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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租赁合同最新9篇

2023-11-30 18:27:39合同

商品房租赁合同最新9篇

商品房租赁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原于年月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位于市区湖滨东与丽景相交处南和5号楼第四层,总面积约为:平方米。现因情势变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就解除该房屋租赁合同达成以下条款:

  一、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以上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甲乙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二、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日内,将房屋移交给甲方。移交前,乙方会同甲方验收房屋设施、设备及物品,验收合格后,乙方从承租的房屋内搬走。

  三、关于该租赁房屋的外装修费用,甲乙双方协商聘请有资质的单位,以该单位审定的结算价格为准,多退少补。

  四、乙方在管理使用该租赁房屋期间所发生的所有税费,包括:房屋产权税、土地使用税以及室内的装修、装饰费用等等,不再向甲方主张;甲方支付的39;室内装修、装饰费用贰佰万元,也不再向乙方主张。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就该部分费用互不相欠。

  五、乙方应在移交承租房屋同时,将该房屋装修施工图纸以及其他与该房屋有关的图纸、资料等全部移交给甲方。

  六、乙方就该房屋的隐蔽工程,在租赁合同解除后甲方需要时,负有说明和配合的义务。

  七、如乙方按照约定,履行了本协议的全部义务,包括第五条及第六条的附随义务,甲方免除乙方所欠合同解除前的租赁费。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年月日

商品房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位于

  出租面积:

  具体结构图:

  第二条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备注: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一年租金为:元(大写:x)

  按季度交费,一个季度为:元(大写:x)

  房屋转让金:元(大写:x)

  备注:房屋转让金为甲乙双方在自愿互利的前提下签订,甲方保证乙方以后如果不再经营自己餐饮项目的时,可以自由转让房屋,转让金两万五千元可以从被转让方的转让金里扣除自己付给甲方的转让金。甲方保证乙方在正常经营期间不得与其他方签订合同,以保证乙方正常经营,如有违约按半年的房屋租金赔偿乙方损失。

  房屋租金每年涨幅幅度需按商场∕年递增。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房屋租金元(大写:x)即到以后从到续签下季度房租。房租交定后合同随之生效。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拿出五天给乙方作为装修期。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如有甲方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用期间,一般日常维修保养,均由乙方负责。若属常规房屋大修,费用则由甲方承担。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所有需付费的项目和物品等,如水,电,燃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供暖设备等等,均由乙方自己付费。

  第十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2.拖欠租金累计达一个月。

  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十一条提前终止合同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20%—50%做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2%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三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本合同共2页,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商品房租赁合同 篇3

  甲方:(出租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手机: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手机:

  甲方将位于(房产证地址)的一套商业用房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租期为5年。租金从起如下: 年租金备注租金的年度支付时间在每年的 月份之前。超过30天不交租金,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将房屋出租给他人

  2、乙方租用甲方房屋的目的是 。乙方如需挪作他用或转让给他人,必须经甲方同意,否则转让无效。

  3、租赁期内,乙方应爱护房屋内现有设施,不得损坏房屋结构。如有损坏,按实际价格加倍赔偿,如需增加设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租房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建筑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合法经营,否则,甲方不承担后果。

  5、租赁期内,乙方应按时支付运营中必须支付的水、电、物业管理等费用,与甲方无关、如有违约,由乙方承担责任。

  6、在乙方租赁过程中,甲方不得无故干扰乙方的经营,但有权检查房屋的使用情况。

  7、租赁期从(DD/YY)-(DD/YY)。租赁期满,双方续约的,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租赁;如不续约,房屋及其附属物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损坏。其余属于乙方、

  8、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前两个月通知甲方,违反者参照当前房市的租赁标准,按实际租赁天数按日结算租金。

  9、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影响邻居的正常生活和业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单方面转租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本协议、

  10、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备案的住宅物业复印件。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11、向承租人收取20xx元的水电费保证金。如果承租人在租赁结束时结清水电,并将房屋恢复原状,出租人将退还保证金。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证人(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商品房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出租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职务: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承租方) 住所(或住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职务: 身份证号(个人):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就租赁房屋从事经营事宜经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1. 租赁房屋

甲方将合法拥有的座落于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租赁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平方米。

  租赁房屋的装修、设备设施状况及同时交付乙方使用的其他设备设施,由双方在合同附件一中加以列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附件一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交还租赁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乙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使用,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租赁用途。乙方使用租赁房屋不得超出乙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

  2.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个月。

  甲方同意给予乙方(日月)免租期,免租期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免租期供乙方用于装修,免租期内乙方无需承担租金,但于此期间发生的乙方施工实耗水、电费用及物管费用由乙方承担。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屋,乙方应按约定归还,乙方如需继续承租的,应最晚于租赁期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双方未签订新的书面租赁合同的,乙方应在租赁期满时腾空并向甲方交付租赁房屋。

  3. 租金及保证金

本合同实行先付租金后使用原则,租金实行(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标准为;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汇票);租金的支付时间为:首期租金应于 日前支付,其后每期租金于日前支付。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合同约定租金总额%,计元的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和按照约定使用租赁房屋的保证。

租赁期间,乙方如未按约定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或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致使甲方受到损失,甲方有权自行扣留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以抵付损失,并保留继续索赔的权利。

  在乙方按约定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下,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续租,且按附件一向甲方交付租赁房屋及设备设施并结清相关费用后,甲方在个工作日之内向乙方退回剩余保证金。

  4. 其他费用

租赁期间,乙方使用租赁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甲方缴款通知单后日内支付。

租赁期间,租赁房屋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元,乙方应按(年半年季月)缴纳物业管理费,免租期物业管理费应于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其余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与租金同时支付,支付方式、时间同

  条租金支付时间、方式。

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不得破坏租赁房屋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租,甲方对其装修不作任何补偿。

乙方应承担其他由相关部门征收的与使用租赁房屋有关的费用。

  5. 房屋交付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首期租金、物业管理费及保证金后日内向乙方交付租赁房屋。交付时,双方应派代表持合法授权委托书按附件一进行交接,并签署房屋交付确认书,予以确认。乙方签署确认书或实际占有租赁房屋即视为甲方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租赁房屋。确认书签署之日或乙方实际占有租赁房屋为租赁房屋正式交付之日。

  6. 转租和归还

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转租。如果擅自全部或部分转租,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不再退还已缴纳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和保证金,并有权解除合同及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后日内按附件一将租赁房屋及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费用或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有权拆除及取回乙方所有的装修、装饰之部分或全部,但乙方不得故意损害或拆除租赁房屋本身之结构体及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后日内未拆除或取回之物品,视为乙方放弃遗留物之所有权,悉归甲方所有任其处理。

即使有上述

  条规定,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后,对于乙方的装修、装饰,甲方仍然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拆除,以使租赁房屋处于良好、适租状态。对于乙方拒绝拆除的,甲方可不经通知乙方代为拆除,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中自行扣除。

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租赁房屋,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日期搬迁腾空,否则由此造成一切费用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 甲方保证及责任

保证拥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将租赁房屋按本合同之约定租赁给乙方。

甲方应对租赁房屋及其提供的消防、配电设施进行定期维修保养,以保证租赁房屋及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并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甲方对租赁房屋及设施的定期维修保养应事先通知乙方,乙方应予协助配合并提供相应的便利。

  9. 乙方保证及责任

  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用于本合同约定外的其他用途,乙方保证其在租赁房屋内的一切商业活动符合一切法律、法规的规定。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及其他根据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的费用。

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租赁房屋及甲方提供的各项设施设备,防止不正常损坏(正常磨损除外)。因乙方使用不当,致使租赁房屋或设施设备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甲方可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由于乙方施工或使用对租赁房屋及设备设施造成损坏,或由于乙方或乙方雇员、客户行为失职或疏忽,而使甲方人员或财产受到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时,乙方应对甲方负有完全的责任并赔偿甲方遭受的全部损失。

乙方可根据租赁用途对租赁房屋内部布局进行设计和装修。该设计和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但乙方进行装修或改扩建不得改变租赁房屋基本结构。

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对第三方的包括但不限于侵权责任、违约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甲方被要求承担相关责任,甲方在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0. 合同的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解除本合同。

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租赁房屋不能正常使用,则甲方应尽快修复或重建。在租赁房屋修复期间,乙方免交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待租赁房屋恢复使用后继续计算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用,合同有效期也相应向后顺延。

若发生甲方不可预见的市政规划、土地征用等事件致租赁房屋无法出租经营,则甲方应自收到相关通知后及时告知乙方。双方应按实际租用天数,即时结清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且甲方不承担乙方任何损失。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其遭受的一切损失:

  10.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及其他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超过两个月或元时;

  10.

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租赁用途的;

  10.

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的;

  10.

乙方擅自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拆改结构的;

  10.

  乙方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甲方根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时,应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解除,乙方应及时腾空并交回租赁房屋,乙方已缴纳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甲方亦可选择不予解除合同,但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遭受的损失。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选择提前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其遭受的一切实际损失:

  10.

  甲方违反其保证、责任或违反本合同的其他约定,在乙方通知的补救期内又未及时补救,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对外营业或使乙方的合同权益受到实质的损害。 乙方根据上述情形提前终止合同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搬迁腾空交回该房屋并结算相关费用后应及时退还乙方剩余的款项,租金照实计算;乙方亦可选择不予解除合同,但乙方仍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其遭受的实际损失。

  11. 违约责任

  1 甲方未能按时向乙方交付租赁房屋时,每逾期日,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每月租金之的违约金,但因乙方原因致使迟延交付除外。

  1乙方拖欠租金及其他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日,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滞纳租金或费用之的违约金。

  1 租赁期限届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时,若乙方未能将租赁房屋按附件一交给甲方,乙方除按实际使用天数双倍支付租金及承担本合同约定乙方承担费用外,还应承担元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

  1 租赁期内若乙方擅自退租,乙方应按年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所预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保证金甲方可不予退还。

除上述各项规定外,本合同任何一方若有违约行为,均应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后7天内予以更正,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逾期未能更正,另一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本合同项下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可以累加适用。

  12. 不可抗力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所负的本合同义务在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间可暂停履行,并且应按暂停时期自动延长,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声称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其它各方,并且在此后日内提供不可抗力已经发生和持续时期的充足证据。声称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也应尽一切合理努力把不可抗力事件的后果减到最低程度。

  13.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仍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以解决争议。

  14. 其他约定

  1 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并经双方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如该租赁行为需经双方主管部门审批,该合同应在通过审批程序后生效。

  1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署: 签署:

  日期:日期:

商品房租赁合同 篇5

  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位于

  出租面积:

  具体结构图:

  第二条 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备注:( )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一年租金为:元(大写: )

  按季度交费,一个季度为:元(大写: )

  房屋转让金:元(大写: )

  备注:房屋转让金为甲乙双方在自愿互利的前提下签订,甲方保证乙方以后如果不再经营自己餐饮项目的时,可以自由转让房屋,转让金两万五千元可以从被转让方的转让金里扣除自己付给甲方的转让金。甲方保证乙方在正常经营期间不得与其他方签订合同,以保证乙方正常经营,如有违约按半年的房屋租金赔偿乙方损失。

  房屋租金每年涨幅幅度需按商场∕年递增。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房屋租金元(大写: )即 到以后从到续签下季度房租。房租交定后合同随之生效。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拿出五天给乙方作为装修期。

  第七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如有甲方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租用期间,一般日常维修保养,均由乙方负责。若属常规房屋大修,费用则由甲方承担 .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

  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 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第九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所有需付费的项目和物品等,如水,电,燃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供暖设备等等,均由乙方自己付费。

  第十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2.拖欠租金累计达一个月。

  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十一条提前终止合同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xx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出租]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预租]房屋租赁期自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3-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币)元。[出租]月租金总计为(币)元。(大写:万千百十元角整)[预租]月租金由甲乙双方在预租商品房交付使用书中按实测建筑面积计算面积计算确定。 该房屋租金(年月)内不变。自第(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2 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庆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个月的租金,即(币)元。

  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5-3 (甲方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 ,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6-4 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属及其维修责任由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日内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元平方米(币)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7-2 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合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8-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8-2 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8-3 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8-4 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9-2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装染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月的;

  (七).

  十、违约责任

  0- 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日内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0-2 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限制,早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0-3 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路性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0-4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0-5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

  0-6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没收乙方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足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十一、其他条款

  - 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房屋前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

  -2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签署后的 5日内,应有甲方负责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甲方乙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 5日内,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变更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起责任。 本合同自(签字登记备案)生效。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以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4 甲、以双方在签署本和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5 甲、以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下列两种方式由甲、以双方共同任选一种)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6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以双方各执一份,(XX市 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一份,以及 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日期:

商品房租赁合同 篇6

  甲方(卖方):乙方(买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达成如下合同:

  一、 标的物

  1、甲方所拥有的坐落于北京市 号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其现用途为自住。

  2、甲方已于 年 月取得上述房屋的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

  3、甲方已于 年 月取得上述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

  4、甲方自愿将上述房屋所有权及所属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自愿购买该房屋,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无产权纠纷和无债权债务纠纷,否则,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 房屋价款买卖双方同意按套计价,该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 佰 拾 万仟 佰 拾 元。

  三、 付款方式买卖双方同意按下述 种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乙方于办理该房屋买卖立契过户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购房款。

  2、分期付款,乙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支付甲方总房款30%的购房款,剩余购房款于办理房屋立契过户之日起7日内支付。

  3、借款付款,乙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支付甲方总房款30%的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乙方向 申请借款支付,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 提交借款申请。

  四、 定金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支付甲方购房定金贰万元,作为购房担保。乙方不购买房屋的,定金不退;反之,甲方不出售该房屋的,双倍返还定金。乙方支付首付款时,定金折抵首付款。

  五、 房屋交付甲方应于办理房屋立契过户之日起7日内将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乙方,房屋内设备、设施及装饰见合同附件。

  六、 乙方同意其购置房屋由原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并遵守其管理公约的规定。

  七、 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有关税费。房屋评估费由双方共同承担。

  2、甲方已交纳的公共维修基金和供暖费已计入房屋总价,随房屋转让一并转让给乙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房屋交付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及有线电视信号费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后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及有线电视信号费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期日支付购房款。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购房款的,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商品房租赁合同 篇7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原于年月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位于市区湖滨东与丽景相交处南和5号楼第四层,总面积约为:平方米。现因情势变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就解除该房屋租赁合同达成以下条款:

  一、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以上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甲乙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二、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日内,将房屋移交给甲方。移交前,乙方会同甲方验收房屋设施、设备及物品,验收合格后,乙方从承租的房屋内搬走。

  三、关于该租赁房屋的外装修费用,甲乙双方协商聘请有资质的.单位,以该单位审定的结算价格为准,多退少补。

  四、乙方在管理使用该租赁房屋期间所发生的所有税费,包括:房屋产权税、土地使用税以及室内的装修、装饰费用等等,不再向甲方主张;甲方支付的39;室内装修、装饰费用贰佰万元,也不再向乙方主张。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就该部分费用互不相欠。

  五、乙方应在移交承租房屋同时,将该房屋装修施工图纸以及其他与该房屋有关的图纸、资料等全部移交给甲方。

  六、乙方就该房屋的隐蔽工程,在租赁合同解除后甲方需要时,负有说明和配合的义务。

  七、如乙方按照约定,履行了本协议的全部义务,包括第五条及第六条的附随义务,甲方免除乙方所欠合同解除前的租赁费。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年月日

商品房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场所及设施:

  1.租赁地址:房间类型规格居住面积平方米;

  2.室内附属设施:

  答:电器:

  b:家具:

  二、租赁期限及其约定:

  1.租赁期限:甲方同意租赁年;从 :

  2.房租:每月人民币元;

  3.付款方式:按

  首付款为人民币;

  4.租赁期内,水、电、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及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支付,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出借的;

  (2)乙方利用租赁房屋进行损害公共利益的违法活动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日;

  (四)连续三个月未支付全部费用的。

  三.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按时支付水、电、气、电话等费用,并必须将上述费用清单交给甲方,甲方应对上述费用进行监督检查;

  2.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将押金转为房租;

  3.租赁期内,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赁的`房屋转租(售)给任何第三方;或者在租赁期内增加租金;

  4.租赁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

  5.租赁期内,任何一方因特殊情况需要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协议;

  6.乙方入住时,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闲置室内设施。如有人为损坏,甲方将得到相应的赔偿;如遇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修复。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或提交相关仲裁机构仲裁。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其他解释:

  水费和物业费由承租方自

  电费由承租方自起支付。

  燃气费由承租方自起支付。

  出租人:

  承租人:

  签署日期:

商品房租赁合同 篇9

  鉴于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花园别墅之物业,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建设部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于年月日订立本租赁合同书(下称“本合同”)。

  第一章 出租之物业

  第一条 出租物业之坐落

  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坐落于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花园别墅区座之物业(下称“该物业”)。该物业之平面图见本合同之附件一。

  第二条 该物业之面积

  该物业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为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

  第三条 该物业之装修及设施状况

  该物业之装修及设施状况详见本合同之附件二。

  第四条 该物业之用途

  乙方租赁该物业,用于住宅

  第二章 租赁期限

  第五条 该物业之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下称“起租日”)起至年月日(下称“止租日”)止。

  第三章 该物业之交付

  第六条 交付与签收

  甲方应于起租日前天,即于年月日向乙方发出书面出租交付通知,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之该物业。乙方收到该交付通知时,办理书面签收手续。

  第七条 承诺与保证

  甲方在签署本合同及向乙方交付该物业时,不可撤销地向乙方承诺并保证:

  (一)甲方开发该物业之法律手续齐备。

  (二)该物业未受到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的限制。

  (三)甲方系该物业之惟一、合法的所有权人,且该物业之权属无任何争议。

  (四)该物业之开发、建设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符合安全标准,并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之有关规定,符合该物业租赁之使用要求。

  (五)乙方承诺同意于本合同租赁期限内,甲方有权对该物业设置抵押。

  第四章 租金及其他费用

  第八条 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一)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租金,并同意向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

  (二)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押金元。甲、乙双方商定,该物业租金之支付标准与方式详见本合同之附件三(以租代售付款表)。该物业之物业管理费(与市政设施使用费以下又合称为“其他费用”)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币元/月(甲方有权根据北京市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进行调整)。首期租金与物业管理费于年月日分别向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支付,其余当月租金与物业管理费于每的第日之前分别向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支付。乙方并同意在付清首期租金与物业管理费同时,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相当于3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基金及水、电、燃气基金和维修基金。

  第九条 市政设施使用费

  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保证按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代为收取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暖气、电话、传真、有线电视等市政设施使用费。乙方将于收到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转交之市政设施使用费缴费通知后天内缴付有关费用。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并承诺不向乙方收取任何市政设施使用费之手续费或附加费。 第十条 租金及其他费用之支付方式

  乙方将按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之规定以方式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之银行账号支付该物业之租金及其他费用。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之银行账号见本合同之附件四。