合费用时,拍卖价不足部分由乙方无条件承担偿还责任。
第四条 乙方须向甲方提交的契据证件如下:
1.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
2.抵押房屋地理位置平面图、抵押房屋设计平面图、抵押宗地平面图;
3.产权所有人(土地使用权人)身份证、共有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或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
4.甲方要求的有关其他证件。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期还本付息并缴纳综合费用,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偿还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在典当期满不办理赎当或续当手续,甲方有权按绝当处理。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说明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登记单位各持一份。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房地产交易管理机关登记后生效。
甲方: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共有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于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
三、借款期限: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本合同自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日期
借款抵押合同范本一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或贷款)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和价值
1.名称:.
2.数量:.
3.价值:.
第二条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抵押物的清点、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清单,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负责暂管完整无损,一切仓储及其它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保险: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仓库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后的财产过户给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则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条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内的销售和监督
1.抵押物的销售,仍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组织人员积极推销,并将所销售的货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账户,作为偿还欠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
2.甲方在与需方签订供销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写明款项汇入银行分行账户,即乙方指定的账户。甲方在发货之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销售合同提交乙方审,在外地签订的销售合同,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审定后方可发货。
3.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提供财务计划、物资库存、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经济资料,乙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进行检查抵押物的库存,销售情况以及与抵押物有关的帐目资料,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甲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十五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5.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六条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和还款项的使用顺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
2.抵押物处分方式和程序由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价格由市物价局作价。
4.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接下列顺序使用。
第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第二:缴纳抵押物的税金。
第三:偿还欠乙方贷款的税金。
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第七条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经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经市公证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任何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副本一式份,送等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章)抵押权人:(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地址:地址:
银行及帐号:银行及帐号:
年月日订立
借款抵押合同范本二
借款抵押人:(甲方)
借款抵押权人:(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借款作为流动资金。双方经协商,在甲方以其所有的(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在借款期限内,甲方还清借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第二条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于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第三条借款期限为:个月,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借款利率:本借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
第五条借款的偿还:甲方保证在借款期限内主动还本付息。
第六条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七条抵押内容:为确保甲方履行还款义务,甲方自愿以其有权处分并拥有所有权的位于,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产权证号为的合法房产抵押给乙方,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担保。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优先用抵押财产偿还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管局办理他项权利证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1、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元人民币(¥)。
2、借款期限: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3、甲方以位于自有财产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担保,并于本合同签订后,到海口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即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乙方将在他项权利办妥后三天内将全部资金付给甲方。
4、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执行。
5、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期还本付息。否则乙方有权处置抵押物
6、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毕本合同止。
7、签订本合同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8、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9、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应向海口市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有关抵押的登记、公证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10、本合同系经海口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方到期不履行义务,乙方可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1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签约时间:20xx年月日
抵 押 人(甲方):
代 表 人:
抵押权人(乙方):
代 表 人:为确保年月日签订的(以下称本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产坐落于区街(路、小区)号栋单元层户号,其房屋建筑面积m2,产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
第二条 根据本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抵押期限为 ,自年月至年月止。
第三条 利息(年息),甲方应于每月日给付乙方,不得拖欠。
第四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房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如需延长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乙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债务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第七条 抵押权的撤销:本合同债务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甲方违反第四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
3、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八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
5、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于年月日以货物抵押的方式,从甲方个人手中借款拾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年月日至年月日),双方约定利息为%/月,利息每个月付一次,借款到期时一次性还清本息,不得拖欠。为表示诚信,乙方以评估价万元,作为抵押物。到期一次性还清本息,甲方应退还抵押物。如期不能一次性还清本息,甲方有权处置抵押物。处置金额的多少与乙方无关。本借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贷款人):
乙方(借款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